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咖啡,摇摇杯子 (短文阅读)
黄培昭
阿曼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它的居民注重礼节,待人接物、迎来送往都有固定的套数,从喝咖啡这等小事上就能窥见一斑。
阿曼人管咖啡叫“喀赫瓦”,喜欢在咖啡里加豆蔻等香料。他们的咖啡呈浓黑色,含有类似中药的苦味,与西方醇香的咖啡有所不同。
记者到马斯喀特不久,有一次被热情豪放的阿曼人请去做客。一通大饼烤肉之后,已是心有余而肚不济了,望着满桌的各色吃食,只有徒唤奈何。偏偏,阿曼人在待客接近尾声时,还有邀请客人喝咖啡的习俗。客人若不喝,通常会引起主人的误解,还以为你对他的招待有什么看法呢。
于是记者在主人连声的相劝中接过滚烫的咖啡,虽面有难色,也不得不硬着头皮一点点勉强喝起来。好容易喝完一杯,持壶立在一边的侍者说时迟那时快,又要给记者斟上一杯。“够了,够了,谢谢谢谢!”记者连忙阻止,但侍者满脸疑惑地望着记者,不解地反问道:“够了?真的不要了吗?”见记者重重地点了点头,侍者才问:“那你为什么不摇晃杯子?”“摇晃杯子?”记者一头雾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目睹了这一切的主人,早在一旁笑弯了腰,他接过话茬说:“看来你还不知道阿曼人喝咖啡的规矩呢,喝完后,侍者不像其它国家那样问你还要不要,而是盯着你的手看,你要是不想再喝,就手举杯子,当着侍者的面,把杯子在空中摇晃几下,侍者见状就不会再给你添加了。你若无动于衷,把喝空的杯子随手丢在一旁,他就会一杯一杯不停地给你满上。还有,你如果只对他说‘不喝了,谢谢’一类的话,他多半会理解成你是在客气,通常仍会坚持给你续加。记住,在阿曼,只有晃动杯子,才表示你真的喝够了,不再要了!”
原来如此!记者在此后的活动中留意观察,果然见阿曼人都很自然地在喝了一两杯咖啡之后,把手中的杯子在空中潇洒地摇摇,这仿佛成了阿曼人独特的风景,上起王室成员,下到黎民百姓,莫有外者。
阿曼人钟爱咖啡,大街小巷布满了咖啡店,他们对咖啡的研磨、勾兑和调制都有自己的一套。在阿曼大小城市的街心花园或广场上,都树立着巨大的茶壶、咖啡壶雕塑,体现出阿曼殷勤好客的社会风尚。可以说,咖啡袅袅的味道里,飘荡着阿曼浓郁的文化气息;杯子的一摇一晃之间,阿曼人特有的文化传统尽显无遗。
1、给下列加点字选择正确的读音。
窥(kūi kuī)见一斑 豆蔻(kòu guàn)
勉强(qiáng qiǎng) 勾兑(duì yuè)
殷(yīn yìn)勤 袅(niāo niǎo)袅
正确的读音:kuī kòu qiǎng duì yīn niǎo
2、联系上下文理解下列词语的意思。
心有余而肚不济:心里想吃,而肚子却装不下。
一头雾水:很茫然,完全不知道的样子。
面有难色:脸上出现为难的神情。
尽显无遗:全部显露出来了,没有漏掉的。
莫有外者:没有一个例外的。
3、本文写了作者在阿曼旅行时许多有趣的见闻,用横线在文中画出有关的句子。
写作者在阿曼旅行时许多有趣的见闻的句子,如:
记者到马斯喀特不久,有一次被热情豪放的阿曼人请去做客。一通大饼烤肉之后,已是心有余而肚不济了,望着满桌的各色吃食,只有徒唤奈何。偏偏,阿曼人在待客接近尾声时,还有邀请客人喝咖啡的习俗。客人若不喝,通常会引起主人的误解,还以为你对他的招待有什么看法呢。
阿曼人钟爱咖啡,大街小巷布满了咖啡店,他们对咖啡的研磨、勾兑和调制都有自己的一套。在阿曼大小城市的街心花园或广场上,都树立着巨大的茶壶、咖啡壶雕塑,体现出阿曼殷勤好客的社会风尚。
4、这篇短文还可以用什么作为标题?你认为作者的《喝完咖啡,请摇摇杯子》这个标题拟得好吗?为什么?
