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打虎”是流传千年的英雄传说。这个传说虽然不缺乏小说家或者说书先生的细致描绘,但是科学分析来看,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小编这么说可能很多人都不认同,武松打虎的故事在我国太深入人心了,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以每个人也都愿意相信它是真的,其实小编也是这样想,但是我们以科学的眼光来看,赤手空拳打死成年健康老虎,那真的是不可能的!下面试分析之,您若不信也不妨抱着批判的态度看下去!
我们以《水浒传》中“武松打虎”故事中的情景来比较,故事中说武松是赤手空拳把老虎打死的,因为他拿的哨棒打到松树上折断了,后来赤手空拳将老虎打死。那么首先我们从体重和力量上来比较人类和老虎谁更具优势,成年的老虎都在200公斤左右,个子大的东北虎会有300多公斤,不过武松在景阳冈(山东省聊城阳谷县城东偏南16公里)遭遇的老虎应该是华南虎,因为属于古代华南虎的活动范围,小编百度了一下华南虎的资料,其体重在120到180公斤,这体重基本上比普通人高了一倍,姚明在NBA打球的时候,体重130公斤,那是他体力和技术的巅峰时期,武松武二郎虽然个头很大,但是相比姚明应该还是有差距的,所以在体重上就输给了老虎。
然而老虎最厉害的还不是它的利爪,而是它的血盆大口,无论人的哪个地方被它的长长的牙齿咬到,都会造成严重伤害,但是人的赤手空拳却无法对老虎造成致命伤害!若用牙齿去咬老虎,恐怕只能咬一嘴毛,就有点搞笑了。
这样比较起来我们就能发现,体重和力量上,老虎都是占有优势的,在对身体的防护上面,老虎有厚实的皮毛,而人的皮肤很薄,衣服也挡不住老虎的利爪,所以防护方面也不如老虎,老虎的利爪和牙齿都是可以轻松给人造成重伤的,但是赤手空拳的人几乎无法给老虎造成大的伤害,仅这些就让人类在与老虎交锋的时候不具有任何优势。
我们再说说敏捷性和爆发力,可能很多人都看过这样一个视频,就是有个印度男子坐在大象的脊背上在稻田中挑衅老虎,结果那只老虎跑两步后一跳就直接上了大象的头顶,在那个男子扬起的胳膊上拍了一爪子,那男子的胳膊顿时就流血了,可以想象一下,人若在地面上和老虎面对面交锋,会有胜算吗?
其实生物学家们都知道,在所有的哺乳动物,猫科动物的敏捷性是最好的,它们的身体非常的柔韧,所以猫从十层楼上跳下都摔不死,而且它们的动作速度非常快,所以猎豹是陆地上的短跑速度冠军,几乎没有其他动物的敏捷性能比它们更快,我们大都看过猫打架猫斗蛇等视频,也大都看过老虎狮子打架时的视频,很显然它们的敏捷性、爆发力和速度都不是人类所能比拟的,因此可以说猫科动物是当今动物界中身体优势进化得最完美的,在打斗方面,同体重级别的灵长类面对猫科动物没有胜算,何况人类的体重和力量都不如老虎呢?
