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教师之间有了矛盾,作为校长必须及时作出反应,根据矛盾的对象、性质主动介入,区别对待,艺术处理,尽可能帮助矛盾双方化解纷争,消除隔阂,融洽关系,弥合感情。否则,这些矛盾轻则可以影响教师之间的关系,重则能造成学校内部不团结,使工作蒙受损失。作为一校之长化解矛盾,我认为需从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当好“调解员”,对症下药处置教师之间的矛盾。
当教师之间有了矛盾后,校长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矛盾产生的缘由,作出客观的分析,妥善处置,以防矛盾激化。在调解中做到:一要寻根究底查明原因。不可冷眼旁观,听之任之,而是要主动找当事者了解情况,倾听双方诉说。同时校长还要听听知情教师的评判,力求全面准确地了解出现矛盾的根源。二要对症下药巧妙化解。在弄清缘由的基础上采取相应对策,对非原则性矛盾,不妨来点“和稀泥”式的冷处理,或找双方谈心,引导教师求同存异;对原则性的矛盾一定要旗帜鲜明,主持公道,树立正气,打击邪气,为公道正直者撑腰,对制造矛盾、无理取闹者大胆批评;对比较隐蔽的矛盾可旁敲侧击,含蓄地提醒双方顾全大局,私下多疏通,防止矛盾激化;对已公开或激化的矛盾,可把双方暂时调开,避免发生直接冲突。三要顾全面子,批评教育讲技巧。在教师有矛盾时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各批评一通,或简单处理,依据学校管理条理扣除若干奖金了事,这样不仅无助于缓和教师之间的矛盾,反而会使教师对校长产生怨恨心理。批评时一定要根据教师的性格特点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到严宽有度、轻重得当,避免主观,力戒讥讽,使受批评者感到既有如当头棒喝,又有切肤之痛。
◆二是成为“润滑剂”,适时造势调和教师之间的关系。
教师之间的矛盾如果久拖不决,不仅有可能使双方关系紧张,感情裂痕加深,而且会导致集体的不团结,最终给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因此,当教师间出现磨擦时,校长要及时介入,成为“润滑剂”,为双方创造交流感情、消除芥蒂、融洽关系的条件。一要“牵线搭桥”。对教师间的矛盾,校长要充分利用自己在工作上的支配权,有意识的创造沟通条件,如安排两人一同外出听课,合作完成某一教学任务,一起参与意见交换,使双方在面对面的交流中消除误会,解开心结,达到化干戈为玉帛的效果。二要“瞒天过海”。校长要在他们心平气和时分别作一次深谈,使他们认识到出现矛盾绝不是单方面的原因,只不过是各自责任大小而已。在一方心有悔意时,不妨来点艺术沟通,促使双方学会宽容,冰释前嫌。三送“顺水人情”。在一方生病或遇到不幸时,校长可以有意识地委派另一方去看望与慰问;在一方有成绩时,可约请另一方一起前往祝贺。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在交往中可以缓和矛盾,拉近距离。
◆三是甘作“出气筒”,因势利导解开教师的心结。
教师间出现了矛盾后,当事者心里都不好受,情绪波动较大,会有一些不理智的言行,甚至带到工作中,迁怒到其他教师、领导身上。校长要多宽容、多谅解、多包涵。一要倾听。教师间有了矛盾,一般会找校长评理,要求校长主持公道,替自己说话,得到领导的安慰。这时校长一定要耐心倾听教师倒苦水,不要急于表态,也不要急于下结论,而是许诺在弄清事情来龙去脉后,一定及时秉公处理。有时教师会因正在气头上,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或因埋怨校长而说一些不中听的话,拿校长出气。这时,校长要有气度与肚量,有甘当“出气筒”的境界。作为校长应理解教师的心情,原谅教师的不敬,不与其争执长短,更不因自己的权威与尊严受到藐视而大发雷霆。二要公正。在化解矛盾时,校长要坚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晓之以理,陈述利害,不能怕得罪人而采取冷处理的办法,或为了息事宁人而一味“和稀泥”。校长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把是与非讲得明明白白,使被批评者心服口服。三要自责。当教师有矛盾时,领导多进行自我批评,主动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少责怪教师,这会使闹矛盾的教师愧疚不安,主动承认错误,向对方示意和解,最终使矛盾得以消除。
宏博幼师沈老师为你解答
公办幼儿园的在编教师是不能随意解聘的。
合同工的老师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来看情况,如果教师出现了不适合担任教育工作的情况,那就可以解聘。
如果出现重大事故,或是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的,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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