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羽描写作文

项羽描写作文,第1张

1 关于项羽的作文

项羽横剑一挥,生命之劲松瞬时枯槁成萧瑟秋风中的悲壮。

我看到,那伟岸英姿划掠过滴血残阳,乌江悲鸣,苍穹黯然,楚民哭之如父。 余秋雨说过,没有悲剧就没有悲壮,没有悲壮就没有崇高。

霸王别姬的千古悲剧,缘于一个男儿对自我认识的太过偏激。当连营挂出了汉家的旗,当垓下响起刘邦的马蹄声。

我们的英雄惟有以从凋零生命之花来捍卫人活于世的至重尊严。我好恨,恨我没有早生千年,不能飞临乌江岸,用我孱弱的手,誓死拽下霸王欲将血刃的剑。

轻轻地告诉他“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辱是男儿。江东弟子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困境中的自我否定,桎枯了英雄的雄霸天下的太阳梦;四面楚歌的凄凉,熄灭了男儿曾燃亮过天地的极光。 东坡仰天一啸,生命之佩瑶瞬时飘溢出盈天漫地的磬香。

我看到那飘飘白衣猎猎于萧萧风中,风度翩翩风情万种风华绝代。 这位被林语堂先生誉为“不能为一”却“难能有二”的旷世奇才,一生颠沛流离的坎坷命运,便是一篇超越狭隘自我,演绎壮丽人生的辉煌篇章。

一场莫须有的“乌台诗案”使我们的文豪几近陷入灭顶之灾,吐纳珠玑的玉口在严刑拷供中凄惨哀号;泼墨风流的秀士在长枷锁铁镣中迎风颤抖,发配荒蛮,风尘满怀,浪迹四野,身如浮萍。苍茫茫的天涯路,是你居无定所的漂泊;涛隐隐的故垒边却依然响起你震撼苍穹的凯歌。

你认识的自己是旷达的,所以你在烟瘴四布的密州仍“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里卷平冈”;你认识的自己是洒脱的,所以你在凄风苦雨的黄州仍“何妨吟啸且徐行”不怕“一蓑烟雨任平生”;你认识自己是超然的,所以你在独处荒僻的琼州仍挚情的吟唱“九死南荒吾不恨,慈游奇绝冠平生”。苦难历程中的热忱不减,赢得了东坡浪漫潇洒的一生,超越狭隘自我的男儿本色,造就了一段瑰丽的文明。

项羽被突袭的浮云遮住眺望的慧眼。鸿图霸业灰飞烟灭于自我的孱弱,而傲岸的苏子凭借笃定的自我超越,为漫长的历史,增添了一片经久不衰的绚丽春色。

2 作文:关于项羽~800字

破釜沉舟,分地封侯,衣锦还乡的你豪气冲天,崛起阡陌之中而虎踞霸王业。

霸王别姬,献头赠马,力能扛鼎的你也温情四射,鸿门放豺虎而乌江岸自刎。谁也不能用一言半语完全描述你的一切。

你屠兵二十万,残暴;你别姬又赠头,温柔;你百般不愿杀刘邦,妇人之仁;你冲锋陷阵创奇功,英雄气概!我们不愿用成或败简单概括你的一生,只得仰天长叹:壮哉,项羽。“力拔山兮气盖世”,人人都了解你的强壮与威武。

你出身贵族,从不愿屈膝于任何人,所以你征战天下只剩范增相从,所以你放逐义帝自立西楚霸王,所以你自刎乌江不做阶下囚徒,你的确豪迈!“时不利兮骓不逝”,许多人明白你的天真与幼稚。你有着极大的生命力与豪气,火烧阿房三千里,然而,你不知道,经过始皇帝的改造,你的英雄气早已与封建潮流相悖,你的死也许就是英雄气概在封建浪潮中的最后一次挣扎,你的确令人悲哀!“骓不逝兮可若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你离别了虞姬率百余骑突围,你却没有想到,楚地六郡,四郡依然在手,垓下之围,汉军并非锐不可当,你的出逃太过仓促。你为什么失去了理智,又为什么置四五十万大军于不顾而对虞姬那么缠绵?你的确令人不解。

壮哉,项羽,不只是因为你的霸王业,还有你那独特的性格与气魄。你的魅力令后世品味不尽,你的一切都值得我们后人思索咀嚼……我们仰慕英雄,却不能在俯仰间通晓他的全部;我们拥戴英雄,却应当理智判别他的一生。

我们应当懂得与英雄对话,这样,他们的可贵之处才会渗入我们的内心深处,才会催促你我奋进向前。

3 求描写项羽的作文

项羽刚愎自用 军事天才韩信寒心跳槽西楚霸王项籍项籍(公元前二三二——公元前二0二),字羽(特别注意一下 项羽本名籍 字羽),下相(今江苏宿迁)人。

楚国名将项燕之孙,中国古代起义领袖,著名军事家,中国古代第一武将!人称西楚霸王。楚国灭亡之后,项氏家族惨遭屠杀,他与弟弟项庄随叔父项梁流亡到吴中(今江苏苏州)。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在管他籍身高八尺,力能扛鼎(霸王举鼎一词的由来),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脱口而出:“彼可取而代之(我可以取代他)。”秦二世元年(前二0九),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即大泽乡起义),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被人民起义的急风暴雨推上了历史舞台。

定陶之战项梁起义后,征集精兵八千,项羽做了裨将(副将)。为了便于号召,采纳谋士范增建议,立前楚怀王的孙子熊心为王,建都于盱眙,仍称楚怀王。

项梁率义军在和秦军战斗中接连取胜,产生了骄傲轻敌思想。结果在定陶(今山东定陶县西北)被秦军章邯指挥的军队打败,项梁战死。

4 关于项羽的作文

项羽虽然在与刘邦的现实斗争中失败了,但是,项羽宁死不愿东渡乌江以图东山再起的精神感动了无数后人。如果说刘邦是时势英雄项羽则是本色英雄,是豪气干云的英雄,是表里如一的英雄。

在一个盛行“胜者王侯败者寇”的国度里,竟然还有一个失败的项羽受到后人的如此礼赞,。他让人叹息,让人感慨,让人伤感,让人敬佩。他的血性,他的柔情,让人挥之不去,咏之不足。他虽然像一颗流星,在历史长河中一闪而过;但他却成了一个文化符号,被人们无数次的品评着。这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奇怪的文化现象。

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之一是项羽的人格魅力。项羽在乌江自刎之前曾经讲过一 段非常感人的话:“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

这段话表明项羽以一人独生为耻,以众人皆生为荣的荣辱观,也是他与刘邦最大的区别。当年项羽与刘邦在荥阳对峙时“楚汉久相持未决,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漕。项王谓汉王曰:天下匈匈数岁者,徒以吾两人耳。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也。 项羽这是要与刘邦单挑啊!刘邦敢答应吗?他当然不敢,如果刘邦答应了那他不是活得不耐烦了,要找死啊?论单打独斗,项羽半招之内就能把刘邦做掉。

项羽之所以提出与刘邦单打独斗,目的也是为了避免因项刘争天下而让百姓受苦。这说明项羽以让百姓受苦为耻。刘邦为了得到皇帝之位全然不顾百姓死活。二人相比较,项羽具有以百姓受苦为耻的荣辱观。

即使在乌江自刎之前,他那种宝马赠亭长、头颅送故人的悲壮也让后人感叹。正因如此,项羽在身后成了一个不朽的艺术典型。

霸王义气盖云天,至今千古美名传。当年若肯渡江去,史书另作他人言

5 关于项羽700字作文

当他将沉重的利刃举到颈边,当他消失在滚滚东去的浪花声中,当鲜血染红了半边的云彩,英雄哀喊,乌骓悲鸣。他要完成的千秋伟业,他要把“项羽”二字刻在帝王册上,然而,四面楚歌涌过脑海,曾经拔剑举鼎的豪迈瞬间化为无奈。

可我一直固执的认为项羽应成为真正的霸王。

提起楚汉之争,大家都会欣赏刘邦,欣赏他的用人之道。我却欣赏项羽,他的锐气,他的突兀,他的彰显,让历史也惧怕三分,不仅如此,他的心直口快,有情有义也应为人们所称赞。

鸿门宴上,项羽没有杀刘邦,这是优柔寡断吗?不。是因为他答应过项伯要好好对待刘邦,以至范增再三提醒,项羽都默然不应。如此守信,难道不应为他喝彩?!当樊哙闯入帐中,项羽不仅不治樊哙的罪,反而好好对待他。如此真性情,难道不应为他鼓掌?!

