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刚撒贝宁为什么互怼 吵架视频是哪期

张绍刚撒贝宁为什么互怼 吵架视频是哪期,第1张

张绍刚撒贝宁为什么互怼?吵架视频是哪期?都是电视上的名嘴,他们一起主持过电视节目《非你莫属》,说起这两位从上学的时候他们就认识,到了舞台上,还是一贯的互掐,张绍刚撒贝宁吵架视频发生在2013年,当时他们就节目中的应聘嘉宾受指责的事情互相开撕,张绍刚说撒贝宁特能装,情绪激动,坐在他们中间的韩红想拦都没拦住,网友看到视频以后,都觉得张绍刚太要强,不允许别人比他强大,动则恼羞成怒,但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张绍刚,撒贝宁上学的时候就认识,那个时候撒贝宁还没有毕业,两个人关系就已经算是不错的啦,2010年,张绍刚成为了《非你莫属》的主持人,和他同台的还有撒贝宁、韩红等人,这个舞台本来是给应聘者一个面试的机会,当然,面试肯定不会轻松,2013年的时候,有期节目里面,有位应聘者受到了现场最严厉的抨击,张绍刚看不下去了现场情绪失控。

作为这个舞台的主持人,张绍刚的行为引起了同职业撒贝宁的注意,撒贝宁对张绍刚的行为提出了质疑,觉得作为一名主持人不应该这么激动, 不论面对什么情况,都不应该有过激的行为,张绍刚显然不能认同撒贝宁的看法,他觉得身为主持人,是可以有自己的观点和立场的,并说撒贝宁你太能装了!两个人越说言辞越激烈,坐在他们中间的韩红试图和解,但是根本没有一点作用。

韩红的努力明显不起任何效果,张绍刚,撒贝宁节目中互掐,从此,关于张绍刚,撒贝宁不和的消息网络上再也没有停止相关的报道和评论,张绍刚的性格比较急躁,他给观众的感觉是,他不允许别人比他强大,动则恼羞成怒。对于张绍刚,撒贝宁吵架视频,观众都站在撒贝宁这边,或许是这期节目的不当行为,张绍刚于同年离开了《非你莫属》。

张绍刚离开《非你莫属》几年以后,偶然参加了何炅主持的一档娱乐节目,期间有人问到张绍刚和撒贝宁当年吵架的事情,张绍刚回答说:其实我和小撒认识好多年了,关系不错,就是因为关系好,所以才敢在电视节目上面互掐,事后我们两个都希望节目组把那段掐掉,但是没有想到节目组正面里面没有播,却把我们吵架的那段做成了宣传片。我看完那个视频以后第一时间就给小撒打了电话,彼此都表示没事。听完张绍刚的描述,坐在一边的何炅笑翻了,言:节目组,太有才。

我看过一个哈士奇吵架的视频,那两个哈士奇真的就是神仙吵架一样,隔着一个笼子,对着炒,然后笼子门突然开了,他俩就安静了下来,主任把笼子门关上之后又互相吵了起来,我觉得这个真的是神仙打架。

和邻居吵架,邻居拍视频后上传到网是报警还是直接起诉,这要看偷拍者的行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如果你认为偷拍者的行为涉及刑事犯罪,可以向派出所报警。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进行民事诉讼,到法院起诉,要求发布者删除视频,赔礼道歉甚至赔偿经济损失。

其次这本质上是不合法行为,这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当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邻里之间相处不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闹出一些矛盾,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相处,所以处理好邻里之间的矛盾就显得十分的重要。

遇到矛盾及时化解。遇到和邻居有矛盾了要趁热打铁,不可以不闻不问,这样在以后的相处过程中会造成尴尬的局面。

要多站在对方的立场想问题。如果是自己的不对应该及时地道歉,不能让矛盾激化。

要冷静地分析问题。既使是对方的不对,我们也不可以义气用事,以错制错。找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去说服并化解矛盾。

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别说是邻居之间,就是父母儿女之间也可能出现矛盾,遇到事的时候也许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

不要不在意小的矛盾。小事会转化为大事,小的矛盾可能也会引起大的矛盾,因为事情是一点一点地积累起来的。

遇到事情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只要心平气和才能做到临危不乱,才能理智地去处理问题。才能达到好的效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分析:吵架可以拍人的视频。但是,拍摄的视频必须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如果拍摄的视频未客观呈现事情的真相,导致他人对当事人产生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则构成侮辱罪,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法律分析:发生争执时拍视频不违法。双方争执时,如果一方录制的视频是客观记录了发生的事件,并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这个行为就是合法的。如果视频经过了剪辑等二次加工,扭曲客观事实,导致他人对当事人错误印象,对当事人及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如果用录制的视频威胁当事人,则为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他俩前一阵似乎是吵架了1100710的no oher现场中,首次出现了李赫在黑脸时间2100716的现场,两人依旧彼此不理睬。3100720柳熙烈的写生簿,这最经典,李赫宰先是不理李东海,然后使出老伎俩,故意亲近李晟敏,还把李东海递过来的话筒推开了,然后艺声过来抱东海,结果让李赫宰真的特认真地给请走了4100723日的现场,李赫宰先是TX李东海,接着在集体人浪动作之后,李东海没有放开圈着王爷的胳膊,直接拽走。给李赫宰吓一跳,一直在笑。最后在李赫宰RAP的部分,李东海摸李赫宰,李赫宰真是嘴都没合上 其实不管是赫海是亲情友情或真是我们YY出的爱情,两个男孩子在一起怎么可能不吵架呢,更何况他们是每天住在一起,压力那么大的艺人,吵吵也当发泄一下,男孩子吵架,过了就算了 PS:我是本命李赫宰的赫海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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