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加塞我故意撞他,是我全责还是对方全责?交规是怎么判的?

对方加塞我故意撞他,是我全责还是对方全责?交规是怎么判的?,第1张

某天早高峰,杭州萧山某大道上,一辆白色SUV未打转向灯突然向左侧变道加塞,车头刚过中间车道线,后方直行的白色轿车突然加速撞了上去。

事故视频很快引发热议,部分网友认为前车虽然变道加塞,但是后车明显是故意加速撞上去的;不过大部分网友认为,前车在未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加塞变道,应该负全责

事故发生后,交警第一时间做出了回应,此次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判定未打转向灯变道的白色SUV全责,并对其作出了处罚。

正常情况下,变道加塞的车辆负全责

正常情况下,变道加塞导致的交通事故,大部分都是变道者全责,除非他能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后车是故意而为之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遇到前方车辆缓慢行驶或者排队等候时,不得占用对面车道、不得借道超车以及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文章开头那辆白色的SUV,首先是先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其次,从路边监控以及行车记录仪上来看,后方的白色轿车的加速行为是一个起步的动作,所以并不能断定他的行为是故意而为之的。最终,交警判罚变道的白色SUV全责,也是为了告诫广大司机朋友,不要随意加塞。

行车记录仪如果记录了事故全过程,那么应该如何处理?

有些人认为后方白色轿车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了他的加速行为,可以当作证据。实际上,光有视频是没用的,除非记录仪清楚地录下了后方白色轿车司机的口头话语,例如:“你敢加塞我,我今天就要撞你!”等此类过激的言行,否则也没办法当作证据来用。

哪怕是行车记录仪确实记录到了白色轿车车主轰油门加速的声音,也是没有用的。就像文章开头的事故一样,虽然行车记录仪明显记录到了后方白色轿车有加速行为,但是交警依然判定变道的SUV全责。因为加速是加速,故意是故意,两者不是一件事情。

后车突然加速,是否存在故意撞车的可能?

如果说后方车辆确实是故意去撞加塞车辆的,那么从交通法来讲,确实应该是后车负全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交通事故双方,由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另一方无责。

现实生活中,“故意”这个行为是比较难取证的,所以变道加塞方一般是拿不出证据的,大多数情况会被判全责。就拿文章开头的事故来说,右边的白色SUV的车头其实已经进入了左侧车道,后方的白色轿车在不能确保安全通过的情况下,应当给SUV让行。

如果有证据证明后车确实是故意撞的,那么后车应该负什么责任?

如果变道方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后车是故意的,那么后车就属于侵权行为。如果事故不是特别严重,没有重大财产损失或者是人员伤亡的,那么就是民事赔偿;

如果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那么还会构成犯罪。至于是否是故意的证据,就要通过后方轿车司机的口供来分析是否具有主观故意行为;此外,还要通过路边的监控、路面的刹车痕迹以及行车记录仪等客观存在的证据去进行推断。

我个人认为,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时,肯定是要考虑变道车的过错,然后通过客观存在的事实依据来划分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总而言之

因变道产出的交通事故,大部分是变道者全责,除非他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后方车辆是故意而为之的。但是,发生此类交通事故极易引发其它非交通类的矛盾冲突,严重的还会发展成打架斗殴等严重违法行为。所以说,我们开车能让就让一让,千万不要开“斗气车”,毕竟生活已经这么艰难了,大家都不容易,是不是?

面对这种交通事故,首先就是要保持现场的原样,因为双方都有争执和异议,只能够先保持现场不动,接下来就要及时报警处理,由交警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责任划分,当然在等待交警来临的时候,可以对现场进行拍照保留相关记录。

面对交通事故,如果双方都存在意见,那么应该要及时报警才行,如果两人在现场吵闹,既不能解决问题,又影响现场交通。

一、保持现场不动

首先遇到这种有争执的交通事故,其次事故也有明显的人民伤害和车辆损伤情况,那这个时候作为本人一定要保持现场不动,也就是要将现场的痕迹给保留下来,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给待会儿交警来到现场时,有一个比较直观的解决措施,对现场有一个最基本的了解,如果挪动现场的位置,很有可能会造成交警误判。

二、现场拍照保留记录

当然在争执的过程中或者在报交警以后,等待交警来临时一定要对现场进行拍照,拍照是非常好的一个记录现场的证据,如果两个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总是争执不休,总觉得自己没责任或者对方有责任,等这种情况时一定要对现场进行拍照,拍照是很好的记录现场的过程,就为后期提供证据有很大帮助。