而刘邦,在一次逃避项羽追击时,竟狠心抛下了他的妻儿老小。项羽呢,他决不会做出这种事。在他失败后,在军帐中问他的爱妃虞姬,该怎样安置她。虞姬泪流满面,拿起项羽的刀自尽了。项羽不及阻止,只好看着曾杀敌无数的宝刀竟杀死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乌江畔,他不忍杀了追随多年的坐骑,一人下马与敌人斗争,身受重伤。最后,他的坐骑见主人已死,也跳入江中。如果项羽无情无义,他的爱妃、坐骑会无怨无悔的追随他吗?

只是,项羽啊,项羽,你为何不肯过那江东呢?如今,陪伴你的只有呜咽的滔滔江水,而你的业绩呢?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就被你一刀抹杀,你的死,又换回了什么呢?只有江东子弟背负的辛酸与泪水罢了。

但我忘记的是你四面楚歌的窘迫,铭记下来的是你的霸气,你的大度与你的痴情。

项羽,一个英雄,一个无愧于“鬼雄”之称的英雄。

6 以“我看项羽”为题,写一篇300字的作文

李清照有诗云:“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在很多人眼里,项羽是一个忠肝义胆的豪杰他叱咤风云的伟业,所向披靡的战绩,在秦汉交替之际掀起了澎湃的浪潮曾几何时,举世共仰,千秋景慕项羽因之而成为历代王朝倍加推崇的人物,着实为后人所景仰然而,项羽毕竟是一个悲剧式的历史人物他的悲剧,不仅是历史的悲剧,也是性格的悲剧,而他的悲剧性格,无疑张扬了他的人格魅力(论点)项羽性格的最大魅力在于他的“义”,而这个“义”也恰恰演绎了他的个人悲剧(分论点) 古人云:“义者,宜也”又云:“行而宜者谓之义”可想而知,只要行之得当,言而得体,便可称其“义”然而,“义”是没有一个绝对标准的项伯为报救命之恩,向张良通风报信,可称得上“义”,可此举客观上却帮助了刘邦,使得沛公在鸿门宴中能化险为夷,此举又谓之不“义”两军对垒,项羽却不忍弑杀刘邦,纵虎归山,最后成就了刘邦的霸业,实乃对敌人的“义”,而对自己不“义”项羽的“妇人之仁”与“义”的本质是背道而驰的可以说,项羽重义而轻理是他的性格的最大悲剧(理智与情感的关系,项羽情感大于理智)项羽的性格悲剧还表现在他的刚愎自用韩信始在项羽麾下,“言不听,话不用,故倍楚而归汉”;陈平效力于项王,“累谏不受,乃封其金与印,仗剑亡,归汉于武”此二人均有经国之伟,济世之才,然而却不为项羽所用亚父范增,尽心尽力,鞠躬尽瘁,亦未免被猜忌最后,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是韩信;七出奇计,困项王于垓下的是陈平;十面埋伏,逼项羽走江东的是张良;乌江渡口取项羽头颅的竟然是项王“故人”王翳项王的刚愎自用,终于让自己饮下了“四面楚歌”的恶果可以说,过分借重于武力而忽视智谋,也是造成项羽性格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应是不能知人善用,不听人言,不信任,猜忌,浪费人才(对比手法)“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项羽的悲怆无疑已成为千古绝唱假如项羽不固守那狭隘的“义”,假如项羽……那么,意气风发,衣锦还乡,击筑高歌《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四海兮归故乡,安得猛将兮守四方”的人,可能就不会是刘邦了。

7 关于项羽的作文

中华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翻开司马迁著述的《史记》,它颤动着我的心灵。

其中《项羽本纪》更令我对项羽有了很深的感触。

武功盖世,风云际会,一举成名,威服天下,主宰苍生,英雄莫敢俯视。但大起过后即大落,大喜过后即大悲。从笑傲天下,碑睨诸侯,短短四年,被迫自刎乌江,项羽不愧为悲情英雄。

项羽,字子羽,出生在一个世代将门的贵族家庭,他不愿读书,不学习击剑,更不愿学识字,只学能指挥千军万马的兵法,这为他能成为统帅,完成他灭秦的夙愿成了坚固的基础。年仅二十四岁,拥有如此的雄心壮志,如此远大的抱负,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没有理想没有抱负的人往往不能成功。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共鸣。

他的叱咤风云又重情重义,既神勇无比又亲善士兵。

秦二世二年,一个眼色,立刻拔剑杀死了殷通。混战中,以一杀百。他的果断,他的勇猛不得不使我震惊。“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谕以为所为起大事”他出色的表现在司马迁眼中也得到了充分的肯定。这位光明磊落的千古义士令我颤动。

“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霸王别姬的故事,无不体现到项羽柔情的一面。自古英雄爱江山,自古英雄爱美人。项羽爱江山还是爱美人?我认为他既爱江山也爱美人。

爱江山,他才南征北伐,陶醉于西楚霸王的宝座;爱美人,他才随身不离虞姬。许多人觉得项羽不应该因为美色而在四面楚歌时,不开个例会,但试问,面临生死一别的边缘,谁不珍惜与爱人共度的时光?何况项羽身后这个如此乖巧的女子,难怪得到他欢心。这出于项羽的柔情,他的重情义。这位柔情似水的猛将令我佩服。

两军对战,拼死一搏,“所当者破,所击着服,未尝败北”这十二个字是在项羽本纪里,项羽对自己的评价。项羽的一往直前,视死如归的精神,如果能在如今社会中发扬,那么会多好?地震当中如果官员也秉着这种精神,那么我想也不至于有那么多的伤亡人员。这为破釜沉舟勇往直前的灭秦功臣让我感动。

项羽对士兵的友善,对部下的关心,同甘共苦的精神,历代是多少帝王所能做到的?又是多少现代人能顾及的?无良商贩为了私欲,剥削员工的实例比比皆是,为什么就不能学习一下他的精神呢?

项羽的果断,细腻,勇猛,感悟了我。让我明白到时机是多么重要,情谊是多么的可贵,精神是多么可嘉。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鼠目寸光,残暴不仁,妄自菲薄。

虽然项羽神勇无比,但却在处理私情方面十分不谨,对于项伯私访张良,泄漏军机,项羽却没有诛杀,导致往后与刘邦在求封汉中成了忧患之处。啊!为了所谓的信任而重用无能的亲信,特别是在事业成败个人生死的重大问题上重用无能的亲信,是如此愚蠢的行为啊!

项羽在每次战争之后,必定屠城。活生生地把人埋了,人家都已经投降了,还要这样涂炭生灵,难道这值得肯定吗?这种滥杀无辜的行为难道知道赞扬吗?

刘邦,一个市井之徒,能把一代将相项羽打败,这似乎是出乎预料。但我觉得是在情理之中!项羽自伺高贵,能力超群,看不起刘邦,就是因为他的嫉恨上头,才被刘邦看准了弱点,击得他落花流水,才使贤才都归心于汉。这使我悟出一个道理,要成为英雄一定要忍耐。做人也一样,因为一时得暴躁而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事,是如此的可恨!是如此的后悔!三思而后行啊!

