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网友乏了!
网友更愿意了解和汲取新鲜的新闻资讯,攻击江妈妈主要是因为网友认为江歌妈妈一再地“炒冷饭”,影响他们获取新的新闻资讯了!
说起来,可悲!
江歌妈妈一年来饱受失女之痛,孤独之苦,而今日本法院的判决也与自己的期望值相差甚远,一年来带着悲痛做的所有工作皆付诸东流,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力与尊严,她发生希望能通过法院处理与刘鑫之间的纷争,这是无奈之举,这是被迫作出的决定。而网友呢?从看新闻到同情再到嫌弃厌恶甚至攻击江妈妈,根本原因就是不想再尝这口“冷饭”了,所以作为键盘手的我们就应该让江妈妈委屈一下,别再挣扎了吗?
我们的冷漠!
我们得有多自私!不愿意接受这件事情的消息我们可以选择不点进去看详情,我们可以视而不见,然而就因为大量新闻持续地报道追访,我们就厌恶恶心与这件事有关的新闻出现,我们想平息这件事情,于是我们就开始不需要是非缘由地攻击一个失去女儿的单亲妈妈?我们怎么可以这么自私?我们不想看新闻,难道就要让一个孤独无助的母亲失去为自己女儿讨回公道的权力?甚至我们就要去攻击她?我们不可以这么做,我们是人,不是畜生!
我是你的朋友镜子小哥,如果你认同我的观点请点赞!不推微信公众号,欢迎在下方评论、交流!
这段话的中文原文是:“以上所述,均为事实之全部,无任何隐瞒、遗漏或虚假之处。”
这句话通常是在香港电视剧或**中出现的虚构场景中,证人在法庭上作证时所说的。在现实生活中,香港的法庭上并没有要求证人一定要说出这样一段话,但是证人在作证时需要宣誓保证自己所说的是真实的事实,否则可能会面临伪证罪的指控。
中文名称:金牌律师
英文名称:A Lawyer Can Be Good
别名:麻辣律师/流氓律师
资源类型:RMVB
版本:[01-45(全)]
发行时间:1998年
导演:冼志伟
李慧珠
演员:尹天照
欧锦棠
姜大卫
黄允材
甄志强
张文慈
江美仪
陈惠敏
地区:香港
语言:普通话
简介:
片 名 :金牌律师
又 名 :麻辣律师/流氓律师
集 数 :45集
年 份 :1998年
格 式 :RMVB
语 言 :国语
字 幕 :无
演 员 :尹天照、欧锦棠、姜大卫、黄允材、张文慈、江美仪、甄志强、陈惠敏
内容简介 :捍卫正义,惩治邪恶是律师的神圣使命,而千篇一律、循规蹈矩地查证、起诉,如何斗得过奸诈有钱、有金牌辩护律师护身的大鳄鱼?锲而不舍 追寻真相义不容辞 为民伸冤法律--象征公平、公义。但当法律存着漏洞,无辜的人如何沉冤得雪呢?不修边幅、富正义感的律师黎志鹏(欧锦棠)为替恩师杨佐铭(姜大卫)洗脱罪名,千方百计找寻真正凶手--大商家阮利来(黄允材)的罪证。期间,鹏为了暗恋对象阮方瑜(江美仪),放弃女友何子菁(蔡晓仪)。可惜瑜却与他的好友唐晶(尹天照)相爱,鹏大受打击,往平民区替低下层市民打官司。另边厢,瑜揭发晶之弟唐森(甄志强)监守自盗,森入狱,并暗中部署对晶、瑜的报复行动。究竟晶、瑜能否逃过大难呢?而鹏又能否把来绳之以法呢?
