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妈地铁上抢座,还脚踹小伙,碰到这种事应怎么处理?

武汉大妈地铁上抢座,还脚踹小伙,碰到这种事应怎么处理?,第1张

11月27日,在湖北武汉的地铁上,两位大妈在地铁上抢座,碰到这种事我会报警处理的。

事情是由于当时是高峰期,座位比较紧张。一个小伙子准备坐下的时候一位大妈拦下了这个位置并且招呼她的朋友坐下。这个小伙子说:你们可以坐,但是不可以用这样的方式硬拦。但是这两个大妈就开始“一哭二闹三上吊”,在地铁上大喊大叫辱骂这个小伙子,其中一位情绪还十分激动,用脚踹这个男生。男生尝试和他们理论,但是他们不管不顾,还喊道:我的血压120,倒地上了你负责。围观人士都感觉难以接受,觉得这两位大妈不可理喻。

首先,碰到这种事情,也是“公道自在人心”。大家都看到在高峰期期间位置是比较紧缺的,大家都是“一位难求”。作为一个“打工人”,上下班都是很累的,所以想要找到位置坐也是无可厚非。虽说,在公共场合都是要秉承尊老爱幼的行为理念,但是对于这种不文明的抢座行为我还是比较嗤之以鼻的。如果您好好说话,或者是您在我的面前没有位置坐,那我还是很愿意把我的位置让出来给您。但是如果您用这样的方式来抢座,我觉得我心里面不一定愿意让给您。

到后来这一系列的操作,包括在公共场合大喊大叫,甚至是辱骂和用脚踹那个小伙子,真是让旁观群众都觉得很过分。所以当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也要做好一系列的取证工作,不要事后让大妈反咬一口。可以邀请身边的朋友,或者是自己拿起手机,拍照录像留底。另外,直接拨打地铁的应急电话或者是报警电话,邀请工作人员在下一站进行协调。

维护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对于这种抢座、伤人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举报。

其实这位东北大妈也不是豪横,谁尿急的时候不心情烦躁,尤其是知道厕所在里面却不能去,被人拦在外面感受着膀胱的压迫,这时候别说她就是你也无法做到优雅的处理,都要尿裤子了还讲究啥。

一、工作人员先下手推搡,大妈这才开始反抗,并且进行语言攻击。

当下的情况估计每天的新闻也都在报道,全国的人应该也都清楚,自从河北出现了之后整个东北都沦陷了,所以曾经宽松自在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扫码量体温戴口罩又成了日常标配,尤其是去一些公共场合,这些更是缺一不可,新闻中说的这位大妈就是想去商场的厕所方便,没想到因为不扫码就被拒之门外。

在和工作人员说了两句想要硬闯,工作人员就上前把她给拦下了,正是因为这一拦直接惹怒了大妈,所以就站在门口开始骂人,着急了还直接上手揍工作人员,最终在同伴的拉扯下选择离开,才算是结束了这出大戏。

二、东北人的脾气基本上都是这样,能动手的不可能上嘴和你理论,太浪费时间!

经常看新闻的人应该都知道,东北人的性格其实就这样儿,只要有着急的事儿,那都是能动手绝对不和你吵架,因为摆平了你就能够直接进去,和你在这浪费口舌干啥?不过也正是因为东北人的直爽性格,让东北人的名声直接享誉全国,不是有那么一句话“见到东北人别和他来硬的,你斗不过”。

这话绝对不是说这玩儿的,你也看到了,东北的大妈在憋尿的情况下还能够挥起胳膊和工作人员比划两下,这要是在最佳状态,别说是一个工作人员哪怕是来十个大妈也绝对不会吃亏的,所以少惹东北人能保命!

最后:

澄清一下,部分网友认为大妈最终上演了现场尿尿,其实并没有!大妈虽然是你大妈,但她也是个要面子的大妈,和别人吵吵行但泄露自己的隐私,那是绝对不行的!

没有违法。

“退,退,退”的梗源于一则吵架视频,视频中男子要求摆摊大妈让出占用的停车位并质问大妈有没有营业执照,是不是属于非法经营。但是大妈不予理会并说出退退退,其中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或者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大妈没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不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是1999年刑法修正案增加的内容,而第(四)项则是一个具有兜底性质的规定。有了这一规定,就意味着对于那些未触犯其他罪名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可以用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例如,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且有可能诱发其他犯罪,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直接规定诸如“传销罪”或“非法传销罪”之类的罪名,故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以非法经营罪打击情节严重的传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量刑标准:违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一位大妈斥责医护,并且大声的说服务是应该的,言论给医护人员带来了严重心理伤害。这位医护人员也没有和大妈吵架,仅仅说“对”就匆匆离开,不过这一幕被旁边人拍摄下来。拍摄视频的人当时没有生气,发到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大家都认为这位大妈极其没有素质。别人来援助上海,就是希望上海会越来越好,可是这位大妈却自命不凡,认为自己特别清高,那么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大妈斥责医护

这位大妈一边玩着手机,一边躺在病床上,可能和医护人员发生了一些争执,于是才有了这样一番言论。在说话之时姿态洋洋得意,根本没有把医护人员放在眼里,并且知道就算对医护人员太差,医护人员也还是会为她服务。这只是医护工作的职责,这一行为也不免让人有一些心寒。大部分人对于医护人员都比较感恩,毕竟冲在了第一线,为社会做出了杰出贡献,这位大妈就像寄生虫一样,不帮助他人就罢了,结果还倒打一耙。

二,其言论给医护人员带来哪些心理伤害?

这位医护人员呆呆的站在一边听大妈训斥,在大妈发脾气时,医护人员还一直说对,可能心里正在滴血。想着也有一些悲哀,每个人都对医护人员都十分客气,因为工作太辛苦。每天穿着如此厚重的防护服,有的人为了节约时间,每天都穿着尿不湿上班,只是为了让工作效率更高一些。这位大妈却觉得上海人特别了不起,还让医护人员离开上海,也让不少网友十分气愤。

总之,这位大妈的行为属于个例。希望这件事情曝光之后能够反省自己,不要把低素质总是展现出来,显得特别无知。

你好:

像这种问题你可能处理不了,一边是生你养你母亲,另一边是你伯父的妻子,做为你可以试着去劝说自已的母亲不要去与大妈发生争吵,不要帮你母亲吵架就行了,大人之间的事情让他们自已解决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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