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先来回顾一下事情的始末,这事被爆出来是因为一段视频,应该是该事件发生时,附近的旁观者拍摄下来后并上传到了网络上。据说这事发生在福建福州的闽清县德克士门口,当时有两人在互相殴打,其中一人身穿外卖骑手的服装,另外一人身穿灰色衣服,现在还有很多穿着外卖服装的外卖小哥围观。当时灰色衣服的男子拿出一把铁锹在殴打躺在地上的外卖骑手。然后围观的群众就报了警。
可能看场面好像是一群外卖小哥殴打一个人,但实际上与灰衣男子发生冲突的只是其中一位,其余的外卖小哥是在拉架。据当时的知情人透露,是双方在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刮到了,然后吵着吵着就动起手来。其实这事说大不大,先不说谁刮的谁,在那种环境下肯定不是故意刮坏的,如果大家都能退一步,心平气和的说这个事情,可能就不会出现铁锹打人的事情了。
估计是俩人互不退让,而且还互相指责,最后气不过才动手打架。估计双方都认为是对方的错,再加上说话口气不好,这才打了起来,而当时在场的其他外卖小哥并没有参与斗殴事件,只是帮忙把双方拉开,怕对反因为情绪激动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
之后围观的人报警了,估计俩人肯定是带走调查了。其实本来不是什么大事,但双方都没有克制,这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再加上网友把打架的视频发了网上,才被大家所熟知。其实外卖员逆行、闯红灯的情况不是一天两天了。就拿北京朝阳路来说,只要你骑着小黄车走上2公里,你最少会遇到10个以上的外卖骑手逆行、闯红灯。从道义上讲,为了多赚钱、抄近路也可以理解,但这样置自己生命于不顾的方式有些不可取。而且发生交通事故,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骑手溜号、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既然除了这种事情,那就态度好一些,该赔偿赔偿,该去医院看病就去医院看病,真的没必要吵架,如果解决不了,就报警解决,总比这样互殴要好很多。
而且自己作为外卖骑手,工作期间与人打架,而且还被对方拿铁锹拍,这是没拍坏,要万一拍得狠了,自己没办法上班,又赚不了钱,虽然对方会给赔偿,但万一落下什么残疾,这一辈子可就毁了。但现在事情爆出来了,估计这位外卖小哥的工作也保不住了,毕竟穿着外卖平台的衣服与人打架,这是损害公司名誉和企业形象的,俩人被警察带走协助调查,估计调查完之后,外卖小哥的这份工作也丢了。
首先美团外卖的准时保是骑手赔,而且骑手是会因为超过了派送的时间而被美团公司罚款的。
扩展资料:
看待美团外卖新推出的“准时保”延迟保险:
骑手可以看到用户的购买状态,骑手会因超时配送受到惩罚,这种情况下,骑手有动机优先满足保险用户的配送需求,长此以往,非保险用户拿到外卖的时间就会普遍增加,为了更好的外卖体验,更多的非保险用户开始考虑购买保险,极限情况,全员保险。
在支付页面会出现“准时保”服务选项,勾选后并支付这一订单总价2-3%的服务费后,一旦外卖送达时间超出预计时间10-15分钟以上,最低就可获得订单实付金额20%的赔偿。
例如点一单30块钱的外卖,最低可获6元钱的赔偿金;当外卖延误超过30分钟,最高可获得订单实付金额的100%的赔付,相当于为用户免单。所有赔付款将线上返现到用户的美团账户余额中。
参考资料:-美团外卖
这名男子之所以尾随骑手偷外卖并且扔掉,主要是之前两个人因电瓶车行车问题发生了口角,男子怀恨在心,就想报复对方。他一路跟着这位外卖员,直到对方在一栋大楼前停下,趁着对方上楼送餐的间隙,他偷偷拿着外卖并直接扔掉。从这一系列举动不能看出这名男子心胸狭隘,缺乏自制力,同时法律意识薄弱。但凡他大气一点,也不会因为马路上的几句争吵就要狠下心报复对方。但凡他有一点自制力,也不会被愤怒冲昏头脑,直接就要动手偷人家外卖。当然如果这个人有一点法律意识的话,肯定也知道偷东西是违法的,在下手之前可能也会犹豫不决。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他的人品决定他一定会做出这种事。当然后面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路怒症 ”是种很普遍的社会现象,大家开车时总会因为避让问题跟别人发生矛盾,这个时候没解决好就会引发惨剧。比如此前闹得风风火火的“昆山龙哥砍人事件 ”,其实就是因为路怒症导致的。但凡其中一个人理智一点,也不至于把事情闹得一发不可收拾,这次的新闻也是因为马路上的行车口角引发的犯罪事件。
事情发生在上海。外卖员龙先生打电话报警称自己的一份外卖被人给偷了,民警调取路边监控,马上将嫌疑人锁定在了孙某身上。等到一见面,龙先生顿时傻眼。这不就是当时在路上跟自己吵架的那个人吗?没想到他怀恨在心,把事情做到这种地步,这个着实让自己有些吃惊。孙某在民警盘问下也承认了犯罪事实,当时因为吵架气不过,所以就想偷外卖报复对方,目前此人已经被给予行政处罚。
