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在家庭中与晚辈出现矛盾具有很多必然性,但我们也不必过于担心,解决这些矛盾,需要老年人和年轻人双方的努力,大家求同存异,彼此谅解,互相忍让。
而作为我们老年人,应该从以下方面做好心理观念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家庭生活。
(1)多应理解子女
每个人都有被理解的需要,老年人对子女,也要以平静的心态,站在朋友的角度上,多看对方的长处。对子女的锐意进取,要给予热情支持与充分肯定,对他们片面、偏激的情绪,要及时给予引导,并力求纠正。
比如子女确因工作繁忙而一时顾及不到家时,我们老年人应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指责,多一些支持,少一些埋怨,在身体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承担一些家务,既当其长辈,又做其朋友,这样,关系就可自然融洽。
(2)平等对待子女
我国素有“礼仪之邦”著称,尊老爱幼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作为独立的人,也有被尊重的需要。因为相互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不能以老自居,更不能以老压人,无端指责,甚至打骂。只有对子女平等看待,才能彼此和睦相处。
(3)要有宽容心怀
一家人每天生活在一起,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应该说这也是正常现象。问题在于处理矛盾时,应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发扬“难得糊涂”精神。千万莫要“老字当夫,火气冲天”以免伤害了双方情感。
比如子女办错了点事,我们老年人应客观地对待,问明情况,帮助改正。切勿想当然,乱加指责,指导自己的主观想象施加于人。好让子女们有个自省的机会与缓冲余地。这样,会赢得他(她)们更多的尊敬与爱戴。
(4)心理豁达开朗
老年人能经常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它是反映一个人的思维方式与修养程度的,更是对我们老年人身心健康至关重要的。
如子女们在公休、节假日,回家探亲时,有的没帮老年人干活,有的没带补品等,老年人也不必过多计较,以“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心态来面对现实。来了就好,不来又怎样。以积极的心态,善待他人,宽心自慰。不然,则欲速不达,只能给自己带来思想苦恼与精神不快。
若子女在敬孝上缺乏主动性与自觉性时,抢扭的瓜不甜,硬争来的东西,吃着没味道。所以,只有解苦变乐,才会给自我与家庭带来和睦相处之气氛。用宽容与感动的方法,更应冷静思考,谦让包容,让子女自省自悔,使其变被动为主动。从而,增进尊老爱幼的自觉性。
(5)包容彼此差异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家庭成员之间,应该是发生纠纷无输赢。父母与子女,在一些问题上认识不一致是常有的事。遇到各执已见时,要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不妨求同存异,伺机再商。
之所以这样做,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一种积极进取的表现。切不可互不相让,为“论高低、争上下”而伤了各自的自尊心。实践证明,企图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的做法,结果,只会适得其反,造成压而不服,或口服心不服的不愉快结局。从而,伤害了彼此的情感。到头来,将会给以后的相处留下思想裂痕。
(6)回避后代吵架
现实生活中,儿子与媳妇吵架,或者女儿与女婿吵架是经常的,此时我们老年人可以回避一下。
一是小两口儿吵架,我们尽量不要当裁判。不论小两口是真吵架或是逗着完,或是自己的孩子受了委屈,我们都不要评判谁是谁非,否则日后小两口都可能对我们心有芥蒂。
二是小两口对骂,我们老年人也应尽量回避,装作没听见。假使骂语中涉及到老年人,最好也来个难得糊涂,千万不要介入其中,免得让矛盾进一步升级。
(7)不包办代替
既然子女已成人,就应有独立的人格和决策的权力。有些父母喜欢包办代替,替自己的子女做决策,可能处于好心,但其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做父母的还是聪明一点,对于子女自己的事情,只能当参谋,不能直接拍板。
(8)保持一定距离
已经成人的子女,有小家庭,父母要与之适当拉开点距离,给子女们留有独立自由的空间。“距离产生美”也适用于父母与成年子女的关系。没有一点距离,整天粘在一起,肯定有矛盾爆发的一天。
(9)不可过于专断
