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被狼咬了预示着的是:
1、梦中的狼,象征着梦者力量的一面,坚韧而凶狠,在比赛中不顾一切,并表现出不怕挫折的决心。
2、梦到狼,表明你近来什么都没做,交友运也不好,朋友会对你口是心非,还暗暗算计你,利用你。而且有情人也会经常吵架。无论是独自一人还是成群结队,梦中的狼都暗示着梦者感到他人的威胁,也象征着做任何事都不顺利噩运相伴,伴侣会欺骗你,男女之间有争吵。
3、梦到被狼咬,火山口一样的脾气,危险极高。刚刚积累起来的火气,已经开始蠢蠢欲动,只是等待着爆发的机会罢了。所以,一些小事情也能让你火上浇油。如果想安全地躲过一劫,不妨听些轻音乐,或时时提醒自己:目光远大些,心境开阔些。总而言之,你应该有自己独特的体验。
1哪三种动物在一起最高?
猪,母狼,马蜂。(珠穆朗玛峰)
2怎样喝牛奶能直接喝到底部的。
用吸管。
3什么水在太阳照射下越来越多
汗水。
4送什么东西必须是在人不在时送的?
花圈
5一夫妻天天吵架,可他们六月份只吵了20天这是怎么回事?
他们6月10日结婚。
6什么贼被抓到不用审判就能直接处死?
乌贼。
7为什么太阳比人起得早?
他比人睡的早
8你能把一个蛋平稳的放在桌面上吗?
能,煎蛋。
9晚上停电时人们最先摸的是啥?
开关
10,嫦娥下凡,打一成语。
神不守舍
《聪明的哈士奇》哈士奇从小天不怕地不怕,走南闯北,哪儿都敢去。反正脸皮厚,吃得够。哈士奇见多识广,仗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能把人侃得云山雾罩。哈士奇脾气好,与世无争,反正吵架从来没输过,打架从来没赢过,实在不行不是服软认输,就是溜之大吉,哈士奇说,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也。
哈士奇整天东游西逛,仗着自己呆萌的外表,格外地讨人喜欢,整天吃东家,住西家,日子过得悠哉悠哉的。外形漂亮就是不一样,反正驴粪蛋儿外面光嘛!有一天,哈士奇来到森林里,这里环境优美,绿树成荫,哈士奇流连忘返。走着走着,哈士奇就看见林间的草地上有几只小狼在嬉戏打闹。哈士奇玩性大发,不知不觉也加入其中。小狼问:“你是谁?我们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哈士奇说:“我是二哈,是你们的远房表哥,我今天特地来看望大家。”“是吗?”小狼们将信将疑。看到哈士奇一脸友好的样子,也就放松了警惕。哈士奇跳高,打滚,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样子滑稽极了!小狼们被逗得哈哈大笑,前仰后合。玩累了!哈士奇就跟随小狼们来到了狼窝里。哈士奇很有礼貌,主动和母狼打招呼:“阿姨好!我是二哈。”母狼一愣,看到小狼们都和哈士奇非常亲近就说:“进来吧!欢迎你来做客。”哈士奇跑前跑后非常殷勤,母狼非常高兴。就这样,哈士奇在狼窝里,一连住了好几天。
一天上午,两个猎人带着一黑,一黄两条猎犬来到森林里。母狼非常不安,怎么办?哈士奇说:“阿姨,我去把他们引开。”说完,哈士奇跑出狼窝,拐了个弯,绕到了另一侧,靠近两条猎犬。哈士奇主动和两条猎犬打招呼:“大黑,二黄,你们好啊!”两条猎犬回头一看原来是老朋友哈士奇,就迫不及待地迎上前去,大黑说:“你好,二哈,多日不见,你到哪儿发财去了?”哈士奇说:“我串亲戚去了!”二黄问:“附近有什么猎物吗?”哈士奇说:“穷乡僻壤,啥都没有,要不,咱们到那边看看去。”然后,它们就跑向远离狼窝的地方,两个猎人也跟在猎犬后面。两个猎人一看,两条猎犬和哈士奇打得火热,觉得非常高兴。虽然没有打到猎物,但是,能够得到一条狗也不错。哈士奇最讲义气了!从来都不会卖友求荣,这是它做狗的准则。就这样哈士奇又住进猎人家里,混吃混喝去了!