答:还可以用这样的标题:如《杯子的一摇一晃之间》、《阿曼人喝咖啡的习俗》等。
《喝完咖啡,请摇摇杯子》这个标题拟得好。突出阿曼人浪漫热情,有独特的文化传统和阿曼的居民注重礼节,待人接物、迎来送往都有固定的套数。
5、你还知道哪些国家的哪些文化传统?请列举一二。
例如:⑴德国风俗 :德国人,有一种名副其实的讲究效率的声誉。德国谈判者的个人关系是很严肃的。要习惯于在所有场合下穿一套西装(不要将手放在口袋里,这被认为是无理的表现)。馈赠要针对个人,即使是以公司的名义。
⑵意大利风俗习惯:意大利人比德国人少一些刻板,比法国人多一些热情。但在处理商务时通常不动感情,做出决策较慢,并不是为了同幕僚商量,而是不愿仓促表态。
⑶西班牙风俗:西班牙人强调个人信誉,宁愿受点损失也不愿公开承认失误。如果你认为他们在协议中无意受到了损失而帮助他们,那么便永久地赢得了他们的友谊和信任。
⑷新加坡风俗禁忌:新加坡是一个多元种族和多种宗教信仰的国家,因此,要注意尊重不同种族和不同宗教信仰人士的风俗习惯。如,参观清真寺必须脱帽脱鞋进入,女士不能穿短裤或暴露的裙子,也不可进入祷告大厅。
⑸韩国风俗禁忌 社交礼仪
韩国人崇尚儒教,尊重长老,长者进屋时大家都要起立,问他们高寿。和长者谈话时要摘去墨镜。早晨起床和饭后都要向父母问安;父母外出回来,子女都要迎他人才能吃。乘车时,要让位给老年人。接、吃饭时应先为老人或长辈盛饭上菜,老人动筷后,其他人才能吃。乘车时,要让位给老年人。
韩国人见面时的传统礼节是鞠躬,晚辈、下级走路时遇到长辈或上级,应鞠躬、问候,站在一旁,计其先行,以示敬意。男人之间见面打招呼互相鞠躬并握手,握手时或用双手,或用左手,并只限于点一次头。鞠躬礼节一般在生意人中不使用。和韩国官员打交道一般可以握手或是轻轻点一下头。女人一般不与人握手。
在社会集体和宴会中,男女分开进行社交活动,甚至在家里或在餐馆里都是如此。
在韩国,如有人邀请你到家吃饭或赴宴,你应带小礼品,最好挑选包装好的食品。席间敬酒时,要用右手拿酒瓶,左手托瓶底,然后鞠躬致祝辞,最后再倒酒,且要一连三杯。敬酒人应把自己的酒杯举得低一些,用自己杯子的杯沿去碰对方的杯身。敬完酒后再鞠个躬才能离开。做客时,主人不会让你参观房子的全貌,不要自己到处逛。你要离去时,主人送你到门口,甚至送到门外,然后说再见。
韩国人用双手接礼物,但不会当着客人的面打开。不宜送外国香烟给韩国友人。酒是送韩国男人最好的礼品,但不能送酒给妇女,除非你说清楚这酒是送给她丈夫的。在赠送韩国人礼品时应注意,韩国男性多喜欢名牌纺织品、领带、打火机、电动剃须刀等。女性喜欢化妆品、提包、手套、围巾类物品和厨房里用的调料。孩子则喜欢食品。如果送钱,应放在信封内。
若有拜访必须预先约定。韩国人很重视交往中的接待,宴请一般在饭店或酒吧举行,夫人很少在场。
韩国人禁忌颇多。逢年过节相互见面时,不能说不吉利的话,更不能生气、吵架。农历正月头三天不能倒垃圾、扫地,更不能杀鸡宰猪。寒食节忌生火。生肖相克思婚姻,婚期忌单日。渔民吃鱼不许翻面,因忌翻船。忌到别人家里剪指甲,否则两家死后结冤。吃饭时忌带帽子,否则终身受穷。睡觉时忌枕书,否则读无成。忌杀正月里生的狗,否则三年内必死无疑。
与年长者同坐时,坐姿要端正。由于韩国人的餐桌是矮腿小桌,放在地炕上,用餐时,宾主都应席地盘腿而坐。若是在长辈面前应跪坐在自己的脚底板上,无论是谁,绝对不能把双腿伸直或叉开,否则会被认为是不懂礼貌或侮辱人。末征得同意前,不能在上级、长辈面前抽烟,不能向其借火或接火。吃饭时不要随便发出声响,更不许交谈。进入家庭住宅或韩式饭店应脱鞋。在大街上吃东西、在人面前擤鼻涕,都被认为是粗鲁的。
在韩国人面前,切勿提“朝鲜”三字,也不要把“汉城”说成“京城”。照相在韩国受到严格限制,军事设施、机场、水库、地铁、国立博物馆以及娱乐场所都是禁照对象,在空中和高层建筑拍照也都在被禁之列。
