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淄博桓台县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2012年山东淄博桓台县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第1张

  桓台县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实施合作医疗 惠及千家万户 保障农民健康作者:未知 日期:2012-2-23 9:05:55 来源:桓台政务网 访问量:314广大参合农民:
  2012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更高、报销比例更大、保障范围更广、受益程度更多。欢迎农民朋友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一、筹资办法
  1、补缴2011年所欠的每人10元
  为了不影响2011年度新农合报销工作,2011年的筹资工作于2010年12月提前进行,当时市里相关筹资标准的文件还未下达,我县沿用2010年每人40元的标准进行征收,财政配套补助为每人120元,筹资工作于2011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财政补助的每人120元也全部到位。2011年5月,市里下发了《2011年新农合补偿方案调整的指导意见》,要求把个人筹资标准从每人40元调整到每人50元,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120元调整到每人200元。因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补充到位,2011年新农合报销比例按照每人缴纳50元的标准执行。参合农民每人欠缴10元,这10元属补缴费用,不计入2012年报销基数。
  2、2012年每人应缴60元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新农合个人筹资缴费工作的通知》,2012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从每人缴纳50元提高到每人缴纳6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补助200元提高到每人补助240元。2012年的报销比例按照每人缴纳60元,财政补助240元的标准进行。
  合计共应缴纳70元。参合农民应连续参合,凡2012年未参合者,今后申请重新参加新农合的,应当补交中断年度参合资金(个人缴纳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报销比例
  1、继续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参合农民在本辖区镇卫生院和定点村卫生室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由2011年的30%提高到40%,每人每年累计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最高额度为200元。
  2、对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实行补偿。按照省、市文件要求逐步将10种慢性病,5种特殊病种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补偿范围。
  3、继续提高住院报销比例。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范围内)报销比例由2011年的75%提高到8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报销:住院费用50000元及以下按60%比例报销;住院费用50000元以上按70%比例报销。市及市级以上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2011年的40%提高到50%。住院报销补偿封顶线为当年累计报销15万元。
  4、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对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畴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儿童唇腭裂实行限额管理并适当提高限额标准。对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疾病实行定点诊疗,并积极实施单病种限价提高定额补偿。外伤患者列入单病种限价范围,住院报销补偿封顶线为当年累计报销10000元。
  三、报销须知
  1、参合登记地点:以户为单位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登记参合。
  2、需提供的材料:新参合人员应提供户口簿;已参合人员提供户口簿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
  3、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取消市内转诊。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就诊医院诊断证明到县新农合办公室办理转诊手续。急危重病人,来不及办理转诊手续的,七天内补办手续。
  4、因外伤、中毒等特殊情况住院的参合农民,在县内住院的需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及《桓台县新农合外伤住院审核表》到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到县外住院的需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及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因酗酒、交通肇事、违法犯罪、医疗事故、雇佣致伤、打架斗殴、自伤自残、美容整形、器官移植、输血等所花费的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8227345 8218906
  地址:桓台县人民医院新院病房楼一楼东侧

  桓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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