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家住河南商丘的李文贵老人不幸离世,其家人万分悲痛。
然而在5年后,李文贵的女儿李青萍,在清理父亲的骨灰、遗物时,意外发现一件医用金属器具。
李青萍见到这东西时当即神色大变,显然这是父亲李文贵生前做手术后留下的医疗部件,她赶紧带着这件手术器具找专业人士辨认。
果不其然,经过几次辨认,李家终于确定了这种医疗部件用在李文贵身上,院方已涉嫌重大医疗过失。
毫无疑问,之前就一直在与院方打官司的李青萍及其家属,掌握了关键证据。
不久后,此案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看到这里,我们不禁有些疑惑了:
难道5年前,李文贵老人的过世和院方有关系?李文贵的家属,又为了什么原因坚持要与医院对簿公堂?此次二审的结果又是怎样的?
让我们一起走进文中,来一探事情的真相吧。
发现物证,二审开庭
2018年12月7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李青萍及其家属状告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院方存在医疗过失导致李文贵术后出血去世案件。
在威严的法庭上,李文贵的女儿李青萍,已不再像一审时那样情绪激动,而医院的代表方却显得有些焦躁不安。
法官在审理时,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有新的佐证,来证实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院方只是罗列出关于李文贵的住院记录、手术记录和治疗记录,这几乎都是此案件一审时提交的物证。
而到了李青萍这里,她却有新的证据在手。
她当庭向法官提交了那件从父亲骨灰里找到的医疗部件,陈述此物疑似是DHS固定器。
李青萍表示,在父亲李文贵抢救时,自己签字同意为父亲做的是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手术。
她所发现的医疗部件,证实院方在为父亲李文贵做手术时,没有按照术前自己签字所同意的常规医疗流程实施手术。
术后不仅没有及时为患者更换治疗方法,及时止血,连手术器具都用错,存在重大医疗事故的嫌疑。
随后,李青萍再次说明自己决定为父亲做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手术时,院方拟定的手术方案中,准备使用的是意大利飞渡公司生产的进口医疗部件,价值高达39000元。
可她在父亲骨灰中发现的医疗部件,却是DHS内固定手术专用部件,手术费用大概在7000—10000元。
因此,李青萍及其家属坚持推翻,一审中关于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李文贵死亡负有主要责任的裁定,要求二审庭裁定院方对李文贵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尽管患者家属拿出了新的证据,但出于法律的严谨性,二审庭还是让他们双方各自陈述本方诉求,并当庭仔细回顾了整件事的进展过程。
在法庭的要求下,李青萍再次回忆起了,关于父亲去世前后的事情。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但她仍对此记忆犹新,悲痛万分。
治疗老人,变故突发
李文贵家住河南商丘,出事那年正好79岁。
2013年10月18日,李文贵从家骑自行车出去买菜。
但当他骑到小区门口时,因为没注意已经松动的下水道井盖,不慎摔倒。
当时李文贵神志清醒,在询问了基本情况后,保安打通了他的女儿李青萍电话。
“你是李文贵的女儿吗?快来小区门口,你爸摔倒了,看样子摔得还不轻,你要是一时赶不到就赶紧联系120。”
李青萍挂了电话后心急如焚,她火速赶回小区,见到父亲躺在地上不断呻吟,她的心里十分难受,甚至自责于自己的疏忽大意。
随后120救护车赶来,将李文贵送到了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刚被送进诊室,主治医生就给老人做了个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李文贵左股骨颈骨折。
虽然一时没有查出其他伤病,但主治医生却告诉李青萍,病人的情况不算太乐观,需要尽快手术,否则后期会有股骨头坏死的风险。
一听这话,作为病患家属的李青萍,再次担心了起来。
于是,她想都没想当即便同意为父亲做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手术,而且用的是最先进、最安全的意大利进口医疗部件。
虽然手术价格不菲,父亲也得遭受一定的痛苦,但为了今后的生活,作为女儿的李青萍当下只能做出这个决定。
手术时间也很快被安排好了,入院6天后,李文贵被送上了手术台。
李青萍和其他家人,在手术室外焦急地等待着。回想起父亲平时对这个家的操劳,她不禁泪眼婆娑。
尽管医生一再安慰她,这个手术不会有太大的风险,但作为女儿的李青萍难免还是有些担心。
当手术室门口的红灯熄灭,李文贵被缓缓推出了手术室,主治医生告诉他们手术很成功,李青萍心口的一块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可令她没想到的是,变故会来得那样快。
术后的第二天上午8点,李青萍在病房内里待了好一会,这才察觉到父亲的状态确实有些不对劲,再一看挂在床边的引流袋,她立马就有些慌了。
父亲病床前的引流袋里,流出的不是淤血而是鲜红的血液。
即便李青萍不是学医的,她也知道淤血和正常血液颜色的不同。
于是,她赶紧将这情况告诉了前来查房的主治医生,医生在一番检查后,只是随口说了一句便离开了:
“没关系,这都是正常现象。”
又过了一会,李青萍见引流袋里鲜红得越来越多,就直接要求医生为父亲再安排一次抽血化验。
上午九点多抽的血,但这份化验结果李青萍始终没有看见,当她私下找到主治医生进行询问时,对方告诉她:
“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现象,不需要做任何治疗。”
当夜凌晨3点左右,李青萍接到了哥哥的一通电话。
电话中哥哥的语气十分焦急,只匆匆说了一句“父亲正在抢救,赶紧来医院”,随后还没等李青萍回答,便挂断了电话。
哥哥的这句话,让李青萍已然站不稳,她赶紧扶着一旁的沙发坐下。
两分钟过去,已经缓过神来的她,随手抓起两件衣服,急急忙忙地打车往医院赶。
虽然医生用尽了各种医疗手段,李文贵还是没能再次睁开眼,当天凌晨5点左右,因呼吸衰竭离世。
面对这样的结果,作为女儿的李青萍当即表示难以接受,她当下便怀疑父亲是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因为当时她发现了引流袋里的问题,但主治医生总是用“正常”、“不用治疗”这样的说辞来敷衍她,这不得不让她怀疑父亲是死于一场医疗事故,院方脱不了干系。
