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遭男友家暴,从家打到走廊,监控拍下施暴全过程,真相是什么?

深圳一女子遭男友家暴,从家打到走廊,监控拍下施暴全过程,真相是什么?,第1张

主角:人生中,无论是情侣还是情侣,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都是缘分。有些情侣难免会有一些争吵。有的情侣早上吵架,下午和好,但有的人不仅吵架后不和好,有的更糟。有的人吵架太激动,所以有的人会有家暴。如果夫妻之间有家暴,那是最无奈的。一开始很多女生会选择沉默和耐心。深圳某女子多次遭受男友家暴:从家到走廊,全程被楼梯间监控捕捉。让我们看看发生了什么。

2019年2月8日,来自深圳宝安的王女士向媒体求助,称一年内多次遭受男友家暴。最近她被人从家里打到楼道里,在楼道里多次对王女士拳打脚踢也没有停止过。最后,邻居来查看情况时,男子终于制止了家暴。据王女士介绍,她在过去一年里遭受过男友十多次家暴,多次入院治疗。网友看了视频说,

王女士说,她现在才20岁,在一家公司卖产品,男朋友比她大几岁。他们去年在一个酒吧聚会上相遇。王女士第一次见到这个男孩就爱上了他。我觉得这个男人很绅士,这个男生也很喜欢她。最后,两人互相留下了****。他们经常在网上聊天,最后确定了关系,确定关系后就开始同居了。

一开始我以为这个男的是个正人君子,但她没想到的是,在生活中,她有时候因为不同意男朋友的意见而开始虐待她,有时候连男朋友的心情都不好。回家后王女士不说话,男朋友就拿她出气,王女士说发现男朋友和一些女人暧昧。她因为质疑说了几句,没想到又挨了一顿打。王女士介绍,她男朋友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经常搞婚外情的50岁的女人,50岁的女人还给男朋友送手机,还经常给男朋友发红包,这让她觉得很生气。

这一天,她男朋友和几个朋友在家里喝酒。当时王女士告诉男友,她的手机是一个50岁的女人当着男友的面发的,激怒了男友。她开始当场打王女士,最后从家里打到楼梯走廊。整个暴力过程都被监控捕捉到了。而且王女士这一年被男友虐待了十多次,但为什么她知道男友有家暴倾向,还不离开他?

其实王女士在知道男友有家暴倾向的时候就想离开他,但是王女士有困难。她的男朋友曾经威胁过她。她男朋友说,如果和他分手,她就不想过安稳的生活了。王女士感到害怕,没有办法继续住在一起。这一次,王女士因为家暴对男友失去了信心,表示不再愿意承受这样的家暴。过去,王女士向警方报案,但事情没有得到解决。这一次她被监视拍照,最后有证据选择。

看到这个视频,网友纷纷表示同情,但也有网友认为部分家暴受害者不值得同情!别叫我MoO!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谈恋爱,我能理解你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还能错过什么。至于那人说的,不如一起死,或者杀人。如果不分开,这个社会还有离婚吗?女生要记得对家暴零容忍。这是你的底线!如果不能坚持底线,只能承担后果!

这样的事情不能被视为家庭暴力。打两个没结婚的人是狠的。王女士被打一两次就该行动了,已经被打了好几次住院了。两个人现在才在谈恋爱。如果以后他们勉强在一起,生孩子也是对孩子的一种伤害。不要等到后悔了。现在王粲女士无法忍受她男朋友的殴打。现在有了重要的证据,相信王女士以后不会再被这个男人骚扰了。当我们遭受家暴时,一定要保留证据,尽快寻求法律援助。

长沙女子铁骨铮铮,当街挽回爱情

近日,长沙市望城区王女士的一幕感动了无数人,在街头当众挽回了分手男友的心。据悉,这对情侣由于各自生活的压力和家庭问题产生矛盾,最终分手。但在分手后不久,王女士意识到自己仍然深爱着这个男人,于是决定当街挽回。

女子深情告白,挽回男友的心

当街挽回男友的过程中,王女士决心打破封印,向男友深情告白。她在众人面前说出了衷心的感情:“我仍然爱你,想和你一起经历未来的生活,遇到任何困难我们一起面对。”男友听后,眼神有些湿润,两人紧紧相拥,和解团圆。