其实整件事说起来就是个小到不能再小的问题,就因为一方想不开,最终就做了违法的事情。别人都说“冲动是魔鬼 ”,这话说得一点都没错,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很多时候都会坏了大事。
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只要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去骚扰客人,不乱进客户家等等因素,正常配送是不会开除的。
有的骑手经常被客户投诉或者是在客户的饭菜里动手脚和客户吵架等等严重违反行为都会被开除。任何公司只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都会被公司开除。有的公司员工在上班期睡觉,打架等每个公司都会有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做为员工一定要遵守。
随着秋天的到来,很多年轻人又开始了秋天的第1份礼物这种说法。在前几年非常流行“秋天的第1杯奶茶”,这种说法其实也仅仅是商家打出的营销噱头。但是大家都愿意为这种仪式感而去做,毕竟一杯奶茶也没有多少钱。但是能够收到一杯奶茶确实让人觉得非常温暖,也给小情侣之间增添了很多乐趣。现在更是出现了秋天的第1份外卖,外卖小哥也是受到大家的热烈讨论。
中国外卖团体一直被大家称为是中国的神秘组织,因为这些组织里面的人都会穿着靓丽马甲戴着标志性的头盔。在生活中外卖小哥更是无处不在,他们也有着自己的工作热情和乐观态度。甚至很多网友都调侃哪里有意外,哪里就会有外卖小哥的出现。凡是吵架的现场都是外卖小哥的“诱捕器”,围观是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情。
相信大家生活中都会有点外卖的情况,应该也遇到过许多有趣的送外卖事情。外卖小哥也成为现在非常火热的话题,大家纷纷将自己拿外卖时遇到的可爱经历分享在平台上面。有一位网友晒出自己的聊天记录,自己问商家外卖到了吗。商家告诉自己已经放在小区门口的桌子上,两人之间聊的好好的没想到外卖小哥直接插了一句话表示自己还没放呢。这种情况确实让人觉得非常好笑,外卖小哥无能狂怒。
还有人晒出了自己与外卖小哥的聊天记录,外卖小哥向顾客求助。聊天记录里外卖小哥表示自己不敢进顾客的小区,想让顾客快点来接一下自己。原来小区中的几条狗一直在盯着外卖小哥,外卖 小哥也非常害怕表示自己躲在一棵树后面。还有学生表示自己点了一份外卖,但是学校的保安不让放。外卖小哥让这名学生放心点外卖,下次就再过来治治这个保安。
首先,必须确保自身没有前科和案底。这一点是基础,如果不能通过审核的话,那么入职也就无从谈起了。
或许有些人觉得这个问题并不重要,但以我和很多客户交流的情况来看,他们都是比较顾忌这一方面的。尤其是女性客户,更是比较在意和抵触。相比起身家清白的人来说,有前科和案底的人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往往顾忌比较少,很容易就会突破心理压力的防线。
其次,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才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那就非常的麻烦,所以一般都不会招未成年人。
然后,必须是身体健康,拥有健康证。因为这一行比较辛苦,劳动强度也比较大,如果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那肯定是吃不消的。而拥有健康证,则是相关规定的要求。
此外,必须会使用智能手机和骑行电动车。使用智能手机这个问题,基本是没什么门槛的,因为人人都会。而骑行电动车的话,就排除了那些不会骑车的人。毕竟,送餐是有时间要求的,不可能走路去送,只有骑行电动车算是非常适合的。
最后,是路线的熟悉和抗压能力方面。如果熟悉路线的话,上手会比较快。而抗压能力的话,则是因为接触的客户会很多,难免有一些奇葩的存在,抗压能力差的话,分分钟想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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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马可以有很好的天赋,但即便是最有天赋的舞步马,从一无所知到GRAND PRIX的水平都需要多年与骑手的配合和训练才能完成。所有需要马匹收缩的高阶动作要达到几近完美的程度,都需要一到两年不断的重复和巩固。实事求是地讲,我们大部分都是业余骑手,骑着业余级别的马匹。我们有什么理由期望我们马昨天好不容易做好一个动作,今天就必须能学会另外一个呢?