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业余足球爱好者,踢足球时,与对方球员发生争执,我礼让对方,对方反而强辞夺礼,该怎么办?我的回答是:我们可以找当执比赛的裁判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我们可以远离这样低素质的球员,不与之正面冲突,保持冷静克制。我的理由如下所述。
第一,足球职业比赛是非常激烈一项运动,比赛中的对抗程度非常之高,双方球员身体碰撞与冲突,这都是最正常不过的比赛现象了,职业比赛,因为涉及双方球队俱乐部的经济利益,商业利益等重要因素,一场比赛的输赢关乎球队的存亡,因此双方球员在球场上,拼搏,争抢,都是毫不保留的。足球被称为最危险的运动项目之一,这种说法一点不为过。很多时候,球场上的伤亡事故也经常发生,腿骨被撞断的,甚至还有比赛中发生过球员的生命事故,都屡见不鲜。
第二,我们业余足球爱好者,每到周末空闲时,大家会相约一起去体育场馆,进行一下足球运动,一方面联络感情,另一方面丰富一下业余生活,再就是让身体锻炼和放松一下。不会像职业比赛那样,涉及过多的利益的因素,大家就是娱乐放松的方式去踢球的。没有必要在场上拼的火药味十足的。
第三,我们在球场上一起踢球人员众多,不同工作和不同身份的人都有,大家就是为了个人爱好,喜好足球这样的运动才聚到一起来,同场踢球的。其中,人员素质也是参差不齐的,有的绅士有礼,有的就非常的较真,遇到这样的人,我们可以采取回避的方式,不与之正面冲突,尽量保持克制冷静的态度。如果实在不行,可以找当执裁判来解决。
第四,如果在运动过程中,发生了肢体冲突,或是产生了纠纷,大家尽量保持克制冷静的态度,双方互相理解。双方互相尊重,慢慢解决问题。我们大家来球场是来锻炼放松的,没有什么过多利益纠纷,本来是愉快的心情的活动,弄的不开心的话,那样反而得不偿失。还是互相发扬一下风格,大家互相谦让一下,客客气气的就把事情解决掉了,没必要弄的紧张的剑拔笃张的,没有什么意义。这才成年人该有的作风和胸怀。
综上所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很重要的,我们保持相互尊重和礼让,让足球比赛上多一些融洽的气氛,身心愉悦的来进行足球运动,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因此,好的足球运动的氛围是靠大家共同来维护的。
老老实实的周琦在比赛过程中怒瞪裁判闫军,因为他感觉这次判罚有失公平,是一次误判。周琦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是一个阳光老师的大男孩儿,他在赛场上很少和别的球员吵架,在新疆男篮对阵北控球队这场比赛中,新疆男篮全华班出战,最后战胜了拥有双外援的北控球队,在第二节八分半左右的时间王少杰从底线发起进攻,周琦来了一个遮天蔽日的大火锅,但是闫军竟然把这次防守判为犯规。
通过比赛回放记录可以看出,这确实是一个结结实实的盖帽。周琦没有明显下压对方球员手腕的动作,两个人看不到明显的身体接触,任何一个球员在面对裁判不公平的判罚都会有情绪。周琦第一时间向裁判示意这不是一个犯规动作,在闫军面前说了几句牢骚话,如果再有过激的行为很可能会被判罚出场,不过周琦毕竟是在国际大赛上经历过磨练,能保持住清醒的头脑,及时停止了自己对裁判的挑衅行为,闫军也没有追究周琦的责任。
不可否认现在CBA联赛裁判的水平没有达到国际标准。在比赛中经常会出现误判的情况,既然无法改变整个篮球规则和裁判判罚,那么球员只能努力适应环境,改变自己,一个球的误判不会影响到整体局势,球员不要被判罚影响自己的发挥,用实力来证明自己。
现在的CBA应该对裁判做出更严格的要求,尽量避免这种低级错误。这种不公平的判罚必定会影响球员的情绪,不能让没有理由的规则毁掉中国篮球的未来,这种事情在赛场上已经不是偶然性事件,如果不及时制止必定会影响中国篮球的发展,一个裁判可能回调一支球队。
新规则明确指出: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也就是以正常的篮球动作去抢球、这时发生犯规,就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第二个原则是: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但发生过分的接触,也就是严重的犯规、这种过分的接触就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第三个原则是:如果队员拉、打或推远离开球的队员,那就不是在比赛,而是一种施暴行为.通常这样的行为就是违反体有道德的犯规。
规则还强调指出: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而且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比赛中都必须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特别是,对屡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的队员,可取消其比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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