摆地摊的小商贩也欺诈消费者怎么办?

摆地摊的小商贩也欺诈消费者怎么办?,第1张

建议您参考: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这几天正好我在摆摊。我有车但我没驾照,老公有空了就和我一起。我自己也摆了太累,来回路上太折腾。所以我决定除非老公开车带我摆摊儿,否则我不摆。 还有别小看摆摊的,天黑了都开着小车,而且一天好几百,绝对比上班赚的多。

作为下层人民,小滩贩,有些人不理解。我也是下层人民我想说一下我的看法,有些人觉得小摊贩是为了省钱不去租商铺,但现在的商铺你租得起吗?动不动就几百上千元一平-米的租金,试想卖点小白菜或者卖点巴巴,能承受得了吗?有些人觉得狙赛交通,我想说的是像在昆明很多路段都划成停车的地方,也没人说拥渚,有两个小摊摊就会渚塞了呢!还有些人觉得会影响文明\卫生,城市管理者加强管理就行了。我觉得有些人缺乏同情心,为人麻木不仁,就像当年的黄世仁一样,我家自有-粮干仓谁管他穷人饿肚肠!假如有点爱心话,小摊小贩巳经活的够悲摧的了,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同情吗!

流动商贩促进商品流通,方便百姓购买,繁荣经济,价格便宜实惠,现在都在创城,取缔流动商贩不让摆摊,看看吧没有流动商贩的大街小巷少了活力,死气沉沉,一片萧条

我对这样的标题很反感!首先你缺失了做人的道德底线。摆摊的人很

这架吵的还挺有水平的,小卖铺失火。

肯定是把那女的比作小卖铺,也就是说你这人也不过就是这样,你以为你有多漂亮,你有多有才能,你有多吸引人吗?你不过是小卖铺罢了。失火就是被火点着了。发怒了就是点着火了呗。关键这男的不想着怎么去灭火啊!

还恶狠狠,看来火气也挺大,这女的要是给他灭一下火,保证就会举手投降。

为什么不骂你是大商场失火呢。二这女的可是既漂亮又有钱还特别优秀,这男的你也救不了火了。这女的稍微分点时间空间就把这男的火给灭了。

现在法治社会劝大家能吵吵尽量别动手,动手之前先看看兜里有没有人民币,现在打架的成本是很高的,如果别人打了你一巴掌怎么办呢?一般人的做法是这样的:

                            

第一种:别人打你了,你感觉自己面子上挂不住,又打不过人家怎么办呢?打电话叫人叫了一群人把他又削了一顿,本来是叫过来为你壮胆打几个耳光挽回颜面就行了,但是就是有一些小朋友爱逞能,趁着人多想装逼下手不知道轻重,不小心把人打伤了,往轻了说对方被打成轻微伤,你起码要被行政拘留几天,又要给人家看病,又拘留又赔钱值得吗?

再往重点说打个轻伤你就要涉及刑事了,要坐牢的,半年应该有吧,如果你赔偿不到位对方不给你写谅解书判实刑妥妥的,别想着判缓,还是又要坐牢,又赔钱的,再往重了我就不说了。

第二种:对方打了一巴掌你打电话叫人,恰巧对方也不是善茬也叫了一帮人,两帮人还都喜欢装,就火拼了起来,刑事拘留又是妥妥的聚众斗殴罪,小打小闹三年以下,如果持械又再公共场所影响恶劣的你身为组织者三年以上妥妥的,这次不用赔钱了就坐牢吧!有人说对方先动的手啊,他有错在先啊,警察可不管你先动的手只要涉及刑事统统一律法办!

正确做法:被人家打了就直接往地上一躺直接报警就行了,看看有没有脑震荡啥的,对于这种人只能让他赔钱才能长记性,就是没啥病就在医院输点营养液一类的就不出院,有钱让他使劲花,我就不信他不找你协商,协商的时候先道个歉,道歉道的直到你满意为止咱再出院,这不也挽回了面子吗?

一、城管主要管理摆摊秩序,小贩主要摆摊卖东西,一个负责文明城市形象,一个承担经济环境路途,有了足够的摊位就有足够的互不讨厌,各自相安无事都能两全其美。

随着一些市场饱和以及一些新市场开始,一些工作就成了各种现象的存在,尤其是摆摊世界。

投资小,收入不高不低,而且不怕风吹日晒,一些市场就自动形成了市场集市,然后盖起了市场大棚,专门管理这种职业。

摊位费由此而来,也给市场消费带来了整齐划一的效果,没有了乱七八糟的情况。

而且也算给摆摊人带来了经济稳定的发展方向。

二、市场解决了摆摊世界,但是解决不了摆摊人多,城管就成了管理那一批没有进入市场监管部门的人物,很多摆摊者都是无摊位可摆,或者这些全是摆摊者的人太多了,又形成了新摆摊世界。

城管就会遇到一片又一片的摆摊不规则,也会有态度恶劣的时候,摆摊人看见城管就有了躲藏, 一来二往还是治标不治本。

每一种范围内都有固定的大棚市场,替摆摊者规避风吹雨打,也是积德行善了,还为别人解决职业问题。

有更好方式过生活人生,估计都不会择选起早贪黑的摆地摊,体谅这些存在的现实世界,才有以后的美好城市形象。

三、一般大路是无人摆摊的,摆摊的位置都是人多的路口,也就是路两旁成为了摊位,若是不阻碍人来人往,又不制造垃圾,这些摆摊也是很受欢迎的摆摊,也很有烟火世界,也能整齐划一有条不紊。

城管就是监督环境世界,摆摊又不耽误路上的行人,而且这些出摊者都会自动形成一条路市场。

城管不过分,这些人从来不创造麻烦。

会管理会治理从来没有纠纷,摆摊人更不会故意与城管有纠纷。

报告城管部门,由其处理。向环保部门举报。给物业公司投诉。也可以自己去进行协商,若不听从可报警处理。最后,还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噪音扰民是可以进行报警处理的,公安机关侦查之后属实的话会对噪音制造者做出警告或者是给与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上的罚款。夜间的音量超过45分贝就是属于噪音。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若是协商不成的话只能向法院起诉,因为侵犯了相邻权。同时去工商部门去举报,检查看小商贩的营业是不是合法,是不是取得相关证件和审批手续。另外,物业公司应该在门面的实际运营过程中,规范好小区的管理,特别是规范管理停车和噪音等方面,应该设置时间段,在影响业主休息和出行的时段,对噪音大、易构成交通拥堵的大货车实施禁行,从而使得门面的经营不影响到小区住宅业主的正常生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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