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交往四个月的男朋友吵架了,然后你把他送给你的东西和钱全部还给他了,而他还真的接受了,还没有退还给你的意思,这样的话只能说明两点,一是他现在也在气头上,你给他他当然要拿着了,说明你们的感情还没有那么的重要,也说明你要和他一刀两断,作为男人是肯定要面子的,你都这样了他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两个人吵架很正常,不要把分手挂在嘴边,这样你们两个早晚得分手,二就是你们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感情可言了,他给你的钱和物你都还给他,他当然要拿着了,毕竟那是人家给你的,这个也很正常。两个人吵架其实也是对于爱情的一种沟通,有的时候有的话不好说出来,都在心里憋着,时间长了总得有一个方法来发泄一下,所以说吵架也就成为了沟通的一种方法,把话说明白了。以后就会改掉自己的毛病,
有什么好伤心的?好和好散,别慢慢还,是男人就一箱全还。
如果是慢慢还,那您也无所谓,说明您无需后悔和伤心,这种男人没气度更没有风度,您养着他干吗呢?当花瓶摆着?他用过的直接扔给街边乞丐,当心,乞丐会比他懂得感恩,至少会说谢谢。
为值得你伤心的人去伤心,那是感情,也许也是爱情;为根本就不值的人去伤心,您的伤心或许安慰的人多,能同情的只有您自己了。
我觉得没必要吧,如果从此不想在往来了,而且他送的礼物很贵重,那可以还给他。如果没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礼物也不是特别贵重的话,我觉得没必要送回去。以后有的是机会可以其他方面还给他,而且你也不能说你俩以后不会和好啊。
虽说情侣在恋爱期间得到的“礼物”很有意义,但若是分手之后,这些寄托着过往种种,有着“睹物思人”之用的礼物们,又该何去何从呢?现实中,大多数分手后的情侣,都会选择用眼不见为净的方式来处理掉它们,但也有一小部分的人,则会动起“废物利用”的念头,让它们重焕生机!
宛佳的前男友就是如此,在与她分手过后半年,竟然又主动出现,要求宛佳归还他在两人恋爱期间送出的几件首饰,而这个要求也让宛佳感到十分的无语!
“他把网购的截图发给我,让我找出来还给他,其实都不是很贵重的东西,通常都是几百元,只有一条铂金的链子,超过了一千块而已。”
对于前男友的要求,宛佳一开始并未同意,因为那时距离他们两人分手,已经相隔了有大半年,宛佳早已抵达另一个城市,开始她的新生活了。至于前男友送给她的那些小礼物,早就不知被她扔到老家的哪个角落了。
“就为了这事,他烦了我很久。后来我听朋友说,他是又谈了女朋友,我就寻思着,是不是打算废物利用,把以前送我的那些东西,拿回去再送一次。”
对宛佳而言,她并不是稀罕前男友送给她的那些东西,而是身在外地工作的她,实在是没时间返回老家整理。而且过去了这么久,就算她抽空回家了,也未必就能找到,或许有些已经被自己随手扔了也说不准,毕竟那都是些她不想再看到的东西。
如果你想要再继续,那么肯定是要承认错误,想办法挽回。
你要分清楚你的女朋友是和你生气,假装分手来气你,还是真的想和你分手。
如果仅仅是觉得你们两个吵架以后,你不来哄她,让她觉得你心里没有她,或者说不重视她、不爱她,那就要花一定的心思来哄她。
既要有甜言蜜语,也要有承认错误的态度,还要准备花了心思的礼物,让她感到你是真的从心里爱她,才有可能复合。
假如她真的是想了好久,觉得你们不适合在一起,想分手,那你就要想想,你是不是真的还想和她走下去。
如果你想要走下去,不妨找个机会告诉她你的态度。假如她不想见你,也不想接你的电话,那就等几天,你们都冷静几天,再说这件事。
心平气和谈一谈,实在不行,那就只能是和平分手了。现在勉强在一起,也未必能一直走下去。
吵架和女朋友动手的,他要求你给他买1万以上的礼物才能接受道歉,你应该考虑清楚,在交往女朋友的时候就动手,可见你对他的感情没有多厚,他要求你应该买1万块钱以上的礼物才能道歉,和你也没有真正的感情,所以你该和女朋友分手。
吵架前,给男朋友买了他爱吃的食物,现在吵架了,这种情况的话,就要看你们两个人吵架吵得厉不厉害,主要是谁先挑起来的,如果是你自己先挑起来的这一场战争,那么我认为你就应该给他。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两个人吵架,双方都有责任,不应该由一方来承担,那么你就应该给他,你所买的食物。
如果是由于你男朋友挑起来的,并且他从头到尾都不理解你,一直都在误解你,那么这样的话,你就完全没有必要给他吃的了。
不合适。因为既然能成为朋友,说明你们的关系很不错,他并送给你东西可见关系还不一般,所以不要因为一次吵架而伤了你们之间的友谊,要主动找对方好好聊聊,争取早日化解你们之间的矛盾,只有这样才能使你们化干戈成玉帛,成为真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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