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盘石好久拆迁

通川区盘石好久拆迁,第1张

2021年4月30日。根据通川区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得知,通川区盘石2021年4月30日被征收土地用途达州市通川区乡镇建设用地,因此通川区盘石2021年就已经拆迁了。通川区,隶属于四川省达州市,位于四川东北部、达州市中部,东北与宣汉县相邻,西南与达川区毗邻,西北与平昌县接壤。

划归达州市通川区管辖。根本就查询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显示,2013年7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达县,设立达州市达川区。以原达县(不含碑庙镇、江陵镇、北山乡、安云乡、梓桐乡、金石乡、青宁乡、龙滩乡、檬双乡)的行政区域为达川区的行政区域。达川区人民政府驻南外镇通达东路288号。将原达县的碑庙镇、江陵镇、北山乡、安云乡、梓桐乡、金石乡、青宁乡、龙滩乡、檬双乡划归达州市通川区管辖。

不相同又区别。

通川区是达州市的行政中心,类似成都的五大区(青羊、武侯等)

达县含2层意思:

1、发展沿革:达县专区---达县地区---达川地区----达州市。所以,称达州市为达县;

2、达县作为一个县,一直存在于达州市的管辖范围内(县城在达县南外镇,与达州市城区隔河相望)

法律分析:(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高峰洞社区3组集体土地760549公顷,其中农用地50849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26361公顷,园地16618公顷,其他农用地07870公顷),建设用地18607公顷,未利用地01093公顷。

(二)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高峰洞社区4组集体土地128312公顷,其中农用地112306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69092公顷,园地03390公顷,林地29203公顷,其他农用地10621公顷),建设用地15465公顷,未利用地00541公顷。

(三)达州市通川区莲花湖管委会石莲花社区1组集体土地56041公顷,其中农用地49340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37243公顷,林地04566公顷,其他农用地07531公顷),建设用地04122公顷,未利用地02579公顷。

(四)达州市通川区莲花湖管委会石莲花社区2组集体土地00217公顷,其中农用地00182公顷(均为林地),建设用地00035公顷。

(五)达州市通川区莲花湖管委会石莲花社区6组集体土地18576公顷,其中农用地05164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00080公顷,林地0507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1公顷),建设用地13412公顷。

以上2个镇(管委会)2个社区5个组共273695公顷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作为达州市2018年第10批城市建设用地。

法律依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三、被征收土地社区、组及面积

(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高峰洞社区3组集体土地760549公顷,其中农用地50849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26361公顷,园地16618公顷,其他农用地07870公顷),建设用地18607公顷,未利用地01093公顷。

(二)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高峰洞社区4组集体土地128312公顷,其中农用地112306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69092公顷,园地03390公顷,林地29203公顷,其他农用地10621公顷),建设用地15465公顷,未利用地00541公顷。

(三)达州市通川区莲花湖管委会石莲花社区1组集体土地56041公顷,其中农用地49340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37243公顷,林地04566公顷,其他农用地07531公顷),建设用地04122公顷,未利用地02579公顷。

(四)达州市通川区莲花湖管委会石莲花社区2组集体土地00217公顷,其中农用地00182公顷(均为林地),建设用地00035公顷。

(五)达州市通川区莲花湖管委会石莲花社区6组集体土地18576公顷,其中农用地05164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00080公顷,林地0507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1公顷),建设用地13412公顷。

以上2个镇(管委会)2个社区5个组共273695公顷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作为达州市2018年第10批城市建设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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