在与医院医患关系科协调无果后,李青萍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
各执己见,对簿公堂
对于这场官司,李青萍做了相当充分的准备。她将父亲在医院的病例复印了三份。
连同住院期间的相关票据都做了复印,并且还申请了司法鉴定,她知道这些最终都会成为法庭上的证据。
在完成司法鉴定后,法院方面也收集到了足够多的资料,这一起医患纠纷案件于开庭审理。
院方并没有让李文贵的主治医师出庭,而是直接委派主治医师的第一副手出庭解答一些专业的医疗问题,而辩护权则全权交给了受理这场纠纷的律师。
司法鉴定的结果,是本起案件的重要依据。
根据双方提交的资料以及司法鉴定,法庭认为李文贵的最终死因是呼吸循环衰竭,与术后大量出血存在直接联系。
法官首先就确定了院方在李文贵死亡事件上,有一定的责任。
对于法院关于以上认定,院方也承认存在一定责任,但他们仍极力否认老人是因为发生医疗事故而死亡的。
院方派出的第一副手,在法庭上辩解声称:
“我们给李文贵做的所有治疗方案,都是经过家属同意的,而且每一种药品也都是经过家属确定的。”
“至于为什么李文贵会出现术后出血,这恐怕只能解释为李文贵体质问题,这些治疗手段在之前任何病例上,都没有出现过差错。”
此言一出立刻就让李青萍大为恼火,如果不是在法庭这样威严的场合,恐怕李家人就要上前动起手来了。
但李青萍经过多方搜集证据,手上能用来指控医院的资料还有很多,其中就包括老人去世前一天上午做的血常规检查化验单。
李青萍的辩护律师指出:
在李文贵术后第二天上午做的血常规检查结果中,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红细胞压积指标,与术前相比都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
作为一名专业的医生,基本就能断定这是术后大出血迹象,但李文贵的主治医生却仍判定这一情况为正常,无需给病人输血或作其他治疗。
就此事而言,李青萍的辩护律师,要求医院当庭给出答复。
这位副手拿到化验单看了一下,顿时脸色就阴沉下来,随即向法官辩解道:
“这张化验单是我们医院的血常规化验单,上面检查出来的各项指标,也确实和李文贵术前相比有所下降。”
“但经过主治医师的判断,这种血常规指标的异常,不能依靠一次的化验结果就判定李文贵是术后出血。”
“我们本打算,第二天上午再做一次血常规检查来证实手术情况,但没想到病人当晚就陷入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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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副手的解答无懈可击,但李青萍还是抓住了其中的漏洞,直接发言揭穿了对方的把戏:
“为什么我当时根本没有看到这张化验单?你刚才所说的都是你们私下研究的结果,并没有通知家属,单就这件事,你们至少存在治疗流程上的不合理。”
原本以上司法鉴定的结果,就足以裁定院方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但在医院的缴费单中,法院又再次发现院方在用药方面,也存在过失行为。
从李文贵入院到去世共历时7天,在此期间的所有用药及缴费记录均已送交法庭,而且是病人家属和医院分开提交的。
就是在对比两份用药记录时,法官发现了一些问题。
在医院提交的术后病例医嘱单中,术后第一天的用药记录显示为空白,但在李文贵家属提交的两份病例医嘱单中,却显示有一部分用药。
面对病例医嘱单上的质疑,那位副手再无力狡辩。
事实就在眼前,医院确实在对李文贵的治疗中,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一审法庭宣判医院存在病历资料不一致,具有重大医疗过错,需对李文贵的死亡负主要责任。
案件宣判之后,李青萍胜诉,但她却没有多少喜悦,因为自己的父亲再也回不来了。
反观医院方面,他们认为法庭的裁定结果不公,当即便表示要上诉。
而在随后对父亲遗物的整理中,李青萍发现了遗留下的DHS固定器,气愤不已,也再次提起了上诉
最终胜诉,逝者已逝
去年12月7日,该案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在李青萍的回忆中,二审法庭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根据一审法院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双方提交的最新材料,同时也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谨性,二审庭做了周密的核实。
二审法庭上,院方对于新出现的证物,完全慌了阵脚。
一审时出现的院方副手继续代表院方出庭,他在法官面前极力保证:
“这种DHS固定器,完全可以用于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而且效果与进口医疗部件没有太大的区别。”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就等于把医院架在火上烤。
李青萍要用的是意大利进口医疗部件,但医院却私自换成国产DHS固定器,这难道不是欺瞒患者的行为?
在铁一样的事实面前,2019年7月12日,商丘市人民法院做出了最终判决,宣判如下:
该医院在李文贵入院治疗期间存在重大过失,导致患者离世,负有全部责任。需依法对患者家属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总计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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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长达6年之久的审判,就此落下了帷幕。
李青萍一家取得了最后的胜利,然而父亲李文贵的音容笑貌,却只存在于李青萍的回忆中了。
原本以老人家79岁的年纪,尚算康健的身体,能有一个幸福的晚年,但这一场突发的变故改写了一切,实在令人感到惋惜。
医患关系一直都很微妙,病人将生命托付给医院,医院本着治病救人的意愿,理应给与病人最好的治疗。
无论如何,希望今后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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