四年级读书征文范文(通用5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征文吧,征文是某个办事部门为了某个活动公开向社会征集的有关文章。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征文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四年级读书征文范文(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四年级读书征文1
读《祖国万岁》这本书,是我每天必不可少的的一件事。只要是有空的时候,总会把它拿出来阅读。
当我读到“新中国成立前,国难重重,战乱不断,烧鸡滩的村民吃不饱穿不暖,生活困苦不堪”时,我惊呆了,因为我无法想象当时的那种生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而我们现在有吃有喝,要什么有什么,有时吃不完的饭菜还要浪费了;衣服有点破损或者有点小,我们却把它扔了。这些如果是在以前的烧鸡滩,以前的旧社会,恐怕是永远都不可能发生的。所以我们现在的生活比起以前的生活要好上很多很多,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更应懂得勤俭节约。
新中国成立后,祖国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技发达,生活富裕,祖国繁荣昌盛,作为祖国的一份子,为有这样强大的祖国而骄傲。我是一名小学生,我现在要做的是努力学习,为祖国的更强添砖加瓦,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四年级读书征文2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对我有着重大的影响。小时候,我爱看活泼有趣的童话书;小学时,我喜欢充满诗意的散文;现在,我最美的享受就是觉醒于陶冶情操的世界名著中。书陪伴我走童年。
还记得在我两三岁时爸爸送我的一本《安徒生童话全集》。偶尔抚摸那已微黄的书页。使我想起那对童稚的我,任性的我,爱撒娇的我。
在我刚认识字的时候,我得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本《格林童话》。我向父母亲表示了谢意后,抱着这本书跑到椅子边,一屁股坐下去,然后在书中寻找认识的字,沉浸在一种无可比拟的喜悦中。现在,这本书被我留在了姥姥家送给我尚未三岁的小表妹。希望她也能像那个可爱的我,天真的我,懂礼貌的我一样,感受书带给自己的喜悦和自豪感。
我对散文的喜爱是从我小学三年级开始的。不知道为什么,置身于这个繁华的'大城市,突然有一种无家可归的感觉。从那一刻起,我把这种感觉融入到散文中。每到课余时间,我的世界便被散文充满了。在这种有些凄婉的氛围中,我变得很爱思考。如果你某时某刻看到一个人坐在座位上,手撑着下巴,静静地望着某样东西出神,与教室外热闹的人群形成鲜明的对比时,你不必感到疑惑,因为他正在思考。就这样,自立的我,自律的我,爱思考的我度过了这一段童年时间。
现在的我沉浸在名著所带来的光辉中。前段时间,我读完了《简爱》,我没有为简悲惨的命运流泪,只是同情这个可爱又古怪的小精灵,她获得幸福的代价总是如此艰巨,上帝真是太不公平了。就在这一天,我发现我变得有品位,有深度了。
回想书伴我走过的这段金色年华,我深深知道,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幼稚的我了,我的灵魂在书中得到了升华。
书啊!我最好的朋友,我成长道路上的启明星。我相信,在你的陪伴下,我会理智却不呆板,最终走向辉煌。
四年级读书征文3苏轼有诗:“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听着这句读书名言,难道你没有刹那间想过要励志读书吗?古人都如此酷爱读书,我们后人又何以自甘落后呢?所以,从小这句名言字画就一直悬挂在我家书房,也一直“悬挂”在我心中。
从小到大,书就像我形影不离的伙伴,见证着我的成长。我也随着书籍的滋养而长大。
幼儿园时,各种幼儿故事,唐诗百首伴随着我成长。《睡前小故事》这本书,每次睡觉前,妈妈都要给我讲一个小故事。其中的故事,最多的我都听过五六遍了,至今想起仍感觉有趣。那时候,《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也是我的最爱。读完一个故事,我经常会幼稚地为童话里那些可怜的人物打抱不平,为小红帽的机智勇敢而喜悦,为丑小鸭的美丽蜕变而鼓掌,为灰姑娘的美好结局而流泪。那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变成一位公主呀!
小学时,我已经不满足于童话、小故事了。有一次我去书店买书,无意间看到一本杨红樱姐姐的《笑猫日记》,便拿下来翻看。刚刚看到精美的插图,我就被吸引住了。其主要内容是一只会笑的猫从小被抱走,去了一个活泼的小女孩杜真子的家里。在那儿笑猫学会了听懂人话,也知道了身为学生的杜真子心中的淡淡忧愁。可是杜真子的妈妈总是和她吵架,一气之下把笑猫赶了出来,从此它只好隐居“秘密山洞”。经历了一翻波折,它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友情,爱情和亲情……从此杨红樱成为了我小学时最喜爱的一个作家。四五年级时,我便开始疯狂收集杨红樱的书,书架上满满地摆着她的书。
进入初中,我和书打交道已达十几年,俨然成了一个“正版”小书迷。这时候,又一大著作《狼王梦》走入了我的世界。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笔下,不仅写了食肉动物狼争夺王位时的凶猛;还写了一匹母狼紫岚可歌可泣的生活。每一匹狼的神态、形象都被刻画得栩栩如生;高兴,悲伤,疑惑不解……每匹狼的心机、计谋都被间接地用拟人的手法而展现。狼活动的每个细节,甚至每根毛发都以细细的笔墨来呈现。狼的世界正如我们人类生活的世界,也告诉人们要珍惜什么,热爱什么,憎恶什么……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阅读好似一把放大镜,让我去了解,甄别,识破……一直伴我成长!
四年级读书征文4在我丰富的课外生活中,“吃”可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活动呢!
