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之下酿下的惨剧:丈夫掏出水果刀朝着男子捅了好几下,两人分开之后男子已经奄奄一息。丈夫肯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因为丈夫和男子一开始只是打斗,丈夫是为了占据上风才掏出的水果刀,因此并不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是跑不了了。不得不说夫妻之间一定要忠诚,不然很有可能因为贪图精神上的满足酿成无可挽回的后果。
丈夫名叫小王和自己的妻子结婚之后,两人的感情非常的好,直到两人租了一块地种上了西瓜两人的关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因为这对夫妻租地的旁边正是姐姐姐夫的瓜地,随着时间的推移丈夫发现自己的妻子和姐夫的关系非常的好,而且后来妻子不去瓜地的时候,也总会抱着手机在一旁傻笑。
这让丈夫小王起了疑心,当时他询问自己的妻子时,妻子却一直不承认反而还怪丈夫理解他不信任他,因为小猫并没有妻子做错事的证据所以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知道有一天晚上丈夫小王发现自己的妻子和姐夫一起走进了自己家的瓜地里,姐夫还对自己的妻子动手动脚这让丈夫非常的生气,但苦于没有证据,所以只能打碎牙齿往肚里咽。
直到后来丈夫的同学建议他在瓜地里安上一个摄像头,只要在手机上就能够查看瓜地的情况,于是丈夫便在瓜地安上了一个摄像头,也并没有让他的妻子知道。之后姐夫和妻子再一次进入了瓜地,两人毫无顾忌地做了男女那档子事,这一次又被丈夫小王发现了,小王赶紧给自己的妻子打了个电话,没想到两人毫无顾忌。
妻子只是支开了姐夫接了丈夫的电话,当丈夫的电话挂了之后,妻子又将姐夫叫了进来,直到事情结束,面对丈夫的质问时妻子仍旧不知悔改,将责任怪到丈夫的头上,直接将视频甩了出来,这时候妻子才知道大难临头,不断的请求丈夫的原谅,但丈夫父亲没有原谅妻子,还打了妻子一顿,并且强迫了妻子。
本来丈夫以为这样就能够报复自己的妻子和姐夫,但没想到越想越生气最后拿着一把水果刀去找自己的姐夫,当时只有姐姐在家,丈夫便将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姐姐,而后又返回到了自己的瓜地,这时候恰巧姐夫迎面走来,丈夫小王便和姐夫殴打了起来,在打架的过程中小王将身上携带的水果刀掏了出来,直接给了姐夫几刀子,姐夫也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小王明白自己做错了事情,于是立马去警察局自首了,经常了解完事情的经过之后认为丈夫并不属于故意杀人,而是想要抢占先机,才将水果刀掏了出来,最后酿成了如此悲惨的结局,只能算是故意伤人,再加上交往有投案自首的情节所以肯定会从轻判决,具体判了多少年,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判刑是肯定的了。
笔者寄语:虽然说任何一个男人都受不了自己的妻子,给自己戴绿帽子的行为,但作为男人更要成熟稳重,不要因为冲动而让过错方还过得潇潇洒洒。婚姻是神圣的,不应该被不忠诚的人而玷污,俘获所爱的人的心才是根本,如果一个人不爱你了,干脆就潇洒地放开,不要让自己的尊严以及爱情被践踏。
其实夫妻双方如果其中一个人不再爱了,那可以向对方说清楚,然后各自去寻找自己的爱情,没有必要非得在婚内做出对不起对方的事情,不仅是对婚姻的不尊重,也没有道德。
吵架后对方拍了视频,可不可以作为证据根据视频的真实情况而定。
对方拍的视频如果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属于合法的。但如果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原来面貌,导致对当事人的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涉嫌诽谤罪。
诽谤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对于“的哥”这一群体来说,我们很多人最初想到的其实都是辛苦。很多的哥早出晚归,为了养家糊口都需要工作很长的时间,并且风餐露宿,甚至为了多接几单工作,有时连饭都顾不上吃,其收入相对来说也并不是十分的高,所以对于很多的哥来说,我们都会尽量的对其进行一些忍让,但是如果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的话,那么这些行为恐怕就是任何一个公民都不能忍受的事情了。
在今年的4月12日,贵州省贵阳市的一位的哥殴打女乘客的视频在多个视频平台当中广为流传。在视频当中由于乘客和出租车司机因为下车地点问题发生了口角,最后大打出手,甚至当时被打的女乘客声称自己被打后感觉到了头昏,目前已经送医进行了检查。在这一的视频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下车前双方因为停车费及停车地点问题发生了口角,随后出租车司机对于坐在后排的女乘客实施拖拽,辱骂并继续驾车行驶了一段时间之后,又强行将女乘客从后排的座位上拖到车外,然后驾车离开了现场。之后这名女子选择了报警,民警也对这位司机进行了调查,在找到这位司机之后,公安机关依法对这名司机进行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在这起件事情当中,无论司机与这名女性乘客有任何的矛盾,都应该通过讲道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就算真的很生气,在争执的过程当中有情绪激动的现象也是非常正常的。可是无论如何一名男同志对女同志进行殴打,甚至拖拽的行为都是十分不对的,都是涉嫌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对乘客的生命健康安全也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害,也给广大的出租车司机朋友的名誉上抹了黑。 这就使我想起了前段时间在河北省保定市一名司机对两名学生进行漫天要价不打表的行为,被两名学生进行举报之后,该名司机将多收的钱还给了这两个学生,而这两名学生也非常的善良,没有让出租车的运营公司对这名出租车司机进行进一步的处罚。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有些地方的出租车的确存在一些乱象,一些出租车司机的品德的确是十分的不好,对广大乘客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问题造成了重大的影响,所以对于广大的出租车运营公司来说,应该对出租车乱象事件进行进一步的整改,避免任何威胁到乘客安全的问题出现,让广大的乘客能够真正的放心乘车,安全乘车,最终维护社会的秩序。
首先我认为该名男子的行为是非常可耻的。该名男子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我国法律,是对刑法的一种挑衅。
