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1 年,二十岁的泰戈尔回到了加尔各答,和哥哥一起住在苏德大街。 就是在这里,他经历了一件奇事,或许只能说是一种幻觉。一天清晨,他一 大早起来就信步走到阳台上,看见太阳从大路尽头的一片树林后面冉冉升 起。泰戈尔经常如醉如痴地观看日出。可是这天的日出整个景象异乎寻常, 它强烈地感染着他,打动着他。他感到好象宇宙万物都骤然间获得了新的含 义。事过很久,他在回忆录里写道,“美丽而欢快的波浪”,“好象要把我 整个吞没似的”。这种景象接连出现四天。他立即把这一幻觉用诗的语言表 达出来,这就是《瀑布的觉醒》。在诗中,他歌颂了自己精神上感受到的自 由与欢乐。接下来他又写了一些情调同样轻松愉快的诗。这些诗都收在诗集
《晨歌》里,这本诗集通常被看作是他开始成为第一流诗人的标志。诗集受
到了包括般金·昌德拉·查特吉在内的一些重要的文学批评家鉴赏家的重视。 在《晨歌》里,我们看到了自然生动的破晓的景色以及它那美妙悸动的 时刻:晨曦逝去,转瞬间阳光普照。在开卷的第一首诗里,诗人责备自己在 幻想的世界里生活得太久,表示决心要结束他的孤独状态。在第二首诗《瀑 布的觉醒》中,诗人的诺言便兑现了。这首诗标志着泰戈尔文学生涯的一个 转折。他的心就象冻结的冰川,遇到太阳便融化了,变成澎湃奔流的瀑布。 象征着新的充沛的生命冲动和创作冲动的瀑布从睡梦中惊醒,它载歌载舞, 一泻千里,从位于崇山峻岭的家乡来到山脚下那绿草如茵的峡谷。整篇诗歌 是对生活——一种新发现的生活,一种充满了欢乐与活力的生活——的赞 美。他的愉快的心情抒发得那么自然,人们如果知道这首诗是他在一次神奇 的经历之后情感突然爆发而写成的,是不会感到奇怪的。诗人在他的《回忆》 里这样描述这次经历:“一时间,宇宙之光穿过阻挡它的层层愁云涌进我的 心田。同一天,《瀑布的觉醒》便象一座瀑布一样出现在我的心底。”因此,
《瀑布的觉醒》也是诗人的觉醒。 这时的泰戈尔的心境充满憧憬,诗人欢唱着晨歌。《晨歌》集的诗篇里,
充满了重新发现世界的感情。这种重新发现,主要是通过与诗人心灵契合的 大自然,而不是通过人类生活的社会获得的。
泰戈尔在回忆录中这样写道: 在童年,我与大自然曾经有过亲密而深透的思想交流后来闪现出最
初的青春热情,心灵要求得到自身的地位。与外部世界的这种自然的和谐一 致被打断了。精神被束缚在这个内部世界之中。突然间,禁锢之门打开了,
我重新发现了在童年失落的东西。事实上,我在《晨歌》中所发现的世界比 我失去的世界更加丰富,更加充实。
我们注意到《晨歌》里包含着一些支配着或兆示着泰戈尔的世界观的思 想和倾向的奇怪预言。泰戈尔平时常常阅读科学读物,研究宇宙的广褒和太 阳系产生于原始星云等现代科学理论。在《演变一维持一死亡》这首诗里, 这些科学思想和成果与古代印度的神话——实在的三方面,——结合在一 起。诗一开始描述造物主梵天在太虚中沉思冥想。他幡然醒悟,高唱着创造 的赞歌,在太空填满了远古时候的熊熊燃烧的物质。经过了数不清多少个世 纪,这些燃烧着的星云不停地旋转,直到毗湿奴吹起法螺,宣告生命的诞生, 火球开始冷却,地球把自身从宇宙的其他无体分离出来,美和善出现了。生 命在繁衍,经过漫长的时间,它们感到了生存的乐趣。后来,一种厌倦情绪 出现在所有生物的身上。湿婆——破坏之神,睁开了他那火焰熊熊的第三只 眼睛。银河,包括数以百万计的太阳、月亮和星球逐渐分崩离析,所有的生 物又荡然无存。这是一首令人敬畏的诗歌,传达了印度对时间的传统看法: 时间是轮回的,而不是直线的,它描绘了宇宙变迁和人类感应的壮美景象, 其中宏伟的交响诗般的音乐旋律和撼动神灵的青春热情是它的艺术魅力所 在。