这个有很多原因啊,心理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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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当岁月把往事风干,当青春渐去渐远,回头而望时,曾经的青涩都成了风景,有些青春的细节竟是那样难忘。
几场春雨,催开了后山的野花,也滋养了一群少男少女心中朦胧而又懵懂的情愫。操场里,食堂边,阶梯上,还有那条长长的绿荫道,因那低头娇羞的一眸,那目光里带电的刹那,一次偶然的邂逅,一个无意的招呼,所有的景致都因此而妩媚灵动,仿佛都蕴藏了些许的秘密,让春鸟在鸣唱中悄悄传递。心间一泓明净的清泉,仿佛被投入一颗石子,荡起阵阵涟漪。一些娇情的春愁,在夜灯熄灭后的午夜,伴着室友的酣声,漫上某人的帐帘。
不经意间,窗外暴雨骤然而至。几经风吹雨打,万物在夏季里疯长着。一同疯长的,还有那朦胧的爱情。一如满山遍野的野草,碧绿得耀眼而诱人。
没过几天,戴着黑框眼镜的学生科长恶狠狠地上全校大会上宣布,昨晚在足球场上捉到的违纪者名单。尽管学校政策高压,但青春青涩的爱情仍像宿舍窗前的牵牛花,悄悄地探出粉红色的小喇叭。
每当清晨和傍晚,男生楼里,总有吉他族对着女生楼的某个窗口高声晨吟夜唱那时最流行的情歌:“你就像那冬天的一把火,熊熊火焰温暖了我心窝,你的大眼睛,明亮又闪烁,仿佛天上星,是最亮的一颗……”或者狂吼着《黄土高坡》、《大约在冬季》,吼得荡气回肠,唱得人心颤动。青春生命的饱满和外溢的活力顿时显现无遗。那时,能做一个吉他手,拥有一把模样好看的吉他,在某个晚霞满天的黄昏里,背着落日的方向,微闭着双眼,一副陶醉的样子,倚在宿舍门前的墙角上,“艺术”地弹唱几首,定是青春最美的风景了,总引来许多过往的女生驻足。
那“酷”样,说不定又是一粒无形的石子,不经意地荡起某女心的一潭春泓。邻班的波就是靠这一招,把班上最美的春给俘获了。
与晨歌暮唱相对应的,就是“青春夜话”了。晚自习过后,熄灯后的半个小时内,宿舍区几乎不会清静。寝室里,大家在黑夜里睁着黑色的眼睛,争先恐后地高谈阔论。话题很多,涉及面广,谈国事访问,谈世界杯足球,也抱怨着饭票不够吃。但谈得经久不衰,还是那些似懂非懂的爱情。那些朦胧的情愫捂贴着一颗颗驿动的心,在夜的深处慢慢着眠。
诗歌是八十年代末校园里另一串躁动青春的音符。一如现在的年轻人驰骋网络游戏一般。那时的诗歌相伴着青春,颤悠着整个青涩的季节。诗歌是属于年轻人的。在诗意的校园里,读诗写诗谈诗,成了年轻我们最体面的时尚。也是一帮少男少女聚集成堆的充分理由。
常常是由某个“诗人”发起,创意一个新潮而怪异的名称,几个文友自愿节省几顿大餐,凑点笔墨纸砚,“某某诗社”就宣告成立了。架子搭起,接着便是以诗为媒,办报出刊。除几个老道的师兄诗人有些象样的诗作而外,好些“新人”都要临时抱佛脚。诗因情而起生,大家都搜场刮肚,“为赋新词强说愁”般,把那点娇情的春愁和心窝里的秘密,在深夜的烛光里,沙沙地码成一些像诗的句子。
那时,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没有打字复印。可苦惨了两个书法好的同学,他们硬是在蜡纸上一笔一划地把大伙的诗稿刻上,再到学校的油室,用最古老的设备,一张一张地手工印刷。由于不够专业,大家常常墨香满身,有的还弄得个个大花脸,惹得大伙笑得人仰马翻。那静夜里荡漾的笑声,和大伙挑灯挥墨的情景,至今仍响彻耳际,历历在目。第二天清晨,诗社的师兄们红肿着双眼,把飘着油墨香味的诗报送到各班。那青春淡淡的忧、淡淡的愁便随着墨香在校园的每个角落飘荡开来。
我是被邻床的春带进诗社的。此前,我并不懂诗。当时年纪尚小,不懂愁绪,更没有秘密。写啥呢?思去想来,我就写了父亲的脚印。却没想到那几句似诗非诗的大白话,还被老师给推荐到报上发表了,成了我的处作,开启我用文字抒写生活的激情。至今,我像珍藏宝贝一样,将那诗稿贴在我那本早已泛黄的日记本的扉页。
诗歌催生着激情。因有一种氛围,因有一个目标,我们谁都生怕掉队。我和春不放过课余的任何一个空隙,一头扎进学校阅览室,又趁晚自习后熄灯前的半小时,怀揣诗稿闯进男生宿舍找师兄诗人指点改稿。寝室里不知谁的脚丫臭如烂豆,但大家眼里那渴求诗意真解并闪动着的光彩,早已淹没一切。谈诗论诗的纯粹神圣早已胜过聊聊我我。