项羽的滥用私情,残暴,冲动,无一不警戒我,应该冷静、客观地面对每一件事,从多角度地去看每个问题,才能理性地作出选择。

在一个盛行“胜者王侯败者”的观念,竟然还有一个失败了的项羽受到如此的礼赞。他让我叹息,让我感概,让我伤感,让我敬佩。他的血性和柔情,让我挥之不去,咏之不足。他虽然像流星,在历史长河中一闪而过,但他却成了一个文化符号,被人们无数次地评价着。

篇一:哭完了,我就去打仗

人最应学会的本领,即是自重。自重的表现之一,就是不批准自己犯贱。

  骆以军在散文集《我爱罗》里,讲过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女孩,受了些情伤,夜夜笙歌,过着每天坐在酒吧等天亮的日子。一天,她又喝得烂醉,蹲在巷口吐得一地都是。颓废中,突然听到一阵密集的脚步声,抬头望去,才发现是一群人,正背对阳光朝气蓬勃地跑步。 “他们已经开始了今天的生活,”女孩长叹道,“而我还留在昨夜。”

 这个短故事令人看了很难过。一来,你能清晰地感受到那种走不出的痛苦;二来,你又为她的不愿走出而心生遗憾。

 大学时,文学老师曾在课上激昂语之:“人,最容易感动于自己的贱。当你为自己疯狂落泪时,即是最危险时。你们每个学生,尤其是每个女生,都要在心里刻上这句话……”

 他一个半老头子,头发花白,态度端肃,极少谈感情,忽然谈起,竟是如此犀利明白。而我后来所见,都证明了他的话。

 1896年,汤姆勒弗罗伊离开简奥斯汀。没有告别。没有留言。没有交代。

 他们在聚会中一见如故,相谈甚欢。连那种机智的刻薄,都一拍即合。她喜欢上了他,做了很多关于他的梦。但汤姆不能娶她。作为流亡的贵族,家族的复兴,都寄托在他的婚姻上。他悄悄离开。从此,再没出现。多年以后,汤姆对人说:是的。爱过。

 然而并无必要。简奥斯汀用创造,代替了情绪的消耗。那段时间,她写下《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等名著,成为全世界最的女作家。

 她很快就已释怀。在《傲慢与偏见》里,她说:与往昔怨恨,是今时之阴影。

 是啊,昨日种种,皆成今我。今日种种,方成新我。切莫踌躇,莫停留,莫沉溺。

 人这一生中,谁都曾在长夜里痛哭;谁都曾被苦难吞噬;谁都曾在命运的短刃之下动弹不得;谁都曾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击伤,被背叛,被侮辱,被在地……痛彻心扉,无人可以援救。可是,一切都会过去的。天总会亮的。

 素材运用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悲伤之后,要收起眼泪,去做些有意义的事。简奥斯汀用这种方式救赎了自己,也放过了汤姆,原本忧郁的日子一点点明媚起来,最终成就了她的精彩人生。一切苦痛都只是瞬息,也都会过去,正所谓:天总会亮的。

 速用名言

 1自爱者方能为人所爱。——法国思想家 蒙田

 2每场悲剧都会在平凡的人中造就出英雄来。——爱尔兰诗人 斯蒂芬斯

 适用话题坚强;自爱;情感与理智

篇二:要做零差评的好演员

2017年4月,《花儿与少年3》如期播出,与往年一样,有颇有情怀的文案,有养眼的鲜肉花旦,也有好坏不一的评价与质疑。这不,18岁的小花宋祖儿就招来了质疑——“宋祖儿是谁?她怎么上的《花少》,该不会是有黑幕吧?”

  确实,宋祖儿在大众的印象里并不深刻,这个18岁女孩的代表作只有一部《宝莲灯前传》,且一晃已近十年。《花少》的播出或许让记忆力好的观众想起了她,但是也产生了一些谣言,诸如“从小性格刁蛮”“只跟有钱人交朋友”“工作人员都不喜欢她”。

 其实,宋祖儿的身份并没有那么神秘。她于1998年出生在天津,妈妈是北京人,因觉得北京的教育环境更好一点,便带她在北京上学。那时宋祖儿二年级,从主持升旗仪式,到上校广播台;从学校的小晚会出演,到跟学校表演队伍上春晚,热爱文艺的她积极争取每一次机会,直到她被选中拍了公益**,才最终争取到了拍摄《宝莲灯前传》的机会,让观众认识了她,从而进军演艺圈。

 宋祖儿从小就爱看美剧,在看美剧的同时,她的英语口语也得到很大的提升。在北京读完初中后,严重偏科的宋祖儿对出国动了心思,但宋祖儿并没有得到家人明显的支持,妈妈只是放话:“如果想出国,就自己去争取,如果有学校要你了,那我哪怕卖房也会支持。”于是宋祖儿多方打听,中介太贵,她就干脆买了一张电话卡,每天半夜给美国学校打电话咨询,然后准备材料申请学校,最后竟真的出去了。

 抱着对美国的各种幻想,宋祖儿启程去了学校,寄宿在一个美国家庭里,在那里,她需要帮助寄宿家庭的大人们看孩子、换尿布、冲牛奶。上学期间,《洛杉矶捣蛋计划》剧组找到了宋祖儿,这本是件开心的事,但拍完戏回来,宋祖儿在寄宿家庭的房间却被换到了地下室。那是个冬天,堆满杂物的地下室阴冷异常,宋祖儿无助地站在地下室门口,想哭又忍了回去,倔强的她不愿软弱,旧床单、海报、毯子装饰一番后,她又开始了自己的奋斗。

 在外经历的委屈让她更成熟,也更加懂事,在美国读了三年书后,她不希望在国外继续深造的经济压力给母亲太多的负担,毕竟当初母亲为了支持自己去国外念书卖了家里的一套房子。所以,她选择回到国内发展,再次进入演艺圈。

 年龄虽小,但宋祖儿却有自己的人生感悟与要求——“做人不能给自己太大压力”,这是她上学时努力攻克数学未果领悟到的道理。她说自己才刚刚18岁,还有很多犯错误和改正的机会。但不给自己压力,并不是不严格要求自己,“小时候拍戏,我是一个零差评的孩子,我希望保持这一点”。显然,这一句话就泄露了她想要在演艺路上取得成绩的“秘密”!

 18岁,正是张爱玲“出名要趁早”的年龄,这不,几期《花少》下来,“百变小花”“话痨少女”“省钱小能手”等吸睛的话题已经向宋祖儿涌来,相信未来也一定会有好的角色等她吧!

 人物速写敢拼

 留学,让宋祖儿遭受过太多的委屈,但这一切并没有阻挡她继续拼搏的脚步。出国中介费用高,她就自己半夜打电话咨询;住处被换至阴冷的地下室,她忍住眼泪装饰一番继续奋斗。18岁的她再次走进观众视野,靠的不是黑幕,而是那股子不服输的干劲儿!

 人物速写律己

 在很多人眼里,宋祖儿是幸运的,但其实,只要我们看一下她成长的足迹便能发现,她的幸运来自“律己”。在演艺事业上,她要求自己零差评;在学习生活中,她争取每一次机会;在家庭中,她又懂事地体贴母亲,这样的18岁少女简直满满的正能量!

篇三:国人的骄傲!见证折纸的奇迹!

说起折纸,人们总会和纸飞机这样的小孩子玩意联系在一起,可有这么一个青年,在他的手中,一张普通的纸,似乎有了魔力,上到九天之龙,下到鱼虫蝼蚁,仿佛世间万物都可以在他手中幻化生成。

  这个青年叫刘通,2017年4月,刘通带领团队创作出了世界的白犀牛折纸,一举打破了世界吉尼斯纪录,被称为“中国折纸第一人”。

 最初与折纸结缘,缘于刘通在德国留学期间的一段巧遇。一天,在公交车上的刘通看见邻座男子折出一朵玫瑰送给身旁的女朋友,刘通心中感叹:折纸这么神奇,我也要学。

 从那天起,折纸成了刘通的爱好。没有老师,就按照网上的教程,从最简单的学起。渐渐地,刘通的折纸技艺越发娴熟,他开始尝试设计自己的原创作品。

 然而,创作出原创的折纸作品是十分不易的。折纸是一门研究折痕的艺术,而折痕轨迹又具备典型的数学性质,是在单位1的纸上进行构想和创作。这种创作,不是用剪刀拼接来完成,所以必须思虑全面,不能有丝毫的结构误差。

 那么,怎样才能将一张普通的纸折叠成一个复杂的作品呢?就是对折痕图反复推敲。平日里,只要手边有纸,刘通就会在纸上画着只有他自己才能看懂的折痕图,再拿折痕图折来折去。大量实践后,刘通得出了一套理论:一张纸上,他用红色的线代表峰,蓝色的线代表谷,两条线所形成的交点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才能科学地折叠起来,一个是蓝颜色的线和红颜色的线的峰谷之差必须等于2;另一个是任何一个交点周围的角,用顺时针标号之后,奇数角之和等于偶数角之和等于180度。