描写猛烈爆炸的宇宙壮观景象的诗,并不多见。《晨歌》中更多是平和
优美的诗。在《回声》这首诗里泰戈尔歌颂了使宇宙万物和谐一致的韵律的 作用,这一作用在美中找到了最高的表现形式。两个主题在诗中和谐交融。 创造与破坏本身是一个单纯的韵律的两个方面,它们在诗行中延伸。这种信 念在《永生》和《永死》两首诗中也鲜明地体现出来。它们是相互补充的。 死并不是生命的尽头,而是自我新生的必要手段,它们在一起维持着这一宇 宙的韵律。
不是
归路结局是he,小说的最后路炎晨和归晓在孩子一岁半的时候补办了婚礼,两人在男方老家办了一场隆重传统的中式婚礼,后来又在生活的地方请归晓和路炎晨的同事们吃酒席。婚礼结束之后路炎晨和归晓十分听话的带着妹妹自己玩耍,留给了爸妈独处的空间。

小朋友满月和半岁时都验了血,一切正常。
两人的婚礼,定在了路初阳小朋友一岁半那天。不是不想在周岁,只怪小朋友生在了冬天,太不适合亲妈穿婚纱,只好推迟到初夏。
婚礼地点上,归晓和路炎晨商量要办两场。
第一场比较隆重传统,在男方这里,回到这个镇子上,第二场就随便了,主要是请归晓和路炎晨的同事们吃顿饭就好。归晓初次到路炎晨家,孟家和秦家做媒陪着上门,这大儿媳妇虽没太受重视,但也因为“靠山”强大,没受气。路炎晨说明了不要路爹买房买车,路爹不“掉肉”就也没找茬。归晓家里如何条件,没人细说过,再加上归晓父母都在这当口不在京,更是省了麻烦。只有路妈嘀咕了几句,两家结亲也该先碰面吃顿饭,被路炎晨妹妹顶回去了。路妈就这么亲生的一儿一女,想着老了还要倚仗,也就没再多过话。
迎亲前晚,她将姑姑家当作了“娘家”住了一晚,等着第二天迎亲。
雨声阵阵,归晓跪在床上,挪去窗边。
看到大颗的雨滴打着玻璃,溅出一个个泛白的水印子。
“这大雨真麻烦,明天要还下着,你那婚鞋就报废了。”孟小杉靠在棉被堆上,打着哈欠,一手撑头,一手去翻那张请柬。
全是路炎晨手抄的,正面底下就有:晨晓,照归路。
翻过来,是发出去前一晚归晓一张张添上的另一句话:寸寸山河梦,昭昭赤子心。
“我老公特喜欢你这句话,还拿这个说我呢,”孟小杉控诉,“说你才懂路晨,我不懂他……”
“别说请柬了……我紧张得不行,怎么办”归晓焦虑症都犯了。
没办过婚礼,穷焦虑。
“紧张什么啊,”孟小杉叹着,将床上收拾干净,“反正你记得我的话,结婚过去了,你就和路晨踏实住在市区,别常回来。我私下问过路晨,他也是这个意思,他从小在这家就可有可无的,能不回来就不回来,你俩踏实过日子。”
提到这话,归晓仍旧感激:“多亏你和秦枫面子大,少了好多麻烦。”
“谁让你乐意嫁呢,姐姐就尽力给你扫除障碍呗,”孟小杉去看靠墙熟睡的小娃,“真好看,哎,我要再生个儿子娶你闺女……不就姐弟恋了你介意吗”
“……等你生出来再说吧。”没影的事……
孟小杉也就说着玩,她喜欢二人世界,反正秦枫也是小儿子,家里父母早就抱够了孙子孙女,也不指望他们再添新丁,乐得逍遥。
孟小杉看时间晚了,算着五点要起来化妆,赶紧去客房和伴娘挤床睡了。
到凌晨一点,归晓将一个小枕头放在路初阳手臂侧,偷偷离开卧室,穿客厅,去阳台,小心翼翼将门锁打开。
