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吵架将男友丢在高速,心情平复后报警求助,怎样看待她的做法?

女子因吵架将男友丢在高速,心情平复后报警求助,怎样看待她的做法?,第1张

女子做法既让人感到无语,也让人觉得后怕。高速路上停车很危险,行人滞留高速,更是一件危险事情。好在双方都平安无事,否则一旦出现事故,二人和家属都将追悔莫及。

事情发生在一对年轻情侣身上,两人开车一块出行,不曾想在半路上,双方因为琐事发生争执。争吵行为严重影响了女孩驾驶,于是女孩选择将车辆停靠应急车道,让男友下车。气头上男友受不了女孩言语相激,也就径直下车步行。

待男友下车后,女孩直接将车开走。等到女孩一个人行驶一段距离,心情平复后,内心又感到担忧和害怕,这才向民警报警求助。最后在民警帮助下,顺利将男孩送到就近服务区,也对两人批评教育。

女孩行为很任性,也具有很大危险性。女孩任性一面,体现在她生气之后,径直将男友赶下车。这样情况如果发生在城市街道上,我们还可以理解。但这样行为,发生在高速公路上,就让人难以理解。

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也非常快,禁止行人在上面行走。两个服务区之间,距离相隔几十公里,将男孩仍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地方,男孩也会感到茫然和害怕。

女孩做法除了任性以外,也非常危险。男孩行走在高速路上,一旦发生意外,女孩可能会内疚自责一辈子;同时她也没有办法,向男孩家人交代。

情侣之间吵架情况常有,但我们不能够因为争吵,就做出极端事情。女孩可以同男友争吵,一旦男友影响到自己安全驾驶,就应该让男友保持沉默。待停靠服务区后,两人怎么争吵都可以,不能够因为一次小小争吵,就陷两人于危险中。

这样事情虽然发生在他人身上,但我们也应该引以为戒,不要因小失大,最终影响到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

情侣之间遇到矛盾之后,一定要做到和谐相处,两个人相遇在一起本来就是一种缘分,没有必要因为一点利益而斤斤计较,在江苏泰州某小区一名女子挂在13楼外窗户上,随时有坠落的危险,房屋的防盗门为反锁状态。救援人员利用工具对大门进行了破拆,进入房间后,救援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将该女子救进了房间内,经过了解,女子与男友分手后,因经济纠纷吵架,女子为了躲避前男友被困13楼窗外。

女子在被救后情绪崩溃,失声痛哭,消防人员与民警对女子进行了情绪安抚,待情绪稳定之后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我觉得女子的行为也过于的激动,既然两个人已经分手,那么没有必要因为之前的利益而一直纠纷,遇到问题双方一定要理性的沟通,而没有必要做出一些极端的事情,这样只会将矛盾扩大化。

有时候情侣之间生活在一起难免会产生一些经济纠纷,只要涉及的金额不是很大,就没有必要一直抓着不放,大家也要做到好聚好散,而不是分手之后两个人像仇人一样见面的就互相指责,没有一点念想,最后只是一地鸡毛,两个人剪不断理还乱,就证明两个人的感情在很久就出现了问题。

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是沟通而不是选择自我毁灭女子,站在13楼的窗台外很容易掉下去,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一定不要开玩笑,如果确实遇到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向自己的父母求助,两个人也曾经朝朝暮暮亲爱可曾想到竟然会遇到这样的局面,两个人在相处的时候要做到互相的理解,在分手之后也要做到坦然面对,而不能因为之前的经济利益纠葛,互相指责。

近日,广东惠州博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该司机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据悉,这一对男女因琐事争吵,女子赌气跳车,经抢救无效后身亡。

被告人小马是博罗县某KTV常客,而被害人小丽是该KTV服务员,事发前两人已认识一月有余。

去年5月29日21时许,被告人小马与刁某、付某、朱某等几名老乡再次来到该KTV消费。期间,小丽如往常一样陪同他们唱歌喝酒,几人共饮啤酒4打。

次日0时40分左右,小马等人提议外出吃宵夜,小丽同意并一同前往。

于是,小马开车,小丽坐在副驾驶位置,一同前去。

“小丽当晚喝了很多啤酒,上车后不久她就要我给她买一块600多元的手表。我就说给她500元行不行,她不同意就跟我争吵了几句,还扬言要跳车。我点了一下刹车减速,以为她是开玩笑便继续驾驶车辆,没想到她真的跳下去了。”被告人小马讲述事发经过。