不能只是要求子女尊重父母,而自己却忽视子女的“对话权利”,不尊重子女,不应该说绝对话,做绝对事。如果遇到与子女有分歧,也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感情,不能稍有分歧便暴跳如雷,唯我独尊。
(10)不干涉孙辈教育
“隔代亲”是自然现象,所以,我们作为爷爷奶奶,对孙子孙女总会有点溺爱,加之不放心自己孩子对第三代的教育,就想当仁不让地“主动”管理孙子孙女的生活以及学习,其实,这是不妥的。
不管小两口管教孩子是否得当,我们都不要在孙辈面前指责他们,否则非常可能引起孙辈们利用老年人当保护伞撒娇。这样不仅不利于正确教育引导孩子,反而容易造成自己与小两口之间的矛盾,使事情变得复杂。
和老人一起带孩子会很难受,这与婚后和老人同居会导致婆媳关系不和是一个道理,主要呢就是双方的观念问题,生活习惯矛盾,老人看不惯年轻人的所作所为我,年轻人也看不惯老人的行为,这样就导致了矛盾,怎么办?需要的也很简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第一,减少双方的接触,比如说让老人一个礼拜来家里给宝宝做菜两三次,或者你们带孩子去老人家看望他们,减少摩擦频率,双方关系自然缓和。你们也不是不关心老人,是要减少摩擦,但也可以增加联系啊,多打电话,多视频聊天,现在科技完全支持。
第二,观念冲突,可以在饭后餐桌上讲清楚,大家各自陈述自己的观点,最后大家看看其实各有不对,但都是为了这个孩子好,都没错,可以互相理解,多多包涵。
第三,对于生活习惯的问题,这个明显不会成为最终的导火索,因为双方自己心里都清楚,自己生活习惯和对方不一样,会自己注意,如果没感觉,那么你提醒一下不就好了,这个相信双方都会自己注意的,不至于那么随意的吵架。
第四,带孩子这件事情,真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什么绝对正确,如果是无伤大雅的小事情那就别打计较,如果你觉得不能忍了,那就找到对方说明白,这样摆在台面上讲,最多就是心里不舒服一下,但是要是憋在心里那就是双方都难过好久了。
何必互相为难,最重要的还是孩子好不是吗?只要最终对孩子产生积极良好的效应,那其实也就没必要争吵不休了,一家人终归是一家人哇!
你好!如果你和长辈吵架翻了脸,有两种解决方法:
第一种就是,既然把他得罪了,就永远不和他来往了。
第二种方法是,如果你想要和你的长辈恢复如初,等事情过后,你赶紧找个时间给长辈道歉,争取让长辈能够原谅你。同时再给长辈买一些礼物,他喜欢用的、或者他喜欢吃的物品等等。
古人云:骂人没好口,打人没好手。唯独是,人在极为冲动的情况下,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所以说,只要吵起架来,不管是晚辈还是长辈,都会同样对待,就没有长幼之分了。到那时,就不顾及什么了,想说什么就说什么,难免会恶语伤人,所以说。如果长辈是个明白人,你给她道了歉,他肯定会原谅你的。但是你必须要诚心诚意地给他道歉,说到了,一定要做到。
老人总是吵闹,总是生病,因为气是万病之根源,总吵闹,影的家人心情不好,心情不好就容易生病,只有家和万事兴,因此家人要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多换位思考,少发生矛盾和争吵,只有这样才能家人和睦,团结,开心愉快,自然就没病没灾了,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你已经满意了,我也说说:
1、你外婆记忆中的衣服,是中国改革开放前的单调色,加上当时老百姓又能穿上什么好料子?统统放在一起洗,不会有任何问题,省时省力又省钱。
2、你妈妈长大的时代,我们国家已经慢慢富起来了,老百姓也有了更好更鲜艳的的衣料,很可惜的是,衣服倒是不便宜了,不该掉色的却拼命掉。
3、小时候你外婆连用牙刷都有困难,所谓现在的卫生观念,老人没有,而且在她的实践记忆中,内衣、外衣,黑的黄的蓝的,放在一起洗,从来也没有因此出过什么问题。她想不通:为什么一定要分开来洗?反之,你妈妈十分不解:现在洗衣服不分开来,怎么得了?
4、这个事大不大?不大,是不是原则性问题?不是,但你外婆跟你妈妈就是相互不退让,你怎么办?我有个非常非常省力省心的主意:你什么也不要做!就让她们吵去!
5、她们吵架,一没有影响感情;二没有影响家庭;三她们吵的很开心;四她们乐此不疲。一个想教育妈妈,妈妈却不服老!多好的事啊,家就是这样的,家里人吵吵,这本身就是一种交流方式,其实你外婆是知道的:现在的衣服不能再放一起洗了,但她不想在女儿跟前认输呢!
6、如果你认为家里人是不能吵的,你就会觉得别扭;如果你认为:吵架也是一种交流沟通方式。你就会释然,而且你会以欣赏的目光记录下:一对她们母女的“恩怨情仇录”。
当然吵架可以,必须有度,不许说伤人心的话,这个就要你来掌握了,外婆不开心时,你去哄哄她,妈妈不高兴时,你是乖乖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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