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就回家告诉
娘家父母的,做法非
常不明智。只会激化
矛盾,不会解决问题。
除非你不想过日子了,
有什么问题不能夫妻
好好坐下来,面对面
和平解决。父母知道
女儿受委屈了,处于
感情,心疼女儿就会
失去理智,做出冲动
举动。所以建议以后
回娘家只是报喜不报
忧,免得父母担忧,
又使得家庭和睦,公
公婆婆也会喜欢你。
现在希望时间能淡化
一切,你老公和你婆
婆能原谅你和你父母。
小俩口吵架闹矛盾,双方父母可不可以参与?答案是: 可以!但是有一个前提,参与的父母只能先压制住自己的儿子或者是女儿,让双方先脱离接触,再了解矛盾的起因经过,在初步掌握情况后再与对方父母沟通交流,形成统一意见后再与小俩口交谈,原则上各自教育说服自己的儿子或女儿,对女婿或儿媳的批评应该采取缓转、善意的提醒或批评,这是不让矛盾激化的关键,所以一定要把握好,用理性和智慧处理矛盾才是真正的智者。
这你们确实有错,养女儿养了几十年,没说一声日子就嫁了,搁谁也受不了。你有问题,你男朋友也有问题。甚至你婆家也有问题,哪有不和女方家长都商量过才确定日子的。
现在你爸爸一是有气,二是确实你们做得不对导致他很难安排他这边的亲戚朋友。
现在只能当这个日子不存在,双方家长再次坐下来完整商量。不能说男方那边定了日子了就不能改,通知亲戚朋友了就掉面子,要先看到你们事情没做对,现在要从头做。光顾着男方那边,女方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这为你们以后的婚姻生活会埋下隐患。老老实实协调双方家长,坦诚说出各自错误的地方,两家都把气消了,从头来过。如果有一方为了面子硬不肯,那就磨,一定要磨下来,否则为了一方的虚荣伤害另外一方,以后你们的小家庭就是家无宁日了。
跟亲家吵架,说以后死都不来往,己道歉,还能来往吗吵架时说的都是气话 但是一定再过后要去说和 毕竟是亲家 两个孩子只要还在一起 那么这层关系就要存在 所以 好好说说 应该是没问题的 得讨人处且饶人嘛。人家接受了道歉了肯定还可以来往啊。能,吵架时候的话不能当真。毕竟是亲家,过去的就让他过去,为了孩子就不要计较什么。一切都会好的。
其实小两口之间的事情,应该由小两口自己去解决,但是,年轻人火爆的脾气,不服输的个性,可能会导致事件的升级,作为父母来说,想要把这件事情圆满的解决,还得希望通过你们两口子,再加上亲家母老两口子,动之以情也好,晓之以理也罢,高压政策也罢。想办法把事情摆平,别让问题复杂化,因为是自家儿子先挑起的事端,责任都在自家的儿子,和亲家母两口子,赔罪也好,缓和关系也罢,总之是自己没有教育好,让自己的儿媳妇受到委屈,父母永远是子女的表率。父母能想到这些事情,能做到某些事情,相信子女也差不到哪去,每个人都会犯错,能够悔改就是好的。个人的一点理解和看法,希望可以帮到你吧!
大多数夫妻,在结婚前,双方父母见面后,经过简短的接触,父母对对方的家庭会满意。
但一场婚礼下来,双方的父母会对对方的家庭有一个新的认识。
张婧和林立是自由恋爱结的婚。结婚前,双方父母有过短暂接触,对即将成为亲家的对方,都很满意。
结婚前张婧也没想到准婆婆会“抠门”到舍不得多一桌饭菜。
张婧的四个伴娘是都是特意从外地赶来的同学,新郎林立的伴郎也有从外地来的。他们到张婧和林立的婚礼现场,可谓人生地不熟,只认识新娘新郎二人。
按我们这的习俗,正常来讲,伴娘、伴郎,新娘和新郎的同学,在婚宴上应该单独坐一桌。但是林立的父母没有预定这一桌。
婚礼当天,男女双方的亲戚坐满了婚宴厅。典礼结束后,伴娘和伴郎却没有地方坐。
张婧的妈妈要求服务员再单独增加一桌,让伴娘、伴郎们坐一起。林立的妈妈却拦住服务员不让加桌,她说:“浪费那个钱干啥,让他们看看哪个桌上有空座,去拼一下。现在的年轻人吃不了多少,就是凑个热闹。没必要给他们加桌。”
张婧的妈妈坚持认为,要拼桌的都是熟人,这些孩子不远千里来参加女儿的婚礼,不认识双方的亲戚,他们自己肯定不好意思去拼桌,即便有人给他们安排了拼桌的位置,坐下来也尴尬。
于是她对林立的妈妈说:“这个钱不需要你出,我们出。”她自己出钱让服务员加了桌。
婚礼结束后,林立的妈妈对张婧说:“你妈花钱大手大脚,你俩以后可不能这样。不该花的钱就不要乱花。你嫁给我儿子是过日子的。要不,我儿子挣的钱还交给我保管,你们有需要了跟我要……”
张婧和林立一头雾水,了解了事件经过后,张婧对林立使眼色。
林立立即对妈妈说:“妈,张婧她妈做得对。同学们来一趟不容易,必须让他们吃好喝好。咱那些亲戚们坐的桌,在典礼结束时,吃喝也差不多了,不能让同学们吃剩饭剩菜。再说了,咱也不好意思让他们去拼桌。大钱都花了,不在意这一桌的钱了。”
这边林立劝自己的母亲,那边张婧也在安慰自己的母亲。
“妈,这四百块不能让您出,没有这个习俗。我把钱给你。”
“我不要,要给也是你婆婆给。够不上你给,婚礼本来就是男方操办的,加桌的钱不应该你出。妈给你的钱是让你傍身的,手里有了钱不至于在他家受委屈。”张婧妈妈不接受张婧给她的四百块。
这是张婧的妈妈第一次对身为亲家的林家有微词,她觉得亲家在婚礼安排上不到位。两个孩子一辈子就办一次婚礼,应该大气一点,临时加一桌也就四百块钱,应该让各方都满意。
林立妈妈对身为亲家的张家业不满意了,她认为张婧的妈妈不懂得节俭,爱讲排场,铺张浪费。她甚至担心张婧也有这样的“毛病”,因此提出继续保管儿子的工资。
一场婚礼,一张临时添加的饭桌,暴露了双方家庭的格局。就像朋友能不能深交,只有共事一段时间就能知道,婚礼是需要两个家庭一起决定的事,两个家庭能不能共处,举办一场婚礼就能发现。
婚礼结束,从酒店回到家后,婆婆又找到张婧说了保管儿子工资的事,张婧一口回绝了。她说:“我知道您是好心,不过这钱还是我保管名正言顺。”
婆婆急了,又说了很多。无论她说什么,张婧都不答应,最后不了了之。
张婧自然不同意让婆婆继续保管林立的工资,结婚前她作为母亲保管儿子的工资无可厚非。可结婚后,林立的工资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掌管在婆婆手里算怎么回事。
如果两人婚前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就罢了,关键二人没有约定。
事后,张婧跟闺蜜吐槽:“我真后悔先领证后办婚礼,一场婚礼能暴露很多问题。如果重来一次,我会先要求办婚礼,再决定要不要领证。”
普法小课堂:《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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