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说的情况,没有阻碍公务,不会受罚。
和警察吵架,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则会处以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没有涉嫌阻碍执行公务的,则不会被拘留。 详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和警察吵架,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则会处以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没有涉嫌阻碍执行公务的,则不会被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楼上真是天真,你就这么肯定不违法吗?如果是争论那肯定不违法,但是你现在说的是吵骂,如果无理取闹(而一般警察都不会做的自己没有退路,所以你无理取闹的机会很大),至少骂人就可以说你是妨碍公务罪或者是寻衅滋事罪,至少也是妨害社会秩序,侮辱公民人格,警察绝对不会无缘无故骂你,而你也没有任何道理去吵骂警察,一旦有此事,估计还是你自己倒霉的多,除非你的老爸是……,不要老是看到网上好像群众跟警察斗都斗赢了,好像还有好多喷子帮忙,到了你身上你就知道神马叫做上了大当了,那群喷子连毛都不见一根。
如果警察打人违规或者违法,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应的责任,但不能还手。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不能进行暴力袭击,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
王某因在被警察盘问期间,辱骂、推搡执勤民警肖某,被公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决给予其拘役五个月的刑事处罚。
2015年1月6日10时许,王某在密云县十里堡镇博士庄园小区外101国道辅路处,因形迹可疑被密云县巡警大队民警肖某、娄某盘查,期间,王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拨打110捏造民警向其索要钱财的事实,威胁民警让其“脱警服”,并采用辱骂、顶撞、推搡等手段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无视国法,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根据王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做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有事找民警”已经成为了社会大众牢记于心的观念。然而当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遭遇的并不永远是“警民一家亲”的和谐场景,偶尔,也会出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将矛头对向了出勤的民警,出口辱骂甚至动手推搡,盛怒之下的行为有的或许情有可原,但前述案例的行为,却很有可能为自己招来刑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均按照妨害公务罪进行处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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