日子在平淡与紧张中慢慢滑过。不知觉中,同室的姐妹都已花开有主。春最终也抗拒不了诗歌的勾魂,甩掉吉他追逐诗人而去。唯有我,仍在大大咧咧,故作天真,和老师作怪,逗全班偷乐。
本以为就这样清纯无忧地走过年少的青春,但诗歌终究是拔动爱情琴弦的玉指。在临毕业的那年秋天,当树梢的落叶蔌簌飘落时,我的心事终被秋风吹落满地。那个让我怦然心动的写诗之人勇,终在一个天空嵌满金边的黄昏里,怀揣着许多为我而写的诗,向在操场草坪里读诗的我走来。在无限美好的初恋感觉里,刹那间,我想起妈妈的嘱咐,最终,冷静与理性克制了激情与浪漫。我坚定地躲开了那场并不现实的爱情。打点行囊,独自伤痛地离开。与勇从此天各一方,却刻骨铭心。
强指间,二十年过去。春追逐爱情去了另外一个城市,与诗人并肩拼搏,奋斗成了不小的官员。艳的孩子已经高考,可自己却已磨成老妇。梅和班长死活扯在一起,幽幽怨怨,压压抑抑。诗已远离尘世,大家都过波澜不惊,平平凡凡的日子。
而我,仍在心底捂着一寸空间,一分天真与一份梦想。那天,勇来到我所在城市出差。相见之时,除了些许感动外,竟没有想像的激动。时间的车轮已将激情的心包裹得格外严实。那刻,我想起了张爱玲曾说过:“隔了三十年的时光,再好的月色也未免有些凄凉”。是啊,二十年过去了,我曾在心底温存的刻骨之感,到底终究是淡然如烟了。
回忆渐去渐远的青春,我开始明白。最大的魅力来自于无法完美,最深的情感来源于不被占有,最美的风景有时在于放弃。
那次青春的邂逅,不是在我最美的时候遇见了你,而是你给我披了件诗性的衣裳。
当我写下这个标题,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酸涩。其实我一直是个崇尚简单化人际关系的人,为人处世,该讲理讲理,该讲感情就讲感情,有什么事情,拿出来说明白,痛痛快快挺好。非常不喜欢这种隐晦的感觉,明明哪里不对劲,但是却什么也没摆出来,让你猜,挺恶心人的。我烦癞蛤蟆,不是因为它能咬人,而是因为它太格应人了。人都是这样吗?从来只想自己,而不想别人,凡事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想问题,就不为任何其他人也考虑一点点,哪怕就那么一点点?我终于知道,这个社会怎么沦落到现在这副人个人冷不冷热不热的熊样儿了,都TM自己祚的。
我非常非常不喜欢热恋贴冷屁股,图意个啥呢?你说,这个地球上,谁少了谁活不下去?那为什么就一定要有那些牛B哄哄的人呢?与人相处,稍微实惠点,能不能死?能不能死?我就纳闷儿了。我也检讨了,我就活该我,欠的,真是吃咸了,打死卖盐的了。我怎么就那么多热脸去贴那些个没人情味儿的冷屁股呢?你说我是不是没事找抽?我自己抽自己俩嘴巴得了。
什么所谓的倾吐,什么所谓的乱七八糟的关系,我看啊,都挺虚伪的。实实在在的,没剩下啥了。行啊,这个时候有个词儿蹦出来了,可以当一个挺好挺好的借口,还能让我舒服点,也算给自己找个台阶下——距离产生美!靠,多精辟啊。
上赶着不是买卖,真就这么回事。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想法,没有必要把这些生活和想法共享了,你想,人家别人还不想呢。别总不拿自己当外人,其实你就是一外人。
有人喜欢把自己难处到处说,好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有多么多么不容易,有多么多么值得可怜或者同情。可有的人,就不爱说,即便真的有苦衷,能暗地里消化解决的,就绝不天天挂在嘴边上。光鲜惯了,倒让人以为自己真的有多风光呢。我发现了,给人全是靓丽的一面也不好,不能都报喜不报忧,这样时间长了,人家都不爱跟你接触了,认为你哪哪都好,
没有烦恼,没有痛苦,没有值得别人幸灾乐祸的地方。难道给人一张笑脸就这么难?非得哭丧个脸,就楚楚可怜,就招人稀罕了呗?这什么世道?变态啊?!我发现,我真是大方惯了,我想说,大方是性格,不是应该应分的,也不代表大方就是开金库的