 除了要有缜密的逻辑和大量的数学运算,折纸对体力的要求也很高。在作品《龙之魂》中,仅打格子就需要9000多个,30平方米的牛皮纸,对折一次要走10米,做4个下蹲起立,打完9000个格,相当于走了2公里路,800个下蹲起立,而这仅仅完成了整个作品7000多个步骤中的一个。

 随着技艺的日趋成熟,他的折纸作品《母爱》被西班牙博物馆珍藏,作品《青花瓷》作为国礼赠送给加蓬共和国庆祝中加建交40周年,作品《天使加百利》被匈牙利大使馆珍藏,就连国际奢侈品品牌爱马仕也邀请他设计艺术橱窗。

 刘通说:“学习折纸,只是因为兴趣,但当我深入了之后,才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这门技艺。”我们常说兴趣是的老师,正是因为热爱,刘通在兴趣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进而成了一个“国字头”的折纸设计大师。

 观点速递热爱

 日本教育家木村久一说:“天才,就是强烈的兴趣和顽强的入迷。”一张纸能有什么名堂?然而刘通因为热爱,硬是将一张纸化为极致,让它充满了魔力——世间万物都可以在纸上幻化生成,乃至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以爱为眼,端正其心,必能精进。

 适用话题兴趣;勤奋;热爱;突破

篇四:盼你长大,也怕你长大

昨晚睡前,我们一起读了一首诗。

  读完,你躺好。我说,你多幸福,有妈妈陪,有的宝宝是没有妈妈的。你很机灵,立刻回我:你也幸福,有的妈妈是没有宝宝的。

 我们各自承认了幸福。你睡了。我舍不得离开,看了你很久。台灯暖黄的微光里,你小脸粉嫩,呼吸均匀,手指微微蜷曲,周身散发着娃娃香。你有安定我心的神力,什么都不用做,就让我心旷神怡。

 从你出生那日起,我无数次这样看你。你酣睡,你开怀大笑,你咕咚咕咚喝水,你嘟嘟囔囔玩卡片,你聚精会神看动画片……我看着你,欢喜溢满心底。

 其实我很想告诉你,你不用多么争气、多有出息,不用反什么哺、养什么老,只要我们一直相爱,就足够了。我的确为你付出很多,但你给我的幸福,早已无数倍偿还。你纤尘不染的童真和爱意,温暖着我,唤醒着我,感染着我,改变着我。

 若要感恩,我更该感恩你。

 邻居大姐有次说,她儿子读大学,一学期不见,真真是想念。暑假儿子回家,开门进屋,喊了一声妈。她冲出去,特别想紧紧抱他一下。却终究没好意思。她听他讲学校见闻,看他跟同学朋友闲侃。他去K歌,他组织球赛,他关上卧室的门……她知道,妈妈再也不是他的全世界。那个整天赖在她怀里求亲亲求抱抱的小奶娃,再也不会回来。

 孩子长大了,她开心,又失落。开心能讲。失落,却不敢说。我知道,这失落,也在未来等我。所以,我必须马不停蹄地爱你,在这仅有的、闪烁着钻石光芒的时光里。趁你还会欢天喜地地扑进我怀里,还会偷笑着把被子抱进我卧室要跟我睡一起,还会在委屈时扬起脸哽咽着叫妈妈泪落如雨,还会在第一时间把心事愿望与我分享。趁你还毫无保留地爱我粘我信任我。趁我还是你的全世界。

 我必须珍惜我们如此相爱的每一个日子,不浪费一分一秒。我要用心哄你入睡,给你擦眼泪,抱你小小的身体,欣赏你笨拙的画作,捕捉你无邪的笑声。我要好好给你洗澡做饭,跟你笑成一团打成一片,参与你成长的每一个瞬间。

 因为这样亲密无间的日子,也没几年。稍微一怠慢,就一去不返。总有一天,你会从软软糯糯的顽童,变成独当一面的大人。想要的东西会自己买,不再眼泪汪汪搂着我恳求。出门会自己开车,不再紧紧牵我的手做我的跟虫。生了病会自己买药,不再没精打采赖在我身上。有麻烦会自己解决,不再下意识地来告诉妈妈。

 我会不好意思抱你,也抱不动你。我会不好意思说爱你,更不能时刻跟你在一起。我会隐藏我的留恋宠溺,免得你太烦或者太牵挂。我会轻轻放手让你远远飞去,不管多么失落惶惑舍不得。

 盼你长大,又怕你长大。时间不听我的话,它在悄悄制造一个分岔,你正在出发。而我,只能马不停蹄地爱你,马不停蹄地收集你的爱。

 趁你,还在我怀里。

 素材运用

 小时候,妈妈是你的全世界,你喜欢粘着妈妈,享受着妈妈的宠溺;长大后,妈妈不再是你的全世界,你要展翅飞翔,妈妈不得不将从未减少的爱藏匿些许——在我们的成长路上,这是多么常见的镜头啊!牵着你的手是爱,放手让你飞也是爱;不用你多有出息是爱,想你飞得高远也是爱;盼你长大是爱,怕你长大也是爱——在母亲心中,你永远都是全世界!

 适用话题母爱;感恩;幸福;温暖

篇五:少女曾有一棵樱桃树

在我小时候,外公的某个朋友不知道从哪里得了新品种的樱桃树苗,拿了两棵给外公。他拿回来之后,一棵种在自家的屋后,一棵送了我栽在我家的屋前。于是我就有了自己冠名的一棵樱桃树,而外公家那棵樱桃树在三舅名下,我可以帮吃。

  外公说,小女孩吃了樱桃,长大嘴甜。

 我不知道自己长大后符不符合外公的“嘴甜”,但是我自己吃樱桃的时候嘴里的确是甜的。后来看书,说江南有习俗,生女儿后在院子里种香樟树,出嫁时就用这树做嫁妆。我想起外公给我栽的那棵樱桃树,隐隐为自己的小馋嘴找了个可靠的文艺解释。

 三舅的樱桃树的高度让他修剪控制得非常合理,简直举手可摘,不像我家的,出动梯子才能上去。所以在一棵特别高的树面前,当时小短腿的我再有能耐也是无用武之地。

 初夏,每年第一次摘樱桃那天,就是我的儿童节。因为不单是能解馋,还有种莫名的自己的树结果了的丰收感。

 樱桃长在雨季,摘的时候,得专等晴天,扛着梯子去。摘下来,用大芭蕉叶做成一个漏斗样的容器装着,碧绿绿的叶子兜住鲜红的樱桃,给邻居家分送。成长,就是在几年里,我由舍不得分享樱桃成长到主动承担了去送樱桃的任务。

 现在街上摆卖的樱桃,都会垫一些叶子增加观赏性,而我常常就会被这种搭配吸引去。因为用叶子包裹果实,变成我的情结——去采蘑菇,用长草来穿着拎上;去摘覆盆子,用桑叶来兜着装。感觉这种植物与植物的搭配,才是一种的熨帖。

 樱桃的季节很短,离树不远的地方是爷爷的芍药园,往往我在等樱桃的时候,芍药就撑起了花苞,但樱桃都吃光了,芍药还没完全开好。

 陪伴过樱桃,再来的就是芍药。剪一枝芍药回来插在瓶子里,滴几滴纯蓝墨水进去,看粉色的花瓣上慢慢抽出一丝丝天蓝色,每天变一个样子,直至凋落。

 外公家每年摘樱桃的时候,也要给我送,但当时并不觉得是送的。小孩子,不会想是怎么来的,只当是自己该得到的奖赏。特别是在我的樱桃树已经清空的情形下,午睡起来,看桌子上有洗好的樱桃,简直像是神仙坐镇变出来的。

 断断续续地将远远近近的樱桃吃完,时令就开始走到枇杷、李子、黄桃的季节了。我最初的时令感,就是靠果树们给系统建立起来的。

 越长大,我吃到我的樱桃树上的樱桃概率就越小。每年吃的樱桃的范围也从我家那一小片的樱桃树的范围渐渐扩大。一颗颗樱桃越来越大,越来越红,但奇怪的是,很多竟然吃起来是酸的,淡的。细细一想,大概是因为樱桃在树上成长的时长不一样。

