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叫包大娘、包夫人或沈大娘。
一般人叫她包大娘、包夫人是因为她是包拯的母亲,丈夫是姓包的。
包拯自己有时候叫她沈大娘,意思是她本姓沈。
其实不少民间传说均说包拯有一「婶娘」,意思是包拯是由他婶婶养大的,他把婶婶视作亲娘,所以称为「婶娘」,这个少年包青天的故事采用了这个民间传说,把这个「婶娘」变为「沈大娘」。
其实历史上的包拯并非由婶婶养大,倒是包拯有一个小儿子包绶,确实是由大嫂养大,视嫂子为娘,称为「嫂娘」。
后人把「嫂娘」演变为「婶娘」,又套在包拯头上,然后就变成了少年包青天里的「沈大娘」了。
1、包公铡陈世美
《铡美案》讲述了北宋年间,民女秦香莲嫁给书生陈世美为妻,然而其夫进京赶考,数年无音信。适逢家乡连遭荒旱,公婆饿死,香莲带领儿女进京寻夫。
到京后,得知陈世美考中状元,并招为驸马。陈世美寿诞之日,香莲闯宫而入,陈竟昧心不认,反将香莲母子三人赶出宫去。
三朝元老王延龄得知此情后,教香莲假扮唱歌词的村妇,在酒席宴前借唱戏陈,陈仍不相认,并将香莲赶出京城,暗中命家将韩琪前往杀害,以灭口。
韩琪追至庙中,听香莲哭告实情,不忍杀害,毅然将香莲母子放走,自感难以复命,自刎而死。香莲悲愤已极,前往包拯处控告,包公准状后,召陈世美来与香莲对质。
陈世美自恃皇亲国戚,强词狡辩。皇姑、国太也来威胁。包拯不惧权贵显大义,正义凛然,狗头铡刀下怒斩了那忘恩负义之人。
2、包拯审舅舅
在包拯知家乡庐州的时候,他的舅舅仗势霸占了乡民田产而犯罪。但当时县、乡的官员不便处理,于是人家直接告状到庐州府包拯那里。包拯听到消息后为之一震,毕竟是他的舅舅啊。
包拯决定依法办,他毫不徇私,派人把舅舅抓到官府,直接把从舅传到大堂审问,结果情况属实。依法用鞭子抽打了一顿。勒令退还人家田产、赔礼道歉。
3、包公斩包勉
包公自幼父母双亡,全靠兄嫂抚养成人,供养读书,科举中第,步入仕途。兄嫂惟一的独子包冕作为地方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用来赈灾的粮钱,后被人举报。
作为监察官的包拯,亲自审理此案,查明事实真相后,下令处死自己的亲侄子包冕。临行刑时,面对嫂子的责骂,包拯表明自己不是“忘恩负义”的小人。
而是因为职责所在,要严格执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为了解脱自己的道德煎熬,包拯跪地直呼“嫂娘”,愿代替侄子为她“养老送终。
4、包公审石头
宋仁宗在位时期,在端州城外有个小孩子他的父亲靠卖油炸糍粑来维持生计。有一天小孩帮父亲到街上叫卖,这一天生意特别好,刚过中午就全部卖完了。
小孩在回家的路上,感觉有点累,就在一块大石头上坐下休息,不由自主打起吨,等他醒来的时候,小孩子大哭。
包拯正好路过,就让马汉去问明情况,小孩哭着对包拯说,老爷我卖炸糍粑赚来的铜钱,让人偷了去,我回去爸爸肯定揍我,包拯听了之后,决定帮一帮这个孩子。
他想了一会,有了主意,他让王朝、马汉把石头抬到府上说是要审判他,一时间包拯审石头的事情传遍大街小巷,,第二天百姓争先恐后的来观看。
他们要看看包拯这一次会怎样断案,包拯在公堂上正襟危坐,把惊堂木一拍,大声说道,你这石头,小孩在你身上打盹,醒来之后钱就不见了,是不是你偷了。
快快从实招来,不然,赏你三十大板。包拯连问三声,这石头还是默不作声,包拯说,你这是软的不吃吃硬的咯,来人,给我打!手下就一拥而上,啪啪啪的打了三十大板。
包拯说这石头我是审不了了,在座的各位能不能每人给这个孩子一文铜钱,让他和自己的父亲有个交代,包拯在这里谢谢大家了。乡亲们平日里受保证照顾,这时候当然愿意帮忙。
就一人一文的投到门口那个装满水的桶里,但有一位礽铜钱的时候,水面上浮起一层油,包拯大吼一声,快把这个了抓起来,他就是偷钱的人。
