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喜欢看吵架的人要怎么形容他的人格

一个喜欢看吵架的人要怎么形容他的人格,第1张

喜欢看吵架的人,是喜欢看热闹的人。

看热闹的人一般思想比较肤浅,具有从众心理,自我意识,和认知比较低!随大流,没有独特的想法,不能坚守自己的内心和想法,没有什么大的成就。

就形容他比较世俗普通吧!

夫妻吵架是夫妻相处中常见的现象,但因为吵架而引发的后果,可能每对夫妻都不同。情绪冲动or人格缺陷?

但因为吵架而让某一方丧失性命的,相信这种后果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为什么说是正常人难以接受,因为吵架可能是受到当时情绪冲动的影响,做出一些伤害对方的事情。而在一些有暴力倾向或则积怨已久的夫妻中,可能争吵中做出的事情,就是长久的心理问题,比如之前上海的杀妻藏尸案,就是属于人格缺陷。这是两方面性质的不同。

防御机制!

而前段时间重庆这一对夫妻吵架,妻子驾车离开,遭丈夫阻拦,猛踩油门将丈夫撞飞,这两人吵架,可能更属于一时的情绪冲动,因为两人争吵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可能是偶发事件引起的。两人也试图沟通,但是未成功;尤其是妻子在车内,丈夫有一个手臂砸向挡风玻璃的动作,这是他释放攻击性的一个表现,但同时也是让妻子情绪爆发的一个导火索。因为我们每个人在受到别人攻击后本能地是自我保护,心理学把这种心理机能称之为防御机制,帮助我们有效对抗内心的焦虑和紧张。

比如,我们被别人嘲笑时,内心自尊受损,我们会有各种办法回击以减轻因自尊受损引发的焦虑。而丈夫用手臂砸向挡风玻璃这个动作之后,妻子内心感受到的是被丈夫“打了”,因为不是挡风玻璃,可能被丈夫手臂打的就是她。被攻击后,妻子内心会愤怒,而为了消除愤怒,内心此时闪光的想法是我要反击,才猛地踩油门撞向丈夫。只是车子在这时无疑成为了妻子的一个强大武器,就如夫妻平时吵架时可能拿到什么就用什么的状态一样。如果妻子当时不在车内,或者两个人只是面对面的吵架,也许不会酿成如此惨剧。

当然,法律不会完全考虑妻子当时的心理状态,因为暴怒之下,每个人的选择仍然可以不同,所以如何合理地发泄情绪,是需要每个人学习的。

双重人格说不上,要真是的话也不会像你说的那样和自己吵架。我见过双重人格的,但当事人自己几乎没什么察觉。所以你最多只能算是心理方面的一些问题,不过我也有和你类似的情况,但算不上和自己吵架。如果你觉得严重的话,最好去看心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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