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分开劝。
看到小区里大妈们吵架,是不是人越多越强?女人都是疯子,尤其不能在对手面前出丑,最好分开劝。就算有意和婆婆和解,也要给个私下的台阶下。当面和矛盾的另一半先示弱太难了吧?而且如果分开劝,还可以“自由发挥”为对方说好话。反正婆媳很少去考证,也没有办法。不用担心有人觉得偏袒哪一方,会激化矛盾。
不说是谁的错。
婆婆和媳妇吵架的时候,经常会拉着老公来评理。丈夫必须从别人家拿一根绣花针,当木棍用。要知道,女人即使不吵架也不怎么讲道理,所以不要“随便”指出谁有错。在婆婆和媳妇眼里,需要拉你去评判的不是公正的裁判,而是你的心面对的是谁?不是第三者的意见,而是双方给的“试金石”。最好不要告诉任何人谁错了。
让母亲和妻子看到彼此的优点。
与其不断尝试调整,不如让母亲和妻子都尽可能地发现对方的长处。有些时候,最好说一些善意的谎言,多跟妈妈说一说你老婆的好处,说你给妈妈买的东西都是你老婆买的;多给老婆讲讲你妈的好处。你给老婆买的东西,可以说是你妈酌情买的。有家庭矛盾。如果你对你母亲有任何不满,千万不要告诉你的妻子。如果你对你的妻子不满,千万不要告诉你的母亲。如果你的母亲告诉你,你的妻子错了,你必须尽力向她解释。不要顺着对话,之后再问老婆,反之亦然。
不要偏袒。
在婆媳矛盾中,她们会讲道理,不偏袒任何一方。女人虽然是不可理喻的生物,但是女人的不可理喻是在完全被激怒的时候,或者是风骚野蛮的时候,想要挑逗你的时候。在日常的婆媳矛盾中,其实很大的原因就是争宠。是的,这是你的恩惠。看你会在他们的矛盾中站在哪一边,来测试你更看重谁。所以你要做的就是实事求是,讲道理。双方都不应该偏心,但双方也应该偏心。简单来说就是你要给每边一个枣,然后每边打50大板。
理性说服
不推卸责任,就理性争辩。很多时候,母亲和妻子之间的战争被触发,战争蔓延。作为丈夫和儿子,你怕惹上麻烦,也逃不掉。这场战争的挑起与你息息相关。逃避是你没有责任感的表现。而且你的逃避会加深两个爱你的女人之间的矛盾,也会影响你和你妈妈,你老婆的感情。所以,当婆媳之间发生两次战争时,你要懂得安抚,把他们之间的矛盾全部归咎于自己,先制止他们的战争,然后再一个一个安抚。毕竟他们都爱你,不忍心让你难过。
温馨提示:在处理婆媳问题时,丈夫要理性劝说双方,不要偏袒任何一方。希望我们俩都能理解男人的无奈。
吵架和辩论是有本质不同的。辩论存在第三方裁决,有观众有评委,而吵架其实看的不是谁更有道理,而是看谁更坚定。
而大爷大妈之所以那么坚定,往往是为了背后的利益。你以为吵的是道理,大爷大妈则以为吵的是利益。年轻人总想把道理掰扯清楚,往往不会过于在乎那一星半点的利益。而农村的大爷大妈,往往为了一丁点的利益,死也不肯让步。这其实也是一种悲哀,农村的老一辈是从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过来的,有一种骨子里的匮乏感,即使生活水平提高了,也很难抹去。如果吵架的背后不存在任何利益纠纷,大爷大妈才懒得跟你吵呢。总之不太建议跟大爷大妈掰扯道理,因为你们吵的根本不是同一个架。还有一种典型的场景,也是很难吵出个道理的,
那就是在网络上跟人吵架。和你争执的人不一定是不讲理的,他可能只是真心不赞同或者不理解你的观点,当然由于利益相关,他肯定要捍卫自己的立场和利益。这种情况下,谁能触及到对方的核心利益逻辑并将其推翻,谁就能说服对方。
咱们来说说这个气死人这事儿犯不犯法。
一般的骂人行为,例如轻微骂几句,但不存在强烈的、刺激性的,如果对方死亡,不应当承担责任。可如果强烈的、刺激性的言语攻击,不仅有悖于社会道德,也违反法理精神,需为自己的行为引发的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
按实际情况,“气死人”不是杀人,肯定不承担杀人的责任,但并不见得不承担法律责任。“气死人”有两种情况,如果是以侮辱和诽谤的形式来“气死人”,肯定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另外在精神损害赔偿中,侮辱和诽谤又是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责任。如果“气死人”,一旦能证明侮辱、诽谤情节严重,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了。如果行为人明知对方身体有恙,如受到外界刺激情绪激动可能导致死亡,而仍通过言辞侮辱等方式积极追求气死对方的结果,则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
所以说,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生纠纷,除了不动手外,动口也得掌握分寸,如果对方情绪过于激动或者有什么过激行为,可直接通过警方予以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切不可冲动实施过激行为从而产生不可挽回的后果。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还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案例一:吵架气死人,赔偿18000元
两位素不相识的居民李某和彭某吵架,一方在吵架后死亡,吵架的另一方该负责吗?
