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大妈战斗力不亚于一个核武器,谁要是敢惹她那就等于是捅了乡间马路上的马蜂窝,不把你弄成个胖头鱼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同理,你要是制止了她,那就等着接受她的猛烈攻击吧。
一、农村大妈是出了名的不讲理,谁敢去制止她?你们见过农村大妈吵架吗?要是没看过的就去网络上找一找段子看看,基本上就是那个情况,虽然段子有点儿夸张,但整体来说还是很符合真实情况的,当农村的大妈有这样的战斗力后,谁敢和她说道理?你要是和她说道理,估计她就会告诉你,在农村这个地界她就是道理。
她能够把黑的说成白的,能够把彩色的说成黑白花的,不管你说了啥她都能够找到漏洞然后用歪理来攻击你,这么说吧,农村的大妈应了那句俗语“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碰到了农村的大妈就认栽吧,别试图和她讲道理,你根本就说不过她!全都是歪理。
二、这事儿估计在农村很普遍,毕竟网络上也都曝光过。声明一下,我绝对不是帮着这位大妈说话,不过在农村这种不吃直接打包的事儿真的很普遍,我曾经去参加农村的一个婚礼,当菜都上好了,典礼也弄完了开始吃饭的时候,当然我没准备吃,这些人就从兜里拿出了各种颜色的塑料袋,装完后再坐下喝两杯饮料,然后就抬屁股走人了。
是的,你没有听错,脑补的画面也没有问题,就是打包带走这么一个过程,基本上每桌都有这个情况出现,所有人好像都习以为常一样,估计这事儿也是常有,这些人都看的习惯不觉得有啥不对了。
最后:我说句真话,我去农村参加席的时候都不吃东西,只用一次性的杯子弄点儿茶水喝,不是我这个人太挑,而是我觉得有些农村人特别的不讲究卫生,这些吃的不如不吃,免得拉肚子。
梦见自己和大妈吵架意味着:
心情顺畅,是出门旅行的好日子,可能会偶遇帅哥美女,有意想不到的桃花运哦。不过你的喜悦,即使不说,也会让敏锐的另一半察觉,免不了要脸红相见,但是千万不要提高你的嗓门和他她吵架,保持沉默,不愉快自然会过去。
梦见自己和大妈吵架的吉凶:
起初难免有孤革奋斗之感,但斗志激昂,终排除困难,达到顺调,成功发达,尤能得上位之惠肋而更伸张发展。但似乎乏其持久,耐久力,以致虽是成败交加频见,总之大体还算安然,但须防火灾或烫伤之灾。甚好*。中吉
切勿当真!不要相信迷信!
咱们来说说这个气死人这事儿犯不犯法。
一般的骂人行为,例如轻微骂几句,但不存在强烈的、刺激性的,如果对方死亡,不应当承担责任。可如果强烈的、刺激性的言语攻击,不仅有悖于社会道德,也违反法理精神,需为自己的行为引发的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
按实际情况,“气死人”不是杀人,肯定不承担杀人的责任,但并不见得不承担法律责任。“气死人”有两种情况,如果是以侮辱和诽谤的形式来“气死人”,肯定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另外在精神损害赔偿中,侮辱和诽谤又是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责任。如果“气死人”,一旦能证明侮辱、诽谤情节严重,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了。如果行为人明知对方身体有恙,如受到外界刺激情绪激动可能导致死亡,而仍通过言辞侮辱等方式积极追求气死对方的结果,则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
所以说,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生纠纷,除了不动手外,动口也得掌握分寸,如果对方情绪过于激动或者有什么过激行为,可直接通过警方予以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切不可冲动实施过激行为从而产生不可挽回的后果。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还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案例一:吵架气死人,赔偿18000元
两位素不相识的居民李某和彭某吵架,一方在吵架后死亡,吵架的另一方该负责吗?
事件起因是因为:彭某送女儿上学的时候发现,前边被一辆小桥车挡住了去路,所以就拨打了电话去通知车主移车,而这辆车的车主正是死者李某的女婿,当时李某目睹彭某寻找车主的全过程,在明知是其家人汽车的情况下也未主动联系车主,彭某怒上心头与李某发生口角。
争吵大约持续6分钟左右,后彭某离开了现场。彭某离开后,当天中午,李某出现吐血现象被其女婿送往医院救治,同年12月17日,李某经反复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及女儿将彭某告上了法庭。
近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气死人”的官司。
法院审理认为,综合事件起因、双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酌情认定李某的死亡损失由其自行承担97%的责任,彭某承担3%的责任,判决彭某赔偿李某家人约18000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息诉服判。
案例二:两位大妈吵架被活活气死一个,气死人的赔7万元!