也许又有人说了,那为什么古罗马有斗兽场?里面不就经常上演人与猛兽决斗吗?但其实那是人类拿着盾牌和矛去和狮子老虎拼命的,也有人说非洲马赛人就敢和狮子决斗,其实马赛人也是拿着矛和盾和狮子的决战的,而且他们基本上都是团队作战。
也会有人说我国就有一位叫何XX的老英雄能打死老虎,他的事儿都拍成纪录片了,但是我想问纪录片中有他赤手空拳打死成年老虎的镜头或照片吗?我不怀疑老先生的狩猎技能,他有猎虎的本事,其实猎虎的方法很多,但我不相信他赤手空拳能和成年老虎一搏。
小说和评书中的武松武艺高强,其实再强他也是个人类,我们以现在的标准度量武松的武力,或许和巅峰时期的泰森差不多!然而这样一比的话就有了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当年泰森就曾经养过老虎,但是有一次他不小心把老虎激怒了,那老虎很轻松就把他扑倒在地,骑到它身上张开嘴低吼着,凶恶的眼神瞪着他,泰森吓得一动也不敢动,然后慢慢安抚它的情绪,老虎才没有继续攻击,这是泰森所讲的他亲历的事情,很有种死里逃生的感觉,只是那还是一只人类圈养的老虎,并非野生的。
那么现实中武松真的就不能打死老虎吗?也不是的!其实我想说的是:他赤手空拳和一只健康的成年老虎对决的话,基本上是没有任何胜算的,但是如果是一只还没有长大的老虎或者是病得很重的成年老虎,他还是有胜算的,何况人类还有胜过老虎很多的智慧和技能呢?而且人会使用各种工具和武器,枪支、弓箭、兽夹、陷阱,下毒都能置老虎于死地,这才是真正厉害的东西,所以虽然老虎的身体优势无以伦比,却还是经常被人猎杀,以至于现在都成了被保护动物了。
所以我认为武松打虎实际上是一个英雄传说,如果不说成赤手空拳打死老虎,而是说成猎杀,那还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呢?所以这也是传说和现实的一个区别吧!
这只进村的老虎很大可能是过境虎,有很多过境虎往返于中俄边境,它们没在黑龙江定居,说明环境仍未到达能够它们的生存要求。要像吉林那样监测到定居虎,才能说明环境在改善。
发生此次事件的村子靠近边境,老虎很可能是从俄罗斯那边溜达过来的,这样的情况观测到很多次了,俄罗斯的老虎来黑龙江溜达一圈,没找到吃的,饿着肚子回去了,但是布设在野外的相机拍摄到了,于是就登上了新闻,比如《黑龙江拍到野生东北虎,据称完达山或存野生种群》、《东北虎19年来首访黑龙江完达山》、《黑龙江完达山区首次拍到野生东北虎远红外照片》……看到这样的新闻,网民总会想“生态环境变好了,老虎回来了”,但实际上黑龙江境内缺乏适合东北虎生活的栖息地,这些老虎不会留下来。
由于俄罗斯境内的东北虎数量增加,偶尔会溜过来几只。但需要知道一个事实,在上个世纪,是我国境内的东北虎跑到俄国去,俄境内的东北虎并非一直比我国多。上世纪上半叶我国的东北虎比俄国多,进入下半叶后俄那边开始保护老虎,大量东北虎从我国境内逃到俄国去,就好比“用脚投票”。此消彼长之下,在1970年前后俄国的东北虎数量超过了我国,基数一大繁殖起来就快,于是俄境内的东北虎从20-30只触底反弹,增长到目前的约600只,我国这边只有不到50只。俄那边偷猎也很猖獗,1992-2005年就监测到有近20只东北虎死于偷猎,但被偷猎的数量少于增长的数量,所以俄那边的东北虎还是呈现较快的增长。
俄那边的东北虎大部分根在中国,偶尔会来到故土逛一圈,但没找到吃的,只能悻悻而归,有的还可能送命,因为漫山遍野都是野兽套子,20年内有6只东北虎被套死,黑龙江3只,吉林2只,辽宁1只。2019年1月份黑龙江又有一只东北虎被套子困住,受伤严重,但被抢救回来了。这些套子不清理掉,要想东北虎定居下来,根本就是妄想。
在保护东北虎这方面,黑龙江的表现不如吉林,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的吉林片区才是我国东北虎的希望之地,尤其是珲春,4月14日就在珲春拍摄到了一只母虎带三只幼虎“春游”的画面。
7月23日下午,两名自驾游女游客在北京延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猛兽区下车,被老虎袭击,造成一死一伤。动物园的监控视频真实拍摄下了这一幕,上传到社交媒体后,引起诸多转发和评论。对于女游客下车,有说法称是因为年轻女子与老公吵架,愤怒之余下车。但另据同车亲友解释,并非因口角下车,而是误认为已经出了猛兽区。
游客才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对于这次老虎伤人事件,大家对于责任的划分有很多争议,但首先还是要以法律为准绳。
一般来说,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即有过错才要担责。但是,动物伤人在法律上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这是一个“过错推定责任”,一旦发生动物伤害他人,动物园就被“推定”应承担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管理责任。这个“推定过错责任”的立法本义,是让动物管理者尽到勤勉的管理责任,防止动物伤人。
