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的文章主旨是什么

老王的文章主旨是什么,第1张

这篇课文写老王的几个生活片断。老王一辈子很苦。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活命。“文革”期间载客的三轮车被取缔,他的生计就更加窘迫,只能凑合着打发日子。他打了一辈子光棍,孤苦伶仃。他住在荒僻的小胡同里,小屋破破烂烂的,眼睛又不好,他的一生凄凉艰难。

但是老王心好,老实厚道,有良心,关心人。他需要钱,可是他做生意从不多收一分钱,而且非常讲感情,讲仁义,常愿意尽义务,或者少收钱。

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写到“文化大革命”,那是荒唐的动乱的年代。学术权威被认作“反动学术权威”,被造反派打翻在地,踩在脚下。但是,任何邪风对老王都没有丝毫影响。他照样尊重作者夫妇俩。他认准他们是好人,知恩必报,临死也要去谢谢好心人。作者笔下的老王虽然穷苦卑微,但是精神上没有受到任何污染,他一本做人的道德良心,是极其纯朴的好人。

老王对作者杨绛的感情态度是很复杂的。最重要的是感激。

1、感激、报恩。

参考原文:

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

老王的一生,是非常凄凉和悲苦的,身边的人对老王都不好,唯独作者一家对老王很照顾,也经常关心、帮助老王,所以,老王临死之前都要去感谢作者一家,要去报恩。

2、关心、帮助。

参考原文:

有一年夏天,老王给我们楼下人家送冰,愿意给我们家带送,车费减半。

每天清晨,老王抱着冰上三楼,代我们放入冰箱。他送的冰比他前任送的大一倍,冰价相等。胡同口蹬三轮的我们大多熟识,老王是其中最老实的。

我代他请了假,烦老王送他上医院。

老王平时也是竭尽所能地去帮助作者一家,去关心作者一家,因为老王只知道,别人对自己好,自己就要对别人好,要知恩图报。

3、友善、把作者当朋友。

参考原文:

王帮我把默存扶下车,却坚决不肯拿钱。他说:“我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我一定要给钱,他哑着嗓子悄悄问我:“你还有钱吗?”我笑着说有钱,他拿了钱却还不大放心。

在那样一个年代,作者一家是很多人唯恐避之不及的,但是老王不仅愿意去帮助他们,还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去关心他们,这说明老王把作者当真正的朋友。

 作者对不幸者老王的愧怍还有一点。她想,自己身处危难时,老王忘记自己的不幸,不怕受牵连,勇敢而坦诚地送理解,送温暖,送慰藉,帮助自己从危乱中挺了过来,自己是何等的幸运!现在死神严峻地逼在老王面前了,老王形同“僵尸”了,却还是依然“忘我”,艰难上楼,亲自登门,给自己送油送蛋,这是怎样的崇高啊!自己是怎么回报的呢?自己不是千方百计帮助他赶走死神,而是继续用“等价”的钱去“侮辱”他,这是何等的低俗,何等的麻木,何等的愚蠢哪!为了把这种愧怍强烈地表达出来,她就对结句作了如前文所说的修改,让“幸运的人”同不幸者、低俗同崇高构成鲜明对比,以突出“拷问自己灵魂”的主旨。

------不是我的答案 但答得真是很好------------------------------

首先,老王的善良是文章的唯一描写内容吗?我觉得不是。文章一开头就写道:“北京解放后,蹬三轮的都组织起来,那时候他‘脑袋慢’‘没绕过来’‘晚了一步’,就‘进不去了’,他感叹自己‘人老了,没用了’。老王常有失群落伍的惶恐,因为他是单干户,他靠着活命的只是一辆破旧的三轮车。”这仅仅是写老王的老实善良吗?这其实不仅仅是写老王的老实与善,更是对那个黑白颠倒的年代的讽刺与控诉。所以,作者写老王的善良,是放在一个大的背景之下--那是一个恶的年代。

其次,老王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那么,杨绛一家呢?文章中多次写到杨绛一家如何对待老王,可以看到杨绛一家人的善良,这种善良一直延续到了他们女儿的身上。也就是说,这篇文章不仅仅写了一个人的善良,而是写一个异常善良的人对另一个异常善良的人的怀念,是写善良的人们在恶的年代里的相互取暖。

最后,文章中最核心的一句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这一句话始终没有进行很好的理解。首先我必须问一句话:杨绛是一个幸运的人吗?答案是否定的。文章中有这样一个细节:“我一定要给他钱,他哑着嗓子悄悄问我:‘你还有钱吗?’我笑着说有钱,他拿了钱却还不放心。”由此可以窥见杨绛一家人的艰苦不易。而且我们知道,杨绛一家人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受了许多苦,而且先后失去了女婿女儿。一般的知识分子经历了文革以后都会以自身的不幸去控诉,而杨绛面对老王却说自己是一个幸运的人,这里面体现出一种对待苦难的态度。“同是天涯沦落人”,既然如此,杨绛一家又对待老王不错,那么愧疚从何而来?这才是这篇文章核心的大问题。

我留意到课文前面的提示:“在我们周围,有一些像老王这样生活艰难的人。他们不被重视,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你体悟到这些人的善良了吗?你是怎样对待他们的?读一读这篇课文吧,也许你会有不少感触。”我觉得很有些意见。杨绛的散文中闪过时代的影子,在这种大时代下看老王的善良别有一番意味,这种意味绝不仅仅是对善良的肯定,它包含着更为复杂的东西。在我看来,一个真正善良努力的人,像老王这样艰难地生活,最后蝼蚁般地死去,绝对是这个社会的耻辱,充分地说明了这个社会并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我相信,这篇散文的丰富性就表现在这里。

杨绛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度过了混乱年代。她在追忆混乱年代遇到的这些善良的人们时,我们感觉到的更多的不是控诉,而是对人性中善的信任。或者说,因为自己的善良,她更容易忽略苦难,看到苦难年代里人性的光辉。评课时,有同事说,杨绛的生活虽然不幸,但相对于老王总是幸运的。我觉得这种解释不大合理,因为知识分子的幸与不幸不能够仅仅以生活水准来衡量,(何况杨绛的生活也确实困难)不幸对于不同人的含义是不一样的。而在那个年代里,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你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坚守自己的善良或者说良知。对于老王来说,也有一种选择,比如参加蹬三轮车的组织。(“组织”在特殊的年代里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词汇)而我相信,在任何一个社会里,人们都应该息息相关。这种感觉类似于基督教里的原罪。因此在杨绛看来,对于那个黑白颠倒的年代的每一个善良的不幸者,我们都应该感到内疚。

因此,仅仅把杨绛的这篇散文解读为送老大爷过马路之类的善良,是教参的搞笑之处。而里面所包含的更为丰富的对特定年代的讽刺与控诉,对人性中善良的肯定与呼唤,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思考,都被省略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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