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聚众斗殴怎么处理?

学生聚众斗殴怎么处理?,第1张

1、学生打群架,如果造成后果十分严重的,可以算 聚众斗殴罪 ,派出所可以依法管教和拘留。 2、聚众斗殴罪的认定: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 故意伤害罪 (包括轻伤、重伤)、 故意杀人罪 或者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同学吵架闹矛盾,就会影响到学习到心情,尤其是两个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因为一些小事吵架,那么都会影响到学习的心态,那么同学吵架该怎样和好容忍理解对方。出现矛盾,双方虽然都有责任,但并非出于恶意的攻击。所以,要能理解、容忍对方的一时之举。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例如,对同学偶尔的评头论足,不要过分在意,耿耿于怀。因为这可能只是他一时失口,并无恶意,也不想与你结怨。所以,如果你能以一种高姿态去看待它,矛盾就容易化解。找准关系基调。如果与同学闹僵了,不要总是试图让两人的关系恢复如初。因为这时双方的心理都处于一种适应阶段,适当的疏淡是与此时的关系程度相适应的。所以重建同学关系时,要注意把握好这一点。不要旧事重提。在和同学闹僵后,不要耿耿于怀,喋喋不休;也不要总是重提旧事,希望求得相互谅解,因为这容易把刚刚长好的伤口重新揭开。这时,如果你能淡化以前的不愉快,艺术地找一些共同话题,时间一长,双方关系的重建也就水到渠成了。寻机主动示好。有些中学生在和同学闹僵后,往往因负气不愿主动与对方交往,一是顾及自己的面子,二是担心对方不接受反而尴尬。其实,只要机遇把握得好,双方的不愉快很容易化解。例如,对方生病时,主动去看望;对方考试失利时,主动过去劝解等。适当弥补过失。注意,要适当如果你通过反省,意识到矛盾的原因主要是你引起的,就应该积极地弥补。这时最需要把握一个“度”的问题。只指责对方的不足是不正确的,但过分地表示歉意,却可能会强化对方的错觉,反而不能谅解你的苦心。正所谓:过犹不及。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要看具体案情,如是构成轻伤以上,可能是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条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需要注意的是:

控制情绪,你可以找辅导员直接说明情况要求调宿舍,他应该会给你建议,或者问问你舍管调宿舍的事。如果不同意换就让家长给辅导员打电话说,虽说自己是成年人,但是还是不如家长办事老道。

你要分析对方是个什么性格的人,有的嘴贱,但是没什么恶意,这种的你不接他话茬就行了,有的暴躁没法沟通你就尽快换宿舍吧。

尽量不要动手,成年人用法律和脑子解决问题,不要遇事就动手,大学就是个小社会,里面乱七八糟不如意的事多,遇事就打打也打不完。

因此在年轻人处理事情的过程中应当进行冷静思考后在做相应的举动,或者尽可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身心安全,别给别人带来身体伤害,否则追究责任时是自行承担的。同时,在进行聚众斗殴的刑事案件中,执法人员应当进行责任分担,以免出现误判的结果。