真爱无价,王女士成为感情挽救的楷模

王女士的感情路经历了曲折,但她却用自己的一份真爱,排除万难,成功挽回了爱情。这份爱是真挚的,是不屈不挠的,是让人感动的。她的行动彰显了“真爱无价”的精神,成为了感情挽救的楷模,也让大家更加珍视身边的爱情。

据济南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新女报》栏目报道,济南最近发生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怀孕近七个月的王女士竟然被男朋友给打出来了,不准进家门。

王女士向该栏目记者反映,她男朋友经常打她,甚至在怀孕期间,还打过三四次。

该记者见到王女士时,她正坐在马路边上,披散着头发,脸上带着部分伤痕,衣服上还有斑斑血迹。王女士挺着大肚子,穿着一双棉拖鞋,身边没带任何私人物品,看上去就像个流浪女。

王女士说当时发现自己怀孕,那时候她男朋友出差了,就想等回来再告诉他,但是当告诉他怀孕的时候,他却说已经有了三个孩子。得知此事之后,王女士的情绪几近崩溃,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她更加大吃一惊!

此时王女士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但男朋友却成了一个没有离婚并且需要抚养三个孩子的人,这让王女士十分难以接受,二人也因为此事不断争吵!王女士曾经两次割腕,一次吃安眠药,她说现在不想要这个孩子了,但是流也流不掉,医生说得开具证明,如今她什么也不知道,只想尽快的拿回她的东西。

由于王女士从前天晚上到昨天中午十二点,一直在大街上溜达或者休息,记者只好先试着将王女士送回家,也就是王女士与男朋友租住的地方。但是无论怎么敲门,始终无人回应。

无奈之下,该记者只好拨通了王女士男朋友赵先生的电话,然而双方在电话里争吵了起来。

赵先生表示,自己确实是已婚状态,并且已有三个孩子,但是,女友不能很好的和三个孩子相处,并且敏感多疑,才导致俩人频频吵架!她一句实话都没有,没法相信她,她以前就是KTV里的**,卖的,能做出什么好事来。

对于正坐在门口,已经怀孕的女友,赵先生几乎是丝毫不关心,无论该记者怎样劝说,赵先生表示都不想让女友进家门,不能先让她进去拿东西,让她回娘家再说。

□文/摄 本报记者 明星

近日,家住东风新村的王女士向本报反映,2019年8月在“龅牙兔儿童情商乐园”(以下简称龅牙兔)花了16200元给孩子报了情商课,上课过程中发现老师不是很专业,而且从业老师没去龅牙兔总部培训过,上了20节课左右,她提出退剩余的学费遭拒。

8月7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家长质疑 老师不专业

王女士告诉记者,为了给孩子培养一下情商,她选择了龅牙兔。2019年8月4日,她花16200元在龅牙兔给孩子报了一个192节课时的情商课。王女士称,上了10节课左右,她感觉老师不太专业,和家长沟通找不到重点,只是一味地推荐课程以及学校周年庆活动,询问家长是否续费,基本不提及孩子的情况。

后来,王女士把一个当老师的朋友带过来,与龅牙兔的老师沟通后,朋友对她说,感觉龅牙兔的老师不专业。

王女士表示,孩子上了10节课左右,她提出更换老师,但龅牙兔并没有同意,只是说情商培养是一个慢过程,让她再观察观察。孩子上了20节课左右,龅牙兔的负责人也没给孩子更换老师,王女士决定退费。

提出退费 老师未经总部培训

“等了一个月没人管,也不给换老师,我觉得学校不适合我家孩子,我上过的课我都认,产生的费用我也交,提出退剩下的费用,但龅牙兔的负责人说不能退。”王女士说。

王女士称,她在和龅牙兔负责人沟通时,对方称他们招来的老师只有教师资格证,并没有去总部进行培训,都是在自己的校区培训的,培训完就上岗,并没有任何情商专业证书。

“我打电话问龅牙兔总部,总部告诉我,龅牙兔的老师必须到总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而他家只有园长去培训过,所有老师都没去总部培训过,之后我找宋校长退费,宋校长提出课不能退,可以再赠课时,我拒绝了,对方就说退不了费,让我走司法程序。”王女士说。

