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对于夫妻吵架的行为,一般来说是可以报警的,警察会对吵架双方进行调解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法律分析:和人吵架报警,警察会进行调解处理。情节严重就可以立案。辱骂他人,可能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可处以拘留、罚款。如果公然当众辱骂他人,有其他多人在场的,比如引起路人、邻居等围观等,情节较轻的,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辱骂他人没有第三者在场,只有特定很少人在场,这种辱骂行为一般不作违法处理。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主演:潘雨辰,艾尔曼,韦达宝
集数:19集
导演:张绍林
状态:
编剧:孟繁树
年份:2000
地区:大陆
首播时间:
首播平台:
类型:剧情
剧情介绍
某医学应届毕业生王玉萍陪同学闻鸣去报社办事,路边突然传来“撞人啦,快,快救人啦!”的喊声,他们寻声跑去,一男孩躺在血泊中,他们建上将男孩送往医院。在该医院实习的西非留学生玛利克及时为孩子进行手术,并在抢救过程中为孩子输备,孩子得救了。王玉萍与玛利克各自被对方的行为打动,由于抢救匆忙,没有留下对方的名字。
玛利克几经寻找,终无下落。后来他根据自己的记忆用木头雕一头像,并送给科主任杨华看,杨华马上认出此人是医学院应届毕业生王玉萍,并告诉玛利克该同学很快就要来本院实习。后来,在实习过程中,他们由相识、相知、到相恋。嫁到非洲剧照
王玉萍几经周折,冲破来自社会、家庭的阻力,终于登上西去的飞机。然而,此时玛利克由于抗婚,已被爷爷那塔软禁。当王玉萍踏上西非大地,走出机场时却不见心上人来迎接。玛利克在芳达的帮助下已逃出爷爷软禁。芳达是玛利克出国留学前的恋人,后已分手,但芳达一直深深地爱着他。玛利克由于寻找王玉萍一时急躁,与警察吵架并动手打人而被拘留,后经芳达从中斡旋才得获释。王玉萍将登上返回祖国的飞机,突然从机场的播音器中传来玛利克的声音:“小萍,我是玛利克,你不要走,我爱你——”王玉萍怀着深深的疑惑,与玛利克见面了。为了生存,玛利克只好在芳达的诊所医生,以此维持生计。但玛利克并没有满足芳达爱的要求,这一点使芳达非常苦恼。在一次冲突中,芳达当着王玉萍的面,道出她与玛利克的过去,这使王玉萍非常震惊,她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先到医疗队杨华处暂住,并打算回国,玛利克的弟弟塞古是个可爱的孩子,在与王玉萍相处中,他们之间已建立起深厚的友谊。他目睹了家中发生的一切,他理解哥哥,同时又非常同情王玉萍,于是他背着家人独自来到医疗队驻地,在月光下唱起王玉萍教他的中国歌曲《黄土高坡》王玉萍回来了,玛利克向她说明了他与芳达过去的一切,王玉萍谅解了他。玛利克为摆脱芳达的追求和经济上的控制,决定去另一家医院巴克诊所就职,芳达恼羞成怒,一气之下将诊所烧了,芳达被害烧伤住院,王玉萍知道后被芳达这种为了爱不惜牺牲一切的精神感动了,建议玛利克到医院去护理芳达,并亲自到医院探望,王玉萍的行为也深深感动了芳达。一天,王玉萍去巴克诊所看望玛利克,恰巧遇上一个胃痉挛的患者痛苦不堪,在大家束手无策的时候,王玉萍为患者进行针灸治疗,患者很快恢复正常。巴克被王玉萍的医术片服,在巴克的盛情邀请下,很快王玉萍也来巴克诊所就职,她用中医中药以及针灸术治疗了许多疑难的病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到贫困地区去抢救病人。很快她被西非人民誉为“上帝的女儿”。各种新闻媒体介绍她、宣传她,王玉萍成了当地的名人。玛利克的爷爷那塔此时也进退维谷,他也被王玉萍高尚的品格所打动,但家族中的人们对那塔的固执也是敢怒不敢言。后来,王玉萍用中药、针灸为一位失明多年的老奶奶治疗,在她精心呵护下,终于使老奶奶复明,岂料她正是那塔当年的情人,当年由于部族门弟的原因,这对相爱的年青人没有走到一起。当老奶奶得知王玉萍不被那塔承认,并不允许与至利克举行婚礼后,她毅然带着王玉萍去庄园面见那塔,那塔终于承认这个来自中国的孙媳妇,并为他们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我们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鱼水,公安都像任长霞,但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明明白白地写入《人民警察法》第3条中的。尤其是在第21条里更加明确的申明了职责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这应该说是每一个端这个饭碗的人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然而在现实中,类似上面几则例子中的情形却屡屡出现,的确令我们忧心忡忡,在法定职责面前的渎职不作为,甚至于违法乱纪,是基本的失职失责。难怪现在许多人眼见危难而畏葸不前,明知真相却缄口不语,听见盗贼偷窃邻居自己却赶快闭门熄灯(防盗门业现时成了一大行业)……,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是:当人们对正义与安全保卫的渴望与呼唤变成失望时,那曾经疾恶如仇、奋不顾身与邪恶斗争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愤怒和辛酸,抑或是对执法疲软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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