小丽跳车后被小马立即送往医院,但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博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马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与被害人发生争吵,在明知被害人扬言要跳车后,未采取立即停车等紧急有效措施,而驾车继续行驶,最终被害人跳车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婆婆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江苏徐州一名女子因为和婆婆发生矛盾,带着自己刚出生两个月的孩子跳湖身亡,这件事确实让人感到悲痛。没过多久,女子和孩子的遗体被相继打捞上来。女子的丈夫得知此事后也从外地赶了回来,和妻子娘家人正在协商处理此事。

有不少网友看到这里都感到义愤填膺,认为婆婆应该承担相关责任,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婆婆在此事当中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甚至连间接致人死亡都算不上,最多只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要知道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单纯的道德谴责并不会对婆婆造成任何影响,而且网络是健忘的,这件事没过多久就会完全销声匿迹,不会有人再记得这名抱着孩子跳湖的女子。她的老公会重新找一个妻子,她的婆婆也会重新和新儿媳妇发生矛盾。

有人认为婆婆没有照顾好儿媳,难道不需要负责吗?我们反过来想想看,而媳妇作为一名成年人,有行为能力,婆婆并不是她的法定监护人,根本就没有照顾的义务,即便是有矛盾,也只是因为家庭琐事。这名女子生完孩子刚刚两个月时间,我们可以猜测出她可能患有产后抑郁症,所以情绪非常不稳定,一点小小的矛盾就会导致情绪爆发,再加上丈夫不在身边,所以才做出了这样的傻事。

有很多家庭都不重视产后抑郁症,认为这只是产妇太过矫情,其实不然,然后抑郁症是一种严重的心理疾病,必须要经过系统性治疗,每年都会有很多产妇因为抑郁症而选择自杀,不过即便是如此,依然还有很多人不够重视。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这种疾病,避免身边再发生类似的悲剧。

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给予的,所以一定要更加珍惜,不要动不动就想着轻生,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能够跟自己的生命相比,可能有些人等到自己生命垂危时才能够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在这个社会没有谁离开谁活不了,遇到事情不应该逃避,而是勇于解决问题,那种一遇到事情就想要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太懦弱了,连死都不怕难道还害怕离开吗?

之前就在网上看到过一则新闻,南通市一名女子深夜跳河三次,报警的是一名钓鱼的人,他说这名女子已经跳河了两次,第三次跳下去时他就选择了报警,当消防员将他救下来询问该女子为什么跳水时,他说自己只是想要游泳,没有人会在大冬天的晚上去学游泳,有可能是有家庭矛盾,但具体是什么原因,还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但我觉得不管是什么原因,他的家人都有一定的责任,为什么大半夜会让她一个人出来,真的出事他们能够承担责任吗,我觉得有可能是两夫妻吵架,俗话说床头吵架床尾和,有什么过不去的坎非要轻生,相信消防员将他救起来之后,这名女子就会后悔,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比活着更重要。

当我们看到有人轻生时,千万不要贸然去抢救,因为我们不知道水深,遇到这种时候应该报警,让专业的人去救。我觉得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应该这样,有什么事情大家坐下来聊清楚,轻生不是唯一的解决方式,这是最愚蠢的行为,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大家一定要珍惜,不然以后绝对会后悔,既然连死都不怕,那还怕面对现实吗,如果是因为感情纠纷,那就离开那个让你伤心的人。

这位女子和男友吵架之后,从15楼将凳子,电脑,显示器等重物从15楼窗口扔下去,当时幸亏是没有砸到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最后该女子因为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刑事拘留,视情节的严重,承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法定责任。 

高空抛物一直是物业以来老生常谈的话题,然而总有一些业主却不计后果的从楼上扔东西,不管物业如何上门宣传或者劝说,还是会存在有一些文化素质非常低下的人做出这种非常危险的事情。

这位女子跟男友吵架之后,心情激动是非常正常的,但是不能借助酒精而完全麻痹自己,去做一些失去理智的事情。从楼上扔一个鸡蛋都足够将一个人砸死,更何况她扔的还是一些重物,如果楼下当时有人,绝对会造成他人身亡,就仅仅是因为和男友吵架,就把这种不愤发泄到他人身上,甚至会伤害到一个家庭,这种人确实是让人很可恨的,作为一个成年人,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负责,不是她想着怎么发泄就怎么发泄的,她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然而再回想一下,自己当时只是一时冲动却酿成大错,是不是感到后悔万分呢,因此在冲动是我们一定要避免做一些极端行为。

在遇到情绪激动的时候,我们可以先冷静一分钟,然后进行深呼吸,回想一下事情的经过,再冷静处理,学会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客观全面的去看待问题,这样才能够减少生活引发的情绪。有时也可以通过转移注意力法,跑步,听歌,看**等方式来缓解情绪,严重的可以通过心理医生来进行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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