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男子酒后杀害邻居女子,有何隐情?
邻居处得好,那比亲戚还要亲,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就是这个意思。若处不好,两家就是形同水火的仇人。
我们知道,水火是不相容的,邻居之间一旦处到这种糟糕的地步,是非常糟心的一件事。
之前网上就曝出了这样一个新闻,说的是广东潮州市有一个村子发生了一起命案。当地警方,当时也对该案做了相关通报。
从媒体报道来看,当时事情的原委大概是这样的。
先是一名男子喝得酩酊大醉,之后他借着酒劲,直接跑到邻居家里。
他去邻居家干什么呢?
喝醉酒跑去人家,肯定是闹事了。该男子当时手持一把尖刀,直冲邻居家中,直接把一位女邻居给刺倒在地。
女邻居当场倒地不起,被人发现后赶紧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遗憾是,女邻居经过抢救无效,最后死亡了。
从警方的通报来看,这起命案的主要原因是,犯罪嫌疑人沈某,因为与邻居存在矛盾导致的。由于当天喝酒太多,所以在酒精的催发下,他便持刀将女邻居给刺倒了。
从网上媒体所公布的画面来看,有一名女子倒在血泊中,不知生死。从现场画面来看,凶手的手段还是比较凶残的。
通过这件事,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遇事莫冲动。特别是那些爱喝酒的人,在喝过酒之后,千万不要去干傻事。而那些与爱喝酒耍酒疯为邻的人,也一定做好防范,没事不要去招惹他们。因为谁也不知道,这些人在喝酒失心后,会做出点什么。
其实,邻居之间,一定尽量要往好了处,因为低头不见抬头见。大家在同一个地方住着,几乎天天都见面,见面之后却不打招呼,彼此得多尴尬?出门开开心心和一出门就生一肚子气,感觉是天壤之别。
像本文中我们所看到的,邻里之间相处不够和谐,其实也算正常。有矛盾及时解决矛盾,不要一见面就跟见到仇人似的。双方相处,互让一步,能吃什么亏?向邻居认个错,并不是比人家矮了一大截,就算低三下四,这难道不比突然丢掉性命好得多?
还是那句话,邻居往好了处,比亲戚还要亲,邻居要是处不好,就像是水火不容的仇人。但怎么个处法,究竟还是要看两家怎么把控。我认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能过就过,千万不要斤斤计较。很多邻居打得老死不相往来,主要就是从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开始的。
邻里相处也是一门学问,两家要和睦相处,遇事多帮扶,相互提携,才是最健康的邻里关系。
如果邻居吵架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那么自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邻居吵架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那么自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邻居间吵架,导致一方死亡,公安机关是不能立案的。
公安机关依法受理后,可以对死者进行解剖,查清死亡原因,如果确认死亡的原因是病情所致,不是被打死的,就会下达不予立案决定书,因为该案不属于刑事或者治安案件。
当然了,即使死者有病,死亡的诱因也是因为吵架所引起的,二者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双方吵架造成一方死亡的,另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但不是全部。
法律链接:《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我们从电视上、报纸上,甚至自己身边听过的,见过的杀人案件一桩桩,都是因为一时想不开,一时冲动,最终酿成了巨大的后果。
闫建忠出生在北京,平时靠打一些临工维持生活。大家眼中的他都老实忠厚,与杀人犯完全联想不到一块。
2002年9月7日,冲动的他拿着刀去了邻居家,不放过老人和孩子,一口气杀掉9个人。
根据警察提供的消息,闫建忠杀人的起因,竟然是因为和邻居吵过嘴,家长里短的小事让他一直耿耿于怀,越想越气的有了杀人这个可怕的念头,并且很快的实施。
2002年3月份,闫建忠计划把自家的院子加盖一层,他这是违法建造,邻居家知道了向有关部门告状。相关部门找到闫建忠阻止了他的计划,从此以后,两家有了矛盾。