越有钱的人还越抠呢,怎么解释?大方还大方出错了。我不想说我也有什么什么苦楚,挺没劲的,真的,那么矫情地活着,我浑身不得劲儿,总想煽自己俩嘴巴。所以,我还这样,我也不解释,我也不哪哪嗷嗷去,没啥意思。我相信自己有能力解决自己的一切问题,不管是什么样的困难,我能扛,不差事。
我的生活,我会对自己做主,会负责。好了,我自己努力赚回来的;不好,我自己背着。不管好还是不好,我这么大个人了,我都能吐出个唾沫就是个钉,不默默唧唧,唧唧歪歪,扭扭捏捏的。我就不是个男的,要不肯定活得贼爷们儿。
导语:数月前与老公大吵一架,蒙头大哭了一个晚上,然后因为他拒不肯为他的粗鲁言行道歉而冷战至今。在两人似同陌路的最初伤心之后,却也发现了吵架的十大好处。
夫妻吵架的10个好处一、可以不必下班后就听他聒噪不停,落个耳根清静。
二、他独占了有电视的屋子,所以我只能放弃消耗无数时间的'电视,又能清清静静地安心看书了。
三、重拾勤劳的好习惯,用手洗为数不多的自己的衣服。
四、每天清水煮菜、煮面,少食油、肉,自然减肥成功。
六、不必再在人前言必称“我们家××说”,终于找回了一点“我”。
七、可以一个人尽情地欣赏与陶醉在罗大佑的“围炉夜话”中,然后哼着《都市夜归人》于午夜回家,老公不敢异议。
八、重新过上听音乐、写日记的日子,找回住宿舍的感觉。
九、希望在过几天的生日中可以鼓足勇气去和“地下道歌手”一起唱首生日歌,满足一下自己由来已久的愿望。
十、安安心心地坐在灯下写《与老公吵架的十大好处》,并期待有人能看到(当然包括老公其人)。
与老公吵架的好处很多,只有一点不好,我不知道这种日子还要继续多久,又该怎样继续———自由和幸福有点像鱼和熊掌了———对于我这个笨女人而言!
生命,要的就是过程精彩
(节选)作者:史铁生
要是今生遗憾太多,在背运的当儿,尤其在背运之后情绪渐渐平静了或麻木了,你独自待一会儿,抽支烟,不妨想一想来世。你不妨随心所欲地设想一下(甚至是设计一下)自己的来世。你不妨试试。在背运的时候,至少我觉得这不失为一剂良药——先可以安神,而后又可以振奋。
我想,倘有来世,我先要占住几项先天的优越:聪明、漂亮和一副好身体。
既然是梦想不妨就让它完美些罢。何必连梦想也那么拘谨那么谦虚呢?
既有博览群书并入学府深造的机缘,又有浪迹天涯独自在 社会 上闯荡的经历;既能在关键时刻得良师指点如有神助,又时时事事都要靠自己努力奋斗绝非平步青云;既饱尝过人情友爱的美好,又深知了世态炎凉的正常,故而能如罗曼·罗兰所说“看清了这个世界,而后爱它”。——这样的位置可好?好。确实不错。好虽好,不过这样的位置在哪儿呢?
在下辈子。在来世。只要是好,咱可以设计。咱不慌不忙仔仔细细地设计一下吧。我看没理由不这样设计一下。甭灰心,也甭沮丧,真与假的说道不属于梦想和希望的范畴,还是随心所欲地来一回“好运设计”吧。
一个人长大了若不能怀恋自己的童年的痴拙,若不能默然长思或仍耿耿于怀孩提时光的往事,当是莫大的缺憾。你应该有一大群来自不同家庭的男孩儿和女孩儿作你的朋友,你跟他们一块认真地吵架并且翻脸,然后一块哭着和好如初。
你的母亲也要有知识,但不要像你父亲那样关心书胜过关心你。也不要像某些愚蠢的人,料想自己功名难就,便把一腔希望全赌在了儿女身上,生了个女孩就盼她将来是个居里夫人,养了个男娃就以为是养了个小贝多芬。
在你两三岁的时候你就光是玩,成天就玩,别着急背诵《唐诗三百首》和弄通百位数以内的加减法,去玩撒尿和泥,然后用不着洗手再去玩你爷爷的胡子。到你四五岁的时候你还是玩,但玩得要高明一点了,在你母亲的皮鞋上钻几个洞看看会有什么效果,往你父亲的录音机里撒把沙子听听声音会不会更奇妙。上小学的时候,你门门功课都得上三四分就够了,剩下的时间去做些别的事,以便让你父母有机会给人家赔几块玻璃。一上中学尤其一上高中,所有的熟人都对你刮目相看:你在数学比赛上得奖,在物理比赛上得奖,在外语比赛上你没有得奖但事后发现那不过是教师的一个误判。但这都并不重要,这些奖啊奖啊奖啊并不足以构成你的好运,你的好运是说你其实并没花太多时间在功课上。你爱好广泛,多能多才,奇想迭出,别人说你不务正业你大不以为然,凡兴趣所致仍神魂聚注若癫若狂。
