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如下几种感情:
1、伤感:通常当人受到打击或者遇到很难过的事时容易产生这种感觉,往往是最美的情感,也是最痛的情感;
2、激动:指激荡;由于受到刺激而感情冲动;
3、愤怒:是指当愿望不能实现或为达到目的的行动受到挫折时引起的一种紧张而不愉快的情绪;
5、轻快:给听众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
幼儿园班级阅读区选择图书的原则
中班: 在小班幼儿阅读的基础上,中班幼儿乐于欣赏、学习具有清晰情节和结构富有想象力、感染力和思想性的图书,情节有变化、有悬念但不过于曲折。而且喜欢表现人物情感和心情的性格鲜明生动的图书。喜欢描绘故事意境和人物内心情感的优美语言。绘画线条和色彩的运用更为丰富,将人物不同的心情、好恶、个性表现得生动,准确地传达出故事要表达的意义或感觉。而且这时幼儿喜欢欣赏拼贴画、水粉画、色铅笔画等不同绘画风格的图书。
大班:幼儿对新奇事物充满了好奇和探究的欲望,他们乐于欣赏多种题材和形式的优秀故事、童话图书,奇思妙想、出乎意料的神奇事件和人物的图书,甚至探讨一些抽象概念或恐惧情绪的图书都是他们喜欢的。为大班幼儿选择的图书情节应跌宕起伏,人物心理和情感赋予变化,而且语言细腻刻画入微,幽默富有有丰富的想象力和浪漫色彩,蕴涵着深刻主题的图书也是深受大班幼儿喜欢的。在中班基础上,线条、色彩和构图更丰富体现出人物性格特征、烘托出故事特有的气氛。
阅读文学作品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一)衡量艺术不能拘泥于常识
缺乏必要的生活常识,很难深入地理解艺术;但若拘泥于生活常识,又会妨碍欣赏艺术。道理很简单,毋须赘述。这里只举些浅显的例子以证之。
有一幅漫画,画面上两个人于晨色熹微之中,猫着腰鬼鬼祟祟地出发了。看见一个东西像轿子,高高兴兴抬起就走,天亮了一看,原来是个垃圾筒。此为《抬轿子》。又一幅漫画:漆黑的夜晚,猫与老鼠立于墙头之上悄悄谈话。猫告诉老鼠:“最近上边查的很紧——”老鼠一幅心领神会的样子。题为《墙头夜话》。以上两作品,其形象本身题材本身,从日常经验生活真实角度看来,自然是子虚乌有的。但从艺术角度看,没有人不称赞它们是绝妙的、真实的。再如齐白石画的虾,神态生动,趣味盎然,似乎正在水中游,但如细细地数一数,虾的腿和须比真的虾少得多。李苦禅画鹰很出名,鹰的嘴本来是有尖带钩的,而他为了突出鹰嘴的神韵,却把它画成看上去差不多是长方形的。以上是漫画和国画,强调表现性、写意性,因而自然不能以生活形象本身框之。即使强调再现性、写实性的西方传统油画,也不能以生活本身框之。
如荷兰大画家吕邦斯(1577-1640)有一幅风景画,画的是夏天傍晚的田园景象。画面上有田野,有农夫,有村舍,有牛群、骡马等等。一些村庄和一个小镇远远出现在地平线上,最美妙地把活跃而安静的意境表现出来了,是一幅使人“看了多次都还不够”的杰作。这幅画妙肖自然但却不是自然的临摹。画面上对于光的处理从生活常识角度看是违反自然的。如前景中的人物受到从对面射来的光照,阴影投到画这边来,其中的一丛树又把阴影投到看画者相对应的那边去。这样画面就从两个相反的方向受到光照,这当然不符合人们的生活经验。但具有很高艺术鉴赏力的伟大作家歌德,充分肯定了这种艺术处理。他解释说:“关键正在这里啊!吕邦斯正是用这个方法来证明他的伟大,显示出他本着自由精神站得比自然要高一层,按照他的最高目的来处理自然。光从相反的两个方向射来,这当然是牵强歪曲,你可以说,这是违反自然。不过尽管这是违反自然,我还是要说它高于自然,要说这是大画师的大胆手笔,他用这种天才的方式向世人显示:艺术并不完全服从自然界的必然之理,而是有它自己的规律。”(《歌德谈话录》第136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歌德的解释对于文艺欣赏来说,极富于启发意义。 再如戏曲,舞台上某角色坐在椅子上,一只手支着稍偏的头在唱:一更里怎么怎么,二更里怎么怎么,一会儿五更唱完了,一夜也就过去了。而且,这一角色在剧情中是在“睡觉”,他(或她)不是躺着睡,而是坐着睡;更奇怪的是他(或她)“睡着了”还在唱。就是舞台上那块地方,梁山伯与祝英台边唱边走,一会儿走了18里。舞台上一个灯笼也没有,但小两口正月十五出门观灯,边看边唱“这是”什么灯“那是”什么灯,好像满台都是灯„„这一切既不真实又非常真实,艺术之妙全在其中。