王女士还表示,她要退费的时候,校方称合同上有要求上完5节课后,就不能退费,她去起诉时咨询过律师,律师称,这一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龅牙兔 可把课转给其他人

记者看到该校的会员章程上写着“实际完成课程次数,0次课程退费比例100%,1次课程退90%,2次课程退80%,以此类推,5次以上无退费”。

为了核实此事,记者采访了龅牙兔的宋校长。宋校长表示,王女士找过他们沟通此事,当时上了30多节课,这是一个两年的课程,不是短期的,他们老师不可能一直推课,老师没有这个义务,就是负责上课的。

宋校长称,所有学生开课前是有个案沟通的,王女士之前也是很认可的,跟老师沟通得也不错,她是基于认同孩子有很大变化,便把朋友也带来了,让朋友来体验课程,朋友后来说她真“大头”,朋友不认同他们机构以后,王女士自己也不认同,然后她就开始要退费。

“协议是我们双方签署的,而且是合法有效的,我们如何退费都是有明示的,公示板上写明如何退费以及在物价的报备和签署的协议是完全一致的,我们的老师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有,找别的理由是鸡蛋里挑骨头,所以,是无法退费的。”宋校长说。

宋校长说,为了弥补损失,他提出让王女士将剩余的课程转给其他人,但对方说不能再去骗别人,好像他们机构是骗人的。

进行内训 符合条件才上岗

宋校长告诉记者,之后,他又提出给孩子换老师,或者园长也可以,但王女士又担心因此事吵架了会有问题。

对于老师没有去总部培训,宋校长表示,他们一种方式是到总部培训,一种方式是内训,由于去总部培训需要20多天,培训成本比较高,总部培训都是初级的,在学校通过内训是没有问题的,音频资料也都是总部的,符合上岗条件后,准许上岗,培训和合同并没有关系。

针对王女士反映合同是霸王条款一事,宋校长称,霸王条款属于“消法”的内容,生活所需的购买的服务归到“消法”,教育不是生活所需不受消法保护。

律师说法 非学历教育培训适用于“消法”

那么,这个合同是否合理,学校该不该退剩余费用,记者采访了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岚。

秦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作为教育培训机构,为学生提供的就是教育培训服务,双方成立的是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是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和调整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公立学校(小学、中学、大学)从事的义务教育和法定的学历教育不适用,而对于非学历教育培训、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办理的培训班、辅导班和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都是适用的。

另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合同中不能约定对消费者显失公平的条款,不得免除自己的责任,也不得加重对方的责任。按照《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也做了同样的规定。

关于本案争议的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也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合同中写明超过5课时不能退费,如果这是校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学生家长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提出异议,合同条款本身又不是明显的不公平,那么家长的签字同意视为对合同条款的认可。如果家长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属于家长违约。如果学生家长一方有意外情况或特殊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需要解除的,则不属于家长违约,校方就应当予以核减已学完的课时,其他的剩余学费予以退还。

记者热线:15845954111

文:花开花潮

想你似花开,思念如潮

说到婚姻,自然要触及爱情和生活的话题。

结婚之初,很多人幻想婚姻中的一切都充满了美好和浪漫。然而,当他们结婚时,他们发现现实生活与他们正在做的事情大不相同,他们不禁迷失了方向。

为了逃避或者反抗,很多人甚至在一时想不起来的时候就有了婚外情。

我们会发现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女人选择出轨时,婚外情的对象大多是她的熟人。原因是什么?这三个女人的陈述几乎完全相同。

“和熟人相处没什么隔阂,只是多了一层身份”

王女士曾经有过出轨的经历,出轨的对象是自己多年的朋友。

据王女士回忆,那段时间,她和丈夫之间出现了一些情绪问题,情绪非常不稳定。吵架后,王女士伤心欲绝。为了反抗或者其他一些原因,王女士背着朋友偷情了很多年。

其实王女士也有自己的考虑。如果她是陌生人,她会感到与她疏远。然而,和熟人相处是很自然的。

和一个熟人发生关系后,王女士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只是在他们原来的朋友关系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层身份。

“熟人之间信得过”