这人当然不承认,保证说孩子卖糍粑的前他都数过,没一文钱上都有油印子,现在你的钱也有这个现象,怎么解释,投钱的人终于承认。百姓对包拯的敬意又多了一分都说包拯是一位好官。
5、两女抢小孩。
在宋朝初期,在河南王庄,李家和刘家的媳妇在同一天生下了一个大胖子,但不到一个月后,李的孩子就死了,两个人偷偷地把孩子埋在自己的家里。在后院,并寻找机会偷走刘家的孩子。
在刘家的孩子们迷路之后,他们到处寻找孩子。后来,他们在李家中找到了自己的孩子。这两个人挣扎着为孩子们而战,打得头破血流,一个老人建议,让二人去开封府找包公断案。
见到包公后,两人都说孩子是自己的,但又没有确凿的证据,因此,包公对这两个人说,“你俩抢吧,谁抢去孩子就是谁的!”于是两人开始抓住孩子,一人拽一只胳膊。
刚一用劲,孩子就哭得那么厉害,刘家媳妇立马松手,孩子被李家的妻子带走了。这时包公惊堂木一拍:“大胆李氏,你为何偷刘家的孩子?还不从实招来!”
事实证明,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柔软的骨头柔软而柔软,生物的母亲不愿意使用武力。你伤害了你自己的孩子,所以用力抢孩子的一定不是亲生的。堂下李家两口哑口无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二、两个妇人争孩童,包拯断案欠思量
1故事
元人李行道元杂剧公案戏 《包待制智赚灰栏记》中,说了一个包公判案的故事。
剧中写富翁马均卿,娶张海棠为妾,生一子。大妇*恶,与奸夫合谋,用药毒死丈夫,反诬海棠是凶手; 因己无子,又复强夺海棠之子为己所生图谋财产。后经包拯审断,剖析真伪,事乃大白,正义得以伸张。审判的方法: 用石灰在阶下画一栏(圈、格子),让孩子站在栏内,叫两妇人在外面拖拽,窥其不肯用力者为儿的生母。
2解析
我们可以理解,在包拯当时的年代,没有亲子鉴定等手段,这样的案件确实不好办。
尽管如此,我不认为包拯的处理办法是个好办法。
首先,这种做法会牺牲孩子的身体健康,可能会给孩子的身体造成损害。
其次,他为什么假定这样,亲生母亲就会放弃自己的孩子?
如果两个妇人真的拉孩子怎么办?
第三,也或许,不是亲生母亲的那个人,也可以做出亲生母亲的举动来啊,她可以做的更逼真啊。
或许在他们那个时候,一般人读书少,见识少,穷苦人家的女子更是连读书的权利也不一定有,所以,在包拯这样的方法面前,无计可施。孩子的亲生母亲只能放弃,非亲生的那个呢,只会傻傻地往自己怀里拉扯孩子,最终露馅被罚。
难道没有更好的办法吗?我看是有的。两位妇人又不是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和六耳猕猴,细细纠问之下,一定可以找出破绽来。
比如,两人对争议发生的描述,证人证言,孩子的身体特征,出生信息,生活习惯,与其他家人证言的比对印证……有太多的办法可以使用。
我感觉,这类的故事较大概率是有人编出来的,是闭门造车搞出来的,目的是为了故意制造戏剧效果,真实世界里根本没有发生。
这样的故事,可能被安放在不同的人身上。我看看仅仅网络上,就有人曾经把这个故事安到北宋的寇准身上,其他内容都是差不多的,唯一不同的是,包拯换成了寇准。
还有另外一个出处。
3颖川二妇争子案
此案发生于西汉宣帝时。[1]
出处:《太平御览》
案件经过:
西汉宣帝时,颍川有某家富户,兄弟同居,两人妻子同时怀孕,长嫂流产,而隐瞒了情况,产期将至时,与弟妇同到产房。弟妇生一男孩,长嫂在夜间**,称是自己所生。两入争讼了三年小一郡不能断决。太守黄霸出坐堂前,命令士卒抱着男孩,让两位妇人各距十步,说谁先抢到手,孩子就判给谁。长嫂抱持甚急,小儿疼痛哭叫,弟妇恐怕他受到伤害,因此放手,面露悲伤,而长嫂有喜色。黄霸见此情景说:这是弟弟的儿子。责问长嫂,她只得服罪。
参考资料
[1] 东方传统文化研究院华夏文化研究所组织编写 .中华法案大辞典 .北京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199201 :第55页