推荐理由: 这部剧讲述到的“三类法庭”,在媒体甚嚣尘上的26年后再来重温,立意依然尖锐深刻。法律对“衣冠禽兽”的审判力何在?媒体人的道德底线何在?当2020年大家发现有鲍毓明、苑苏文这样的人物出现,你会惊觉港剧不是在讲故事,而是在说现实。这样警世的题材,现在是很难看到了。
推荐指数: ★★★★★
影视衍生MV: 邵美琪/温兆伦/郭蔼明血腥爱情故事(让我为你写一本恐怖小说)
小传:昔有书痴马氏,偶失奇书,寻之,遇美人韦氏。尔后终日浑浑噩噩,寝不成寐,食不知味。常言「书中自有颜如玉」,疑其为书中女子所化,情愫伊始,一往而深。研墨数载,呕心沥血篡改书中结局。幸有痴人周氏相伴左右,迷途得返。此南柯一梦,如幻如真,历其半生,闻之唏嘘。
影视作品番外: 血腥爱情故事
楔子
“这么说,你至今都没读过这本书?”
“没有。”
“可能……你该向老天庆幸还好没有。”
周予诺没有想到湛宏量会这么快从加拿大高调回来,并且宣布收购新天地报业。
过去几年,摆脱马中宝带给他的无形压力,他终究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天与地,振翅高飞。
而现在,那是他爷爷留下的家业,既然没了马中宝,更不能假手他人。
果然,龙生龙、凤生凤,湛家的子孙能差到哪儿去。
她现在和湛宏量面对面坐着,中间只隔着一本书的距离。
而她与某个人的距离却因为这本书,远隔山海。
山海不可平。
一
“《青蛙与蝎子》?畅销书吗?没人读过的!不知道哪里弄来的禁书吧!”
毕竟这年头,谁不喜欢像《爱的奋斗》那样甜蜜恩爱的完美结局,谁要看虐得肝疼怀疑人生的悲情小说。
在《爱的奋斗》的序言上,也没有提及此书和《青蛙与蝎子》的丝毫关系。湛倚天写序,一贯大侠作风。寄语年轻文坛未来希望,充满阳光,一扫阴霾,给予极高评价。
所有人都只道是一个崭新的故事。
只有马中宝耿耿于怀是《青蛙与蝎子》的续作。
可有谁看过《青蛙与蝎子》呢?
马安推了推老花眼镜,把周予诺递过来的这本书擦拭干净,塞回角落的旧书堆里。
“中宝什么书都看,垃圾书也看不足为奇的啦。你问问有谁知道这书的结局?鬼知道!”
看上去一副对这本书不感兴趣的态度,信誓旦旦,过分明显。
鬼知道为什么还要收回去,放到眼不见为净的地方。
是的,眼不见为净。
就如同周予诺自己也从来没有勇气翻开这本书,一藏就是三年。
它像潘多拉魔盒,倾倒一切欲望、贪婪、傲慢的恶行施予其身,顶着众生的偏见,冷漠无情又恶毒的嘲笑,堕入深渊,万劫不复。
曾经马中宝看过前半本,后半生是无限可能。
曾经韦海怡看过后半本,前半生是既定事实。
当打开了这本书,就像打开一个诅咒。
阅读者是掩藏不住好奇心的潘多拉,是偷食禁果的亚当夏娃,从此与书中的命运密不可分,并亲身演绎。只有第六百六十六页的“希望”留在盒底。
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
你是书中人,还是书中人是你?