李女士说,她欺骗熟人主要是因为他们互相信任,对彼此的过去了如指掌。当她和对方在一起时,她会感到安心。

一开始李女士考虑过要不要出轨一个陌生人,但后来她压制住了这个想法,因为陌生人的不确定性太多了,他会纠缠自己,承受很大的损失,直到最后。

不得不说,李女士很有先见之明。她决定回归家庭后,切断了和熟人的一切联系,他们也没有纠缠她。

我们选择熟人是因为我们可以信任他们。

“熟人之间有一定的感情”

结婚前,赵女士有一个相恋多年的好朋友。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他们不能在一起。

后来,赵女士结婚后,他仍然和他保持联系,但赵女士很清醒,不会和他有太多联系。

然而,婚姻的不幸福让赵女士走上了婚外情的道路,婚外情的对象是她的前男友。

他是赵女士最熟悉人。

赵女士回忆说,她之所以选择他作为婚外情的对象,是因为他是她自己的熟人,也是因为她可能和他还有一些旧情。

结语: 可以看出,女性之所以选择自己的熟人作为婚外情的对象,是因为熟人关系好,彼此之间有一定的了解,才会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

我主要就是因为催婚不愿意回家过年。实际上很多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的。还有一部分人就是和家里不是很融洽,平时小矛盾太多,而导致不愿意回家。下面就是一个例子。

30多岁的王女士,在家庭只待了半天,连夜返回出租房,一个人过春节,原因是:王女士的父母,每天都要吵架,好像不吵架,晚上就睡不好觉,结果就是把日子过得一塌糊涂。王女士是独生女,在父母的吵架声中逐渐长大。

王女士参加工作以后,父母联系她,只有一件事:家里要缴水费,电费等各种费用,你赶快给家里转些钱吧。一听到父母要钱,越来越不想见父母。谈了几个对象,可是她父母总是推三阻四,担心她结了婚,不再给自己的父母花钱。那几个对象一旦知道王女士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唯恐避之不及,导致王女士至今还是单身。

多年来,王女士在外打拼奋斗,努力挣钱,目的是逃离原生家庭。可是过年这件事情,躲不过。王女士回到家里,这才发现她父母根本没有准备任何年货,这过什么年啊?王女士的妈妈唉声叹气,说家里没有买年货的钱,抱怨王女士给的钱太少了。王女士说:“我把自己的大部分工资都给你了,还要怎么样?”“家里还有外债,给人家还了一部分钱”,王女士的爸爸说。“都怪你爸爸挣不到钱”,王女士的妈妈说。为了这句话,老俩口又吵架了。王女士已经麻木了,一刻都不想待在家里,只想赶紧走。

对王女士来说,所谓的家,从来都不是温暖的港湾,一回到家就能听到吵架声,天天吵,所有人都在吵,饭桌上都是在说别人的坏话,真的不如一个人待在出租房开心。一个人呆在出租房,舒服,自由,开心,丝毫不用顾及别人的情绪,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也不会被人抱怨。刘女士说,我父母总要求我对家里付出,我付出的已经足够多了,还要怎样啊?我已经没

在派出所里面,男子说女邻居总是将生活垃圾放置在门口,让他特别的烦恼,所以就进行了殴打。不过这样的说法是不怎么可信的,网友们也感觉男子是在撒谎,可能就是喝完酒,看不惯周围的一些事物,然后借着酒意去发酒疯。不管怎样,男子确实打人了,之后也要受到处罚。

这件事情发生在河南省的漯河,一男子在饮酒之后,与自己的妻子发生了争吵的行为,旁边的女邻居在听到响声之后就出门查看,结果男子就拿着刀冲出来了,随后刀被妻子夺下了。但男子依旧不依不饶,追上了躲进电梯的女邻居,对其进行了殴打。尽管妻子一直在阻止自己的丈夫,但是丈夫从视频中看起来是五大三粗的,一个弱小的女子也阻止不了,所以说女邻居也来了很多的。刚开始的时候女邻居家的门被男子砍了几刀,这就是在破坏他人的私人财产,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之后男子也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不然这个事情也无法了结。

