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安溪疫情最新消息泉州安溪疫情最新消息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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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经专家研判,自2021年9月20日起,将安溪县龙涓乡长新村列为中风险地区。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20日

安溪全县居民小区实行闭环管理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居民小区实行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坚持“非必要不出县”。

二、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入办公场所,严格扫码、测温和登记管理,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反应,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备。

三、全县各类企业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正常组织生产经营,员工持有效证件和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点对点”严格扫码、测温和登记管理后出入小区、厂区。

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超、便利店、农贸市场、医院正常营业,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

五、全县所有卫生所、个体诊所、药店一律关闭。

六、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所有在安单位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9月19日

9月20日消息:安溪确诊新增人员活动轨迹情况:

肖某某,男,65岁,现住安溪县龙涓乡长新村上林。9月6日7:21和女婿乘坐拼车前往思明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血液科就诊,12:00在医院旁快餐店吃饭,15:00取完报告单离开医院搭乘19路公交车到开禾路口站下车,15:35前往其朋友的店铺泡茶,16:00从开禾路口站乘坐946路公交路在白泉市场公交站转931路公交车,到杏林正新站下车,前往集美区杏林西滨路12号女儿家中,未再外出。7-9日均在集美区杏林女儿家中,除9日9:05-16:24到厦门第一医院,其余时间未外出。10日6:20与女婿搭乘931路公交车在白泉市场站转946路公交车,在开禾路口站转19路公交车,7:30到厦门一院做骨髓穿刺,期间均在等候厅等候;11:30-12:30做骨穿检查并留观30分钟;13:00在医院旁同快餐店吃午饭,13:30从第一医院站搭乘19路公交车在开禾路口站转946路公交车在白泉市场站转931路公交车到杏林正新站下车。11-18日均在家中。

李某某,女,58岁,现住安溪县龙涓乡长新村上林,系肖某妻子。9月10日-15日均在家,期间偶尔在长新村和下林村活动。16日7:00在家门口买肉,17:30其女婿骑摩托车载她去长新村部,在村部排队约30分钟后采集核酸咽拭子,全程有佩戴口罩,18:00返家后未外出。17-18日均在家中未外出,无与外人接触。

肖某某,男,11岁,现住安溪县龙涓乡长新村上林,系肖某孙子,龙涓长林小学学生。9月6日至12日上学期间均住宿学校上学,其他时间均在家中,偶尔在家附近活动,未出远门。13日上午返校上课,未外出。14日上午学校组织校内师生进行核酸采集,14日下午返回家中。15日至18日在家,未出远门。

安溪县关于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情况的通告

9月18日上午,我县对厦门返安人员核酸筛查发现1例疑似阳性感染者后,立即组织复核并对其共同居住者同步核酸检测,复核后共确诊病例3例,其中首例病例为厦门返安人员,有厦门旅居史,2例为其共同居住者。目前,3例均已在厦门定点医院隔离诊治。同时,严格按有关规定划分封控区、管控区,并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扩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

敬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减少不必要出行,不去疫情重点地区,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在日常生活中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个人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无禁忌症者尽快接种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泉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严格货车司乘人员及作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鉴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严格货车司乘人员及作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来开发区提前报备

1省外入区或近7天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提前通过闽政通泉服务的“来泉登记”小程序进行自主申报登记,抵区时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区后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片区、网格单位或酒店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对故意瞒报、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各作业场所主动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收集货车司乘人员上述信息,及时将信息向属片区网格防疫专员报告;片区网格向开发区防控指挥部报备并跟进检查。

二、严格实行“落地检”

3所有省外及省内涉疫地区货车司乘人员出高速公路收费站后,必须在高速出口核酸检测服务点“即到即采即走”;通过国省干道等其他入口进入开发区的,应服从作业场所组织,做好防护措施,第一时间就近到便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留开发区短期居住的,实行核酸检测3天2检,除落地检外,在第3天再检测一次。

三、严格全过程闭环管理

4入开发区管控。所有省外及省内涉疫地区货车司乘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开发区,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配合信息查验、登记、落地核酸检测等防疫工作后予以放行。

5在开发区期间管控。货车司乘人员入开发区后,直接前往交货地,沿途不得与社会面进行接触。接货收货过程中非必要不下车,由各作业场所安排人员装卸货,避免与其他人员直接接触。