“怎么不记得我买过……会不会是阿九给的?整天拉个二胡,神神叨叨……”马安点了根烟,望到身旁的旧报纸又掐灭了火光,自言自语着。
梦里不知身是客。
二
1996年的严冬,是整个故事惊心动魄的转折点,也是戏台的落幕。
这离他俩认识才过去不过两年光景。
“灰飞烟灭,哀哉哀哉。”九叔说着这句就走开了。那天,刚好是韦海怡第一次从笼屋拿走《青蛙与蝎子》的日子,是一切悲剧的开始。
他们因为笼屋的一场火互相认识,又因为白沙湾的深水不再认识。
五行之说,水能克火。
马中宝注定是韦海怡人生的改写者。
马中宝从笼屋失踪的那日,九叔安慰马安“阿宝不是笼中鸟”。多年后马安再回想起这句话,联想所有事情的发展,总怀疑九叔是不是早就知道些什么。
那一天,马中宝宁愿跳海都没有赴周予诺的婚礼。
周予诺知道不是自己不重要,而是韦海怡太重要。
她甚至怀疑在当初他俩分手后,自己屡次的撺掇复合,是不是太错误的决定。
她像一个旁观者,游离在他俩的世界之外,看着故事一步步向无可救药的地步推进,写完最后的结局。
好像因为没有翻开这本书,连参与的资格都没有。
她的任何一个耗费苦心的举止,如石投大海,波澜不惊。
而马中宝的一个无意行为,就能让韦海怡平地惊雷。
从韦海怡翻开《青蛙与蝎子》的那一刻,她就成了书里唯一的女主角。
周予诺回忆那晚,她瞥见书里的几个字,写着“哥顿背着莎菲”,等韦海怡读到却是“青蛙终于答应背蝎子过河”。
明明是同一本书,为什么内容前后会不一样,但又确是同一个故事。
寓言穿插现实,她们读到的,是一千个哈姆雷特的区别。
是这本书选择了它想要的阅读者吗?
心中有佛,所见皆佛;心中生魔,众生成魔。
这本书始终是一面镜子,一个诅咒。
三
“也许她本来的命运不会比书里更差,但现在,她的命运至少不会比书里更好。”
韦海怡从病床上惊醒,失声痛哭。梦里是她杀害湛有容的剧情,一次次、一遍遍,反反复复,真实到心如刀绞。好像有谁在她耳边喃喃低语,是魔鬼吗?还是那个莫名其妙闯入的见证者?
湛有容才是魔鬼!她愤怒地想着,镜子里的自己失魂落魄,像一只蝎子。
不,不是的!
很久以后,她母亲在狱中,把镜子递过去让她好好照照自己,她才接受了自己就是一只蝎子的事实。
天理不公,自甘堕落。
两年前的她并不自知。
马中宝在收音机里听到她上法庭的消息。他在法庭上,绘声绘色地勾勒出他心目中韦海怡该有的形象,完美得无懈可击。那时候,她像极了青蛙的同类。
“我们是同种不同类的啦!”
“你错了,猩猩和猴子是同科而不是同类的。我是属猴子的,不是属猩猩的。你们的资料都不准。”
他曾经认为大家都是同类,他到最后都想把她变成同类。
那个晚上韦海怡第一次亲吻了马中宝,发自心底的感激。
他们撕掉了《青蛙与蝎子》,却没想到这是由他俩开始亲身写就这本书的开始。
至此,男主角就位。
那个恶魔之吻,如同手心的三个六,深深烙印。马中宝后来以为他等了周予诺六百六十六个钟头,终于可以将这个数字替换了人选,重新开始。
而周予诺哭着告诉他:“你这辈子也搓不掉的。”
故事还没写完,怎么可能临时换了主角。
注定从那一晚开始,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四
他看着她陷入疯狂。
马中宝开始折很多青蛙,他在大屿山拥吻韦海怡,以为可以像童话里一样将她变成青蛙公主,那始终是他的一厢情愿。
“青蛙说他要留在荷叶上,永远都不过河了。”
他想将蝎子留在荷叶上,直到也变成一只青蛙。
也因为他,韦海怡至终无法留在大屿山。
周予诺曾经一度以为是马中宝在跟着韦海怡的人生起承转合,她为他残忍地写了一本血雨腥风的恐怖小说。后来,马中宝成为畅销小说家,她突然觉得马中宝好像才是那个安排命运发展的无辜写手,细思恐极,不寒而栗。
那时候,真正看到结局的只有韦海怡。
所以她才感到害怕。
乔大羽让她失去尊严,李英杰让她失去底线。
马中宝呢?他是不是让她失去了整个人生?