钟大妈和李大妈都在一家针织厂工作,李大妈负责分配工作,钟大妈负责围巾缝制工作。整个工资都是计件提成的。结果有一天钟大妈觉得自己分到的任务比较少,觉得是李大妈故意这么做的,直接找李大妈质问,双方发生了激烈争吵。两个人争吵半天后,经过同事们的劝解,才消停下来,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不一会,钟大妈“咣当”一下倒在了工作岗位上。
医院对钟大妈的经诊断是:1、右基底节区巨大血肿;2、脑室积血;3、脑疝晚期;4、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
钟大妈家人认为,钟大妈长期患有高血压,而且都在针纺厂上班,其对钟大妈患有高血压应当是明知的,李大妈在明知钟大妈有高血压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争执,导致钟大妈高血压病发死亡。
因此,李大妈应对钟大妈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要求李大妈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21万余元。
据此,法院进行了宣判,法院认定,钟大妈和李大妈都是工作上的关系,两个人除了工作以外,其他并无任何生活交集,所以可以认定为李大妈并不知情,所以主观上没有故意追求钟大妈死亡的行为。同时,钟大妈也没有导致自己死亡的过失,这种情况下,当损害发生时,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案例三:气死人付家属经济帮助6万元
2017年12月6日晚9时许,张忠某与尹某旺、尹某盛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尹某旺、尹某盛去家里找张忠某,但张忠某没有在家。张忠某的哥哥张向某听说此事后,向尹某旺、尹某盛说明情况时,被两人用棒球锁殴打,造成身体多处受伤。当晚,张忠某得知此事后,急忙往张向某被打地点赶,但因此事受到刺激及生气,途中突发心脏病,被送医院就医。经诊断,张忠某为心肌梗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忠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尹某旺、尹某盛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忠某系在与尹某旺、尹某盛吵架,且闻听其哥哥因为自己的事还被该两人殴打后,因心肌梗死死亡,死亡的主要原因系其个人身体原因,但张忠某与尹某旺、尹某盛的吵架及该二人殴打他哥哥的行为,有诱发张忠某心肌梗死的可能性。综合本案案情及尹某旺、尹某盛的过错程度,并对张忠某家属主张的各项经济损失核实后,高新区法院法官经多次耐心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使得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尹某旺、尹某盛给付张忠某家属经济帮助6万元。
前两年在公交车上,上班点人特别多,而且都赶时间,我坐的那个公交车,路过一个公园,早上的时候经常有很多爷爷奶奶去那遛弯。
坐2站车,在公园门口下车,然后去呼吸新鲜空气。
所以上班的车上总是有很多老人,上下车因为人多,移动的也会比较缓慢。
有一天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爷爷下车,老人很多时候怕下车的过程中摔倒所以移动的很缓慢。
到门口的下台阶的时候更是一点一点你的下,大家都很友好的等待着,有些人还会搀扶一下。
这时候奇葩大妈登场了。
嗓门贼大:“这么老了,就不要出门了,知道下车不早点过来,磨磨蹭蹭的耽误谁时间呢,我们时间你能耽误的起么,赶紧下去,赶紧的,这么大岁数,好好在家待着得了,别在外面耽误别……”巴拉巴拉的一顿叭叭叭。
车里的人听完都挺难受的,大家有隐隐的骚动,老爷爷抬了一下头,没说什么,缓慢的走下去了。
我内心的小怒火蹭蹭就上来了,压都压不住。
我在她后面一顿怼:“你家里没有老人吗?你不会老吗?希望你来了的时候也不要出来丢人现眼。”
大妈嗷嗷的就起来了,各种叫嚣:“谁?谁说的?站出来,我整不死你……”一顿放狠话。
对于这样的大妈,我还真不太害怕:“我说的怎么了?我说的不对吗?来,你要怎么的?我等你”
可能当时我气势也还是有一些的,加上旁边的人也看不上大妈的做法,跟着帮腔,大妈就蔫了。
灰溜溜的下车了,占便宜的大妈不可怕,争抢的大妈不可怕,这种不尊老敬老的大妈,真是极品中的极品。
吵架和辩论是有本质不同的。辩论存在第三方裁决,有观众有评委,而吵架其实看的不是谁更有道理,而是看谁更坚定。
而大爷大妈之所以那么坚定,往往是为了背后的利益。你以为吵的是道理,大爷大妈则以为吵的是利益。年轻人总想把道理掰扯清楚,往往不会过于在乎那一星半点的利益。而农村的大爷大妈,往往为了一丁点的利益,死也不肯让步。这其实也是一种悲哀,农村的老一辈是从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过来的,有一种骨子里的匮乏感,即使生活水平提高了,也很难抹去。如果吵架的背后不存在任何利益纠纷,大爷大妈才懒得跟你吵呢。总之不太建议跟大爷大妈掰扯道理,因为你们吵的根本不是同一个架。还有一种典型的场景,也是很难吵出个道理的,
那就是在网络上跟人吵架。和你争执的人不一定是不讲理的,他可能只是真心不赞同或者不理解你的观点,当然由于利益相关,他肯定要捍卫自己的立场和利益。这种情况下,谁能触及到对方的核心利益逻辑并将其推翻,谁就能说服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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