我最喜欢的是中式古典大餐。这里的品种经典,菜单、口味各式各样。《水浒传》让人流连忘返,《红楼梦》让人又酸又甜,《三国演义》苦中带甜、甜中带酸,还有《孙子兵法》、《儒林外史》等等,常常成为我的“盘中之物”。
与中式古典大餐相比,中式现代大餐愈发通俗易懂些。《红岩》常辣的我满腔热血,《朝花夕拾》则显得平淡些,却又让人回味无穷,这盘大餐可让我吃足了瘾。
接下来是西洋大餐,顾名思义,这全是些外国作品:《老人与海》、《羊脂球》、《茶花女》、《基督山伯爵》等等都是异域的风味独特的佳肴。吃完这些,是不是顿时疲劳全消呢。
吃完大餐后,再吃一点甜点吧:《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书中美丽的画面、扣人心悬的情节、美好的结局是不是让你置身于甜蜜之中呢?
除此之外,还有应有尽有的饮料:健力宝(《体育世界》)、威士忌(《世界军事基地》)、白兰地(《十万个为什么》)……随着年龄的增加,我的自助餐也从以前的“儿童套餐”变成了现在的“豪华经典菜式”。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书带给了我许多的财富,尤其是那次,更让我有着说不尽的感慨:那天,天正下着一场大雨,“轰隆隆———”闪电在空中划过漆黑的夜幕,天很黑,伸手不见五指,河也是黑的,甚至连房屋也是黑的,大雨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般不断的往下砸,一阵风拂过,不再是以往那种柔弱。此时,风仿佛是一位发怒的恶魔,所到之处,树摇摇摆摆的晃着,似乎马上要倒了、沾满雨点儿的窗剧烈的抖动着,倾诉着它的不满。我蜷缩在角落,颤抖着,我的心乱的像一团交错在一起的线,我不满,不满为什么我的视力会如此糟糕,不满为什么被人眼里美好的事物在我看来确实模糊不清的景象?以前,我总会为自己的眼睛引以为傲,而此刻,我真希望这是个梦,睡醒后一切都会好的!可是,当睁开眼后,模糊的景象在残酷的嘲笑着我:啊哈哈,你近视了,并且十分糟糕!就在此刻,我顺手拿起了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主人公是一位一生都生活在黑暗中的可怜人——海伦·凯勒,她虽然从小就看不见任何东西,但是她却用对未来有着美好憧憬的一颗心来迎接生活,她虽然因患猩红热而被夺走视力和听力,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命运的勇气,她用心带给了自己和他人光明,她用知识充实自己的生活,卡赞扎基曾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制的躯体!”这正是对海伦·凯勒真实的写照啊!想想她,再想想自己,我顿时觉得羞愧无比。合上书,这一夜,我一夜未宿。
雨停了,太阳缓缓从山头升起,天空很蓝。
四年级读书征文5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小学生要注意的50个细节》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吸引人。上面写着这样一句话:欢乐的童年时代,犹如湛蓝的天空,纯洁无暇,任我们自在地挥洒天真。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注意的一些细节,如升国旗时要向国旗敬礼,培养我们热爱祖国的情感;要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记住父母的生日,多做一些孝敬父母的事;在学习上要养成好的习惯。这50个细节就像一把直尺,从品格,学习,生活和社交四个方面准确测评你的合格程度。
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金色的童年是人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日子,就像一棵茁壮成长的小树一样,舒心地等待着甘露的滋润,阳光的哺育。可是我们毕竟是要风雨才能长成参天大树的。这本书是我们成长地最好的伙伴。拥有它,我们将一路阳光前行。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它带我畅游理性世界,领略大自然风光,了解大自然奥秘,它能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用它丰富的知识甘露,浇灌了我求知的心田。
;澜沧江,从中国西南的崇山峻岭中奔流直下,凶猛的洪流卷着巨大的浪头,在湍急的江面上形成了一个个黑洞洞的漩涡。在漩涡和漩涡之间,漂浮着一块块绿色的浮岛,那是从上游漂下来的被江水连根拔起的大树和竹蓬。
这些绿色的植物纠缠在一起,枝桠搂抱,浩浩荡荡,顺江而下,它们时而被沉入水底,时而又被浪头推出了水面。
在激流汹涌的澜沧江边,一头肥壮的香獐,正拼命地奔跑着。在它身后,一只凶悍的狼,紧追不舍。这是只母狼,我们就称它为母狼白莎吧。
