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权限的书。
对于版权受到保护的书籍或其他文学作品,未获授权直接在直播间读书是属于侵权行为的。
著作权是一项在法律层面上保护作者、音乐家、编剧、出版商和其他创作者知识产权的制度。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读别人的书是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他人作品的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所以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直播读别人的书会构成侵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经过权利人许可,并且支付报酬。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原则上应该征得原作者或出版方的同意,书面授权或口头授权,但只要你不是商业性,不通过此盈利,节目影响力也不大,也没有人找你这种网络小主播的麻烦,告你还不够请律师费的成本呢,要告也是告平台
抖音直播有声小说是侵权。未经版权所有人的授权或许可就属于侵权行为,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任何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以转载、复制、改编等方式利用其作品。因此,在抖音直播中播放他人的声小说,需要事先获得版权所有人的授权或许可,否则就会构成侵权行为,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第一、未经许可在荔枝电台和喜马拉雅电台朗读别人的小说,属于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的行为,也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广播、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侵权行为。并且也不属于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行为。
第二、《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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