6在离开发区管控。货车司乘人员原则上装卸完货即离开发区。离开发区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要求,遵循“两点一线”原则,沿途不得与社会面进行接触,做好相关防护管理。确实无法当日离开开发区的,由各作业场所实施集中停车和住宿管理。本区各作业场所要对在车上过夜司机及同乘人员提供必要帮助和关怀,并同步做好全程管控。

四、严格压实四方责任

7货车司乘人员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支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各作业场所、所在网格片区统一安排,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来开发区报备制度,不隐瞒行程。如本人及随车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向作业场所和居住场所报告,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就诊,并配合公安、疾控部门做好流调等工作。

8各作业场所是货车司乘人员在开发区期间疫情防控责任主体,要承诺落实并认真履行闭环管理责任,督促司机落实提前报备、落地检、做好个人防护、车辆及货物消杀等全程防控措施并提供必要服务。在货车司机及随车人员入企前,要一个不漏进行测温,严格检查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督促做好口罩佩戴。对货车停靠区域、货车司乘人员逗留场所要做好预防性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所在片区防疫专员并进行临时管控。

9各片区网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有针对性地在重点企业、商超、农贸市场等物流集中区域开展查验工作。要依据接收到的车辆登记信息,跟进落实防疫措施,主动对企业及驾驶员来开发区主动申报、每日行程登记、定期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

五、违者从严追究处理

10货车司乘人员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信息的,将列入“黑名单”;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1各作业场所不履行主体责任、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执行防疫规定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公开通报、约谈负责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2各片区网格、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防疫要求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诿、敷衍塞责,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六、鼓励监督,举报有奖

13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国内中高风险区及省内涉疫地区入开发区的货车司乘人员未如实报告或未落实管控措施等线索,请及时向所属片区网格反映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每条举报线索给予首报人奖励1000元。奖金将在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由各所属片区网格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泉州开发区各片区报备****

崇泰片区联系电话:22633229

崇宏片区联系电话:22633226

崇文片区联系电话:22633220

泉州开发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2022泉州滨海酒店疫情最新消息

3月13日上午,丰泽区在对“应检尽检”人群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初筛发现9人呈阳性,经泉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均为我区滨海酒店工作人员。

请2月27日以来到过滨海酒店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配合防控措施。

泉州市丰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2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风险降到最低,我区即时启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检测对象:在丰泽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不含集中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

检测地点:请按照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外来商务人员就近参加核酸检测。

检测时间:即刻起。

注意事项:

1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采样。检测过程中请主动配合、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集完后,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

3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造谣传谣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辖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无条件支持,并督促员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各出租户房东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参加核酸检测。

各位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目前疫情发展形势,即日起领SHOW天地园区实施入口管控,关闭园区沉洲路入口、荣誉国宴楼入口,所有车辆及行人请绕行泉秀路入口和刺桐路入口。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恢复开放时间待政府公告后另行通知。感谢您对领SHOW天地的支持和理解。

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刻,领SHOW天地园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每日进行防疫宣传、消杀、报告、人员排查等工作,落实、保障入园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成立防控小组

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分配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及时跟踪、汇报防控信息,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园区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中。

疫情排查管控

严格入园登记管理,摸排园区各企业、商户防控情况,确保及时排查疫情。

配备专人使用手持式体温监测计进行入园人员健康检查。如有发现发烧人员,第一时间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并持续跟踪情况。

疫情解除前,暂停园区一切聚集性活动。

3月从深圳回泉州疫情防控政策

中风险地区入泉人员,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并在其医学观察期间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时核酸检测参照入境人员核酸检测要求。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入泉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入泉人员第1、3、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区域入泉人员配合做好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等,未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请2月2日以来有广东深圳福田区,12日以来内广东深圳龙华区的入泉人员,尽快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居委、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社区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若有需要,请拨打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2月27日0—24时,深圳新增36例病例,其中,30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27例在集中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中发现,8例在重点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在重点人群核酸筛查中发现。

