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是并不安全。因为是冲动型而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感觉力不从心还是不要去劝,确实容易被误伤。
如果非常凶狠,自己无法劝阻又担心出问题,就报警让有关机构来进行协调。这样不仅可以帮到他,甚至通过这样的手段可以纠正他的这样的行为。
遇事,要有一定把握。没有把握就寻求帮助,我们助人的同时应当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单纯的持刀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必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依法承担治安处罚责任,所以需要看持刀威胁产生的性质以及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吵架后一方自杀另一方是否要担责,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来判断。
现代的人们因为生活、工作的压力,往往或多或少会有一些不良的情绪问题或者是心理问题,如果这些负面的情绪能够得到疏导或者排解,那么则不会影响日常生活,但是如果不能等到排解宣泄,一直堆积则可能引发严重的心理问题,导致产生精神疾病,如可能发展成抑郁症。如果因为一些矛盾,双方发生争执,升级成为吵架,在过程中并不知晓另一方的身体状况如对方患有抑郁症。吵架过程中一方并没有使用激化矛盾的语言、字眼,类似于你怎么不去死,而且对于争吵发生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基于公平责任,双方各有责任,各自承担。如果一方明确知晓对方的精神状况,还频繁使用刺激性语言激化矛盾,导致另一方情绪失控,而使另一方最终自杀,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过错比例进行承担。如果矛盾是自杀一方激起的,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失控,最终无法面对而导致自杀,对于另一方来说,其主观上并无任何故意,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一系列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但婚姻的破碎,孩子总是最大的受害者。
贵州思南县的一名9岁女童,因妈妈与继父发生争吵,被继父连砍4刀,如今将面临余生瘫痪的结果。
自从父母离婚后,女童莹莹一直由爸爸杨某照看。杨某外出打工,考虑将无人照看的女儿交给前妻照顾。前妻说,她现在的丈夫对自己很好,对孩子也不错。杨某为了让女儿感受到母爱,便把孩子送了过去。
在广东做工的杨某,在电话里得知女儿被砍伤,就立即赶了回来。他在医院见到了分别多日的女儿,孩子身上却多处被纱布缠着。
杨某这才得知,只因前妻与其现任丈夫陈某吵架,陈某情绪失控,突然拿刀狂砍9岁继女和妻子,才造成了这样的局面。
据医生介绍,孩子一共挨了4刀,脖子、手脚被砍,更重要的是,三分之二的颈椎已经被砍断,面临高位截瘫,今生可能再也无法行走,只能使用轮椅。
这起案件中,有两点值得我们思考。
第一,尊重婚姻,离婚当慎重。当今社会中,很多男女把婚姻当做过家家一样,缺少对婚姻的尊重,充满了随意感。殊不知夫妻离婚,受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他们只能别无选择地接受单亲家庭,或是重组家庭的生活,明明是父母犯下的错,却让他们的童年变得非常不完整。
第二,离婚后想要再婚一定要慎重。不管你因为什么原因离婚,再次步入婚姻的殿堂时应该擦亮眼睛,更加慎重。再婚家庭中,因为夫妻不和,一方迁怒于继子、继女,使孩子身心遭到伤害的案例不胜枚举。
之前,云南曲靖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农民陈某与带着一岁女婴的刘某再婚后,经常为家务琐事发生争吵。其后一次吵架中,陈某刀砍怀孕9个月的妻子和两岁的继女,造成两人死亡、胎儿夭折。
广东河口镇的朱某栋和朱某兰也是再婚夫妻,两人发生口角后,朱某栋在朱某兰家,用其厨房菜刀将朱某兰及其9岁继女朱某晴砍伤,最终,继女经抢救无效死亡。
所以,如果再婚不慎,带给孩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身体和心灵的创伤将会伴随他们一生。
夫妻有矛盾别迁怒孩子
那么,再婚家庭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什么呢?
再婚夫妻最应该做到的就是要彼此坦诚,只有让对方了解了真实的自己,才能更好地去接受,更容易地走进对方的心里。
牙齿和舌头都会打架,重组家庭的夫妻矛盾会更多,所面临的环境也要复杂一些,相处起来,的确不是那么容易。对于再婚夫妻来说,吵架也是在所难免,但是吵架归吵架,最重要的是学会控制好自己的脾气,千万不要迁怒于孩子,孩子是无辜的。
再次步入婚姻,既然选择在一起,互相之间就要多一些理解和包容。两个人都经历过做失败的婚姻,就更加应该懂得珍惜才对。笔者希望,夫妻发生矛盾时,能理性对待出现的问题,不要试图使用暴力解决,让无辜孩子承受惨痛的后果。
威胁恐吓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司法实践中,对于家庭婚姻矛盾,应当谨慎处理,以调解劝导为主,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宜以违法犯罪论处,但应当予以训戒,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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