本故事摘自百度。
4《贤愚经》中的二母争儿
据考证,二母争儿的故事最初出于《贤愚经》。《贤愚经》是《贤愚因缘经》的略称,旧题“元魏·(凉州)慧觉等在高昌郡译”。原文如下:
二母人共诤一儿,诣王相言。时王明黠,以智权计,语二母言:“今唯一儿,二母召之。听汝二人,各挽一手,谁能得者,即是其儿。”其非母者,于儿无慈,尽力顿牵,不恐伤损;所生母者,于儿慈深,随从爱护,不忍曳挽。王鉴真伪,语出力者:“实非汝子,强挽他儿。今于王前,道汝事实。”即向王首:“我审虚妄,枉名他儿。大王聪圣,幸恕虚过。”儿还其母,各尔放去。
《二母争儿》 的故事情节,后来就被元人李行道移植到元杂剧公案戏 《包待制智赚灰栏记》中,把它敷演成包公判案的故事。也就是本文的第一个故事。
包拯灰栏断案与 《旧约》 中所罗门王以剑判争儿案颇相类似,1832年,《灰栏记》被译成法文,传到欧洲。1945年,德国大戏剧家布莱希特,推陈出新,据此剧写成著名话剧《高加索灰栏记》。
本节部分内容摘自王章:《经籍、寓言故事·二母争儿》原文与赏析
5圣经里面的二母争子(王上3:16-28)
两个妇女为一个孩子的归属发生争执, 都说自己是孩子的真正母亲, 二人争执不下, 就请求所罗门国王判决。所罗门国王聪明过人, 他说: 既然双方都想要这个孩子, 那么就拿剑将孩子劈开, 一人一半。这时, 一个叫玛丽的女人立即苦苦哀求说:“ 陛下, 请不要这样做, 把孩子给她吧。” 而另一位叫罗拉的妇女则说:“ 对, 一人一半。” 这时所罗门国王说, 第一个妇女玛丽是孩子真正的母亲。
真母亲玛丽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杀掉, 提出将孩子判给对方。假母亲罗拉则觉得反正自己得不到, 所以同意杀死孩子。所罗门国王通过她们的表现, 就知道愿意出让孩子的母亲才是真正的母亲,于是宣布把孩子判给这位真正的母亲玛丽。这个故事不仅表示了母爱的伟大, 也昭示了所罗门国王智慧的力量。
哪版的??我个给的是周杰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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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集 太子见民女小艾貌美,将其抢回府中欲对她施暴。不料小艾被“女鬼”救走。太子被杀。高丽军两万兵马集结在边境要求北宋迅速查出真凶,战争一触即发。为免生灵涂炭,宋仁宗派八贤王到庐州缉凶。
第3集 轻功绝佳的凌楚楚救了小艾,原来她就是“女鬼”。庐州府尹想杀掉她们,这样对高丽人也有个交代。包拯施计为二人洗清罪名。包拯认为应该重点调查黑衣人的来历,不料发现几名黑衣人被人集体杀死,而且是被高手一剑毙命。
第4集 包拯发现高丽郡主的侍女乔装成宋人买回打胎药,顺藤摸瓜他查出了郡主与高丽使者崔尚书的私情。二人承认相恋但否认杀人,八贤王却认为将案情定为高丽内部争斗可以化解两国矛盾,阻止包拯继续追查。
第5集 八贤王被包拯的真诚感动,给他三天时间破案。小艾被发现上吊自杀,遗书上写明自己因不甘受辱而怒杀皇子。包拯见遗书上的字迹起疑,又联想到种种细节与人情不符,怀疑凶手另有其人。
第6集 包拯从一盘搅乱的棋局解析了所有的疑点,找出了真凶竟然是沈良 ……
第7集 二血祭坛 天鸿书院才子展俊生性自负,常与同学发生争执。一日他与同学公孙策口角后,二人相约下学后再作理论。不料次日清晨展俊被人发现死在屋中,包母验尸后认为他是被人用大锤重击而死的。公孙策因曾与展俊争吵而嫌疑最大,被收监入狱。
第8集 展俊的弟弟展昭武功高强,发誓要为其兄报仇,试图杀死公孙策。包拯通过展俊尸上的几处细节证明公孙策与展俊死的时间不能谋合,有不在现场的证据,证明了公孙策的清白。
