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持刀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必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依法承担治安处罚责任,所以需要看持刀威胁产生的性质以及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吵架后一方自杀另一方是否要担责,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来判断。
现代的人们因为生活、工作的压力,往往或多或少会有一些不良的情绪问题或者是心理问题,如果这些负面的情绪能够得到疏导或者排解,那么则不会影响日常生活,但是如果不能等到排解宣泄,一直堆积则可能引发严重的心理问题,导致产生精神疾病,如可能发展成抑郁症。如果因为一些矛盾,双方发生争执,升级成为吵架,在过程中并不知晓另一方的身体状况如对方患有抑郁症。吵架过程中一方并没有使用激化矛盾的语言、字眼,类似于你怎么不去死,而且对于争吵发生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基于公平责任,双方各有责任,各自承担。如果一方明确知晓对方的精神状况,还频繁使用刺激性语言激化矛盾,导致另一方情绪失控,而使另一方最终自杀,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过错比例进行承担。如果矛盾是自杀一方激起的,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失控,最终无法面对而导致自杀,对于另一方来说,其主观上并无任何故意,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我觉得这个时候你就可以采取报警了,因为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权利拿刀去威胁另一个人。这实际上是违法的行为,而这样的人你也不要跟他继续在一起了,因为这样的人有可能有暴力倾向,有可能你的命就会丧在这个人之手。一定要远离这种有暴力倾向的人。
这些人情绪都是非常不稳定的,如果你要是跟这样的人继续在一起的话,有可能就会伤及你的性命。不过你也不需要怕。因为现在是可以报警的,现在是法制社会,谁也不敢把别人怎么样。有些人是有人格缺陷的,一定要离这些人远一些。
尤其是这种还要拿刀去杀别人的人,肯定就是人格非常有缺陷的,一定要离他们远一些,要不然说不定还会受影响。这个时候就可以采取报警处理,警察肯定是会管的。如果你要还是觉得不安全的话,就应该去自己的亲戚家或者是父母家躲避一阵。相信只要时间久了,他自己就会放弃的。真的要远离这种有暴力倾向的人,不要相信他们的眼泪和忏悔,因为他们肯定是还会再犯的。像是那种家庭暴力的人都是在忏悔的时候表现的非常真诚,但是他们下一次肯定还会再犯。就跟电视剧演的是一样的。
可能是因为这些人童年有创伤,长期的在一种暴力的环境中生活。所以他们性格上可能会有一些缺陷。所以在看另一半的时候,一定要看他的父母,看他的父母是否有暴力倾向,如果他们有家暴的问题的话,一定要远离这种人。因为孩子是一定会学习父母的行为的。现在都来到文明社会了,家暴的行为肯定是绝对不能够容忍的。不管是妇联还是派出所,都会管这种问题的。
这样的情况不应该纵容,这说明你老公脾气极其暴躁,遇事不冷静,行为有点儿过激,是易怒型人格。
夫妻吵架就算争得在如何面红耳赤,都不应该动武,何况还总是动刀。
这样的情况出现了一次就会无休止地继续下去,首先,应该保护好自己不要受到伤害,其次,应该好好考虑一下这样的人是否可以给你幸福,还是会给你带来无尽的折磨。
威胁恐吓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司法实践中,对于家庭婚姻矛盾,应当谨慎处理,以调解劝导为主,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宜以违法犯罪论处,但应当予以训戒,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这肯定是得,你老公要是正常人用刀砍人就属于故意伤害罪,不管是砍了自己老婆孩子,还是砍了外人,罪过都是一样的,不会是因为砍了加入就不算犯罪。要是你老公是精神病患者,经鉴定是在患病期间砍人的,就不算故意伤害,也不会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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