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夫妻打架不算家庭暴力。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夫妻打架不在家庭暴力的范围。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身体暴力的具体行为: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行为;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在离婚诉讼期间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配偶的;由第三者介入的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精神暴力的具体行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恐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的;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受的;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的;公开带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的。性暴力的具体行为: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患有传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两个人过日子不可能不发生矛盾,两人因为日常小事发生争吵很正常,如果日常的争吵和口舌之争都纳入家暴中,那全中国几乎所有的家庭都存在家暴的行为。因此,通常的吵架冷战可能不属于家庭暴力,但当吵架冷战上升到经常性谩骂、恐吓,给家庭成员造成了身体或是精神侵害时,将可能构成家庭暴力。这是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第二条明确增加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就是将我们常说的“冷暴力”纳入了家庭暴力保护的范畴。日常的争吵有可能因为事情的严重性升级成家暴,此时就需要做好相关的证据留存,将对方实施暴力行为作为证据提交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夫妻之间偶尔的吵架打闹如果达到家庭暴力的伤害程度,也是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但是如果夫妻打闹行为轻微而且未到到家暴的严重程度,那法院就不会认定为家庭暴力。根据我国《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 限制人身自由 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家暴行为需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所以,夫妻偶尔吵架打闹如果符合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并且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就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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