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铁铸钱太狠:买匹布须雇人背钱

宋朝铁铸钱太狠:买匹布须雇人背钱,第1张

宋作为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币制却并不统一。全国以行政区划“路”划分为专用铜钱区、专用铁钱区和铜铁钱兼行区,而且根据政治、经济、军事形势的需要进行变化。造成这种钱币流通区域割据的局面,前期是处于经济上无力统一全国的权宜之举,后期则是宋政府有意制造出隔离区域,防止铜钱外流。

北宋最初的数十年间,一方面谋求政治上的统一,一方面也想整合五代十国时期遗留下来的混乱币制。如禁止小铁锡钱,罢用南唐铁钱,禁江南各州小钱,禁河南各州私铸铅锡恶钱等。但这些措施未及推广又赶上同契丹开战,所以部分地区仍然沿袭五代旧制,兼行铜铁钱。在北宋,成都府路、梓州路、利州路、夔州路四路专用铁钱,陕府西路与河东路铜铁钱兼用,剩余十三路则专行铜钱。

北宋铁钱

北宋末期还曾大量铸造一种夹锡钱。《九朝编年备要》中提到 “夹锡钱创始于(崇宁)二年(1103年),河东运判洪中孚奏:‘二虏以中国铁钱为兵器,若杂以铅锡,则脆不可用。请改铸夹锡当二铁钱。’诏从之。”“又命陕西转运许天启,铸夹锡当二及当十大钱。”夹锡钱系北宋末期蔡京擅权后为防止铜钱外流,阻止陕西等地铁钱价值的下滑所推行。但不久就成了蔡京利用大额虚币来聚敛社会财富,应付财政危机的手段。由于夹锡钱与铁钱不易分辨,伪造仿冒的很多,“小民以药染擦夹锡钱如铜色,与当十钱混淆”。夹锡钱在河东、陕西引发了严重的货币贬值,造成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夹锡钱未有一分之利,而物已三倍之贵。是以比岁以来,物价愈重而国用愈屈”。

南宋时期主要在四川、两淮等地通行铁钱。四川曾短暂流通铜钱,绍兴二年(1132年)张俊曾于兴州鼓铸铜钱,但不久铜钱入川便遭到禁止。在淳熙七年(1180年)曾出现京西路的均州、房州商旅、军兵等携带铜钱进入利州路金州、利州的情形。随即朝廷立即诏令四川总所“委利州路漕臣置场于金州,给以交子,兑换官私铜钱,发赴湖广总所桩管”(《续资治通鉴》卷一四七)。

除四川外,长江以北两淮地区是南宋铁钱流通的另一主要区域。鉴于宋室南渡后铜钱短缺,且宋金贸易中铜钱北流难以禁绝的状况,宋廷先是把原先行用铜钱的淮南东、西路和京西南路,湖北北部地区变为专用铁钱区,调拨蜀地铁钱“十五万缗行之庐、和二州”。随即于乾道二年(1166年)诏令“两淮行铁钱,铜钱勿过江北”。但这一命令下的过急,直到乾道八年(1172年)才逐渐把两淮变成铁钱流通区。随后一直到淳熙十年(1183年)都在持续下诏,以铁钱和会子收兑两淮铜钱。东北地区许多出土的钱币窖藏中并无淳熙元宝背十之后的铜钱,可以作为这一史料的印证。

同铜钱一样,两宋的铁钱铸造也有严格的制度规定与工艺流程。一般是按照朝廷所颁布的钱文、币形及所规定的每贯或每文重量铸造。铁钱的铸造不像铜钱那样有严格的合金比例要求,技术相对简单一些,检测的标准也主要是每贯的重量。张世南在《游宦记文》卷二记述蕲春监铸造铁钱情况说:“五月至七月号为铁冻,例阁炉鞴。本钱四可铸十,铁炭稍贵,六可铸十,工雇费皆在焉。其用工之序有三,曰沙模作,次曰磨钱作,末曰排整作。以一监约之,日役三百人,十日可铸一万缗,一岁用工九月,可得二十七万缗”。可见,铁钱铸造的炉期起始于第一年的八月,结束于第二年的四月末,每年五到七月为铁钱监的“铁冻”,工匠休息调整三个月。每一个炉期要跨越两个纪年,所以一个炉期要铸两个纪年的钱。

南宋铁钱

宋代铸行铁钱,由权宜之计到主动鼓铸,原因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钱荒造成的铜钱不足,铸造铁钱加以解决。二是与禁止铜钱散入四夷的政策有关。把边境地区设置为铁钱专行区,防止铜钱外流。这一做法后来也为西夏与金所效仿。三是用来补充财政的需要。宋代连年战事不断,需要大量的财政支出来补充军需。四是铁钱冶铸成本较低,政府可以得到较多收益,增加财源。

不过铁钱的缺点也很明显:过于沉重,且面额小,购买力低下。宋初四川曾经一匹罗卖到两万钱,两万铁钱有一百三十斤重,很不方便。平时带三五贯打个酱油买个菜可以,但是大宗商品的交易就非常麻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北宋的纸币“交子”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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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串的