一股雨后泥土的气息扑面袭来。
雨停了。
迈上台阶,反手关门。
小时候,姑姑还有闲心在这里种葡萄和草莓,眼下倒成了菜地,不是葱就是油菜……还没唏嘘一会儿,路炎晨来了电话。归晓看到他名字还挺奇怪,今晚不是他和好兄弟聚的时间吗接通放在耳边上:“你不是喝多了吧”
“没,没喝。”
“你不喝他们能放过你吗”
“抬头,看前方。”
归晓顺他的指令,看前方。
“你不睡了”
“好几个喝多了,把床和沙发都占了。”
“那好吧……反正我也睡不着,”她望着马路上的人,“不过也不能过去找你,孟小杉说了,结婚前一晚你不能见我。”
路炎晨好像是笑了声:“我闺女尿布换了吗”
“换了。”
“奶呢”
“……都一点了你才问,早喝完了,”归晓嘟囔,“别弄得你是亲爸,我是后妈一样。”
……
“你钱包里有一张卡,”路炎晨吸了几口烟,慢悠悠地说着,“全清了,以后这卡就给你了。”
“工资卡啊”
“嗯。”
“都给我”
“都给你。”
“你不要零花钱”
“我吃饭不是在基地就在家里,平时也要穿统一制服,单位有班车,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不用给我留。”
归晓咬着下唇笑:“也对。”
全副家当连带人,从明天开始就真的都归她了。
路炎晨虽然没这么说,但如此做了,还做得悄无声息,彻彻底底,没半点拖泥带水,没任何后路。难怪……他坚持要一岁之后再办婚礼,原来是早做了这打算,刚好工作了两年多,债全清了,还够办个婚宴。
“好了,交待完了,走了。”黑暗中那一点火星的亮光也熄了。
“去哪”
“开车转转,你去睡会儿,明天的新娘子,”他笑,末了轻叹了声,低低地说,“我真没想过,还有能娶到你这天。”
她听得心头颤了颤,睫毛很快就被涌出来的眼泪打湿了。
“走了,明天来接你。”
他没再啰嗦,上车,在刺眼的车灯光和油门声中,驶离这里。
次日的婚礼超乎想象的热闹,赶火车似的被接亲,离开大院,向孟小杉家的酒楼开去。又是迎宾,又是照相,婚礼进行曲都走完了,还没来得及喘气就被人推上去。
观礼台上一站,旁边那个估计这辈子也就穿这么一回西装的男人,惯性地两指捏住领带结,扯松了些。底下有人起哄:“晨哥,这你就受不了了想解领带入洞房了啊”
路炎晨挑眉一笑,眯了眼去找声音源头:“你小子是不是今天不打算回去了”
人生最得意之时,倒像回到过去,在镇上哪哪都要被叫声“晨哥”的日子。
那人忙摆手:“不敢,晨哥,这可不敢。”
众人哄笑。
孟小杉一本正经起来:“最后环节了。让新郎说几句感言,说完,大家该吃吃该喝喝,喝多了楼上包房都腾出来了,随便睡。”
她作势要将话筒递给路炎晨,却又自己收回来:“哦,对,让我再说两句。”
证婚人秦枫看不下去,咳嗽了声:“差不多可以了,要再想当主角,以后我再给你办一场结婚十周年的。”
又是一阵笑,平时见不着这两夫妻当面锣对面鼓的互呛,今天倒瞧足了。
“……老公我就多说一句,”孟小杉转脸看路炎晨,“你就说,我够不够意思你媳妇两年前找我定的菜单,今天我一分钱没涨给你们的。路晨你说我够不够意思”
路炎晨无奈,将话筒拿过来:“算。”
能在路晨这里讨点嘴上便宜,可是孟小杉从小就有的心愿,如此也算是圆梦了,心满意足下台。
最后,只留了路炎晨和归晓在台上。
路炎晨将话筒举起:“认识我老婆那年,她十三岁,初二,就在中学操场北面,小卖铺门口的杨树那里。当时我看到她第一个念头就是,”他去看归晓,说,“这么好看的姑娘哪里来的”他从初中就开始混在外头,镇上稍微漂亮些的姑娘都是名声在外,可他没听说过“归晓”这个名字。
