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罚款,车辆被拖走。
1、在海口免费停车位上车辆停留的时间超过了免费停车的时限,并且没有及时驶离,车辆会被交通管理部门罚款。
2、车辆停留的时间过长,并且妨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将车辆拖走。
每日上午8点到下午5点,晚上6点到次日凌晨8点。根据查询海口市交通管理局可知,其中美泰街路在每日上午8点到下午5点,晚上6点到次日凌晨8点属于免费停车阶段,在此时间内可以不收取任何费用进行停车。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交遵守交通规则,开车上路之后,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这样才能保证自己以及他人的安全。海口“人在车上仍被扣分”引热议,当事司机曝出了哪些问题呢?
一、当事司机说,自己当时并没有下车,只是停留了一两分钟。
在海南海口,有这样一件事情,因为司机因为口渴了,想到路边买水喝,只停了一两分钟,而且人还在车里坐着,就受到了交警的处罚,这位司机是非常不服气的,认为自己这样的行为,不够成违停,不应该受到处罚。司机认为,当人在车内的时候没有阻碍其他车辆及行人的通行,那么可以按照劝离来执行,如果司机拒不离开,那么就可以来惩罚了。
二、当事司机还回应,自己打了双闪。
司机回应,当时自己打的双闪,是事出有因,不应该直接就扣分罚款,许多人都比较赞同自己的做法,认为交警这样做太不人性化,只懂得处罚,不懂得处罚的意义是什么?处罚就是为了让司机知道怎样安全出行,给司机一个教育的作用,像司机这种情况,还是以教育为主。我觉得,双闪并不是随便用的,当车辆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可以打双闪,而口渴了,去路边买水就把车随便停,如果大家都用这种方法的话,那么整个城市的交通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顺畅,因此我觉得交警的做法并没有错,而是司机总是用这样方法,确实是不好的行为。
在这件事上,相信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大家对于这件事说出不同的观点,说明大家对于交规也有不太理解的地方。这位司机和交警都应该采纳这些看法,这样才能让执法更加清晰透明,更加人性化。
法律主观:
违法停车告知单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次扣3分。根据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扣3分,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扣12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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