接下来你到了恋爱的季节。这时你正在一所名牌大学里读书,读得出色,各种奖啊奖啊又闹着找你。你的动静坐卧举手投足都流溢着男子汉的光彩,明显地追逐你的和不露声色地爱慕着你的姑娘们已是成群结队。但你一向只是婉言而真诚地拒绝,善意而巧妙地逃避,弄得一些自命不凡的姑娘们委屈地流泪。但是有一天,你在运动场上正放松地慢跑,你忽然看见一个陌生的姑娘也在慢跑,她的健美一点不亚于你,她修长的双腿和矫捷的步伐一点不亚于你,生命对她的宠爱、青春对她的慷慨这些绝不亚于你,而她似乎根本没有发现你,她顾自跑着目不斜视,仿佛除了她和她的美丽这世界上并不存在其它东西,甚至连她和她的美丽她也不曾留意,只是任其随意流淌,任其自然地涌荡。而你却被她的美丽和自信震摄了,被她的优雅和茁壮惊呆了,你被她的倏然降临搞得心恍神惚手足无措。你在她周围不露声色地卖弄你的千般技巧万种本事,终于引起了她的注意。你又在朋友家里和她一起吃过一次午饭,你们认识了,谈了很多,谈得融洽而且热烈。此后不是你去找她,就是她来找你,春夏秋冬春夏秋冬……总之,总而言之,你们终成眷属。
也许你已经注意到了,我忽然有了一点疑虑:你能在一场如此称心、顺利、圆满的爱情和婚姻中饱尝幸福吗?会不会因为圆满而阻塞了渴望,而限制了想象,而丧失了激情,从而在以后漫长的岁月中遵从一种生理程序,心路却已荒芜,继而是麻木——会不会?会不会是这样?地球如此方便如此称心地把月亮搂进了自己的怀中,没有了阴晴圆缺,没有了潮汐涌落,没有了距离便没有了路程,没有了斥力也就没有了引力,那是什么呢?很明白,那是死亡。
我们的一切聪明和才智、奋斗和努力、好运和成功到底有什么价值?我们的目的何在?我们的救赎之路何在?我们真的已经无路可走真的已入绝境了吗?是的,我们已入绝境。现在,我们只占着一项便宜,那就是死神还没驾到,我们还有时间想想对付绝境的办法,当然不是逃路,当然你也跑不了。其他的办法,看看,还有没有。
过程。对,过程,只剩了过程。对付绝境的办法只剩它了。事实上,你唯一具有的就是过程。不信你可以慢慢想一想,什么光荣呀,伟大呀,天才呀,壮烈呀,博学呀,这个呀那个呀,都不行,都不是绝境的对手,只要你最关心的是目的而不是过程,你无论怎样都得落入绝境,只要你仍然不从目的转向过程你就别想走出绝境。过程的精彩是无法被剥夺的,因为死神也无法将一个精彩的过程变成不精彩的过程,因为坏运也无法阻挡你去创造一个精彩的过程。
过程!对,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你能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你能够镇静而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
朗读者: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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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经到了十二月的中旬,一场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流已经使得这个小镇进入了万物寂寥的时节,就连山脚下也已经被皑皑白雪覆盖了。小镇的人们普遍进入了“窝冬”的时候,家里那彻夜不熄的炉火营造了一个个温暖如春的小环境。在集中供暖尚未普及的时代,游枫他们的教室和宿舍的铁皮炉子也是一天到晚红彤彤的,这些小伙子们根本就没有丝毫节约的意识。
这一天清晨,天色依旧十分黑暗的时候,静极思动的游枫又挑着三只肥壮的野兔从墙头跳进了学校。只不过他自己前一天下的套子均没有收获,这几只属于那种“截胡”性质的。按照在当时小镇套兔子的规矩,只要提前下手即使是别人下的套子也没有什么关系,反正这些都是上天赐予的无主之物,要怪也只能自己去收的太晚了。