可怜的香獐从日曲卡山麓的树林一直逃到江边,眼看着就要被母狼追上了。突然间,香獐腾空一跃,跳到从岸边漂过的一块浮岛上。母狼怎能看着到口的猎物就这样从鼻子底下逃走?母狼也跟着跃上浮岛,逼向惊慌失措的香獐。香獐蜷缩在浮岛边缘的树杈上,背后是江水,没有退路。香獐的眼睛里流露出惊骇、绝望的神情。母狼贪婪地一步步逼近猎物,它想用尖利的狼牙和前爪把香獐的胸膛撕开,美美地饱餐一顿。正当母狼的前爪落到香獐肩胛的一瞬间,香獐突然掉头一蹿,“■通”一声扎进江里。江里冒起一股水柱。母狼气坏了,它只能眼睁睁地望着香獐在浪谷里升沉挣扎。它恨不得也跳进江里,狠狠地咬断香獐的喉管,可是它不会游泳。母狼流着涎水,在心里狠狠地诅咒着。
母狼白莎叹息一声,悻悻地走回浮岛的另一端。猛然,它倒吸了一口冷气!浮岛早已被洪流挟裹着,远离了江岸。浮起的浪头正卷着它冲向下游。
白莎焦急地大声嚎叫起来,它向同类——日曲卡雪山山麓的狼群呼救。不一会,岸边出现一群奔腾的小黑点。白莎知道,那是大公狼匹克带着它朝夕相处的伙伴沿着江岸追赶它。白莎甚至看见匹克冲进江里,但凶猛的浪头立刻把它击退了。匹克救不了它。
白莎悲哀地嚎叫着,无可奈何地望着狼群离自己越来越远。它听见澜沧江边狼群凄厉的长嚎,仿佛在为自己出殡送葬。
浪涛声轰隆隆地响着,白莎狐独地呆在浮岛上,任凭着江流一泻而下。
起先,它还存在一线希望,希望这神秘的江流会突然把浮岛冲回江岸,只要离开了深不可测的江心,靠近浅水区,它就能挣扎着游上岸,回到日曲卡山麓。但浮岛始终在江心漂流。白莎的希望破灭了。
天渐渐地黑下来,浪也越来越猛地冲击浮岛,由树枝纠缠起来的浮岛,对白莎来说,无疑是一座活动的坟墓。它知道,浮岛随时有可能被浪头冲散,它随时有可能葬身江底。白莎,这只陆地上的猛兽,在水里,只能悲哀地听凭命运摆布。
第二天的黎明,浮岛漂过独龙峡,两岸悬崖峭壁,急流挟着浮岛飞速冲向山涧,轰隆隆的巨响,震得白莎头晕目眩,仿佛跌进万丈深渊,碗口大的树枝被矶石撞得断裂开来,白莎心惊胆颤。它想,这回完了,浮岛一裂,自己就会沉入江底,成为丑陋的江豚可口的点心。它闭上眼睛,等待死神降临。
幸运的是,浮岛竟奇迹般地闯过了独龙峡。
又一个夜晚来临了,母狼饿极了。这种饥饿使它恨不得把高悬在夜空中的月亮当馅饼吃掉。浪花不时冲上浮岛,劈头盖脸地浇在它身上。它又冷又饿,只好嚼树叶充饥。树叶又苦又涩,勉强吞下几口,一会儿又吐出来。这样受折磨真不如死了好,白莎真想往江里一跳,结束一切惊恐和痛苦,但动物求生的本能使它不肯真的去自杀。
月亮升起来,太阳沉下去,月亮沉下去,太阳又升起来了。四天、五天……不知道究竟过了多少天,浮岛仍顽强地在江心漂流。白莎在水里浸泡得浑身筋骨麻木了,它衰弱到极点,趴在树枝中间,连哼一声的力气都没有了。离日曲卡山麓很遥远了,白莎再也无法回到它的伙伴中间去了。恍惚间,它觉得太阳变成了蓝色,高山冰雪融化成的澜沧江水似乎变成了温泉。奇怪,被猎人剥了皮的公狼杰莫怎么会跑来舔它的脊背?自己已经死了吗?
“呼”,一声巨晌,把白莎从昏迷中惊醒,它费劲地睁开眼皮,眼前是一片藤萝交错的大林莽。
原来,浮岛从澜沧江的上游日曲卡山麓漂进了下游西双版纳的勐罕森林。在一个陡急的江湾里,浮岛被激流冲出江心,撞在岸边,陷在一片淤沙里。这样,白莎终于得救了。它使尽力气,颤颤悠悠地爬上岸。金沙滩上,一具被老虎吃剩下的野牛尸骸,散发出一股恶臭。白莎走过去,驱散了野牛身上的一大群苍蝇,连嚼带吞地饱餐了一顿。然后,它迈着摇摇晃晃的步子,钻进密不透风的林莽。
白莎大病了一场,但终于活了下来。它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漂流到了西双版纳,它只觉得这里和遥远的日曲卡山麓完全不同。这儿没有高山积雪,没有寒冷,没有饥饿。这儿的植物疯长,野兔、沙滩、田鼠……各种动物多得让它不用追捕,每顿都能吃得饱饱的。日曲卡山麓可不同。那儿气候寒冷,食物匾乏,特别是冬天,寒冷迫使狼快追猛跑,血液沸腾。狼是冰雪的精英,轻柔的雪花把狼毛擦得浓密闪亮,像涂了一层彩油。现在,这里整天热气腾腾,像生活在大火炉里。狼没有汗腺,只能张开大嘴,伸长舌头来散热。炎热的气候使白莎懒得动弹,行动也明显迟钝了。紧凑的狼毛松驰开来,失去了光泽。白莎很担心,照这样下去,自己会退化成一条狗。狼是最看不起狗的。狗只能摇着尾巴向人类乞怜,而狼的尾巴永远是竖直的。
为了不使自己变成狗,白莎在山崖上找到一个阴暗潮湿的山洞。白天它躲在里面睡觉,晚上出来觅食。可是,在这里,它用不着追捕撕咬,就能轻易地吃饱,比起在日曲卡山麓的生活,真是乏味极了,只有在和猛兽争食搏斗中,狼才能表现出更勇敢、更凶残的本性来。在西双版纳,白莎无用武之地,只好懒散地过着日子,而最令它难受的是孤独。
气候可以渐渐适应,但孤独却无法排遣。病好后,白莎就开始寻找自己的同伴。一连几天,它转遍了山洞周围的几十座山头和一片片树丛,都没有发现狼的踪迹。在山坡上吃草的牛和马,在水塘里嬉戏的鸭和鹅,都把它误认作狗,见了它既不惊慌、也不逃避。有一天,它经过山寨边的水田,迎面来了一伙人,见了它,不但没打它,反而惊叹道:“谁家养的狗,这么漂亮!”