所以,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要认识到所有的调教训练必须要有科学性,循序渐进。还是那句话,马术不是一个可以用来‘显摆’的运动。它考验的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智慧和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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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马虽然智慧程度不高,但并不意味着它们很蠢。它们也是有情感的动物,所以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每天都一味地让它重复几个动作,会是多么乏味的事情!从骑手的角度来说,如果每天都是固定的程式来骑马,也好像每天对着人说一样的话一样枯燥、无聊。所以我们需要多做变化,对马术而言变化就是转换(TRAN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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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转换的理解大家也是各有千秋,普遍的看法就是说在各种步法(慢步、快步、跑步)间做转换。实际上另一种转换的理解是在同一种步法中做转换,比如在场地的长边要求步幅伸长;在短边通过骑坐和腿部扶助要求更多的后肢承载。这种转换适用于各种步法,而且是非常好的练习,因为这要求马匹随时都要保持对骑手扶助的注意力的高度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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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的变化就是我们训练模式的变化。比如一匹马的跑步平衡感不好需要改进,而快步的平衡要好得多。我们在训练跑步的各种动作的时候,如果感觉马的接受有困难的时候不妨先放下这个跑步练习,转而进行它更有信心做的快步练习。在快步练习中找到平衡感和和谐的关系之后,再试着回到跑步。这样马儿会更放松一些,也更容易接受比较困难的东西。总之,切忌让马儿每天重复做一个或者几个固定的动作,这样久而久之大家的沟通管道就彻底堵死了,骑手和马匹彼此并不说话,除了吵架之外只是各做各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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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节奏:每一匹马天生都有它特定的节奏感,这并不是需要骑手教它才能学会的东西。而我们在各种训练中需要牢记的一点就是不管我们用什么扶助、要求马儿做什么动作都要在特定的节奏上完成。而反之,检验各种转换完成的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看马匹的节奏感有没有被破坏。比如反对跑步的完成质量衡量的其中一个标准就是看节奏感和正确领跑腿的跑步节奏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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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找到一匹马的各种步法的节奏。一匹没有良好调教的马由于骑手在它上面而紧张,因此不能放松地找到自己的节奏感。这时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它放松,找到自己舒服的节奏。而当这个节奏被找到并建立起来,马与骑手的和谐关系就有了非常好的开始。高水平的骑手通过非常微小的扶助来给马匹注入动力并且引导他想去的任何方向,他们的骑坐是非常安静的。就如同推小孩子荡秋千,在保持节奏的同时推动秋千只需要很小的力秋千就可以荡得很高。所以,我们的任何扶助都要建立在保持节奏感的基础上,不要试图用过度的扶助来试图改变马匹的步态而破坏了它的节奏。
特斯拉Model Y汽车潮州撞人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已经出炉,受潮州警方委托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该所已经将鉴定结果交付给潮州警方,并说明不会对外公布鉴定报告,同时不会接受媒体采访。