回到宿舍的游枫马上将几个还在酣睡的舍友招呼起来,指使着陈宝、刘非去清洗铁锅、搜集调料。之所以这样安排,首先是陈宝这家伙居然听不得兔子的叫声,记得这家伙第一次听到野兔在挨刀前发出类似婴儿的哭叫声,直接就撒手飞逃而去了,不过吃的时候倒是也没有什么心里阴影,就只有安排他去洗锅了。至于安排刘非去食堂搞调料就是有些“喜感”了,虽然已经十七八岁了,刘非的面相依旧象初中的小孩一样,他那“小朋友”的外号也就是由此而来的。不过面相小也是很有好处的,食堂里有一个大姐就非常“疼爱”这个小家伙,每次打包子的时候,都会格外的多给三个五个的,惹的游枫他们一直眼热不已,不过靠着这家伙的脸皮把从食堂搞上一些调料还是“物尽其用”的。
随后就拉着马齐等几个人轻车熟路的开始宰杀剥皮等工作,不大一会三只野兔就变成光溜溜的样子了。游枫讨要过来马齐那把防身用的斧子,叮叮当当的把野兔变成了一寸见方的肉块,用加了调料的清水浸泡起来。只不过陈宝回来却是报告了一则“坏消息“,他在洗锅的时候被到开水房打水的晏敏抓了个正着。在晏敏这个”小辣椒“的威逼利诱下,陈宝不但招认了收拾兔子的前因后果,而且带来了晚上一起聚餐的协议。坦诚事件的后果就是陈宝被大家摁到床上狠狠的收拾了一把,不过结果也只能是接受下来了。
到了中午的时候,游枫指使着舍友们七手八脚地将浸泡过的兔肉反复清洗了几遍,有放入开水锅里用沸水连氽了几次,把那兔肉除去血迹,一直到没有腥气为止。然后,游枫俨然一幅大厨的模样系上围裙(其实就是一件破旧的衬衣),亲自操刀上阵了。他往锅里倒了大量的菜籽油,油热后迅速投入姜片、辣椒、葱结煸炒,随即倒入足有大半锅的野兔肉块,用锅铲借着大火翻炒着,一直到肉块水分全无缩小变色后,放入白酒、酱油、八角、大蒜和干红辣椒。继续翻炒出香味并倒入开水大火炖开,并在炉圈上放了两块耐火砖后,将盖好锅盖的铁锅放在上面温吞的焖煮上了。
一切忙乎完了之后,游枫扔给陈宝10元钱,说道:“阿宝,骑着车子去买白菜、粉条、豆腐和小香槟,还有油炸花生米,白酒我这还有几瓶就不用你买了。”
“我告非,这么冷的天凭啥又让我去?”陈宝跳着脚喊着。
马齐递给他自己的围巾后说道:“兄弟,你不去谁去?谁让你把那几个女生招来的,要不然哥几个光吃肉也就够了。”
“是的是的,阿宝,我这双棉手套也借给你,赶紧去吧,就算是将功折罪了。”其他几个舍友也在七嘴八舌的说着。
“不行不行,你也得和我一起去,洗锅的时候你也在,总不能背锅就我一个人吧”,说着陈宝强行拉起一个舍友共同走出了温暖无比的宿舍。
下午放学后,游枫他们几个舍友悄无声息的回到了宿舍,毕竟这样的事情是不能够宣扬的,否则的话会引来无数冒着绿光的眼睛。这时铸铁锅里的兔子肉已经被小火焖得酥烂,依旧在翻滚着的红艳艳的肉汤,散发着沁人心脾的浓香。不久,晏敏就带着五六个男女同学来到了宿舍,在那所中学里女生宿舍是严密设防绝对禁止男生出入的,至于男生宿舍嘛,只是有规定,但谁也不把它当回事了。
晏敏一进门就大声的喊道:“嗯,好香的味道,哥,看看我都把谁给你喊来了?不过你别担心,你媳妇买了好多吃的足够咱们搓一顿了。”
“疯子,你小子炖兔子也不喊哥几个过来,怎么怕我们吃穷你呀?一点也没有你媳妇大气!”朱军也是笑嘻嘻的调侃着。
原本就不拘小节的高静也是毫不拘谨的说道:“臭坏蛋,我把这周的伙食费全部花完了,剩下几天就得靠你养着我了,记住了吗?”
游枫顿时就觉得浑身冒汗了,心说:这妮子越发的剽悍了。
看着这几个女生手里拎着的各式卤制品,马齐他们慌忙接过来,摆在了已经并好的几张课桌上,又忙不迭地把几张单人床拉了过来,一个小小的宴会场地就这样布置完成了。
这时的游枫心里一动说道:“宝宝你到外面去把锁挂到门上,你们几个把窗帘拉上,这样就没有人知道我们在宿舍里面了,大家可以痛痛快快的搓一顿。”
陈宝闻声大怒道:“疯子你啥意思?锁了门我怎么进来,光你们吃吗?”
游枫笑着说:“你这个笨蛋,锁了门你不会从小窗户翻进来吗?”游枫他们宿舍其实就是一间大教室,南边的几扇大窗户是用钢板网封死的,北面在很高的地方有几扇小床足以让身材瘦小的同学轻松翻越的。
“哦,好吧!”说着陈宝就搬着凳子准备从小窗户翻出去了。
游枫奇怪的问道:“宝宝,你这傻货是要干嘛呢?”
