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恶毒的邻居怎么办?总是要找你吵架!一招拿下的方法有没有?

有恶毒的邻居怎么办?总是要找你吵架!一招拿下的方法有没有?,第1张

“有恶毒的邻居怎么办?总是要找你吵架!一招拿下的方法有没有”

遇到不善的邻居谁都不愿意,但是邻居恶意找事,这样的邻居一般都素质比较差,又不讲道理,想解释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自己不堪其扰,一般人没办法应对。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一招拿下。

如果遇到邻居再次找事,先不要慌,也不要和对方吵架,拿出手机拍好视频,拍下邻居辱骂你的视频(记得视频不要做剪辑,收集证据需要原始数据)打110报警,把邻居找事或者辱骂你的内容视频给警察,警察会按照相关条款对他进行处理。情况轻会批评说服教育,如果邻居侵犯你比较严重警察会给你邻居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或者拘留),警察如果给邻居出了行政处罚单,你觉得还不解气,还想给邻居颜色看看,那就可以拿着行政处罚单和邻居辱骂你的视频(当初交给警察看的那个视频)这两个证据,如果有视频里拍摄到在现场围观的人,能证实邻居给你找事辱骂你的人最好,如果没有人证明,只需要你把这两个证据(行政处罚单复印件和警察处理结果单据)交给法院,把邻居起诉到法院,理由是邻居侵犯你的人身权,(参照民事诉讼法律)相信法律会给你个结果。只有这样做才会彻底解决不讲理邻居对你的侵扰,官司打个几个月或者一年,你邻居就会身心疲惫,看到你躲着走,治恶人就用法律武器最有效果,只有这样做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身心安全,名誉不被别人随意侮辱。只有用法律才能彻底解决邻居给你找事的问题。

和谐 社会 ,和气生财,祝朋友们,万事如意!!

有三个一招拿下的方法,每招都灵,只是说的容易,做成难。

1找个他怕的人来家坐客,自他知道后永不再惹你。

2找个警务人员来家玩几次,自他知道后麻烦会少很多。

3找到他老板来家瞅几次,自他知道后会让着你了。

这些招几乎办不到,所以找自朋友内本地打架出名的,也廷有效的。

邻里开头没互让的训练,各不服气及找茬过,才惹出纠缠不清的。也就是刚搬一起时,示好没做到造成的,而是互意见斥责引发的,各应打五十大板,谁也别怪谁了,才可得安宁。

属不懂中国礼法,到他乡自降一辈造成的。

自找不到找不来上述三号人,忍半年一年不吭声,任由他闹,年巴后突然责问他,这样闹下去还有意思吗,若此人知点羞耻,会停止的。若不停又忍不下去,卖房换地方吧。

换个地方去住最灵。

打要不得,有理也变没理又犯法了。

悟空问看后咱也在其上留上点啥。

没有办法!找找原因,你们为什么结仇了?

如果能化解就去道个歉,化解了。如果不能,还是尽量躲着点吧!

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对于总找事的人,争斗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遇到这样的恶邻居,应该以牙还牙,捡她的痛处,收拾一回算一回。让她对你有个怕处,勉得时不时的指桑骂槐,扯鸡骂狗,这样的人真是令人痛恨,可恶之极。

邻里之间总有些小问题,能说得通的尽量就先说说,大不了拎个果篮和气解决。如果对方不是蛮不讲理,只是没有意识到问题,这样的解决方案就快速又方便。出于礼貌,你需要先做一个自我介绍,和气地说出问题,“硬碰硬”什么的就不要乱试了,谁要听你爆粗啊!

错误示范:你们一家人疯了吗?天天吵得要死怕不怕我削你!

正确示范:我觉得你们的家庭问题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解决……

偷塞纸条

不好意思当面说的,可以偷偷塞个纸条给邻居说明情况,不过要注意时间点,要是正好遇上邻居出门,可能就不太好解释了。另外语言文明、谨慎也非常重要。

错误示范:你们一家人疯了吗?天天吵得要死怕不怕我削你!