三、及时报警处理

在面对有争议的交通事故时,如果这种交通事故自己和对方都不能够解决,就不要再浪费时间在现场争吵。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报了警以后等待交警处理,或许要更加的迅速一些,如果仅仅只是现场争吵,想要得出个结果,或许最后花的时间还影响现场交通,没有任何效果,所以遇到这种问题及时报警及时处理,也尽量不要妨碍道路畅通。

变道加塞的车辆全责正常来说,变道车辆全责一般来讲,撞上变道加塞的车辆,基本上都是对方全责,是故意的,这不一定好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的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这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变道全责”的来源,实际处理事故的时候,基本上也是按这样来操作的。

需证明是故意的,撞车者才可能担责如果说是故意去撞加塞的车子,理论上来讲的话,确实应该是撞车者负全责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

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故意”这个行为其实是比较难取证调查的,所以变道加塞方一般是拿不出证据的,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会被判个全责。

      比如说:2016年3月5号,广东东莞发生了一起事故,一辆大众变道加塞,被旁边的比亚迪「pong」一下,不是撞得翻掉了嘛

      那个时候是上大新闻的,现在视频说不定都搜得到。

      之后,交警是认定大众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如果大众车主能拿出证据证明比亚迪真的是故意撞的,那他就无责。

行车记录仪有记录的情况,怎么处理能拿得出的证据基本上就只有行车记录仪的画面。行车记录仪拍的视频能不能当做证据呢

      实际上,除非记录仪上面有声音,清清楚楚地录下来你亲口说“你这个家伙,我今天就是要故意撞的你”等等这些明显的话,否则也没有办法被定责。

哪怕是记录仪记录到这个车子看它这么加塞过来了,明显「轰」一脚加速,也是没有用的。

      比如说,2020年11月13号,发生在杭州萧山的一起事故:一辆白色的SUV变道加塞的途中,被后方轿车给「bia」撞上去了。

      行车记录仪以及监控画面显示轿车是有明显加速行为的,但交警最后还是判了SUV全责,理由是无法判定轿车有故意行为。

      加速是加速,故意是另外一回事,对不对

没必要故意撞,撞之后自己也很麻烦能让就让一下,修车也要浪费时间精力虽然一般来说都是判变道方全责的,但遇到加塞的时候,我还是建议各位朋友平平安安、和和气气就好。

如果没有太大影响,让一下也不是不可以,毕竟撞了之后,修修车、二手车的贬值率这是算我们头上,对方也不赔,是不是

      而且这么「bong」一下,这么一搞,轻则半个小时,重则大半天,开车堵一下,3分钟换大半天也不是不划算,对不对

      时间就是金钱,如果工资高一点的话,就越加值钱了。

      我给你粗粗算一算,比如说:1个月工作是176个小时,工资是8000块钱,1个小时就值45块钱了。

      撞了之后,等交警,“哦,交警你来了。”已经约100块钱亏掉了,如果算上修车、办手续,大半天算上就更厉害了。

      比尔·盖茨以前不是有个视频很有意思的嘛他说:“我想买辆兰博基尼哎,我钱存到了。”就有这么个视频的,对吧

所以说:碰到变道加塞的这种情况,让个几秒甚至是几分钟,一般也比浪费几个小时,甚至是大半天要来得要好的。

故意撞,你无法控制后果再次,故意撞上去之后,后面的事情的变化和情况,其实我们不一定把握得住的。

      变道加塞导致的事故是容易产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索子剑等人在《汽车与安全》期刊发表的论文,《我国路怒驾驶现状及其诱因分析》。

      上面:变道加塞等路怒行为,最终有可能会演变为非交通类的违法犯罪行为。

      最典型的就是故意伤害了,下车来打架了,占比46%;其次是寻衅滋事,占比19%;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占比16%。

所以说,真的撞上了,也尽量心平气和,不要去发生冲突。

      「bing」一撞上去:“叫你加塞!”人家过来:“加塞怎么了”就打起来了,对不对千万别。

变道加塞被撞,大多是变道者全责总得来说,故意撞上变道加塞的车,大部分情况真的就是变道者全责,除非他有证据来证明后车是故意的。

但是,发生事故之后,不管谁全责、谁无责、谁故意、谁不故意,有可能会打起来,还不如让一让就算了。

      再加上大家都是体面人,大家都有收入,工资也是不便宜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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