好像,她和他在平行的两个世界里,直到那年,归晓被表妹带到他面前。
他记住了她叫归晓。
归路的归,晨晓的晓。
……
就这一句开场,真是惜字如金。
底下的也都晓得路炎晨的脾气,起哄着,让俩人赶紧亲一个。
归晓还在细细研究路炎晨的那句话,他脸已经离得很近了。众目睽睽,归晓可不好意思,将头偏了偏,悄声说:“做个样子就行吧……”
路炎晨像要来真的。
这么多人,你不要伸舌头啊……算了,可不用热吻吧……
路炎晨在整个一楼大堂的起哄声中,右手掌扣在她脑后,调整角度,深吻到底。归晓认命,炸开来的喝彩声冲撞着一切,仿佛能掀翻内堂,震得她耳膜嗡嗡作响。他放开她,两人视线相对着,久久难言。
满足了众人的观赏愿望,婚宴顺利开席。
归晓终于得了空坐上主桌,被孟小杉和伴娘催促着吃了两口热菜,边吃边瞄身边已经将领带解下来丢到空椅子上的路炎晨。他把女儿放到右大腿上,在小娃的指挥下,转着玻璃转盘去夹来,每样都送到那小嘴巴里给她尝味道。
“差不多了,路晨,该敬酒了,”孟小杉小声提点,“伴娘伴郎手里的酒都掺水的,大家心照不宣,你少喝点啊,喝一肚子掺水酒也不舒服。让他们灌死海东算数。”
本来伴娘伴郎是要坐主桌的,可海东和孟小杉的关系终归特殊,他特地要求自己带着小女朋友改坐了别桌。孟小杉说这话的当口,他正一本正经掏出海王金樽往桌上一拍:“今儿个谁灌晨哥,先过我这关啊。兄弟们可悠着点,晨哥那是婚宴办完就回市区了,老子可还在这里住着呢,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要把我喝出胃出血,也不好说不是”
有人说着不敢,有人说着:“海东,又不是你结婚,怎么搞得比晨哥还惹不起”
海东真情实感地来了句:“路晨结婚,那就是我结婚了。一样,一样。”
能有人帮着圆了年少的诺言,也是种结局。
到中午,婚宴结束。
喝醉的人都送去了楼上包房,或是直接回家。
归晓在孟小杉办公室卸妆,将脸洗得干干净的,路炎晨抱着犯困的路初阳走进来,放到床上,推到角落,那小手里还规规矩矩捏着请柬。秦晓楠跟着进来,一双眼锁着妹妹,因为大家交待过,今天他的职责就是看着妹妹,寸步不离。
小朋友特别喜欢晨晓照归路这句话,因为路炎晨告诉过她,她的名字,“初阳”就等于“晨晓”,那是爸爸妈妈的名字。
所以从他在请柬上一张张写这五个字时,小朋友就特有耐心地一张张拿过来,指着,一遍遍认字“晨”,“晓”,再指自己鼻子说:“初阳。”
他穿着白色衬衫和卡其色运动短裤,一如当初,最早见着时的装束。
路炎晨的便装不多,照他的话来解释,因为不像军装那么有纪律约束,基地的制服也可以作便装,用途不大,买来浪费,现有的就够穿。所以家里的衣柜只辟给他一个小格子,全是制服,便装不超过五套,这一套就挂在最右侧靠墙的位置。
“你故意的吧”归晓都没留意他是带着这身便装回来的,蹑手蹑脚挪到他身后,“这身衣服我记得,你四年前穿过。”
路炎晨给秦晓楠打了个眼色,带归晓离开。
路初阳本来就黏爸爸,见爸妈一道要走,翻滚着要下床,被秦晓楠好言好语劝着。一岁半的小女孩手脚不知轻重,挣扎着,啪地拍到秦晓楠右脸。滴溜溜的眼睛,登时不动了,傻了,秦晓楠心疼的忙劝说:“不怕不怕啊,哥哥不疼,来,来,这边再打一下。”
……
路炎晨从孟小杉那里弄了辆自行车,喝了酒不能开车,准备用这个带归晓重温旧路。
镇上变化大。
