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吵架女子开车顶翻男友,这样的行为有多危险?

情侣吵架女子开车顶翻男友,这样的行为有多危险?,第1张

年轻人在谈恋爱的时候,感情是很深的,一刻都离不开彼此。两人在一起相处之后难免会发生矛盾,毕竟两个人是从两个不同的家庭走到了一起,争吵也是在所难免。大部分人吵架都是床头吵完床尾和,并不会放在心上。但是有的人在吵架的时候会做出危险的行为,一对情侣他们因为琐事吵架。吵完架之后女子要驾车离开,没想到她却开车顶翻男友,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情侣吵架

但是根据网上流传的视频来看,真相却不是这样的。是两人发生争吵之后,女子要驾车离开,这位男子却自己跳到了引擎盖上。女子开车时,车辆因为惯性的原因,将男子甩到地上。男子被车撞击之后出现了昏迷的现象,女子急忙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之后,发现这位男子他的后脑勺有出血,而且还伴随着呕吐的现象。

女子开车顶翻男友

这位女司机被警方控制,经过警方调查后了解到,这位女子和男子是情侣关系。当天两人因为琐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随后女子想要驾车离开,这位男子穷追不舍,想跳到引擎盖上面阻拦。女子在开车的时候,因为拐弯车辆的惯性,把男子甩到了地上。这位男子只是受了轻伤,驾车的女子被处200元的罚款。

这样的行为有多危险?

情侣吵架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好好的商量,而不是做出如此冲动的行为。这件事情发生两人都有错,女子不应该看到男子跳到车上之后还继续开车,这样是很危险的,万一开车将男子碾压,后果不堪设想。这位男子他也很冲动,他明知道跳到引擎盖上是很危险的,但是他还这样做,他也要为这个事负一定的责任。两人都是成年人了,要明白自己所做的事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情侣吵架女子开车顶翻男友,吵架时如何控制情绪情侣在吵架的时候总是做一些过激的事情,甚至让自己后悔终生的事,所以在吵架的时候,不要当场顶撞,等两个人冷静下来再好好说,生气的时候是听不进去任何道理的,只会越吵越严重。在一段感情中,小吵小闹是正常现象,但是经常大吵大闹的,特别伤感情,就像我们前一段时间看到的,一对情侣吵架严重,于是男子把女朋友推向公交车,想两个人一起结束生命,这样的想法是不能有的,吵架是常见的,但是我们要需要根源,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一正在吵架的时候,双方选择冷静,冷静下来再说

大家都知道冲动是魔鬼,情侣吵架一定要选择正确的方法去解决。在吵架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不冷静就会做出一些冲动的行为。吵架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有时候逃避也是一种办法,在双方都已经能够保持冷静的时候,再心平气和地去说两个人吵架的原因,然后再去解决问题。有的情侣吵架很严重,两个人又砸又摔东西的,最后还不是自己花钱买,还有更严重的,所以没必要做这些事来伤害两个人的感情。

二从问题的根源去解决问题

无论什么事情都是有始有终的,两个人吵架肯定是有原因的,有的女孩子缺乏安全感,总是去怀疑自己的男朋友,时间长了双方就感觉很累。缺乏安全感很多人都会有,所以吵架都是有根源的,要从根源去解决问题,这样也许就不会再为类似的问题吵架。两个人要学会互相包容,互相理解,这样矛盾也会少了。

以上只是小编个人的看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你觉得情侣吵架时怎么控制情绪?

根据你的问题描述,男女朋友吵架,一方把对方车砸了,首先,这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一方的赔偿请求,其次,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轻则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重则可能违反刑法,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但如果事后取得谅解的,一般不作相应的处罚处理。

法律分析

根据问题描述,男女朋友吵架,应该不会过分追究,如果情节较轻微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取得被侵害人谅解,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另外,如果比较严重导致触犯刑法的,也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和解条件,免予起诉,不作为犯罪处理。

建议冲动砸车的一方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达成自愿和解,尽量内部消化问题,避免上升到行政法刑法层面处理,造成不必要的司法资源浪费。

本质上,题目中的行为主要涉及民事争议,核心在于如何使损害恢复原状,因为发生在亲密关系之中,所以一般不认为对应的行为触犯了社会管理秩序或者刑法确立的法规范,因此,通过谅解解决相关问题体现了市民社会的特点,符合我国建设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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