正确示范:亲爱的邻居,将洗澡时间调整到孩子已睡伴侣没睡的节点,有利于您的幸福生活。

修改Wifi名称

每个晚上,各家的Wifi账号整齐排列在你的手机上,也整齐排列在你邻居的手机上。你可以将Wifi名称改成“303请关小您的音乐音量”、“501不要在墙上打乒乓球谢谢”,可以快捷地让邻居知道你的诉求。不过此举也有BUG,如果邻居家的网络是自动连接Wifi,看不到你的网络名称,那这番“良苦用心”就白瞎了。

邻居之间打架纠纷,如果造成轻微伤以下的伤害,是治安案件;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邻里打架斗殴怎么处理

      邻居之间打架纠纷,如果造成轻微伤以下的伤害,是治安案件;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寻衅滋事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这个行为属于故意的实施的,并且有非常多种状况,都属于寻衅滋事,包括一些打架的行为,所以是一个范围比较广的罪行,对于行为人依法处刑事处罚,如果在公共场合故意辱骂对方,殴打对方的,导致严重后果的,构成该罪。

      打架,无论是过错方还是无过错方,最终将人打伤的就要依法追究责任,尽管其不是刚动手的一方,但是因为将人打伤,所以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将人达成轻伤以上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同1楼。不知情,无恶意,不负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说不准,要看具体情况。

  下面的案例和点评有参考价值。

  气死人负多大法律责任?

  作者:本报记者 王淇 (2008年9月5日)

  新闻回放

  北京一男子“骂死人”被判赔偿22万元

  核心提示:北京两人发生口角,一男子因被辱骂气不过,“心脏病猝死”。法院判决骂人者赔偿死者22万元。

  由于被认为将村民杨先生“骂死”,王先生被告上法庭。北京市二中院透露,法院终审驳回了王先生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其赔偿死者杨先生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22万余元的判决。

  经法院查明,杨先生与王先生种植的蔬菜大棚相邻,双方因生活琐事曾产生过矛盾,王先生经常对杨进行辱骂。去年12月1日早7时许,杨先生在自家大棚干活时,王先生又前来辱骂,杨准备到村委会评理时摔倒,被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当地卫生院确诊,杨先生死亡原因为“心脏病猝死”。

  去年12月,杨先生的家属起诉到一审法院,要求王先生给付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78万余元。王先生辩称,自己没骂杨,双方也没吵架,杨的死亡与自己没有关系,不同意赔偿。

  但法院调取了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其中王先生的妻子承认,事发时王对杨进行了辱骂。

  一审判决后,王先生不服,提出上诉。二中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据《京华时报》9月2日报道)

  本期嘉宾:张立刚 辽宁正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金宝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点题A:未必都要负责任

  在网上检索了一下,发现在多起“气死人”案件中,辱骂者都被判赔偿,有的甚至被判刑。是不是说只要发生类似事件,辱骂者就一定要担责?

  张:我觉得未必,首先要看说话的内容和性质,有些人说气话,未必就是想“气死人”。比如在乘空调公交车的时候,外面很冷,一个人因为自己晕车要把窗户打开,另外一个人死活不让他打开。如果要打开窗户的人有心脏病,结果气死了,这样的情况下,不打开窗户的人负不负责任?我认为他可以不负责任,因为他的要求是正当的。第二要看说话的对象,如果是一个公众人物,别的人把你的隐私揭露出来了,让你感到很气愤甚至气死,说气话的人要承担责任吗?比如克林顿当美国总统时,人们把他的隐私揭露出来了,这也是很气人的,那些记者和检察官要不要承担责任?我认为不要。

  点题B:可能构成杀人罪

  但还是判赔的居多,俗话说,“气死人(或‘骂死人’)不偿命”,这意味着赔点钱就可以“买单”走人?

  张:“骂死人”不是杀人,肯定不承担杀人的责任,但并不见得不承担法律责任。“骂死人”可分两种情况,如果是以侮辱和诽谤的形式来“气死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在精神损害赔偿中,侮辱和诽谤又是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责任。如果“气死人”,一旦能证明侮辱、诽谤情节严重,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了。