 樱桃在我的树上变红变红再变红,一直到它爆红起来跌下树,才被摘下来到我手里,而后来这些红艳艳的樱桃,可能刚涂上胭脂面颊就下了树。

 三舅去世后,他那棵樱桃树无人修剪,肆无忌惮地疯长。现在差不多已有四层楼高,每年享用樱桃的,大都是那些鸟儿。而我那棵樱桃树,后来因为修路占道被砍了。

 这都已是我长大后能接受无常时的事情,所幸记忆里有过些甜蜜,也不至于太苦涩不想提及。

 素材运用

 樱桃树在阳光中自由生长,滋味醇厚,人们因为分享它的果实而感受到快乐。人活着,就在于有寄托、有付出、有收获、有值得分享有回味的东西在。人有聚散,树有荣枯,但生命中那些滋味是永恒的。

 速用名言

 1内容充实的生命就是长久的生命。——古罗马政治家 塞涅卡

 2每一个人可能的幸福是在全体人所实现的幸福之中。——法国小说家左拉

 适用话题亲情;分享;滋味;寄托

篇六:老爸喜欢的东西,其实没那么难看

从小到大,我妈求过我不要打游戏,我爷爷求过我跟着他拉二胡。只有我爸从来不求我。

  唯独有一天,只有一次,他求我看一本书。

 记得是十岁左右,在新华书店里,他试探地、讨好地,几乎是谄媚地对我笑着:“我给你买一本《林海雪原》,好吗?”我不干。这书的名字太二了,谁看谁傻。我想买的是另一本《豪夫童话》,**的封皮上画着童话小人儿,很可爱。

 他说:“那就两本都给你买,《林海雪原》也买,好吗?”到现在都还记得他那眼巴巴的样子。反复恳求下,我才终于勉强屈服。他从售货员的手上接过了那本书,像接过了一件庄严圣物。他还要仔细翻检回目,说是要看看和过去的版本是不是一样,一边还喃喃念着:“第一回《血债》……”认真核对完,确信了和他当年看的完全一样,这才满意地给我:“真的很好很好看的啊。”

 买回家后,这本书沉睡了很久。我觉得自己死都不会看它,我宁愿去看《新华字典》都不会去看它。何况,很快我又有了金庸,眼看这本书就要被打入冷宫了。

 可事实是,后来不知怎的,居然就看了。你大概要问:它好看吗?这么讲吧,《人民的名义》里那些最正的角色,什么侯亮平啊,陆亦可啊……和这本书里的正面人物一比,那根本都算不上正气凛然了,都只能算是少先队员。要说艺术水准,这本书也真的很俗套,很糙。

 不过也要承认,这本书,还……真是好看。不过,还是有一点疑惑:我爸自己喜欢就好了,干吗非要低声下气推销给我呢?

 很多年之后,我有了一个职业——解读金庸的武侠小说。在讲座上,我问下面的年轻学生:你们看的金庸原著,都是哪个版本?是三联版吗?是新修版吗?然后我就觉得空气不对,有点异样。他们眨着眼睛,神情复杂地望着我,像看一个化石般的怪物。这时候我才意识到,是的,1994年金庸出三联版的时候,他们都还没出生呢!

 一种莫名的失落涌上来,我简直有种冲动,想抓住他们的衣服摇晃:“唉,那么好看的书,你们怎么不看呢?你不看,我们怎么聊呢?”这一瞬间,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在新华书店柜台前的老爸。他哀怨地看着儿子,希望他收下那本《林海雪原》。此时此刻我才悟到:《林海雪原》,就是他那个年代的武侠小说啊!他当时的心情,就和我现在一样啊。

 金庸是我的少年记忆,就像《林海雪原》是我爸的少年记忆。过去,他拼命想把这本书推荐给我,可是我满脸嫌弃。就像今天,我喋喋不休地讲着金庸小说的版本,下面的年轻学生一脸懵懂。我们都想把一些东西往下传,想把记忆往下传。可是我们都遇到了一种阻力——年代的阻力。

 老爸喜欢的东西,其实没那么难看的。

 素材运用

 为了让儿子也爱上当年自己心爱的书,父亲居然可怜兮兮地相求。这种场景让人忍俊不禁。然而这一举动背后的深意,作者直到到了和父亲当年差不多年纪的时候,才真正理解。我们忽略的,或许曾经也是的——两个时代,两本书,两种心态与记忆,发人深思。

 速用名言

 1父子之情在心,而不在于血肉关系。——德国作家 席勒

 2父亲的德行是儿子的遗产。——西班牙作家 塞万提斯

 适用话题阅读的益处;代沟;父子关系;理解

篇七:不要上了潜移默化的当

我上大学时,学英语,把托福听力存进MP3,一天到晚就放在耳边听。反反复复听,每天听十小时以上,整个人都想吐,还是听不懂。

  为什么听不懂呢?因为我没有背单词。连单词都不认识,句子怎么可能听得懂?但是,我相信潜移默化的力量,相信听得多总是好的。后来,它每讲一句话,我都知道下面要出来的是什么音节,但是没有用,什么意思还是不知道。

 背单词,为了方便,只背第一个意思,而且只记拼写,不看音标。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单词我也背过,但因为不看音标,不知道怎么读,听听力时仍然听不出来,全部抓瞎了。后果就是,我过四级和过六级中间隔了五年,而且这五年我一直都在努力学习英语,努力考试。为什么效果这么差?因为我把邪路认成正路,把错误的方法认成正确的方法。

 今天,很多人依然相信潜移默化的力量。比如认为只要读书就是好的,就不会错。哪怕没读懂,也有潜移默化的好处。听起来好像不错,但并不是那么回事,只是这种解释让自己感觉更舒服而已。那种潜移默化留下的,就跟当年一天十小时托福听力在我耳朵里“潜移默化”留下的一样。

 看事情不能稀里糊涂,要去推究背后的原因和理由。同样是上学,同样是一天七八个小时坐在教室听老师讲课,有人考90分,有人考20分。有人高三就考上大学了,有人要复习到高四高五。考20分的人,他也潜移默化了呀!复习到高四高五的人,潜移默化的时间更长呢!

 潜移默化的作用是有的,但要去分别不同的情况。什么时候该谈潜移默化?“勿以恶小而为之”,第一次做坏事,很紧张,很害怕,下次再做,就没那么紧张和害怕了,做十件百件,整个人就完全变了。这种事上,一定要谈潜移默化。

 但人们往往不爱在这种事情上谈潜移默化,倒爱在另外的事情上谈:看一本书,没看懂——“我潜移默化啦”;办一件事,掉链子了——“没事,吸取经验,潜移默化啦”。

 为什么会这样?做了恶而无益的事,不谈潜移默化,就可以把大过失看成小过失,把有过失看成无过失;做了劳而无功的事,谈潜移默化,就可以把没长进看成有长进,把没功劳看成有功劳。人实际上滑头得很呢,总爱把事情往让自己舒服的地方想。

 孔子讲“好学”是“不迁怒,不贰过”,如果一次做砸了,下次在同样的地方还做砸,就是“不好学”。以“反正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为借口,就是懈怠、放任、稀里糊涂、似是而非。

 素材运用

 “潜移默化”,一直觉得是个很美妙的词儿,意味着总在无意间提升、丰富着自己,也坚信随着那种感觉,一定会柳暗花明别有洞天。细品,才身冒冷汗:不辨是非、缺少理性的潜移默化,原来是慢性毒药。凡事要理性思考,明辨是非,切不可想当然。

 速用名言

 1意志力是幸福的源泉,幸福来自于自我约束。——美国美学家乔治桑塔耶纳

 2我们的骄傲多半是基于我们的无知!——德国剧作家 莱辛

 适用话题理性思考;不能想当然;做事方法

篇八:性格穷

12岁的儿子和10岁的女儿因事起争执,把语言变成刀化成剑,你来我往地斗得好不热闹。慢慢地,越斗越凶,恶言相向。

  儿子骂女儿:“你头上顶着的是豆脑,不是头脑。脑小如豆,根本没法子思考!”女儿反唇相讥:“你骂我什么,你便是什么!”

 儿子气极,搬出他半通不通的“逻辑学”:“以后,如果我当上百万富翁,骂你是穷光蛋,难道我就会真的像你一样变成穷光蛋吗?”