文学属于艺术,也应作如是观,也不能用非艺术的眼光要求它。如对杜牧的诗《江南春》(“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我们不能问“千里莺啼,谁人听得千里绿映红,谁人见得” (明代学者杨慎语,见《历代诗话续编》中册第800页,中华书局,1983)也不能问:四百八十寺,统计得准确吗难道不会是四百八十一或四百七十九吗其他如“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李白),“燕山雪花大如席”(李白),“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杜甫)等等,在文学史上曾引起笔墨官司的诗句,如用艺术的眼光看,一切争议都显得可笑了。 (二)欣赏艺术不能拘泥于常理
常理即通常流行的对事物的感受和理解,是符合理智、理性、逻辑思维的理解。常理是人们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却不能用来作为评判文艺作品的标准。否则,诗意将荡然无存,艺术也将不成为艺术。 如:“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金昌绪《春怨》)按常理,黄莺啼干你何事,打它作甚“当年怀归日,是妾断肠时。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李白《春思》)丈夫迎春思归,妻子应当高兴,缘何痛至“断肠”——于理不合;“春风”乃无知无情之物,质问春风,岂不痴人!“从来夸有龙泉剑,试割相思得断无。”(唐·张氏《寄夫》)“相思”能用剑割断吗——痴人说梦!“你/一会看我/一会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顾城《远和近》)“云”比“我”离你还近吗——这绝不可能!一位1289年出生的人一直活到本世纪。一位女演员也想不死,便抛弃原先的男友与这位老人生活在一起,企图借助他而永恒。但他却悄悄躲开了,她到处追寻,终于找到他时他说,人的幸福不在于人的不死,而在于人都会死。他视自己的不死为一种厄运,为了争取能死,他已奋斗了几个世纪。(西蒙娜·德·波伏瓦《人无不死》)法国一个小城中突然出现了一头犀牛,开始人们还表示惊恐,但不久便适应了,后来竟以变成犀牛为时髦,人们争先恐后地争着变为犀牛,牛越来越多,一位坚持不肯与犀牛为伍的人反而被彻底孤立起来,就连他的女友也离开他奔向犀牛群。但他决不投降,决心以孤独的个人的身份同犀牛世界相对抗。(欧仁·尤奈斯库《犀牛》)„„这一切,均违背“常理”,简直匪夷所思!如果挥舞“常理”的大刀一路砍将下去,最终会将艺术的百花园砍得枝叶凋零,生命枯萎,最后落得个“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三)不能以科学眼光阐释艺术
如月亮,用科学的眼光看,它是太阳系中的一颗星球,绕地球而运行,借太阳而发光,如此等等。但到了艺术家笔下,就成为人类多种审美情感、审美心态的象征符号了。“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由月想到宇宙的永恒和神秘;“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月亮升沉圆缺,周而复始,循环不已,暗合了人类代代相传、绵延不绝、生生不息的生命意识;“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照古时人”——古时月尚在,古时人不存,月之永恒反衬出人生之有限,令人生发无穷感叹!“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月亮阴晴圆缺的刻刻变化象征了人生的悲欢离合,命运的升沉荣辱;“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牵动游子思乡情;“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月光的皎洁与人们对纯洁无瑕的崇拜相契合;中秋的圆月唤起人们对家人团圆的向往;月亮高居苍穹,看见她,使人们顿生超脱尘世远离凡俗的愿望;“月朦胧,乌朦胧”——好温馨,好静谧„„总之,人世间一切痛苦烦恼,一切欢欣愉快,一切隐约幽微的心情都可以假月相证,由月勾起,月亮成了人们寄托和交流共同感情的艺术媒介。