西双版纳确实没有狼。
它太孤独了!
在日曲卡山麓,多热闹啊。几十条狼生活在一起,虽然狼群为了争食、争宠和争偶,互相吵架、斗殴、角逐甚至互相残杀,但总比孤独好受些。再说,在狼群中,有哪条狼敢欺负它白莎?它是头狼匹克最宠爱的母狼啊。
如今,山洞里,只有冰冷的石壁和它作伴。再也没有大公狼匹克的爱抚了,再也没有其它母狼充满妒嫉的眼光了,再也没有充满血腥味的围猎厮杀了。
白莎觉得无聊透了,虽然为了增加乐趣,有一次它猎到一只马鹿,不再像过去那样一口咬断猎物的喉管,而是先咬伤马鹿的腿,看着它一瘸一拐地在灌木丛里哀嚎逃命,自己才慢悠悠追赶着,马鹿惊恐和绝望的叫声把整个山谷搅得凄凄惶惶的。但是,久而久之,残酷的游戏也失去了乐趣。
只有在日曲卡山麓,血腥的厮杀才能刺激狼的神经,使它们成为狼性十足的凶残动物。而在这里,西双版纳的平静生活使白莎失去了兴奋,失去了激动,失去了冒险。于是,生活也就失去了意义。白莎开始在回忆中度过漫长的一天又一天。
忽然有一天,一股风带着狗的气息吹进洞里。懒散的白莎没心思去理会狗,它最讨厌狗了。在日曲卡山麓,那些讨厌的牧羊狗、猎狗、看家狗,一旦发现狼,远远地便会狂叫乱吠,呼唤手握猎枪的主人。这儿的狗从没见过狼,所以这只狗悄悄地摸到山洞口来了。白莎觉得这狗家伙真是又笨又蠢。
它站在洞口,竖着耳朵正朝里面“汪汪”乱叫呢。白莎又觉得很可笑,狗家伙一定把它误认作同类了。这倒挺有趣的。白莎佯装睡着了,它想看看这只狗倒底想干什么。
这是一条大公狗,它的个头跟白莎差不多,它叫了几声,见白莎毫无反应地躺在那里,便摇动尾巴,围着它嗅嗅闻闻。白莎知道,狗摇尾巴是表示亲近和友好。它活得很寂寞,它想好好戏弄一下这愚蠢的狗家伙,然后再咬死它。白莎睁开眼打量了一下大公狗。
这一看,白莎的心突然“格登”了一下,大公狗除了尾巴,体型跟狼差不多,尖尖的耳朵,半黄半黑的毛……大公狼匹克的毛也是半黄半黑的,白莎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温情。于是,它眨巴着狼眼,装出一副娇弱的媚态来。
大公狗的眼睛变得明亮起来,它贴着白莎,呼吸也变得越来越沉重。突然大公狗一扭腰跑出山洞,一会儿它叼着一根肉骨头又跑回洞来,把肉骨头吐在白莎眼前。
一根骨头,在白莎眼里本来是最不屑的,它在心里讥笑大公狗的举动,但它知道这是大公狗在讨好它。白莎像一切雌性动物一样,也喜欢雄性的奉承和殷勤。它还是装出极饿的样子,津津有味地啃起肉骨头来。
大公狗高兴得呜呜低声叫唤,它伸长湿淋淋的舌头,在它脊背上舔了一下,白莎打了个哆嗦,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厌恶。要是此刻是大公狼匹克在舔它该有多好!可惜,匹克在遥远的日曲卡。白莎虽然最看不起被人类驯化的狗,但此时,它还是忍住了。
大公狗见白莎没有反对,就越来越大胆了。它又舔它的腿、舔它的脖颈、最后舔起它的鼻梁和耳朵来了。大公狗的下巴在它额眉间深情地摩挲着,毛茸茸的狗脖子全暴露在狼的嘴下,尖利的狼牙已经触摸到狗的喉管了,它听见那喉管里血脉的跳动声,它喜欢听喉管被咬断的脆响,喜欢闻又烫又粘的血浆喷射在脸颊上的血腥味,它心里突然涌动起一股强烈的野性,张开大嘴,将狼牙对准大公狗的喉管。可是,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迫使它放弃了这种野蛮的企图。
它太寂寞了,它需要异性的爱抚、需要伴侣。虽然狗和狼是死敌,但在亘古时代,它们是同一祖先,它们是可以结成伴侣的。
从此之后,大公狗每天深夜都到山洞来和白莎幽会。大公狗是勐罕大森林小凤山脚下槟榔寨龙柯老爹养的家狗,名叫帕帕。
