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物业、业委会、居委会插手管(调解)那是人情化操作,一旦有一方有不同意见的,就不会形成协议,就是调解不成功。而名正言顺的“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就是法律意义上的邻里纠纷,属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调解、判决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民事起诉状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和物业吵架后有什么后果
1、不会有后果。因民事纠纷和物业吵架,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可以向警察寻求帮助,警察会对其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不了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
1、不交物业费或被起诉至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2、不交物业费或被列入黑名单,另外,物业公司提供了相应标准的服务,而少数业主住户却长期拖欠物业费,也将建立黑名单制度。进入黑榜后,不诚信的业主各个方面都将受到制约,比如不能购买机票,乘高铁不能坐特等舱一等舱,宾馆酒店限制消费等等。
首先把物业这边的当事人喊走,换一个人去听业主的抱怨和牢骚,
其次是安抚当事业主的情绪,对其反应的问题能现场处理的立刻处理,不能处理的做好书面记录,告诉业主多少天后会对其进行回访或结果告知。。。
如果业主一直不依不饶,可考虑要吵架当事人来道个歉一类。。。
看不出物业这么做有什么无理的。
物权法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认为物业要求不合理可以起诉他。公共区域以及建筑物公共部分不是说你没影响谁或者没看到就没影响了,而是你这种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其他业主看到了就会效仿或者进一步有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你认为一两个孔是小事情,但是被其他业主知道了,那就不只是一两个孔了。这是一家之言,提供给你参考。主要还是要看你们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这个是法律依据。你可以参详。
以下是一份小区业主和物业员工吵架通报的范文,供参考:
尊敬的小区业主和物业员工们:
我们在此通报一件事情,发生在本小区内的业主和物业员工之间的争吵事件。我们深知这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小区的和谐氛围和员工与业主之间的信任关系。
经过调查,我们了解到事件的经过。在此,我们向双方表示理解,彼此之间有不同的意见和观点,这是正常的。但是,在沟通和交流的过程中,应当以平和的语言和互相尊重的方式进行。
在此次事件中,我们发现双方在交流过程中都过于激动和情绪化。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双方进行提醒和教育。无论是业主还是员工,都应当尊重对方,遵循小区的规定和制度,保持良好的秩序和和谐。
同时,我们也希望业主和员工们能够加强沟通和理解。作为小区的一份子,我们应当相互关心、支持和帮助,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最后,我们呼吁大家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任何问题,不要采取激烈的方式进行冲突。对于此次事件的相关责任人,我们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希望各位能够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谢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XX小区管理处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本应是互惠互利、朝夕相处的,却总有闹不完的纠纷,打不完的官司。很多业主在与物业发生矛盾时,都习惯拒缴物业费。实际上,拖欠物业费是不明智的,也不利于矛盾的解决。
不管发生什么事,业主都要以包容的心态处理。如果你怒气冲冲地找物业理论,甚至摆出一副要打人的架势,即便物业人员想要与你好好解决问题,见到你这样的气势,也很容易被激怒。
我觉得物业与业主之间的问题不过就是小区里的事儿,没必要非得摆出一副吵架的阵势,有事儿就说,如何解决,如何处理,处理不来怎么办?就可以了,毕竟我们只是为了生活的更好一些而已,吵架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反而让问题变复杂。
沟通是解决矛盾最好的方法。在沟通时,业主应该认识到,双方是平等互利的关系。业主要就事论事,采取包容、友好的态度与物业人员进行沟通,并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共同化解矛盾。业主还应该分清责任的主体是谁。现在很多开发商变更规划、修改设计,最后遗留一堆问题给物业。虽然物业有责任帮助业主协调解决,但不应该把全部责任和矛盾都转嫁于物业。
如果双方无法合理地区性解决矛盾,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出面进行协调。在业主委员会进行调解时,业主要积极配合,不要提过分无礼的要求。如果物业没有任何解决问题的诚意,那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是否要与其解除合约。如果全体业主有2/3以上同意,便可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与物业的合同。
业主与物业人员都应该认识到,双方是平等的关系。很多人都认为业主与物业是被服务与服务的关系,忽视了双方实际上是利益的共同体。在发生矛盾时,如果双方都能够有公平公正、诚信互让,那问题便会很好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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