第9集 山洞中写有严厉的诅咒,并有数具石像描述了各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死状,其中一具石像的死法与展俊一模一样。负责破案的杨大人认出这是侉屹族的血祭坛,并怀疑展俊的死是因为擅闯禁地而遭诅咒。不料几天后杨大人暴死,心被挖走。
第10集 书院里阳大人遇害,手握重兵的木都统突然来到,封锁了书院,严禁包拯等人协助破案。一个有武功的瞎子夜探血祭坛,与一神秘黑衣人交手,当他再探血祭坛时被木都统抓走。深夜,一个戴面具的人救出了瞎子,而他竟是木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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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有一个包青天,他无私地捍卫忠诚和背叛”,每当我们听到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我们就会想起正直为民、为人民辩护的包青天和包拯。千百年来,包拯在古往今来的人们眼里,一直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但我们只知道包拯的廉洁无私,却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家庭。包拯一生娶了三个老婆,但最终继承他的却是丫鬟。为什么?
包拯的第一任妻子
包拯的第一任妻子是李的,但结婚仅一年就过世了。有人说她死于急性病。也有人说,李的身体不好,忙于家务,累得要死。我想说的是,李没有留下任何后代。
包拯的第二任妻子
古代有三种孝道。对一个男人来说继承他的家庭是件大事。所以张某死后,家人很快为包拯找到了妻子董某。董和包拯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长子出生于1033年。那一年包拯35岁,已经很晚了。
在这里我们来谈谈宝慧。19岁那年,他嫁给了淮阳的崔家。崔家是三代宰相吕孟正的孙女。他是宝鸡的好搭档。而且,在宋代,总有一个祖荫的官员。由于包拯的原因,宋仁宗封鲍惠为太昌寺太祖,但他在就任前就去世了。他只有21岁,离开了独生子鲍文富。然而不幸的是,鲍文福早逝,至今,包拯的两个妻子都没有留下一个男的。
包拯的第三任妻子
其实不是老婆,而是妾(妾)。所谓妾,是指陪侍的女子,或是陪侍的妃嫔或侍女。妾的地位远高于妾。他们有正式身份,可以参加正式宴会。董家去世后,包拯嫁给了董家的女仆孙家。
据史料记载,包拯与孙家关系并不好。他们经常吵架,后来鲍正就把孙直接送回了母亲家。这时,孙家怀孕了,但包拯并不知道。后来,孙某生下了一个儿子,名叫包寿,已经60岁了。我们说的丫鬟是孙家的丫鬟,嫁给了董家,是孙家的儿子包守,是包拯的继承人。
综上所述,之所以说丫鬟是包拯的后代,主要是因为包拯的前两任妻子所生的男人早逝,而只有第三任妻子的后代才是包拯的后代,而孙家原本是个丫鬟。你想说什么?
候补县令包龙星比较贪,但为人还算正直。戚秦氏嫁给一位富商做妻子,但受到显贵之子常威的调戏,戚秦氏不从常威起了杀机,将张一家上下全部杀害,还嫁祸给戚秦氏。包龙星发现其中蹊跷,但也被方唐镜等人诬陷而逃奔他乡、他们在进京告状的途中,用完了身上的银子,星不得不在妓院打杂。他目睹老板娘的骂街吵架功夫了得,便暗中学习并练就了一身能让死人活过来的斗嘴功夫。一天,偶然遇见皇上前来嫖妓,遂与皇上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皇上委任星为钦差大臣,重新审理此案。经过一番公堂对质,终于惩治了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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