 女儿不急不缓地回应:“如果你是百万富翁而出口伤人,那么,你的确就是个穷光蛋。不是你口袋里没有钱,而是你的性格穷!”

 啊,性格穷!

 一直“隔岸观火”的我,暗暗拍案叫绝。

 无忌的童言,竟然不可思议地充满了令人激赏的哲理。是的,就算你拥有了全世界的财富,可是,如果你性格上布满了窟窿,那么,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你依然穷得一无所有。

 素材运用

 物质的丰盈永远无法弥补精神的匮乏。连小孩子都知道,一个人性情品格的层次,不能用拥有的财富来衡量,否则哪怕是百万富翁,若出口伤人,性格上也是“穷”。写毛笔字需要筋骨,画中国画讲究韵味,做人也应重视健全人格的培养。有童真,存善心,卓然于世,厚德载物。

 速用名言

 1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最可怕的是精神上的空虚。——当代作家 丁玲

 2首先是最崇高的思想,其次才是金钱;光有金钱而没有最崇高的思想的社会是会崩溃的。——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

 适用话题物质和精神;性情品格;童真

一张旧照片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一张旧照片。它印证着1937年8月28日,日本侵略者轰炸上海火车站时的真实情景。

照片上,只见一片本来繁华的景象在一阵狂轰滥炸中化作废墟。只留下断裂的天桥,扭曲的铁路,残破的房屋,满地的砖瓦碎片……还有一个孤独的小男孩。

这个仅有两三岁大的小男孩儿为什么独自坐在废墟里号啕大哭呢?他的爸爸妈妈呢?一个个问题在我的脑海里浮现。也许,爸爸妈妈正要带他乘火车外出逃难,正要去寻找一个安全地带。没想到,还没登上火车,日本侵略者的战机就已经狰狞着投下了罪恶的炸弹。幼小的他从此失去了爸爸妈妈,只能坐在地上无助地,撕心裂肺地痛哭……

我想,那个记者一定会在拍完照后帮助他的。他一定会在好心人的怜爱中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新中国的建设做出贡献。长大后的他也一定会对需要帮助的孩子们伸出援助之手。

可是,我又想到,在那个年代,日本侵略者对我们中国的践踏远远不止一个火车站。一定还有很多可怜的孩子,他们在日本鬼子无情的炮火中失去了亲人,又得不到帮助。那些孩子很可能还没长大就死了,因为没人给他饭吃。还有的孩子也许能活下来,但是如果没人管他,他们很可能会变成小偷。因为没人给他钱,让他生存,更没人告诉他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想到这些,我真恨日本侵略者。他们毁了多少个幸福的家?他们让多少孩子没有了父母,没有了关爱,只能在街头流浪?我看着这幅照片,想着想着,觉得我们的生活比那些孩子幸福多了。我很同情那些经历战火、硝烟的孩子,我想这世界上要是没有战争,那该多好啊?那些孩子就可以像我们一样过上幸福的日子了。

家还记得1937年8月28日的那一天吗?那天,日本侵略者轰炸上海火车南站。又一次,在中国人的脸上,写下了“耻辱”二字,又有多少人,因此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一位才三岁的孤儿的父母,就是不幸者中的两个。

我的一生始终保持着这样的一个信念: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巴金。

的确,像这位伟大的作家所说的,生命的意义是在与付出和给予,而不是接受和争取。但是我们也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这也是我们在一生当中必须做到的。比如说,一只蚊子,一只苍蝇的生命非常的短暂,可是当我们用手企图拍死它们的时候,它们却飞走了。我觉得,它们很热爱生命,虽然它们的生命很短暂,但它没有不想活着的心理思想,而是珍惜生命。我们好好想想,一只苍蝇,一只蚊子都能那样热爱生命,那我们人呢?

在学校,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场景,走廊上,几位同学横冲直撞,根本不去顾及身边的同学;栏杆前,有同学踮起脚尖,甚至爬上栏杆,好奇地向下张望;楼梯上,一位同学不是走下楼,而是坐在扶手上滑了下去……

每当看到这样的情景,我的心里就像有一只小兔子一样嘭嘭直跳。这些同学有没有想过这样的行为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呢?在走廊上飞奔的同学一旦相撞,往往鼻青脸肿、头破血流;栏杆上的同学一旦掉了下去,后果是可悲的;从扶手上往下滑,只要稍不注意,就会跌落,导致骨折、脑震荡……人的生命是脆弱的,生命一旦发生什么意外,会留下永远的伤痕;健全身体一旦失去,将永远无法挽回。

在这里,我要提醒那些人,热爱生命吧,生命如时间,一转眼就没了,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热爱生活和学习!

大家都知道,在世界万物中,唯有生命最为珍贵,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失去生命,就失去自我,失去生活的权利,我们要热爱生命。

一粒种子,一只蚂蚁,都是联系着一条小小的生命,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历史中,是人类用一颗热爱生命的恒心,编制了一条文明的生命之河。自强不息的海伦·凯勒终身残疾,残而不废的刘侠,双耳失聪却创作出世界名曲的贝多芬,都在向我们诉说着生命的真谛。是什么力量让他们变得伟大?有什么力量让他们自强不息?我,是生命,是生命那火一般的力量,让对他们而言不公平的命运变得熠熠生辉。

生命是一种神秘的力量,说它脆弱它就像薄冰一样不堪一击,说它坚强,它又如大山一般坚忍不拔。海伦·凯勒是一位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的不幸的残疾人,但她凭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和信念,凭着对生命的热爱,先后掌握了四门外语,成为哈佛大学的一名残疾学生,你能不说这是生命的奇迹吗?

生命是短暂的,我们去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用短暂的生命,绘出一副绚丽多彩的画!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大海中一粒粒金黄的细沙,一点儿也不起眼;生命又是像一颗颗璀璨的夜明珠,珍贵无比。因此,我们要热爱生命。

我还记得 那是一个没有课的下午,我和同学一起玩水枪,跑得飞快,不小撞到了墙角上。我俩吓坏了,在场的人也都惊呆了。我捂着流血的头,害怕极了。因为我从来没有看到有谁流过这么多的血,当时我幼稚地想:“这下我完了。”“快送医院吧!”不知是谁打破了那可怕的沉寂。

我被同学的家长和阿姨送到了医院,大夫给我的伤口缝了针。忍着疼痛我后悔极了,要是当时我们都能控制一点,要是……这下妈妈肯定又要担心好几天了。

妈妈看到我时,我已经被包扎得像一名刚从战场上下来的重伤员。看到妈妈那牵挂的眼神,焦急的面孔,我惭愧地低下了头、内疚地说了一声:“妈妈,对不起!”

通过这件事,使我深深地懂得了生命的脆弱,它就像薄冰一样不堪一击。需要我们珍惜对待。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用短暂的生命,努力绘出一幅幅绚丽多彩的画!

我从未见过刚生下来的婴儿是什么样子。周末,我随妈妈去了一位刚生孩子的阿姨家,有机会看见了婴儿的天真烂漫。

也许是不食人间烟火吧,她浑身散发着奶香。我去时,她正在母亲的怀抱里吸着甘甜的奶水。那位母亲安详地注视着她的孩子,享受着初为人母的快乐。等喂完奶水,母亲把她放在小床上,孩子的眼睛一直闭着,小睫毛微微动着,小嘴轻轻地呼吸。也许是要醒了吧,她的四肢乱动,小手时而卷缩,时而张开,两个小脚丫摆来摆去,张开小嘴打了个无声的哈欠。那双小眼睛终于睁开了,好奇地打量着我们,那么天真无邪。

看到了她,顿时我才觉得朱自清先生的比喻如此的形象生动:“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轻轻拉着她的小手,摸了摸她头上黑缎子般的胎发,柔软极了。她看着我,咿咿呀呀地说着,仿佛唱着一曲生命的颂歌。

是呀,新生儿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她在不断地生长着。再过几个月,她就可以牙牙学语了。她好像在问每一个人:“世界是什么样子?”我真诚地嘱咐她:热爱生命,不浪费点滴光阴,永远把她那首生命的颂歌,唱下去,唱下去……