当今社会,由于学生过早的接触到社会上的人士,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中学生还在发展中的心智,在中学生当中经常会发生聚众斗殴的事件。鉴于聚众斗殴事件的性质恶劣性,校方采取严肃处理的原则。那么中学生聚众斗殴的应对方法是什么呢?下文中就进行了揭晓。 中学生聚众斗殴的应对方法是什么? 大体处理流程: 一、了解事情的严重性,对受伤的同学及时治疗,对当时双方(或几方)加以控制稳定情绪,及时与有关部门、领导及家长取得联系,对于一些情节严重的(例如持刀打架造成重大后果的)及时报警。 二、深入调查事件的缘由,务必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情的细节问题并形成报告,绝不将相关问题拖到第二天。 三、将了解到的情况形成报告后制定出初步的解决法案,将其报给有关领导,和领导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四、有效的实行与领导协商后的处理方法。 五、做好时候的安抚工作(消除事件在同学间的消极影响等) 六、将事件的整体过程形成案件分析报告,以便以后更好的指导工作,并在同学间进行教育,防患未然。 处理事件的过程,我们应遵守如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双方都必须处置,除非是一些纯粹的欺负与反抗的情况,可以考虑只处置一方。 二、先动手的不占理,后动手的应受到维护。 三、人数多的不占理,人数少的应受到维护。 四、携带棍棒、砖头等的绝对不占理,没有携带任何东西的应受到维护;请注意,携带器械斗殴是明确违法的,还得考虑法律的因素。 五、使用棍棒、砖头等的不占理,未使用任何凶器的应受到维护。这与上一点并不重复。上一点是携带,这一点是使用。如果某人携带一支木棒参与打架与随手捡起一支木棒参与打架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一点需要区分考虑。 六、打群架时候,其实真正打架的都是那几个带头的。必须把带头的找出来,进行最为严厉地处置。其他的人多数是摇旗呐喊的,甚至有的人参与打架了都不知道什么原因。所以,必须筛选头目,对于不同性质的情况进行不同处置。 七、如实交代问题的可以从轻处置,说谎话或者拒不交代的严厉处置。 八、态度较好的可以从轻处置,态度恶劣者严厉处置。 九、打架过程中,由于双方情绪激动,甚至失去控制,可能会说出一些不顾后果的话。这些话不能作为衡量对错的依据,更多看做是情绪表现。 十、受伤较重者,即使是打架的元凶,也要等伤势稳定后进行处置。 十一、其实,不管打架是谁引起的,中间谁先挑衅等,双方都不会有绝对有理的,也不会有绝对没理的。我们最终处置较为妥当的是,给双方划定比例。比如,这一方占有80%的理,那一方占20%,切忌处置结果是一方有理,而另一方完全无理。 十二、处置打架事件一定要快速,否则,一是学生可能会有新的冲突产生;二是不排除某学生通过其学生家长的社会关系或社会地位影响处理结果。时间拖得越长,产生问题的可能性越大。 十三、处置过程,处置结果随时和领导保持信息畅通。 对于打架事件的预防: 消灭问题比解决问题高明,例如,我们对打架可以有所预防,方法如下。 一、要常讲打架的危害性,最好有实例。对打架的心理进行彻底的分析。 二、要有畅通的信息系统,包括学生干部的信息系统以及信息员的信息系统。 三、有些学生矛盾可能会引发打架事件,要对这些矛盾了然于胸,并进行必要的干预。 四、要有紧急预案,一旦可能发生打架事件,干部们应立刻知道自己该如何做。把打架消灭于开始阶段。 结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得出,关于中学生聚众斗殴其处理方法需要遵循就近处理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当发现此类事件时,都需要及时进行制止控制事态。接下来需要向双方了解情况,根据责任的大小对学生进行处罚,做出处分决定。尽量避免发展为刑事案件。

涉及学生聚众斗殴,校方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并调查核实相关事实,视情况采取纪律处分、民事赔偿、刑事追究等措施,保护师生安全。

涉及学生聚众斗殴,首先需要确认是否存在人身伤害等违法行为。校方应当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校方也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对参与斗殴的学生进行调查,核实事实,采取相应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学生聚众斗殴的行为可能涉及到纪律处分、民事赔偿、刑事追究等不同层面的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参与人数、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校方可自行对参与斗殴的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如批评教育、停课留校、辞退学籍等。对于涉及到人身伤害等情形,还需进行民事赔偿和刑事追究。同时,校方也要认真分析事件背后的原因,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如果在学生聚众斗殴中存在学生受伤或死亡情况,学校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学生聚众斗殴中存在学生受伤或死亡情况,学校可能会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学校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校园秩序和学生安全,如设立安全巡逻岗位、加强安全宣传、开展安全演练等。如果学校存在安全管理疏漏或管理不严,在确保学生安全方面存在过失,可能会受到民事或行政责任追究。

学生聚众斗殴是一种严重的校园违规行为,学校应当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发现并迅速处理此类事件。校方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稳定的校园环境。同时,也要及时关注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处理进展,积极配合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 一、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一)聚众斗殴罪是指拉帮结伙,人数一般达三人以上,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互相殴斗的行为。要严格掌握聚众斗殴行为的定罪标准,防止把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以犯罪论处。(二)聚众斗殴通常表现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动机而成帮结伙地斗殴,往往造成严重后果。要与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的寻衅滋事罪区别开来。对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互相斗殴甚至结伙械斗,规模不大,危害不严重的,不宜以聚众斗殴罪处理,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处理。(三)“聚众”是指为实施斗殴而聚集三人以上的行为。聚众方式既包括有预谋的纠集行为,也包括临时的纠集行为。三人以上既包括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也包括其他一般参加者。 双方均有互殴的故意,斗殴时一方达三人以上,一方不到三人的,对达三人以上的一方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对不到三人的一方,如果有聚众行为的,也可以聚众斗殴罪论处,如果没有聚众行为的,不以聚众斗殴罪论处,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论处。

法律分析:视情节,如果警察愿意放过一马也是可以的,要追究责任的话,轻则行政拘留,重则聚众斗殴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十二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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