帕帕每次来山洞,老远就摇着尾巴,衔着一只鱼头或者肉骨头来讨好白莎。不久,这种狗的谄媚,令它厌腻了。有好几次,它野性冲动,咬掉帕帕的好几口狗毛。但帕帕总是忍让着,不跟它打架。白莎早已习惯了日曲卡山麓公狼粗野的举止,对文质彬彬的帕帕,它很反感。让大公狗做自己生活的伴侣,白莎觉得很委曲,但没办法,至少,帕帕能帮它排遣寂寞和孤独。
渐渐地,白莎习惯了狗模仿人类的酸溜溜的爱。有时,它也把自己吃剩下来的鹿腿留给帕帕尝个鲜。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两个月后,白莎怀孕了,它想,这块炎热、丰腴、神奇的土地上没有狼的历史结束了。在勐罕森林,狼的子孙将称霸闯荡。它相信自己一定会生出标准的狼崽来。
帕帕更加体贴、关心它。白莎也很感激帕帕,它已经有点喜欢帕帕了。
但它心中又充满了恐惧,它害怕狗爸爸会把狼崽驯化为狗。白莎需要的是能真正征服这块土地的狼种。
白莎想摆脱帕帕。它想借故和帕帕闹翻,恶狠狠地干一架,从此一刀两断。可是帕帕是条狗,你越压,它越软,这办法行不通。白莎又想躲得远远地,但狗的嗅觉很灵,它会沿着气味追上来。唉,要是帕帕在来山洞的路上被豹子吃了就好了。可是帕帕仍天天来,搅得白莎心烦意乱,它一定要设法摆脱狗的阴影。
好几次帕帕来陪它,它想下决心咬死帕帕,可每当它的牙触到帕帕的喉管时,它又下不了口,帕帕善良得对它一点没有提防。帕帕待它那么好,它实在舍不得咬死它。
犹犹豫豫地,一晃就是两个月。
那天,白莎感到腹中的小宝贝在不安地躁动,它预感到自己快要生崽了。
再也没有时间动摇徬徨了。它决定让帕帕没有痛苦地死去。当帕帕再次用下巴来摩挲它的额头时,它拼足力气,闪电般地咬断了帕帕的喉管。可怜的帕帕,死了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白莎舔净了帕帕身上的血,然后拖着它埋进一个土洞里。这是它第一次咬死动物而没有撕开它的胸膛。白莎自己也觉得它不像一条狼了,它实在不忍心吃掉帕帕。掩埋了帕帕,白莎已累得精疲力尽。总算没有狗了,它的小宝贝该出来了。
白莎生下三只小狼崽。
第一只,露出金黄的茸毛,**像征着土地,唔,可爱的黄黄。第二只,露出又黑又亮的茸毛,黑色像征着征服,唔,可爱的黑黑。可是第三只,白莎看了倒吸了一口冷气,这绝对不是狼,这是一条小花狗!白莎不知道,帕帕的祖母是条大花狗。虽然帕帕毛色跟狼差不多,但隔代遗传,白莎的崽子竟有一种花狗。白莎气极了,它感到恶心,不能让花花与黑黑、黄黄在一起,狗的德性会软化狼的意志,为了让黑黑、黄黄成为真正的狼种,白莎不得不下狠心把可怜的花花吞进肚子里。
白莎对黑黑、黄黄倾注了全部的母爱,它为它们捕食、喂奶,带它们在草坪上捉青蛙、追蜻蜓。同时,白莎也培养它们的残忍性。
有一天,白莎叼着一头小马鹿回山洞,小马鹿呦呦呻吟,瑟瑟发抖。黑黑和黄黄围着小马鹿嗅嗅闻闻,谁也不敢上前去撕咬。白莎跳上去,一口咬断小马鹿的喉管,麻利地扒开小马鹿的胸膛。黑黑、黄黄瞪着惊奇的眼光,看着妈妈表演,它们还不习惯血腥的杀戮。
狗的恻隐之心,在白莎心中掠过一道不样的阴影,它要培养小狼崽具有凶残的狼性。
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白莎潜进槟榔寨,拖来一个吱吱乱叫的猪娃,它要用猪娃来做狼崽的训练品。清晨,黄黄和黑黑醒了,饿得嗷嗷叫。
白莎把猪娃放出洞,黑黑和黄黄兴奋地追出去,它们拦住猪娃的逃路,把猪娃打翻在地。但两个淘气的小狼崽竟在草地上和猪娃打着玩着,一点也没生死拼搏的狼劲。白莎威严地嚎了一声,吓得黑黑猛地扑到猪娃身上,猪娃乱踢乱叫,一口啃在黑黑的肩胛上,黑黑疼得怪叫一声,更加用力地死死踩住猪娃。白莎看了很满意,啊,不愧是狼崽!黄黄在一边呆呆地望着鏖战中的黑黑,眼里露出一丝惊讶,一丝伤心。白莎心里暗暗骂道:真没出息!这时,黑黑稚嫩的狼嘴已经咬住猪娃胖嘟嘟的颈窝了,黑黑显露出狼的凶性,它不顾一切地准备咬下去……