“当你开始想修改命运时,你怎么知道它不会变得更差呢?”
马中宝被梦里的声音吵醒,英国伦敦的钟声刚过十点。他不知道这对韦海怡意味着什么,喜欢写书的人总是天真,傀儡是书里的人。
五
从前在一座寺庙里,佛问横梁上的蜘蛛:“人世间什么最珍贵?”
答曰:“得不到和已失去。”
千百年后再相遇,佛告诉她,甘露始终是你人生的过客,你和太子的姻缘,只因为他前世是痴望你三千年的芝草。
三千年风吹,三千年雨打。
周予诺养了两条金鱼,一条叫小苍蝇,一条叫青蛙王子。
她活得越来越像马中宝的过去。
连同那个叫作“马骠”的笔名,还被马安笑话过,哪里像个女人的名字。
一点一滴,都是马中宝回不去的过去。
曾经在青天报社的时候,马中宝捡回来过一条金鱼,孤孤单单,却把“青天”看得明明白白。韦海怡将他赶了出去,自己却信了他的“青蛙论”。
她始终跟不上马中宝跳跃的思维,就像跟不上他什么时候从养青蛙变成了养金鱼。
那条金鱼,会是在故事里的荷叶底下吗?
周予诺以为自己时日无多后,两条金鱼成了她的内心寄托。她将两条金鱼分开放在两个水缸里,马中宝把青蛙王子捞回去,说:“要放在一起才对。”
那时候,周予诺并不知道小苍蝇的结局,也永远不会知道。
六
残酷真相让现实显得丑陋不堪,于是有了童话。
童话成了圆满可笑的弥天大谎,于是有了寓言。
在现实世界里,马中宝显得格格不入。大多数人始终觉得他是个“怪人”,除了独具慧眼的湛倚天,他是马中宝的伯乐。
湛倚天说:“人人头上有青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举头三尺有神明,夜半敲门心不惊。
青天是韦海怡的心血。
离开青天报社后的马中宝,再见到韦海怡只想要逃避。惹得乔大羽冷笑:“你不配有一个这么好的女朋友”。马中宝亲手将韦海怡送上驶向乔大羽送给她的“海怡号”游轮的快艇,在KTV包厢里自顾自唱着《为你钟情》。
那是他和韦海怡一次尴尬的会面,周予诺要将他俩拉近,却愈行愈远。
远到马中宝亲眼看到她踩着李英杰的手,让他坠楼那一刻。
那片羽毛落在游泳池中,落在酒店房里,和那本没有翻开的手稿一起,轻了,淡了。
马安跟儿子说这片羽毛,是“老天掉下来给他的”。
像笼屋里某只荆棘鸟的命运,寻着最尖锐的荆棘扎向自己的身体,一生只歌唱一次,凄艳哀绝,此生无悔。
九叔那时说“笼中鸟”终究要高飞,到底成了像莎士比亚一样惨烈的悲剧。
只有马中宝不相信、不接受、不以为意《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结局。
直到他喝了酒,流了泪,在天台上目睹了一切。
“如果当初没有执意要插手她的人生,她会不会活得好一点?”
七
“没有翻开过书的你,是不是才会有救人水火的可能?”
周予诺终于向马中宝说出了暗恋的心思,在他侧脸小心翼翼的轻啄一口。
是天使之吻?
是飞鸟与鱼的爱情。
韦海怡在昏暗的房间将音响开到最大,她不知所措地问乔大羽的魂灵,要怎样才能对付她的亲生母亲。她不是人,她没有心。
她像她母亲一样重蹈覆辙。
身体是失去灵魂的空壳,是用作交易的筹码,是玩弄人心的利器。
丧心病狂,毫不为过。
周予诺想起曾经在家中听嫂子讲起韦海怡,“长期对着心理变态的女人会神经衰弱的”,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轻而易举被一本《爱的奋斗》就打动?