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1

女,43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东村8巷。

病例2

女,65岁,居住在南山区蛇口街道石云村。

病例3

男,76岁,居住在福田区莲花街道金色假日名苑。

病例4

男,32岁,居住在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新村。

病例5

女,59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椰树村8巷。

病例6

女,37岁,居住在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村。

病例7

女,8月,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东村8巷。

病例8

女,35岁,居住在南山区蛇口街道赤湾公寓。

病例9

女,3岁,居住在福田区莲花街道金色假日名苑。

病例10

女,27岁,居住在南山区招商街道爱榕园。

病例11

女,51岁,居住在南山区招商街道爱榕园。

病例12

女,48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南村。

病例13

女,14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南村。

病例14

男,31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东村21巷。

病例15

女,46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东村16巷。

病例16

女,34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金地名津。

病例17

男,7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金地名津。

病例18

女,63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东村8巷。

病例19

女,35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东村8巷。

病例20

男,9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东村8巷。

病例21

男,68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东村8巷。

病例22

男,35岁,居住在福田区梅林街道特皓苑。

病例23

女,35岁,居住罗湖区莲塘街道鹏兴花园一期。

病例24

女,23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东村8巷。

病例25

男,88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东村8巷。

病例26

男,34岁,居住在宝安区西乡街道自由七队4巷。

病例27

男,39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东村5巷。

病例28

男,26岁,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胜新村。

病例29

男,35岁,居住在龙岗区龙城街道天健现代城。

病例30

男,26岁,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越众小区。

病例31

男,26岁,居住在龙华区观澜街道中老一村。

病例32

男,26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皇岗上村1村。

病例33

女,83岁,居住在南山区招商街道爱榕园。

病例34

女,57岁,居住在南山区蛇口街道雷公岭村。

病例35

男,6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东村8巷。

病例36

男,51岁,居住在南山区蛇口街道雷公岭村。

上述新增病例均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3月14日:泉州新增本体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0例

一、境外输入疫情

3月13日0时至24时,我市报告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0例。

当日报告新增境外输入疑似病例0例。

当日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0例。

截至3月13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5例,已治愈出院44例,目前住院病1例;现有报告境外输入疑似病例0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例。

二、本地疫情

3月13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0例。

当日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

三、密切接触者情况

目前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4242人,尚在医学隔离观察人员136人。

3月13日:2022泉州丰泽区初筛发现9人呈阳性

3月13日上午,丰泽区在对“应检尽检”人群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初筛发现9人呈阳性,经泉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均为我区滨海酒店工作人员

泉州市、丰泽区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和隔离控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对各类相关人员排查、检测、管控等工作均在全力进行中。后续相关信息,区疫情指挥部将及时发布,请广大市民群众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请2月27日以来到过滨海酒店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配合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群众持续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就医过程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4日,泉州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召开疫情防控专题视频会,部署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指出,各地要充分认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立足防范于未然,迅速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紧扣冷链食品大排查、大检测、大消毒工作,严格做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溯源监管到位,冷链从业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到位,冷链经营场所全面检测消杀到位。

会议强调,要加强风险管控,强化进口口岸冷链食品的装卸环节的防疫管控、进口口岸海关检测和全面消毒,严防风险输入。要强化冷库监管,开展防控培训,建立进口冷链食品报告制度。要加强防疫监管,在进口冷链食品进口环节全面检测、消毒的基础上,对从事储存、经营、批发、销售单位的冷链食品落实再抽检,加强进口口岸冷链食品出市、入市、运输环节防控把关和食品质量监管。要加强进口冷链一条线“应检尽检”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应检尽检”工作责任,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核酸检测。要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和完善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防控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可追溯系统,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

说到抗疫,人们通常会觉得,要抗击的是病毒但针对由此而来的心理疾病,其实也需要得到关注!

为减轻疫情所致的各种心理困扰,

缓解大家的心理压力,

福建各地都开辟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心理援助热线我们整理汇总如下

全省心理援助热线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作出如下决定:

一、属地指挥部可以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对特定村庄、小区、单位、商户实行封闭或半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二、居民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医疗机构、药店对购买退热与咳嗽药品的,一律登记住所、****与身份证信息,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属地指挥部可以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三、近14天有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滞留史的市外返泉人员,无论有无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都必须实行双重报告制度,即返泉本人和提供居所的业主都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公共场所管控,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必须对进入人员进行把控,确保有序、不滞留、不聚集;要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参与的党员干部要按党纪政纪严肃追责。

六、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避免互相接触交叉感染。属地指挥部可以决定,特定区域每户家庭每2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七、在重点疫区解除疫情前,除特殊情况外,严禁企业、单位、学校和个人,通知或协助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泉。按照“谁接收、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出租房、民宿、网约房、商户、学校、工地、免费收留居所等管理主体的责任,协助属地做好外来人员的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违反此规定,依法追究接收人的责任。

八、对于明知自己有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滞留史的市外返泉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且未按照规定进行14天留观隔离,仍然组织参与集会聚餐、随意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或刑事责任。

九、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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