看来具备发布鉴定报告资格的只有潮州警方,具体是否会公布、何时来公布都不确定,这还要看最终结果会让特斯拉和涉事驾驶员如何协商。
可是有一个人拿到了部份鉴定报告!这个人是之前和特斯拉打过官司的知名博主-韩潮。
现在就有了第一个问题:
韩潮是通过什么渠道拿到部分Model Y超欧洲交通事故EDR(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的数据报告的?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明确不对外公布报告并不接受媒体采访的前提下,韩潮能拿到部分数据似乎存在漏洞;现在的数据在潮州警方手中,一个汽车自媒体人拿到数据,这个结果很奇怪。
现在能确认鉴定结果参考是参与该起交通事故理赔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说法,其称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但是车主不认可鉴定结果,要求进行重新鉴定,警方则还未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涉事司机司机的儿子曾经说,其父驾驶车辆在准备靠边停车的时候,踩下制动踏板发现很硬,深踩后仍旧无法刹车,随后才有车辆以高速行驶约26公里的操作;但是曝光出来的鉴定报告显示的结果却不同,但是资料并不完善。
韩潮曝光的资料里显示:碰撞发生之前,司机系好安全带,撞击车速为163KM/H,撞击前的车速快一公里;在撞击发生的五秒之前,方向盘有25度角度的变化,Stability Control显示车辆稳定控制系统介入,车速降低五公里,在方向盘稳定之后又出现加速。
并且在撞击前5秒内,该车的电门(对应燃油车的油门踏板)行程一直是100%,也就是全部踩下,而刹车踏板一直处于Off状态——没有踩刹车踏板。
从这个结果来看,貌似是涉事司机的错误操作导致!结果已经明确。如果最终确认为司机的责任,那该司机基本就要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个结果显然是其无法接受的,所以其不服鉴定结果要求重新鉴定也就是在预料之中的结果了。
但是仅依靠韩潮曝光的这两页鉴定报告并不能确认结果,韩潮也称其拿到的EDR数据有限,不清楚报告的最终结果;只是综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说法,基本确认为司机的责任。
(下图是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家属发布的动态)
然而这个资料由韩潮来曝光也很有意思,韩潮因在特斯拉认证二手车里购买的二手Model 3是事故修复车充当正常车辆销售,随后起诉特斯拉获得数倍赔偿;随后特斯拉又反诉韩潮侵犯商誉,赔偿超500万。现在韩潮抛出这么两页鉴定报告,似乎真的是不好理解了,罗生门的感觉。
再讲EDR·《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GB39732/国标)的要求是EDT需要记录A/B两类数据,A类17项,B类43项;A类数据包括车辆识别号,速度,转速,制动参数,加速踏板开度,安全带使用状况,碰撞产生的速度变化等;B类数据主要包括碰撞加速度、制动踏板开度和方向盘转角等,以及ABS/ESC/TSC/AEB/ACC等主动安全系统的作用情况。
该鉴定报告似乎还缺少一些对应数据(尚未公布),重点是其EDR只记录了碰撞前5秒的车辆运行数据!在碰撞发生之前是不会主动去记录数据的。
于是就了第二个问题,该司机在驾车碰撞之前以高速行驶约26公里,这个阶段里的数据是没有的。
也就是说EDR所记录的数据只是前五秒,远远不能说明这台车为何会“狂飙”两公里多;几分钟的状态是空白,最终只以结果来定性,这确实没有说服力。
举个可能不恰当的例子:一个人骑着一头倔驴,驴子不听话,一直乱蹦乱跳,骑手尝试驯服可是一直没能驯服;最后驴子碰撞到路边的人,可是人们只看到是驴子撞人的那一幕,撞人之后驴子安静了下来,于是人们都说是这个骑手故意的。
这个说法能服人吗?
反之,如果是一头温顺的驴子被骑手催敢着奔跑,结果在不受控的时候撞到人;人们看到的也是最后一幕,这时候有人说是驴子惊了导致骑手无法掌控,卖给骑手驴子的商家也不服气啊。
可是谁又说得清呢?
在没有过程佐证的前提下,谁说的都是对的、谁说的都是错的,站在对立面来看对方一定是错;所以如果该EDR只能记录碰撞前五秒的数据,而后台数据库没有持续行驶数据记录的话,这个案例也就不用争了。
似乎定谁的责任都不合理,如果只是以最后五秒的结果来定义司机的责任,怕是很多人都会不服。还是等待完整的鉴定报告发布吧,看一看是不是以这五秒的数据来定义。
编辑:天和Auto-汽车科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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