不仅如此。月亮不单是某一民族某一国家乃至全人类交流感情的共同符号,而且还可以传达某一特殊个体的特殊心境,即月亮又因人而异,因心境而异。例如,在李白的笔下,月亮是他的好友,可以陪他饮酒、散步、访友:“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我歌月徘徊,我舞月零乱”(《月下独酌》);“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下终南山过斛斯山人宿置酒》);在哲中笔下,“月亮象个文静的少女婷婷玉立在前面的天上”(《一个神秘世界的见闻》);在玛拉沁夫笔下,月亮“像一位等待观众平静下来才姗姗出台的仙女”(《鄂伦春组曲》);在契诃夫笔下,月亮是心胸狭窄、醋意十足的妒妇:“月亮从飘浮的云朵里偷窥着,皱起眉,仿佛妒忌新婚不久的沙夏和华丽雅的幸福”(《乡间小屋》);在欧·亨利笔下,月亮竟是“迷人的妖妇,”使人失魂落魄(《朋友的召唤》);在泰戈尔笔下,月亮“颇像醉汉的一只眼睛”(《沉船》)„„ 艺术≠科学,这一道理说起来可能谁都清楚,可一遇到具体作品却又往往糊涂。如文学作品中(尤其是诗词)的数字,往往并非实数,而是泛指或是夸张与缩小,因而不能从数学、统计学角度去理解它。某些古人在这方面的迂阔(如从杜甫诗“速宜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推算唐代酒价,指责杜甫“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两千尺”两句诗中古柏尺寸的不准确或为之辩护为准确等等),且不去说了。即使是现代人,而且是现代诗人,而且是著名诗人,在对某些作品的理解上也难免犯错误(但愿是无心的错误)。如郭沫若对杜甫某些诗的理解即如此。杜甫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有一句“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这无非是说自己生活的凄凉悲惨,“三重茅”明显是虚数。而郭沫若却认真的考证起来:“诗人说他所住的茅屋,屋顶的茅草有三重。这是表明老屋的屋顶加盖过两次。一般地说来,一重约有四、五寸厚,三重便有一尺多厚。这样的茅屋是冬暖夏凉的,有时候比起瓦房来还要讲究。”(《李白与杜甫》第214-21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1)那么,言外之意,杜甫过的是地主生活。再如杜甫的《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五首》(其四)中有这样两句诗:“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直须斩万竿。”这两句虽然也可能由草堂附近的“松”“竹”所引起,但既用了“新”“恶”这类情感色彩强烈的字眼,则非写实已很明显。但郭沫若对诗的写意性视而不见,他重考证重科学,他说:“草堂里有四棵小松树,是他所关心的。所谓‘新松’就是这四棵小松树,他在希望它们赶快成长起来。草堂里的竹林占一百亩以上,自然有一万竿竹子可供他斫伐。”(《李白与杜甫》第262-263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1)郭氏由“万竿”恶竹推算杜甫有竹林百亩以上,他这么富有,言外之意,他仍然是地主。——这种“科学”阐释令人瞠目结舌! 早在20年代,鲁迅就以诗歌欣赏为例,说明不能用科学的眼光欣赏艺术。他说:“诗歌不能凭仗了哲学和智力来认识,所以感情已经冰结的思想家,即对于诗人往往有谬误的判断和隔膜的揶揄。”这些人所以不懂得诗美,是“因为他们精细地钻研着一点有限的视野,便决不能和博大的诗人的感得全人间世,而同时又领会天国之极乐和地狱之大苦恼的精神相通。”对于诗美,必须从艺术的角度来欣赏,而不能凭仗哲学和智力,不能用科学来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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