2002年7月份,一意孤行的闫建忠还是坚持盖自己家的房子,邻居不同意,这件事让两家再次矛盾升级,闫建忠气愤之下拿起了铁锤敲打邻居家的墙。
2002年9月7日,闫建忠找来建筑工人盖后院,施工的车路过邻居家的时候,把地面压塌了,邻居责怪了包工头。
晚上大概7点多,闫建忠不放心自己家新盖房子,打着手电去看,刚好邻居在院子,手电筒的光就反射在邻居脸上,两人又开始吵起来。
生了一肚子闷气的闫建忠,气呼呼地回了屋子,找了瓶二锅头一饮而尽,接着去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和尖刀,喝了酒的他壮了胆,从自己家后院翻进了邻居家,手里拿着两把刀,朝着邻居刘某刺去。
刘某的母亲听到尖叫声,赶忙出来,拿起拐杖打闫建忠,一个老人怎么可能斗得过年轻人,老人被闫建忠一刀砍下去,倒在了地上。
去张某家报仇
杀完邻居家的闫建忠不解气,又去了曾经也发生过口角的张某家,去了张某家,朝着张某的妻子疯狂地砍下去,当时张家还有其他人,气愤的闫建忠杀气腾腾地看到一个杀一个,杀死了张某的儿子,另一个儿子重伤。
继续去刘某家杀人
杀完之后,在路上行走的闫建忠撞见了街坊熟人,问他去干吗,闫建忠说他不想活了,要杀人,街坊上去阻拦,抢他的刀,但是没能抢过来。
他想到之前村西边的刘某曾经也有过小矛盾,又去了刘某家,没有人性的他进去杀死了妻子、女儿、孙女等人。
他没有看到刘某有点扫兴,他想起来刘某应该在路口,他又骑车子去找到正在和村民聊天的刘某,冲上去就一刀砍死,周围的村民吓破了胆,赶紧逃走。
案件结果
闫建忠杀红了眼,杀完这些仇人之后,他又去了小卖部,声称要报警。他报警之后,几个村民怕他再伤及无辜,给他烟和酒让他平静下来,等待警察的到来。
闫建忠被警察抓走,公安警察问他要不要请律师辩护,他拒绝了。不过,出于法律的公正,执法人员还是给他配备了辩护律师。
2002年10月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闫建忠犯故意杀人案件提起诉讼。同月的21日,北京市人民法院判处闫建忠死刑。这场案件造成9个人死亡,之后,他没有继续上诉。
2002年11月7日,在北京市西边的卢沟桥旁边,闫建忠被警察依法枪击,杀人恶魔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竟然因为一句口角,产生了杀人的恶念,这是一种失常的心理变态。北京市的这个杀人案件在网络上引起众多网友关注,人们对闫建忠的行为满腔义愤。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经常必不可免的遇到一些半夜扰民的问题,因为很多人晚上是不喜欢睡觉的,他们甚至会通过一些自己的娱乐活动,发出很大的声音来干扰到其他人的生活,最近有一个新闻讲的就是因为因为吵架,影响到邻居了,邻居很生气,就拿刀把他们都给捅死了,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悲剧事件。
那么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做哪些事情来尽量的处理好那些半夜扰民的事情了,我觉得首先解决一个事情,首先重要的是沟通,也就是说当其他人干扰到你的生活,特别是在半夜这样的时间,那么你首先应该先去通知他们,跟他们做一个良好的沟通,让他们知道他们做的事情已经严重的影响到周围邻居的生活。
一般来说很多人在收到这样的通知之后,就会自动收敛自己的行为,但是也有一些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干扰到其他地区的生活,他们还是选择自顾自的做自己的事情,对其他邻居的感受一点都不关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做呢?
我觉得首先一定不要做像新闻里面发生的那么鲁莽的事情,大家完全可以选择一种合理且合法的方式去解决它,就比如说报警,警察对这件事情是可以治理的,大家只需要去报警,让警察来就好了,警察会给他们警告,如果他们再不听的话,那么就要受到相应的制裁。
其实简单的来讲,就是说大家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用一种合理的方式,不能够冲动而做出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情,因为这样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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