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有一则新闻引起了很多网友的注意,就是因为外卖员催单,餐厅员工与其发生口角,最终引发了肢体冲突。有网友就问这件事究竟是谁的错?我觉得这件事双方都是有一定责任的,并没有,说这件事只有一个人的错误,两个人都是有错的。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现在很多年轻人呢,他不会做饭,所以他说依靠吃外卖吃外卖,她一个流程是你在手机上点外卖的单子,其实我会去餐厅拿那个外卖单子,然后送给你。而且这是有时间限制的,因为在一定时间送到的话会得到好评,超过这个的话很可能会被打差评。
所以呢,很多外卖员都非常在意时间的问题,因此一到餐厅很可能就希望能够拿到餐,赶紧送给顾客,但有时候餐厅他的工作也是比较繁忙的,比如人很多,所以呢,他可能那份单子没有尽快出来。这个时候很多外卖员都会选择催单子。也正是因为这个外卖员,因为等太长时间餐厅没有把饭给他,所以他进行了这个操作。
所以我觉得呢,它一定程度上是有责任的,因为大家都知道每个人生活和工作都是不容易的,餐厅不会故意不做,这个单子只是可能人太多,以至于不能及时把这个单子做好,他选择了催单,而且催单的时候态度并不是很好。所以我觉得他是有一定错误。
其次我觉得餐厅服务员是有一定错误的,别人催单是因为她时间快来不及了,也是有一定的原因的,所以呢,身为同是打工人的礼,你应该体谅他一点,但是你并没有反而选择和他发生口角。我觉得这个餐厅服务员也是存在一定问题。
最后为什么我觉得两个人都存在问题就是一个问题,既然出现了就应该好好和平商量去解决,而不是发生口角而后发生肢体冲突。
我觉得无论什么事情都不应该用暴力去解决问题,肢体冲突只会让事情扩大化,让事件升级让这个事情变得难以解决。正是因为如此,我觉得既然双方都使用了暴力,双方都是有责任的。
希望大家都能够知道一件事情,在这个社会上生活谁都是不容易的,无论是外卖小哥还是餐厅员工,都是靠苦力去赚钱的,所以呢,大家一定要相互体谅。千万不要用暴力去解决问题。
你好!
我一直都认为做生意最好的能不合伙就不合伙,太麻烦,而且就是朋友,前面也应该对于经营方式,提成什么的事先说清楚,最好有个文书的东西,现在这种情况,因为他们夫妻影响到店里的生意,你是合伙人,当然应该要提出来,因为你也有份的,大家做下来好好谈谈,如果他们要吵,请回家吵,如果继续这样,要不就分开,你把他的那份买下来,如果他们也想做,那就让他们管好自己,回家关起门来爱怎么弄怎么弄,但是绝对不能把私人事情弄到工作中来,你也别不好意思,把你的意思明确表达出来,如果你要老顾这顾那,那肯定就黄了,你也投了资了,也是老板之一,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种事情朋友是朋友,生意是生意,不能混,希望你早点说清楚,时间长了你们之间也会有缝隙,对你的店也没有好处,到时候也许他反而怪你不早点说清楚。所以不要犹豫了。在这种事情上没有犹豫,一码归一码。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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