  孙:也许有可能构成杀人罪。具体来说,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里状态的不同,“气死人”的行为要承担的责任也不同。比如说吵架,行为人说了一些使受害人生气的话,结果却把对方一下子气死了,行为人要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主观故意,如果行为人是恶意的,明知道受害人有某种疾病不能激动或心胸过于狭窄,故意找茬儿刺激他,使其犯病,以达到惩罚目的。这里行为人目的是惩治对方,并以侮辱、诽谤的方式刺激了对方,致其死亡,就可以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蓄谋杀人,行为人想通过气人的方式谋杀他人,设计重重方案,最终把他气死。那么可以肯定行为人有杀人的故意,又实施了具体(气人)的行为,尽管不是暴力,也没使用凶器,但足以必然的引起被害人死亡,就应当认定该行为构成杀人罪,气死人恐怕是要偿命的。

  当然,从法律上看,追究辱骂者的刑事责任非常严格,定责的关键还要看证据,一般还是适用民法。

  点题C:赔多少挺复杂

  在“气死人”案件中“一般适用于民法”,那作为死者家属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赔多少合适?

  孙:民法中一般适用过错原则,主要是看辱骂者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死者家属能够证实辱骂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辱骂者需要承担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民事责任。

  如果不能证明二者之间存在一定关联性,鉴于“骂死人”属于生活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在双方对死亡后果均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法院可依据公平原则要求辱骂者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辱骂者在这种情况下无须赔偿精神损失。

  至于赔偿责任的大小,主要是看骂人致死的过错程度,辱骂行为对死因所占比例。法院可根据具体情节确定赔偿数额。

  张:如果确实导致了死亡的结果,作为死者的继承人有权要求两种赔偿,一种是物质的赔偿,一种是精神的赔偿,一般体现为精神损害赔偿。但受害人的继承人有没有权索赔,这是比较复杂的问题,理论上争议也比较大。另外,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他死亡了,损失多大是算不清楚的,有很多问题。如果不是“气死人”,只是造成人生病了,这个赔偿很容易解决,恰恰就是确实把人气死了,问题还要复杂一些。

  点题D:被“气死”算不算“意外伤害”?

  记得前两年有一起比较特殊的“气死人”案件:李某于2005年6月因心肌梗塞入住医院,之前他购买了一份某人寿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2006年7,李某病情稳定准备出院,却因关灯琐事与同室患者发生争执以至生气而突然死亡。李某儿子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而保险公司认为李某的死亡不属保险责任,拒绝给付保险金。两位律师认为,是否可以看成是“意外伤害”?

  孙:单从这起案例介绍的情况,应该不构成保险条款中所指的意外事故。意外伤害保险有几个必要条件:外来的、突发的、剧烈的、出乎意料的。有人从一幢大楼旁边走过,大楼倒了,把他砸死了,这就是意外伤害。剧烈是指什么呢?如果大楼慢慢倒,一小时后才倒,他就是不躲,这是伤害,但不是意外。在此案中,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决定因素的是身体因素,如果换一个人,施加同样的气愤程度,不一定死亡。所以被保险人被气死是心脏病所致,不属意外伤害,让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责任也显得有点勉强。

  张:我倒认为可以着重保险公司的义务,可能是保险公司的告知义务履行得不够,或者根本就没有履行。格式合同如果对方有要求,就必须作出解释,但遗憾的是,李某的儿子恐怕根本没有提出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我个人觉得,应该倾向于投保人。因为保险公司有告知的义务却没有尽到,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让保险公司赔偿是有道理的。就目前我国的规定和多数国家的做法来说,在双方履行告知义务的时候,法律上规定了责任免除条款,如果没有告知的话,责任免除是无效的。

  本报提醒遭受辱骂如何维权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骂死人”属于特殊情况,但“骂人”很常见。对于这种情况当事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我国法律对此有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因此如果只是一般辱骂情况,被骂者可以先向对方提出口头警告;如果对方置之不理,则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人格尊严权,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如果对方多次对自己进行辱骂,使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在查实后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辱骂者进行治安处罚,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主观:

邻居吵架扰民,达到一定程度可能会违反噪声污染防治 法规 ,情节严重的,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58条规定,邻里之间发生纠纷应当首先相互协调,如果互相协调不成甚至有可能使冲突升级的,就应该通知所在的村委会、基层治保会进行处理,如果介入协调不成,或者拒绝整改的,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客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由公安部门查处。

邻居吵架影响到他人休息并不听劝阻的,可以定为扰民,扰民是可以报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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