两人争执了一下路线,听从了新娘子的要求,从原来市集的东北角骑进去,寻找曾险些被她掏空过的精品屋位置,再绕回到镇上的主路,找牛肉面摊位,找那个台球厅,那个二层楼的商场。两人在中学校门外,张望里头,学生在补课,操场翻新了,大杨树还在。
校门口的小卖铺不见了,堵上了厚厚的砖墙,白涂料掩盖住了所有痕迹。
归晓挺怅然地望着那墙:“我就记得这小卖铺有两个门,一个对着校外,一个对着校内。你刚复读那阵,有一次我从校内的门走进去,正好你从校外那个门进来。路晨你知道吗当时屋子里所有姑娘都在偷看你。”
她还挺骄傲:“我没偷看,我是明着看的。”
路炎晨人在树荫下,从裤兜里掏烟盒。
一会儿要去加油站,那地方没法抽烟,这里先解决了。归晓说完又去探头探脑观赏校园,他划亮打火机,凑近烟头,点着了,深吸了口烟游走在肺腑之间:“看差不多行了,过来站着。”那里太晒,看她的脸颊都晒红了。
归晓恋恋不舍,倒背手跑过小马路,走到他身旁。邮局外,学校对面。
他抽烟,她看着。
校门口守门的警卫也不晓得两人是做什么的,看年纪吧,孩子应该不到念书的时候,可又猜不透大夏天的,正午时分,站在校门外能做什么。
他将烟塞进嘴里,骑上车,载归晓去往她点名的地方:四年前,两人重逢的加油站。
路上没有遮阳蔽日的树荫,晒得她胳膊疼。
五分钟的路程。
自行车载着她拐入加油站。
又没开车,他怕人家加油站工作人员以为俩人有病,将自行车撑在阴凉里,让她等着,进去买水。
“你钱包里有钱吗”归晓临在他进去前,赶着追了句。
“还有点,够花几天的。”他回,推门而入。
归晓在后座上,看他的身影,在玻璃门内往出掏钱包掏了一张二十元的钞票,很快接过对方找零。一手拿了两瓶水出来,一瓶矿泉水,一瓶冰红茶。
冰水顺瓶子落到水泥地上,他将冰红茶递给她后,拧开自己那瓶,仰头,灌了两口。
喉结因为吞咽水的动作,微微上下滑动。
归晓也小口喝着饮料,忽然说:“我再重新问你一次。”
路炎晨眼垂下,看她。
“你还记得我是谁吗”
四年前,在这里,她就是这么问的。
身后,皮卡和小轿车先后拐进来,汽车尾气还是那么难闻,带着焦味,还有尘土。轿车司机跳下车说着“92号”……
他在这嘈杂里,安静地瞧她的眉眼,她的脸:“记得,化成灰我都记得你。”
“那和好吧。”归晓说。
路炎晨很慎重地颔首,像真回到那天似的,告诉她:“听你的。”
这么多年,身边始终有你的影子。
在内蒙的风里,北京的沙尘里,像是无处不在,可转身去找,又毫无踪迹。
穿过蒙尘岁月,谁不曾后悔过
总会等到晨晓,照向归来的路。
谢谢你,路晨,在我十三岁那年出现。
也谢谢你,回来了。
对于范冰冰和李晨的分手,其实我是没有感觉到意外的。
因为很早之前就有人爆料过,说范冰冰和李晨即将分手,虽然说那个时候只是谣言,但是,从王牌对王牌中有一次李晨当众不给范冰冰脸面,我记得那个时候,范冰冰直接都哭了,然后李晨去安慰她,其实从那个时候我就觉得他们俩的爱情并不能长久。
再到后来,范冰冰,因为偷税漏税出事,就预料到他俩可能要分手了,毕竟两个都是明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对双方的影响都不好,为自身利益着想的话,还是会分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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