警察为我们的社会治安提供了非常重大的作用,现如今社会之所以能够如此和谐,归根结底是由于警察在背后默默的为我们保驾护航。我们才能够在如此和谐的社会当中生存,这也是其他国家所不能够做到的。因此作为中国的普通民众,也应该要积极配合警方的工作,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居民。
贵州一男子违停当面配合背后发视频骂交警。根据贵州警方的通报,贵州交警在路上执行正常的任务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私自违规停放,因此警方对该名私家车车主进行处罚。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名私家车主在缴纳罚款之后,却立马发布了相关辱骂交警的视频。当地警方第一时间对该起案件介入调查,截止目前为止,该名男子因为涉嫌辱骂交警,被当地警方处以刑事拘留五日的处罚。
是因为不服从交警的处罚而做出的荒唐事。根据该名男子自己的交代,是因为自己不服从警察的处罚,因此才做出了如此荒唐的事情。才会选择在背后发布相关视频来辱骂交警的所作所为,该名男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此也警告许多私家车主,在道路上行驶的时候,一定要听从交警的安排。更不能够对交警的处罚有所不满,因为交警的处罚都是有理有据的,都是按照道路交通法来执行,不存在任何偏执。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无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只有普通民众遵守法律,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安部门的工作压力。那么民众与警察之间相互合作相互配合,社会才能够更加和谐。
不合法,这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如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吵架可以拍人的视频。但是,拍摄的视频必须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如果拍摄的视频未客观呈现事情的真相,导致他人对当事人产生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则构成侮辱罪,是违法的。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侵犯个人隐私的,可能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而定罪属于刑事法律范畴,普通侵犯隐私权行为是够不上犯罪的,只有产生严重后果(比如导致受害人死亡)才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4月7日,一段一名女生在宾馆房间被多名女生殴打的视频在网络传开。在这段时长4分41秒的视频中,这名短发女生被同屋的其他女生多次用脚踢、扇耳光、用鞋拍头等形式进行殴打,并不时被要求道歉。
被校园霸凌了怎么办?
首先我要劝说你如果长期被欺凌,忍耐不下去的情况下可以回击!找准带头者进行不致命的回击!去和父母老师说明情况,或者找自己家里和自己关系好挑的住事的长辈说明,可由他们进行善后(如转学,投诉教育局,和学校扯皮)报警,对警察叔叔哭诉,“撒娇”也是一门学问,可以把自己受的欺凌放大说明(对父母和家里长辈也是一样的,引起他们的重视很关键)自己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气和信心!
对于校园霸凌有什么可取的方法?
预防永远比应对更重要。作为家长,要教育孩子识别霸凌行为,这样一旦受到霸凌的时候,才知道去寻求帮助。很多受到霸凌的人,不懂得寻求外界的帮助,致使自己处于极端孤立无援的境地;而越是这种孤立,就越容易招致更严重的霸凌。所以对付霸凌,核心是打破被霸凌者与实施霸凌者之间的闭环联系,通过干预手段在这种对立关系之间插入第三方,监控和隔离霸凌实施者。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简单说打回去就可以的。因为很多霸凌行为,本身就不是以打人的方式实施的。
面对校园霸凌应不应该以暴制暴?
应该。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你不打回去是不行的。一定要做一个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人。有时候棱角分明点也是一种好事。法律,你要明白,青少年保护法,有时是青少年人渣保护法,但同样当你以暴制暴,你所付出的和成人比起来太微不足道。所以你也可以利用它保护自己。虽然我知道有些人会反驳我,但是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把对自身的危害降到最低。必须打回去,否则你以后会后悔。
大家都知道,在现在这个社会都是男女平等,女孩子在生活当中要学会保护自己,其实很多家庭都会出现重男轻女的现象,我们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男孩女孩都一样。相信很多人都看到这个消息,就是贵州一酒店发生了这样一个事情,就是一个男孩子掐着女孩的脖子,一直殴打女孩旁边的工作人员,看到时立马赶到现场保护女孩,为这位工作人员勇敢的行为点赞。
一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别人
随着时代发展,现在的生活环境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比较安全的环境,但是仍有小部分人依然存在一些恶劣的行为,让我们难以接受,在以前那个年代,学术可见的就是家暴行为,家暴其实就是一种不负责任,并且没有责任心的行为。女孩在生活中要学会保护自己,就像我们所看到的这个消息,这个人不想成为旁观者,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这个女孩,有时候我们心有余而力不足时,应该选择报警。
二乐于助人,也会让我们感受到幸福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其实很多人在帮助别人时,自己也获得快乐,但是帮助人有时候也可能会遭到对方的诈骗,可能会被讹钱。但是在很多紧急的情况下,我们应该要伸出援手,当我们在现场不能做任何帮助对方的事时,我们可以请求别人的帮助。就像我们在视频中看到这个男孩一直掐着女孩的脖子,看着十分可怕,工作人员看到男子的这个行为时,第一时间跑到两人打架的地方进行制止,保护了这个女孩。
生活中有很多的暴力行为,当我们看到这样的行为时,应该要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当事人,不要让这些凶手逍遥法外,可以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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