假期,妈妈和我来到了天目山国家公园游玩。我们跟着导游走在弯弯曲曲的石径上,这里到处古木参天,耳边不时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还听到潺潺的流水声。

“大家快过来看这棵树!”导游的喊声把我们带到了一个斜坡边。我抬头一看,不由发出一声惊叹:“哇!”一棵树竟然长在两块巨石之间,粗壮的树干,郁郁葱葱的绿叶,树根斜插在石缝间,两块石头之间的缝隙居然被树根撑得分离了,我用手量了量,缝隙可以放得下一个手掌。

这是一棵怎样的树啊!也许是多少年前的一颗种子被风吹落在石缝里,面对贫瘠的环境,它没有丧气,而是默默地生根发芽,躯干顽强地从石缝里长出来,向上,向上,向上!向上是多么艰难!扭曲着,旋转着,每一寸树皮上都留下伤疤,每长一寸都要几度春秋。然而,它终于伸展了枝干。你看,它的根从石缝间扎进去,又从石头底下钻出来,纵横交错,像鹰爪紧紧抓住岩石下的土壤。

看着看着,我的心被深深撼动了,这简直是一个生命的奇迹,它需要多少勇气啊!它的顽强向上、不屈不挠,让在场的人啧啧赞叹。

我连忙让妈妈为我在树前留影。我要让这棵树永远生长在我心中,我要向它那样坚强勇敢,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勇于向困难挑战,磨练自己,做生活的强者

生命的意义

流星划破天际,与岁月的长河承接递进。 看不尽的尘烟,游不尽的河。掬一捧清水,品味生命漫溯;拾一粒卵石,抚触时间的脉络。一叶卷知天下秋,寒鸦一渡冰雪舞。

感悟生命不由从连绵上浮起,从一脉一络中渗出,隐于细微。生命的长河倒映出红花绿叶飘零积雪,变迁就着畔边丝丝色泽渐渐地前行,直至荡出星星点点涟漪,吞没视线。大江东去,璀璨的生命镌刻着历史的痕迹,激荡着颗颗璀璨的珍珠。

当你明白人们活着的信念,多半是为了得到赞美,获得更多人的承认;当你发现你所承担的角色有高低之分时,你要快乐、勇敢、自珍,不要因为职业的低微而轻放自己,不要因为些微的不如意而自卑自弃,更不要因生活中出现的某种小插曲而暗淡生命。

你要怀有健康而珍惜的目光善待自己的生命,你应该用自己的热情去维护、浇灌自己的生命之花。你的信念首先要告慰自己,不要因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而私下扭曲生命的辉煌,更不能轻言放弃生命的脉搏。

生命不是苦中醇蜜,烦中取乐,不是看花绣花,不能雾中看花,游戏生命;生命是由铁到钢的锻造过程,生命是走向人生辉煌的风帆;生命需要道路如高天,智者如流云。

生命犹如过往云烟,是短暂的,也是美好的,就象一样东西走红一样,红极而白,不被看好,但红过了一段时间,又被看好。生命就是这样,当你有了,你就没有了。

在你留意生命、珍惜生命的旅程中,你会发现,当生命被生活推向极致时,往往会展现出一些从容之美,临乱世而不惊,处方舟而不躁,喜迎阴晴圆缺,笑傲风霜雨雪;你就会更明白,只有抱着一颗常人的平常之心,去看待生命,去珍惜生命,生命才会更有意义。

生命是美好的,当一个生命依恋另一个生命时,相依为命,结伴而行,会感觉到世界真的很美好,天空是那么的蓝,大地是那么的纯洁;会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自己曾经是多么孤独的漂流者,才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需要珍惜和感激,才会感到生命是那么的珍贵。

有时候觉得生命总是走得很累,迈步之前需要选择岔口,立起航向,每走一步,都需要调整步伐,追赶前列。走累了歇歇的工夫里,又忍不住回首看看生命路上的那一串串自己的脚印,与他人一比,或许弯得人心颤,浅得人心酸,或许会迷惘,或许会生出丝丝的愁怅。

生命需要用真心演绎,需要尽全力走好每一步,需要用心呵斥,那生命的道路就是美的极致,每朵花都有其独特的色彩,每颗星都有其光芒的璀灿,每缕清风都会送来凉爽,每滴甘露都会滋润原野,都会留下不朽的诗篇。

生命是一个旅程,如果能够乘兴而行,不管路途多么遥远,都是幸福而饶有风味的。

如果能够体会乘兴而行是一种奔放的生活情趣,那么尽兴而归即体现了果敢、利落、勇于放弃的生活态度,蕴着处世济身的大智慧。

生命是短暂的、无常的,没有一个人敢保证自己能够活到明天,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珍惜,学会充分利用生命的价值。

如果有一天,清晨起来,你突然想到泰山顶上看日出,沿着石阶走了很多层,清脆的鸟鸣和清新的空气已足以让你惬意万分,那么,你尽可以将你的脚步打住。站在山腰看日出一点也不逊色,展现在你眼前的未尝不会是一道绝美的风景。你没有必要将自己搞得太累,太牵强,你要做的是唱着歌下来,悠然地走好下山的路。

我们是生命的过客,辽远的天空留不下飞过的迹痕,带走的不过是些微的记忆。当我们停留在生命的指针重合的那一瞬,这些微的记忆将带我们回到降生的瞬间,夕阳的迷雾仍在搂抱着眷恋。

生命会前行在历史的脉络上,沿途拾起一枝一叶,留待回忆,世界的存在会清晰而具体;生命会走进时间的大门,让夕阳给出记忆的钥匙。那捆记忆的柴火那么静静地躺在地上,等生命去抽取沿途拾来的枝枝叶叶,在夕阳的指尖静静回忆。

追寻你的梦想,去你想去的地方,做一个你想做的人,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亦只得一次机会去做你所想做的事。

感受生命,珍爱生命,生命之花盛放出永不凋谢的花朵!

1 写英语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读后感 要求100字左右

My favorite book In the morder world,it is very necessary to read good books l like reading books very much ,in order that l can follow the world's development l gain too much knowledge from some different books However,my favorite book is BeicanshijieIt was written by a famous writer:Yu GuoHe is wise and kindThe main person in the book is also kind and clever l like the book because it tells me many things ,for example, the world is beautiful forever and everyone is kindA good book maybe infulence a person's lifeThe book tells me what l don't understand and l learn a lot of things that are educational from the book (翻译)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现代这个社会,读好书是很有必要的。

我很喜欢读书为了可以跟上世界的发展。我从一些不同的书中获得了很多知识。

,然而, 我最喜欢的书是《悲惨世界》,它的作者是一个著名的人:雨果(它被一个著名的作者:雨果所写)。他(雨果)是明智的,善良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也是善良和聪明的。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告诉了我很多,比如,这个世界是永远美丽的,并且每个人都是善良的。

一本好书可能会影响一个人的生活。这本书告诉我了我不理解的东西,我也从这本书中学习到了很多有教育意义的东西。

2 写英语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读后感 要求100字左右

《理智与情感》英文读后感Sense and Sensibility was the first Jane Austen published Though she initially called it Elinor and Marianne, Austen jettisoned both the title and the epistolary mode in which it was originally written, but kept the essential theme: the necessity of finding a workable middle ground beeen passion and reason The story revolves around the Dashwood sisters, Elinor and Marianne Whereas the former is a sensible, rational creature, her younger sister is wildly romantic--a characteristic that offers Austen plenty of scope for both satire and passion Commenting on Edward Ferrars, a potential suitor for Elinor's hand, Marianne admits that while she "loves him tenderly," she finds him disappointing as a possible lover for her sister

Soon however, Marianne meets a man who measures up to her ideal: Mr Willoughby, a new neighbor So swept away by passion is Marianne that her behavior begins to border on the scandalous Then Willoughby abandons her; meanwhile, Elinor's growing affection for Edward suffers a check when he admits he is secretly engaged to a childhood sweetheart How each of the sisters reacts to their romantic misfortunes, and the lessons they draw before ing finally to the requisite happy ending forms the heart of the novel Though Marianne's disregard for social conventions and willingness to consider the world well-lost for love may appeal to modern readers, it is Elinor whom Austen herself most evidently admired; a truly happy marriage, she shows us, exists only where sense and sensibility meet and mix in proper measure