自导自演,生无可恋。
最后唯一的贪恋,是那只背自己过河的青蛙。过河,是要拆桥的。
八
小苍蝇死了。
马中宝没有让周予诺知道,悄悄买了一条新的放回鱼缸,告诉她小苍蝇病好了。就像他当年在法庭上为了帮韦海怡脱罪,不惜编造事实一样。
那条金鱼,从来不在荷叶底下,也自始至终不在故事里。
正如《爱的奋斗》从来都不是续作,不然,马中宝也不会去拿自己的生命发表《青蛙与蝎子之谜》。
他毅然登上直升机。
真高啊,多像九叔当年预言他会振翅高飞。
周予诺还是那个爱哭的丫头,她在疗养院看望马中宝时说着说着就哭了。马安说起自己儿子,“他什么都不喜欢就喜欢看书,跟以前一模一样”。这一切让周予诺困惑,是不是那个傻傻憨憨的,才是真实的马中宝。
是不是从韦海怡将马中宝带出自闭的那天开始,都是故事的假象。
痴傻的马中宝怎么可能像正常人一样活过?
青蛙王子怎么会不理“小苍蝇”?
当真相不会让人更好过,欺骗成了唯一的药。
她不知道马中宝是会说谎的。
是他第一次走上法庭,似真非假捏造事实的百计千谎,成了开启整个故事的“毒药”。也是韦海怡最后一次在法庭上,似假非真的指证,还自以为是可以解救自己心病,强打的一剂“良药”。
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九
忍不住化身一条固执的鱼,结局还是失去你。
周予诺看望马中宝四百六十八个小时,马中宝说,阿诺对我好好的。
周予诺想,如果你好起来,我们就去看金鱼。过得简单点,人也会开心点。她想如果当初韦海怡不执著于跟韦金铃怄气,是不是一切就会不一样。
命运没有放过韦海怡。
韦海怡被判入狱十二年。
如果那一年,马中宝没有自说自话地出庭,她是不是现在就在牢里,也没有后面那么多事?
那两年的经历是不是都能抹去?
那两年的遭遇,是《青蛙与蝎子》的蓝本。
这本书仿佛“薛定谔的猫”,打开它,曾经的韦海怡就“死定了”。
只有马中宝坚持想让她活着。
以他以为的人生活着。
却折磨得彼此生不如死。
马中宝到底不是一个“正常”的人。
韦海怡撕掉了第六百六十六页,她不知道马中宝是什么时候写下这三个字的。
这三个字是解开万恶诅咒的魔法,砸在恶魔的心口。
《飞狐外传》里,程灵素最后对胡斐说:“我师父只道世上没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决计想不到我……我会待你这样……”
韦海怡想不到马中宝会真的跳海,他思想本来就异于常人。
周予诺苦苦哀求马中宝,“跟我回去吧,教堂里很多人都等着我们的婚礼的”,马中宝没有说一个字,比了个“我爱你”的手势。
就像哥顿没有跟莎菲说过“我爱你”。
就像书里从来也没有人叫阿怡。
一切假想皆臆想。
他俩终于从《青蛙与蝎子》的故事里解脱了。
Fin
没有具体说什么原因,假如辱骂法官,行为十分恶劣。在国家机关工作场所,公然对法官进行恶意侮辱、挑衅的行为,严重侵害法官人身权益,并造成多人围观,扰乱正常办公秩序,影响恶劣。人民法院依法对姜某维作出拘留的决定,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维护了法官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合理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应该进行司法救济,而不是投诉,例如申请再审、提起上诉等。人民法院担负着惩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的神圣职责。法官是法律的践行者,是法律权威的守护者。在法庭上,想要发言必须先经过审判长同意;法庭上不得高声喧哗、吵闹;未经允许不得摄像、拍照、记录;听从审判长指挥等。如果有人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告诉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并对其行为加以制止。对不听制止,仍然继续违反法庭秩序的,可以让法警将其强行带出法庭;对那些态度恶劣,造成的后果、影响比较坏,损害法庭的尊严,致使审判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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