突然,黄黄“汪”地叫了一声,一声狗叫!白莎愣住了,它没听错,黄黄发出一声狗叫,而不是狼嚎!黑黑也呆住了,它把黑脑袋从猪娃的颈窝来探出来,惶惑地望望白莎,又望望黄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白莎愤慨地嚎叫着,它想把黄黄身上的狗魂吓掉,然而黄黄却仍然像条讨厌的小狗汪汪乱叫。它竟跑到黑黑面前,使劲摆动尾巴,乞求黑黑放掉猎娃。黄黄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哀怨凄惋的神情。
摇尾巴,这纯粹是狗的习惯,没有谁教过黄黄,黄黄无师自通。黄黄的血管里有一半狗的血液,黑黑受到感染,它从猪娃身上跳了下来。
愤怒的白莎重新叼回逃跑的猪娃,放在黑黑面前。黑黑望着黄黄,犹豫着不敢上前。黄黄一个劲地摇尾巴,一个劲地汪汪学狗叫。黑黑也模仿着,跟着叫起来。这下差点把白莎气晕过去。它扑上去一口咬掉黄黄摇动的尾巴,它宁可黄黄没有尾巴,也不许它摇动一条狗尾巴。这一招真灵,黑黑立刻停止模仿黄黄,黄黄尾根血淋淋的,它委曲地汪汪乱叫。白莎毫无怜悯之心,它又在黄黄脊梁上猛咬一口,威逼黄黄去扑咬猪娃。黄黄害怕地连连后退。
真是没出息!白莎气得撇下黄黄,嚎叫着在黑黑背后督战,黑黑拼命地往黄黄身上靠,仿佛要靠到狗性上去。
猪娃趁机逃跑了。白莎立在山洞口,怒火万丈。它绝对没想到,黄黄空长着狼的身躯,如果这样下去,黑黑也会变成一条狗的。必须让血的教训唤醒黑黑狼的意识。白莎猛地扑向黄黄,一口咬断它的喉管。黄黄在血泊中挣扎着。黑黑浑身颤抖,眼睛里蒙着一层晶莹的泪花,白莎伸出血腥的舌头,怒视着黑黑,它要让黑黑记住,当狗是没有好下场的!你是一条狼,你不愿和你兄弟落得同样下场,那你就扑上去!突然,黑黑发了疯地扑到黄黄身上,用尖利的爪子扒开黄黄的胸膛,刚刚长成的狼牙拼命地撕咬着黄黄的内脏,弄得满身都是血污。
终于,黑黑从掏空的黄黄的胸膛里抬起头来,白莎发现,黑黑眼里的泪水早已烧干了,稚气可爱的神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凶狠残忍的眼光,它阴沉着脸,用干涩嘶哑的嗓子发出了一声狼嚎。
经历了这次血腥的洗礼,黑黑变成了一条狼!白莎感到自豪,它吃掉帕帕,吃掉花花,又牺牲了黄黄,终于把黑黑培养成一条真正的狼!它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它觉得值得。它深情地舔着黑黑身上的血污,心里充满了悲哀后的喜悦。
从此,白莎带着半大的狼种外出捕食,它要把黑黑训练成匹克那样本领高强的大公狼。
一天,它们追逐一头岩羊。岩羊逃上一座悬崖已无路可逃,黑黑勇敢地朝岩羊扑去。就在黑黑的前爪搭上岩羊脊背的一瞬间,岩羊飞身一跃,带着黑黑滚下万丈悬崖。白莎悲愤地长嚎一声,啊,它失去了黑黑。
芭蕉寨俊罕老爹和孙子农炳亨到小凤山来打猎,这一老一少,今天运气不佳,在山里转了大半天,只打到一对斑鸠。太阳落山了,爷孙俩准备回家。
在山脚下,农炳亨突然发现一只摔死的岩羊,还有一条受重伤的小狗。农炳亨把受伤的小狗抱在怀里,发现它还有一口气。他对爷爷说:“好漂亮的小狗,我要带回去养它。”于是,爷孙俩扛着死岩羊,抱着小狗回寨子了。这小狗,就是黑黑。
黑黑在农炳亨的怀里苏醒了,它想起母亲白莎告诫过它:人类是狼的死敌,它很恐惧,它想挣脱农炳亨的怀抱。但它伤得太重。农炳亨疼爱地抚摸着它说:“小宝贝,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让我们做个好朋友吧。”它虽然听不懂农炳亨的话,但它明白眼前的少年对它没有敌意。农炳亨给它喂了一钵稀饭,黑黑饿极了,它一口气吞下好多热稀饭。黑黑从来没吃过熟食,狼怕火,可是火烧出来的东西竟这样好吃,黑黑心中暖暖的。