陈宝道:“疯子,你脑袋有毛病吗?我不翻出去怎么锁门呢?”
陈宝的话顿时引来宿舍的哄堂大笑。晏敏指着陈宝连声笑道:“阿宝,你这是蠢得不一般呀,这门开着你不会走出去呀?哈哈笑死我了!”
酒至半酣,在铁锅炖菜的氤氲和熊熊火炉的炙烤下,高静那白皙绝美的容颜越发显得水嫩,游枫顿时有了一种“恍若神仙妃子”的感觉,不觉有些痴傻了。
望着呆呆的看着自己的游枫,高静突然问道:“臭坏蛋!你傻乎乎的看着我干什么?你的人生理想是什么呢?”
游枫看了看高静,说道:“美女不就是让人看的吗?至于人生理想嘛,要不你先说说?”
高静沉吟了一会,说道:“我没有那么高的要求,只是想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开心快乐就好了,其实包括学习考试也是如此,因为我特别享受那种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感觉。现在呢?似乎又喜欢上雁字回时月满西楼的感觉。”说到这里,她用坚定无比的眼神直直的望着游枫。
游枫被高静那炙热的目光看的有些发毛了,只是怯怯的说道:“你不会是真的看上我了吧?高静,咱们不说这个好不好?你不属于这个山沟,何必去惹的都不开心呢?再说了,有算命先生给我算过,我只会拖累身边的女人,不会和你有任何结果的!”
高静根本就没有想到会得到游枫如此的回答,伸出手去拍了拍游枫的肩膀,爽快地道:“臭坏蛋!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至少现在我们还是好朋友!”
游枫顿时安心了不少,这个时候的他根本就不想再和其他女孩子之间发生点什么感情纠葛,毕竟前往魔都的条件已经具备,梦中的柳青已经近在眼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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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柔简介:初冬时节,家乡的天空已经开始飘雪,冰冰的寒风开始轻轻的侵入人的骨髓而这个温暖而潮湿的城市却还象在秋天,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南方,一个在北方人眼中陌生而充满神秘的世界,一个闪烁着奇特魅力的新鲜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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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娘和玉绪出自《盛唐夜话:玉将军x柳娘》。百合番,按照设定来讲,玉绪应该是比较主动的那一方,如果两人吵架,玉绪总会先去道歉,但如果涉及到原则的事情,又会立刻变得很认真,对柳娘的事情很上心,甚至还有点过度保护。虽然玉绪看上去攻气十足,而且还是一位将军,不算上耳朵的高度时,身高有一米七八,身材修长匀称;但如果和柳娘对比的话,就有些不够看了,毕竟柳娘的真身是一条蛇,上半身是人类女子,下半身则是蛇尾,她的身高设定是将近玉绪的两倍,足足有三米三。而且玉绪将军还是一位小妖,妖龄还没过千年,但柳娘已经一万多岁了,虽然两人都已经活了这么久,但对恋爱这种事情都没有什么经验;而且柳娘性格长相都很受大家欢迎,看上去柔柔弱弱的,但很会撒娇蛊惑人心,且关于玉绪的事情非常容易嫉妒。
五指兄弟可勤劳了,他们做起事来可团结了,小主人非常喜欢它们。
可是,有一天,矛盾来了。原来,它们在选谁当老大。大拇指说:“我的作用最大,上次小主人要夸奖人家的时候就用上我了,我把人家夸得心花怒放……”
食指不服气,就指着拇指说:“哼,谁说你的作用最大,我的作用才最大。主人打抢时,没有我来扣扳机,主人的子弹是不会发射出去的,所以我应该是老大。”
中指非常生气,便扬着头噘着嘴说:“我个子最高了,而且我的力气最大,什么样的脏活、累活我都做。小主人最喜欢我了。”
无名指很骄傲,它扬着自己高高地裙子说:“有谁比我漂亮,你们看,小主人最喜欢把挂饰挂在我的身上,多美啊!”
在一旁默默无言地小拇指终于开口了。它说:“我才是老大,我的个子虽小,但我的本领可大了,我才是老大。”
五个手指都不服,便吵了起来。后来他们不团结了,什么事都做不好,上次还把小主人的文具盒摔坏了呢!最后,它们终于再次团结了。原来有一天,小指卡在了龙虾的钳子里,疼得哇哇地乱哭乱叫。于是四兄弟开始着急了。它们把小拇指从大钳子里救出来了,但是小指已经伤痕累累了。于是四兄弟给小指敷药膏,上绷带,忙活了半天,终于好了。这时,他们才体验到了团结的力量,从此,它们再也不吵架了,五指兄弟一家又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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