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律不允许断绝父女关系,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父女关系断绝需要手续具体如下:
1、法律上没有关于断绝父女关系的规定,法律不允许断绝父子关系;
2、父母与子之间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血缘关系无法改变,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
3、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签订相关协议也不能消除父女关系。
子女赡养父母规定如下:
1、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
2、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3、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4、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当父亲和女儿发生争执时,处理问题的方法可以有以下几种:
1 沟通交流:父亲和女儿可以坐下来一起沟通,听取对方的感受和看法,释放矛盾,先化解情绪,再互相宽容和理解。
2 寻求第三方协助:可以选择家人、亲戚、朋友、老师等公正的第三方来协助调解和解决问题,或者通过心理咨询等渠道来帮助双方更好地理清自身的想法和情绪。
3 通过自我调整缓解对矛盾的情绪:自我反省,认真思考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思路,同时调整自己的情绪,提高自己的情绪意识和沟通能力,学会理性处理问题,成为一个更加懂得关爱和体谅他人的人。
无论如何,处理争论的关键是以仁爱和理性来处理问题,避免说话伤人和言语冲突,以关心、包容、尊重和诚实的态度对待对方,协商解决问题,建立和谐、健康的家庭关系。
我建议最好还是女儿先道歉会更好一点。因为毕竟父亲的辈分和年龄都在那里,这种事情让父亲道歉的话,会让父亲本身感到很尴尬。
因为亲情本身就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说两个人都没有必要为了这件小的事情去改变彼此之间的这种亲情。
亲情本身来之不易,如果因为这点小小的事情,让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不如从前,其实到最后都是很容易后悔的。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作为孩子我们应该更加孝顺一点,这是必须要做到的事情。所以如果和父母有一些矛盾的东西,我们自己主动一点道歉也是可以的。
而且有的时候,父母其实并不需要孩子做太多的东西,如果你能说一句我错了,其实在父母看来,已经是特别好的一个东西。
孩子只要轻轻的说一句话,就能够让父母特别的开心,那作为孩子我们何乐而不为呢?毕竟我们根本不用付出多少东西,就能够让父母感到快乐,彼此之间的这种亲情也是更容易维护出来的。
所以我认为应该让女儿去先道歉,因为女儿先道歉能够换回来更好的结果,而且能够让彼此之间的关系迅速的达到一个挽回的效果。也不会让彼此的感情有那种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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