3 用英语写一篇读后感 怎么写

My favourite book

--哈里波特

Do you know Harry Potter It's one of my favourite sparetime readings and it's written by J K Rowling She had the idea about Harry Potter when she was on train, “Harry just walked into my head” She said later She started writing the first edition of Harry Potter the next day

Harry Potter is a magical school student who wears glasses and has no parents, now he is 16 years old He is very brave and known by everyone because he is the only person who will not die by devil At school, he has o good friends, they are Rone and Henry

When read the book my first time, I feel very exciting and interesting So I read it again and again, each time I have different feelings, sometimes I even feel as if I'm one of Potter's partners Now there are five edition of Harry Potter published and they are very popular with young students Books about Harry Potter have sold millions of copies all over the world Do you like Harry Potter If you haven't read the book yet, read it now and you'll find a wonderful world

怎样?可以吧

4 用英语写一篇关于一本书的作文300字带有中文

I like reading,so I love many different kinds of books very much,because they not only broaden my horizons(视野)but also give me inspiration(灵感)

我喜欢阅读,所以我很喜欢各种类型的书,因为他们不仅拓宽我的视野,而且还给我灵感。

Up to now I have read a lot of books, for example,magazines,novels and storybooks and so onBut one of the books that I like best is My Life StoryIt was created(创作)by an American writer—Helen Keller(海伦·凯勒)in 1902She was a blind(盲的),deaf(聋的)and dumb(哑的)personIn the book,she wrote that she had not been able to see,hear or speak since the age of one year and seven monthsThis unusual thing made her very sadWhen she was seven years old,she knew Miss Sullivan(沙利文),her good teacherHelen was getting happier every dayThen,Miss Sullivan helped her learn how to write English wordsAt first,Miss Sullivan wrote some words on Helen's hands with her own fingers again and againHelen was a very diligent girlBecause of this,she tried as much as possible to remember wordsAfter that,she wrote and published(出版)many famous worksMy Life Story is one of them

到目前为止我读过很多书,例如,杂志,小说和故事书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书是《我的生活的故事》。它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写与1902的。她是一个又盲又聋又哑的人。在书中,她写道,自从她一岁零七个月后就没能再看到、听到或说过了。这些不寻常的事情让她很伤心。她七岁的时候,她认识了她的好老师,沙利文。海伦每天变得越来越开心。然后,沙利文**帮助她学习写英语单词。起初,沙利文**她自己的手指在海伦的手中一次又一次的写一些字。海伦是一个很勤奋的女孩。

My Life Story described her hard struggle to bee an outstanding(著名的)writer and educationist(教育家)of the world

阐述了她成为一个世界著名的作家和教育家的艰辛。

It shows us a universal(普遍的)truth:“Nothing is difficult if you put your heart intoit!”This is why I like it bestWhat about you

这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普遍的真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就是我最喜欢它的原因,你呢?

5 读了一本书的感受的作文怎么写

古语有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而且确, 读书,可以拓宽我们的眼界,获得丰富的知识;读书,能引导我们明理,学会如何做个有修养的人;读书,还能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一个不重视阅读的个人,是一个不能进步的个人;一个不重视阅读的家庭,是一个平庸的家庭;一个不重视阅读的学校,是一个乏味的学校;一个不重视阅读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久远”。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能带来许多重要的好处。

多读书,可以让培养写作灵感。可以让你在工作中写文的方法上用的更好。在写作的时候,我们往往可以运用一些书中的好词好句和生活哲理。让别人觉得你更富有文采,美感,而且通过读书对词句的积累,文章的书写也更加流畅,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多读书,可以使你显得有礼有节。俗话说:“第一印象最重要”。从你留给别人的第一印象中,就可以让别人看出你是什么样的人。所以多读书可以让人感觉你知书答礼,颇有风度,仿若翩翩君子、窈窕佳人,不愧为新生代逆袭成为高富帅和白富美的最佳选择。

多读书,可以让你增加见识。培根先生说过:“知识就是力量。”不错,多读书,增长见识,可以让你感到浑身充满了一股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激励着你不断地前进,不断地成长。从书中,你往往可以发现自己身上的不足之处,使你不断地改正错误,摆正自己前进的方向。所以,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让我们在职场之路,愈走愈远,不断提升自我的高度,修炼心性,达到更上一层楼的境界。

多读书,可以让你变聪明,变得有智慧去战胜对手。书让你变得更聪明,你就可以勇敢地面对困难。让你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你又向你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迈出了一步。当你融入社会的同时,你不得不面临更多的困惑,读书,让你领会更多处事处人的哲理,通晓天地运行的真理,探索宇宙自然的哲学,融汇人、环境的力量,对于生命的证悟与理性的考问都从容面对,在职场、生活、家庭面面俱到,无往而不胜,真可谓是牛!

多读书,也能使你的心情便得快乐。读书也是一种休闲,一种娱乐的方式。读书可以调节身体的血管流动,使你身心健康。所以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也是一种无限快乐的事情。用读书来为自己放松心情也是一种十分明智的。良辰美景,赏心悦事,此为人间四美,通过读书,让我们体会在繁华浮躁的喧嚣都市中那一刻难得的清净,细细回味,彷佛脱离一切,庄梦化蝶物我两忘的宁静,又有扶摇直上逍遥万里的酣畅。

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为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好的、扎实的基础!

读书,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人一生就是一条路,在这条路上的跋涉痕迹成为我们每个人一生唯一的轨迹,此路不可能走第二次,而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所见的风景是有限的。书籍就是望远镜,书籍就是一盏明灯。让我们看的更远、更清晰。同时也让我们知道谁与我同行,又有谁看到了怎样的风景,我们又该如何进行自我的追求与调整。在和他人所见的比较中,选择自己的路,也不错过他人遇到的、我们就不局限于视野无法领略的画面,古人就有“百家所长,为我所用”的读书情怀。

有的家人可能会说:工作那么多,都等着要完成,那有时间看书?其实只要你肯挤时间来读书,就不愁没有时间。就像大文学家鲁迅先生所言:“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是有的”。把别人喝咖啡、午休、聊天发呆等工作余隙或是等回家后的空闲时间,用在读书会上,多利用节假日等点滴时间来读书。每天一小时,积少成多,积沙成塔。人生的成就,多在于业余对于生活的积累。在这里,

6 英语作文《My favorite book review》(《我最喜欢的书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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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你怎么可以用百度呢

我都自己写的。

这是我写的。

没好回答就把分给我吧^_^

My favorite book is Stories of Greece It is something about ancient Greeks The Greeks told stories to explain how things came to be This story is about the fire Prometheus, a cheerful giant, getting fire for us Fire was a great power and Zeus had said it must not leave Heaven Prometheus was truly noble, and he brought the fire to the earth When Zeus found out about this, he was so angry and tied Prometheus to a rock on the mountain A bird ate his heart every day What a great man! He is a hero, a great man We can cook a meal, heat the house and burn a oke with fire Fire is important Of course, it is a story But the behavior of Prometheus was worth extolling We should study his spirit

7 读书的感受用英语写一篇作文

Some people say that money is the best thing in the world But I consider reading books as the best and the most precious thing one can ever have

Reading books is very important First of all, it is knowledge that makes society develop and by reading books you can get all kinds of knowledge Furthemore, reading books makes you a qualified person and makes your life enjoyable

One is never too old to learn No matter what time you rcalize the importance of reading books, you can enjoy it during the rest of your life time Love books, for they are your best friends

8 英语的读后感该怎么写

书评就应该像我在加拿大这边的Reading Response吧。

首先是你是因为什么选择这一本书,它是什么地方吸引你的,以及作者。

然后是summary,梗概

那后可以讲一讲你对这本书的了解,写一些像是你最喜欢的这本书的part是什么,你为什么很喜欢这个部分,也可以讲一讲他的 或是结尾,自己喜好定。你最喜欢的character(人物)是某某,你为什么喜欢他,他是不是和你有一些相像的地方。还有像是这本书有没有和你的生活有任何的connection,它教会了你什么,或是在什么地方感动了你。

最后可以写一些,This is a really great book, you should read it

我想这就应该是一个很棒的书评了吧,自己在学校都是这个套路写的。

希望你喜欢我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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