农炳亨又采来许多草药给黑黑敷伤口,黑黑疼痛的伤口在农炳亨的精心照料下,一天天好起来了。黑黑还有了一个柔软的小草窝。黑黑感谢它的救命恩人,它渐渐地成为棱罕老爹大家庭中的一员了。
它习惯了农炳亨身上的气息,习惯了吃熟食,每当农炳亨喊它时,它总是高兴地呜呜叫起来。它一边跑一边摇起了尾巴,虽然它不想摇尾巴,但它控制不了自己,它毕竟一半是狗呀!在白莎的威逼下,它的狗性被压抑了,农炳亨用人类特有的温情唤醒了它身上潜伏的狗性。它还小,很快它就学会了狗叫,每天下午,农炳亨一放学,黑黑就摇着尾巴汪汪叫着欢迎主人回来。
黑黑和农炳亨越来越亲近了,它觉得自己就是一只狗了。可是狼的血统也常常引诱它未泯的野性,它压抑着,但终于干了一件荒唐事。
一天中午,农炳亨上学去了,梭罕老爹也午睡了,院子里静悄悄的。一只茶花鸡正在瓦钵里吃食,黑黑忽然扑上去,一口咬断鸡的喉管,津律有味地吮吸着鸡脖子里汩汩涌出的热血。茶花鸡的死惊动了其它母鸡,母鸡群惊叫起来,梭罕老爹惊醒了,出来一看,黑黑正在撕茶花鸡的肚子,老爹气得把黑黑用铁链子拴起来,拿起牛皮鞭对着它一顿猛打。一边打,还一边骂:“该死的畜生,竟敢在家里撒野!”鞭子在空中飞舞,黑黑被抽得皮开肉绽,蜷伏在地上呜咽着,它的午饭也被取消了。黑黑被拴着又饿又痛。
下午,农炳亨放学回来,解开它脖子上的铁链,护它抱在怀里,伤心地抚着它身上的鞭伤,轻轻地对它说:“唉,你干吗要去咬茶花鸡呢?你晓得锗了吧?老师说,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不,是好狗。”说罢,给它盛饭。
黑黑拼命摇动尾巴。它不希望挨饿,它不希望挨打。
黑黑懂得了,和人类在一起生活,必须遵守严格的规矩,不然就要受到惩罚。人类的驯化,使很多野生动物变得温顺了。黑黑也被调教成一只忠实的狗。
半年后,黑黑长成一条健壮的好狗,人人见了都夸它:“好漂亮的狗!”黑黑看家护院,出山打猎,成了农炳亨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渐渐地,它把白莎忘了,有时夜深了,它会回想起小时候的事,觉得那像是一个遥远的梦。
不料有天中午,在澜沧江边,白莎突然出现在它面前。
白莎失去黑黑以后,悲愤到了极点,它满山寻找黑黑的踪迹,它找不到黑黑的尸体,它相信黑黑还活着,一定是被人类捉走了。白莎也曾到过芭蕉寨,但恰巧那几天农炳亨带着黑黑到舅舅家去了。白莎找不到黑黑,就把满腔怨恨发泄在人类身上。发疯的白莎常常在夜晚一个寨子一个寨子地打劫,咬死肥猪,踏坏篱笆。没多久,小凤山传开了一个恐怖的流言,说丛林里有一条狗精,专门残杀家畜,破坏寨子,搞得人心惶惶。猎手们摩拳擦掌,入山围剿,可几个月下来连狗精的毛都没拣到一根。
梭罕老爹狩猎经验丰富,它在寨子西头的荒草滩上埋设了一只祖传的捕兽铁夹。一天半夜,当白莎又想偷袭芭蕉寨时,正好踩上了铁夹子,它的后腿被紧紧地夹死,皮开骨裂。它拼命挣扎,用狼牙咬铁夹,狼牙咬断了两颗,仍无济于事。
白莎挣扎了一夜,天亮了,梭罕老爹背着猎枪前来察看。白莎使出狼装死的鬼把戏,口吐白沫,屏住呼吸。老爹走到铁夹前,高兴地大声嚷起来:“逮着狗精啦!该死的,看你还捣乱!”老爹看了一眼装死的白莎,仍不放心,顺手挥起一个木棒,一棍敲在白莎腰上,白莎痛得真想一跃而起,咬住老爹的手腕,和他同归于尽。但为了死里逃生,为了寻找黑黑,它忍住疼痛,毫无表情地躺在地上。老爹放心了:“没气了,死绝啦。”老爹说着,便松开铁夹子,就在这一瞬间,白莎闪电般地跳起来,拖着鲜血淋淋的伤腿,钻进草丛,逃入深山。棱罕老爹惊呆了,他从没有见过这种“死而复生”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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