但是这个“管理责任”也不是没有上限的,其应符合一般的行业规范和社会普遍公认标准。动物园管理的是动物园,应尽到的是动物园的管理责任,而不是“幼儿园”的管理责任。
在本次事件中被老虎咬伤的女士,本身是成年人,应意识到动物园的虎区有老虎出没,足以威胁人的生命安全。但是,这位女士还是不理智地下车,最终酿成了惨祸,存在严重的过错。成年人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首先应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而不能将自己的安全责任无限制地依赖在他人的管理责任之上,这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而且事件发生后,园方的管理车就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驱散虎群,应该说已基本尽到了救助的责任。如果园方能够证明:之前已经对游客进行了充分的入园安全教育,并提供了相应的安全措施,那么,可以认为园方已经尽到了《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管理责任”,就不应对悲剧承担责任,或者最多承担一个公平补偿责任。
当然,悲剧出现之后,我们可以从精细管理的层面上,要求野生动物园管理方能够强化管理,增强安保措施等,毕竟人的生命具有最高价值。但不应反推过来认为,动物园里发生的任何事故,都要怪在园方头上。
而且还应注意到,有些舆论不去客观揭示受害人的自身过错,反而片面要求园方“强化管理”,包括给游览汽车加额外的锁具,乃至不允许自驾游车辆进入野生动物园,这种“反应过度”损害的是所有游客的福利,让他们损失了那些更充分接近自然、接近野生动物的机会。从“法律经济学”角度说,这种侵权责任标准的划定,让受害者更加忽视自身的安全,从而形成道德风险;也势必将损害更多人的福利。
为了防止悲剧的发生,目前应该强调的是:游客才是自身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而不是将无限的“管理责任”推给园方。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动物园
不可能一点责任没有
女子野生动物园下车被老虎咬伤,无论是因为口角也好,还是误认为到了安全地带,该女子的安全意识之弱,都是导致这个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但当事动物园,也不能说一点儿责任没有。这几年,北京、上海、秦皇岛等地已经发生数起动物伤人事件,动物园理应从中得到教训,通过更改管理规则,把类似伤亡事件降为零。
比如,是否可以考虑取消游客的自驾行为,采取统一乘坐动物园的专车。动物园在猛兽区的游览专车,是经过专门设计的,车窗有钢筋加固,同时,车上有专门的司机,更专业一点的话,还会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在游览专车上,游客是无法擅自打开车门的,生命安全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自驾行为本身就意味着风险的提升。尽管在自驾之前,乘坐私家车的游客会与动物园签订协议,动物园也有广播喇叭反复提示,以及安排管理人员巡检,但这仍然无法对游客安全形成百分百的控制。不排除游客因为兴奋等原因,冒险下车。
取消自驾游,当然也会被认为损害了其他游客的权利。但只要自驾游存在,就要面对这样的矛盾:安全协议是生死状吗,法律对这份协议内容的认同度究竟有多高?在不出人命的情况下,动物园与游客皆大欢喜,而一旦出了人命,这份协议就要经受拷问。舆论虽对安全协议持高度认同,觉得签了之后就可以等同为翻马路护栏“撞死活该”,但用一纸协议来决定的生命代价,还是缺乏一些审慎。
铁一样的管理制度,无死角的安全意识,才是解决动物伤人的根本。作为管理方,动物园要对游客的自我保护能力,一视同仁地抱有高度怀疑态度,要了解到,人是不可信的,人对安全问题的认知,对身处环境的判断,处理突发事件时的能力,是参差不齐甚至是差距巨大的。只有把所有游客都用无法商榷的安全制度管理起来,才能让大家在同一个安全准则下,得到完美的保护。
因此,在目前的状况下,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还是应该对游客被老虎咬死负一定比例的责任,而不是像一些网友认为的那样,动物园一点儿责任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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