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现场未经允许就私自发视频到网络,这在一定层面上是说指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录像并传播到网络上这一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可以说是涉嫌侵权的。但是如果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我们需要看这个人把视频发到网络上的目的是什么?如果说是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而对被拍摄者构成了一定的伤害,在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起诉这个上传视频的人涉嫌侵权。但是如果这个视频是用来当做维权的证据,则不造成违法。因此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从不同角度来分析。
其实这种情况是属于在公共场所。甚至对他人进行偷拍或者录像的。这一行为。这现象其实在现在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每个人。手里几乎都有手机。也就是说,你身边的每一个人。手里随时都拿着一个摄像头。那我们一起来科普一下。关于这一行为的一些相关的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不是在公众场所,或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擅自对他人进行偷拍或偷录的,涉嫌违法。 这一点我们可以参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这是关于以上行为的一个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那么我们再看另外一条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从我们所引用的以上两个相关的法律条例可以明确的看出,在我们的权利受到损害时,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
不是,车祸这种创伤性事件提醒着我们的生存意识,因为苦难让我们有存在感。
人类有一种最本能的心理需求:趋利避害。避免被伤害是人类作为高级动物让自己能够生存下去的基本策略,也是让我们保持内心安全感的重要手段
题主是否想询问“交通事故有视频过了十几天了,在报警会怎么处理,对方负全责吗”交通事故有视频过了十几天了,对方负全责的情况下,开证明之后是可以赔偿的,处理方法如下:
1、首先,可以向交警部门补报案,请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2、其次,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最后,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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