一般是买材料,小工穿的~

经常看到

都是个人穿的,楼主应该是搞错了,成都的的确确有批发蒜水的小贩,但是还没有听说批发串串的。

都是自己买来串的

小工在白天或在厨房串的,老板只管收钱

小的串串店是自己员工穿的,但是稍微大型的都是买的,有专门生产的手工作坊,就想我们在烧烤店吃的羊肉都有专门的串串提供商,其实我们吃的羊肉很多的都不是羊肉哈,是猪肉用一种药水泡的,你会感觉在烤的时候有个烧味道!当然有好有差哈,慎重选用拉

都是自己串的啦,以前我舅舅也开串串香,我也串过的。

2018年成都社保最低一个月交费:

单位:每月缴费73691元(有雇人的个体工商户是56965元)

个人:每月缴费26916元

一、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最低2388元、最高17908元

2、医疗保险:最低3255元、最高16274元

3、大病医疗保险:最低3255元、最高16274元

4、生育保险:最低3255元、最高16274元

5、失业保险:最低3255元、最高16274元

6、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

二、缴费比例及金额

最低标准:

1、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是19%(有雇人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是12%,比如小饭店小商店),缴费金额是45372元(有雇人的个体工商户消费金额是28646元)

个人:缴费比例是8%,缴费金额是19104元

2、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是65%,缴费金额是21158元;

个人:缴费比例是2%,缴费金额是651元

3、大病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是1%,缴费金额是3255元

个人:不缴费

4、生育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是08%,缴费金额是2604元

个人:不缴费

5、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是06%,缴费金额是1953元

个人:缴费比例040%,缴费金额1302元

6、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

三、合计:

单位:每月缴费74342元(有雇人的个体工商户是57616元)

个人:每月缴费26916元

这也算是孝敬父母的一种方式,孝敬父母,不一定非要跟父母住一起。毕竟两代人的三观不一样,住在一起的话会有很多的矛盾,尤其是婆媳矛盾,如果在父母身体还比较健朗的情况下,我觉得分开来住对于双方是一种最好的方式。

现在的生活水平条件越来越高,女性独立自主的意识越来越强,所以她们在结婚之后基本上都是不希望跟公婆住一起的。如果刚开始的时候要公婆带孩子,那么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只能住一起。但是住一起的话,会有很多的矛盾,老人的思想比较封建,而年轻人的思想比较前进。

如果老人是那种比较喜欢干预小两口生活的人,那么势必在生活中矛盾会越来越多。比如儿媳妇觉得在双休日的时候,睡的迟一点,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在婆婆看来,你睡的这么迟,就是一个懒媳妇,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还有些公婆如果看到自己的儿子对儿媳妇好一点,心里会吃醋,会觉得自己的爱被另外一个人抢走了,就会开始作。另外的矛盾基本上都是在养育孩子方面,老人都是比较溺爱孩子的,但是父母觉得太过于溺爱,是害了孩子,这样双方也会产生很多矛盾。儿子作为一个中间人,如果不会调节母亲和妻子之间的矛盾,这会严重的影响到夫妻之间的感情。

如果妻子和父母之间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那么最好的方式还是分开来住。你可以给父母在同一个小区找一个房子,距离比较近一点,这样你可以带带孩子时常的去看望自己的父母,而且有的人也愿意去雇保姆伺候年迈的父母,这不算是一种不孝顺的表现,有时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毕竟总比妻子和他们天天吵架的好。

根据规定,2017-2018年成都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193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644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9%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纳比例8% ;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3067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333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5% ,个人缴纳比例2%。

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 ,个人不需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 ,个人缴纳比例 04%。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 ,个人缴纳比例 00%;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 ,个人缴纳比例00%。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国务院[2005]38号、市政府令第133号和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根据成劳社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起,未享受社保补贴且生活困难的以下个体参保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认定符合规定的,从次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两档之中确定一档:

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需提供当前《失保金领取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当前《低保领取证》;征地农转非人员,需提供《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证》;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满40岁男满50岁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单亲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难人员,需出具社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金待遇将相应降低。

2.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

在2006年10月市政府令第126号颁布实施前,根据成府发[1999]32号和成办发[200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缴费基数的06%一并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合计为2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6%。

(二)基本医疗保险

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参保时间累计满三年)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根据市政府令第154号和成劳社发[2008]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5%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参保,建立个人账户;也可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4%的住院统筹参保方式参保,不建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个体参保人员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市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从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已按《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不含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根据成劳社函[2006]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暂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继续随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不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06%。

参考资料:

-成都社保

成都自己交社保是需要有当地户籍的,个人社保可以到社保局办理个人的医保和养老。但是如果你要在成都交职工社保费用,那么需要联系咨询公司,因为只有以职工身份参保,由用人单位来办理手续,才能够自己交职工社保的费用,所以咨询社保也是很重要的。

成都职工社保缴费比例。2022成都职工社保最低档是有固定缴费比例的,所有人的缴费比例都是固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要承担16%和8%养老保险,和2%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也要单独承担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费用。

成都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目前,2022成都职工社保最低档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3175元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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