事件起因是因为:彭某送女儿上学的时候发现,前边被一辆小桥车挡住了去路,所以就拨打了电话去通知车主移车,而这辆车的车主正是死者李某的女婿,当时李某目睹彭某寻找车主的全过程,在明知是其家人汽车的情况下也未主动联系车主,彭某怒上心头与李某发生口角。
争吵大约持续6分钟左右,后彭某离开了现场。彭某离开后,当天中午,李某出现吐血现象被其女婿送往医院救治,同年12月17日,李某经反复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及女儿将彭某告上了法庭。
近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气死人”的官司。
法院审理认为,综合事件起因、双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酌情认定李某的死亡损失由其自行承担97%的责任,彭某承担3%的责任,判决彭某赔偿李某家人约18000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息诉服判。
案例二:两位大妈吵架被活活气死一个,气死人的赔7万元!
钟大妈和李大妈都在一家针织厂工作,李大妈负责分配工作,钟大妈负责围巾缝制工作。整个工资都是计件提成的。结果有一天钟大妈觉得自己分到的任务比较少,觉得是李大妈故意这么做的,直接找李大妈质问,双方发生了激烈争吵。两个人争吵半天后,经过同事们的劝解,才消停下来,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不一会,钟大妈“咣当”一下倒在了工作岗位上。
医院对钟大妈的经诊断是:1、右基底节区巨大血肿;2、脑室积血;3、脑疝晚期;4、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
钟大妈家人认为,钟大妈长期患有高血压,而且都在针纺厂上班,其对钟大妈患有高血压应当是明知的,李大妈在明知钟大妈有高血压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争执,导致钟大妈高血压病发死亡。
因此,李大妈应对钟大妈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要求李大妈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21万余元。
据此,法院进行了宣判,法院认定,钟大妈和李大妈都是工作上的关系,两个人除了工作以外,其他并无任何生活交集,所以可以认定为李大妈并不知情,所以主观上没有故意追求钟大妈死亡的行为。同时,钟大妈也没有导致自己死亡的过失,这种情况下,当损害发生时,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案例三:气死人付家属经济帮助6万元
2017年12月6日晚9时许,张忠某与尹某旺、尹某盛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尹某旺、尹某盛去家里找张忠某,但张忠某没有在家。张忠某的哥哥张向某听说此事后,向尹某旺、尹某盛说明情况时,被两人用棒球锁殴打,造成身体多处受伤。当晚,张忠某得知此事后,急忙往张向某被打地点赶,但因此事受到刺激及生气,途中突发心脏病,被送医院就医。经诊断,张忠某为心肌梗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忠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尹某旺、尹某盛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忠某系在与尹某旺、尹某盛吵架,且闻听其哥哥因为自己的事还被该两人殴打后,因心肌梗死死亡,死亡的主要原因系其个人身体原因,但张忠某与尹某旺、尹某盛的吵架及该二人殴打他哥哥的行为,有诱发张忠某心肌梗死的可能性。综合本案案情及尹某旺、尹某盛的过错程度,并对张忠某家属主张的各项经济损失核实后,高新区法院法官经多次耐心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使得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尹某旺、尹某盛给付张忠某家属经济帮助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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