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也只是能调解,这个调解并没有强制力。调解的原则是自愿原则,如果你对调解结果不满意,你可以不同意调解,不在调解书上签字。这时候,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如果需要民事赔偿的话,可以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去法院起诉。
还有就是伤情的问题,一般吵架是不会引起流的,这个如果要鉴定的话,也很难确定吵架与流产的关系。
法律分析:如果只是单纯的吵架,是不用负责任的。如果在吵架的过程中,对方有侮辱、诽谤等情节严重的行为的,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老太猛踹孕妇肚子十分猖狂叫嚣有关系打死也不用负责,近日,在某小区门口,因为停车问题一位老太与一对年轻的夫妇产生了纠纷,最后还演发成暴力事件,女子有孕在身但是老太并不为然,上前就推倒对方,还用脚乱踢女子肚子,看得群众都心惊惊。
到底是有多大的事导致双方大打出手两人在地上扭打在一起,拉都拉不开,想不到一位老太还如此能打,场面真是不忍直视,因为考虑到女子怀孕,围观群众很快便报警了。
但在此过程中老太并没有停手,还一边打一边说,打死你大不了一命换一命,还十分嚣张有理,真是太可恶了,无论是哪方有错都不应动手打人,而且对方还是孕妇作为老人的你就不应该为老不尊。
到底老人说的背后有人指的是谁是谁给予了她如此嚣张气焰的权利难道就不怕一尸两命吗真是太让人心寒了,相信你也是一位母亲,面对怀孕你还往死里打良心何在
而这位孕妇,为了孩子着想,无论如何也应该要冷静处理。但她却与老太互打,太冲动了。孩子若有个闪失,吃亏的也是她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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