很多男性在喝完酒之后,不论是啤酒还是白酒都会变得比较的不一样,至少和平常看起来很不同。比如说平常唯唯诺诺,喝完酒之后就变得盛气凌人,认为自己特别的厉害,把平常不敢做的事情都做一个遍。比如说这个男子说女邻居平常将垃圾放在门口,打扰了自己的生活,为什么当时的时候不把这个问题给说清楚,却在喝完酒之后去打女邻居。这可能就是一个窝窝囊囊的人,平常的时候不敢声张,只能在神志不清楚的时候去做一些事情,然后就会说自己是喝酒误事儿。

除了毁坏了私人财产,这个男子还殴打了他人,也是要被行政拘留和罚款的。男子还需要对女邻居进行一番经济补偿,毕竟对方身体受伤了。

老话说的好"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顾名思义就是你白天想什么晚上睡觉做梦就会发生什么,然而对于这一说法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赞同,一部分思想封建的人往往认为这是人去世后的灵魂,他们就会托梦给自己的至亲,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情况。

当然了这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毫无科学依据,大家千万不要入戏太深。但是往往有些时候总会发生一些令我们感到诧异的事情,不得不说有些梦确实很神奇。

这不在四川就发生了一档子这样的神奇事情,王女士那一岁零九个月不到两岁的儿子小航突然不见了,因为父母那天都很忙于是疏忽了对儿子的看管,放任儿子小航独自在院子里玩耍,然而在那之后就再也没找到小航。

王女士夫妻俩将家中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有找到孩子,家附近邻里乡亲也都帮着一起寻找始终都没有找到孩子身影,情况紧急了夫妻俩连忙拨打了报警电话,请求警方的帮助。

然而警方来了也是于事无补,家附近都找了个边也是毫无进展,没有发现孩子的踪迹。冥冥之中父母的直觉告诉他们儿子小航的消失十有八九和邻居许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但是奈何在邻居徐女士家翻了个遍也是什么也没发现,因为自己拿不出什么有力证据,所以这个猜测也就此终止了。

就在王女士多次寻找未果之后说出了这样一番话,"宁愿相信自己的孩子是被人贩子抱走了,也不想自己的孩子是遇难了"。

但是经过警方的调查显示,小航被人贩子掳走的几率并不大,沿路的监控摄像头中并未看到小航离开村。

这个时候距离孩子丢失已经过去了五六天的时间,这么长时间也没见孩子的身影多半已经是遇害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孩子一直都没有被找到,王女士也不再抱有希望了,然而就在孩子丢失半个月之后,孩子的父亲做了这样一个梦,梦到自己的孩子全身赤裸的飘在自己隔壁的女邻居家的茅坑里,就这样小航父亲夏先生一下从梦中惊醒了。

惊醒的夏先生连忙叫醒自己的妻子,将自己做的这个梦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妻子,这个梦也更加的加深了夫妻俩最初的想法,认为孩子的失踪和隔壁女邻居有关系。

正在夫妻二人准备出门一探究竟的时候听到了门外争吵的声音,发现自己的女邻居徐某正在跟村里的另一个村民吵架,村民家的鸡丢了怀疑是徐某所为,王女士便把二人吵架的时刻给录了下来,而且两个人在对骂中徐某还不断诅咒对方,说家里人和孩子都得死绝。

趁着两个人吵架得功夫,王女士二人便偷摸去徐某家查看,在粪坑中并未找到儿子的身影甚至整个家都找了个遍也没有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但是王女士一直觉得邻居家有一股臭味,随着味道俩人来到了柴房里在木棍下面找到了一只散发着臭味已经腐烂了的孩子脚。

失踪半月有余的孩子终于被找到,但不幸的是他已经遇害身亡了,王女士见此现状号啕大哭,嫌疑人徐某试图逃跑但是被闻声而来的村民给抓住了。

面对孩子的尸体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她之所以会对一位两岁的孩子下此狠手仅仅是因为邻里邻居之间的小矛盾,想要给王女士一个教训。

对于徐某的这种做法我只想说真的是毫无人性,仅仅是一点小矛盾就要对一个年少无知的孩子下此狠手,难道就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了吗?

对于这样的做法我只能说徐某终究会尝到恶果,赔了夫人又折兵。你们对此有何看法,下方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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