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亭游园作者是谁 明代汤显祖的名作(故事梗概)

牡丹亭游园作者是谁 明代汤显祖的名作(故事梗概),第1张

喜欢听戏曲看戏曲的人应该都知道《牡丹亭》。《牡丹亭》在戏剧史上是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的。那么牡丹亭游园作者是谁?明代汤显祖的名作,《牡丹亭》的历史十分久远了,作者是明朝的著名戏曲家汤显祖。

牡丹亭游园作者是谁

汤显祖,我国明朝时期著名的戏曲家,文学家,主要代表者就是《牡丹亭》。了解完牡丹亭是明代谁的名作之后我们再来看看作者的一生吧。汤显祖出生在嘉靖年间,家庭环境也不错,从小就十分爱好学习,后来在万历年间考中了进士开始了自己的官场生涯,不过在目睹官场的腐败之后他开始了自己的戏曲文学研究。

汤显祖对于戏曲了可以说是有着很高的天赋的,这从《牡丹亭》、《紫钗记》、《南柯记》和《邯郸记》这四部代表者就可以看出来。这其中的《牡丹亭》更是一直流传到了现在依然被很多人喜欢着。

牡丹亭游园故事梗概:

看过《牡丹亭》的人都知道这主要讲的是杜丽娘与柳梦梅的爱情故事。但是其实作者主要想表达的是对于自由爱情的向往和追求。说到底这其实也作者的心中愿望,也是对当时社会现实的一个反射。其实汤显祖的其它作品也都是通过文学表达自己对现在社会的不满。

汤显祖除了在戏曲上有着极高的天赋之外,在文学,占卜,医学等方面也是有着十分不错的成绩的。就拿文学诗歌来说吧,现在还有《玉茗堂全集》等流传于世。可以说汤显祖是一位者真正的全才,但可惜的是生不逢时。

汤显祖的情与梦美学观 

题文诗

因情成梦,因梦而亡,

因情复活,奇情异梦,

情愫抒发,情感弛骋,

梦中至情,无生无灭,

情幻梦幻,即梦即情,

梦中之情,何必非真,

情思悠悠,梦境绵绵,

情外之意,韵外之致,

人间至情,唯梦可尽,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

(一)情感内容与艺术表现形式的统一 

从情感美学角度来看,明清时代情感解放理论多偏重于情感内容的独立地位和艺术情感的社会功能,专注于情感的自然本质与伦理本质的冲突,未能注意到情感表现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情感的人文质与审美质的统一。而汤显祖的独特之处在于具有对情感表现形式的审美眼光和自觉意识,高度重视情感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在情感表现形式上求奇出新,自觉以富有浪漫情调和理想色彩的梦幻形式来表现情感解放与审美超越,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解决了情感的内容本身和表现形式的统一,鲜明突出了情感表现形式的浪漫性和理想性特征,在情感美学发展史上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汤显祖“情”的美学观,撮其要点来讲,

1首先情感作为文艺创作的内驱力,具有不可战胜的力量。“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情感作为创作内驱力,具有本能自发性,它有冲破一切束缚超越生死之外的力量。

2其次,情与理的矛盾具有不可调和性。“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情与理的矛盾实质上是个体自由与专制制度,感性生命与理性规范的矛盾,是新的生活内容与旧的结构形式,审美理想与伦理归化的矛盾。而且,情与法(指封建法统)也是尖锐对立的,“世有有情之天下,有有法之天下”。汤显祖体察到情感解放的历史趋势,断然提出以人情否定天理的主张。再次,指出情感审美化艺术化的必然性,“世总为情,情生诗歌”。“人生而有情,思欢怒怨,感于幽微,流乎啸歌,形诸动摇”。既然文艺是情感本质力量的审美对象化,就必须重视情感的审美质,肯定艺术化情感的审美品格。

3再其次,要求“至情”与真知灼见的契合,“必参极天人微窈,世故人情”,把握事物规律性认识,深谙人生真谛,以此作为情感表现的必要保证。情感力量离不开理智力量,情感美渗透着理智美。汤显祖肯定了理性因素对情感的影响。这一观点纠正了唯情论的偏颇,深化了主情理论。 

明中叶至清中叶,以“情”为主题的文学作品不可胜数。情感解放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汤显祖的“至情”论顺应了这一历史发展要求,把情感在文艺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到了空前的高度,对情感表现的冲突美,崇高美给予最充分的肯定。汤显祖的“情”,是广义性情感,既包括如屈原般的忧愤之情,也包括《牡丹亭》中杜丽娘式的纯真的爱情。汤显祖基于“为情作使”的使命感和自觉性,呕心沥血为人间至情而讴歌,表现了历史先觉者博大的人道主义情怀。 

在把握艺术情感本质的基础上,汤显祖进而提出情感的艺术表现形式问题。由于情与理矛盾的不可调和性,合“情”而不必合“理”,“情之所有”则“理之必无”就需要突破陈规,另辟蹊径,在情感表现的必然性前提下寻求情感表现的灵活性、特异性。而且“人世之事,非人事所可尽”。现实存在的感性情感,不是既定理性结构形式所能圆满表现的。现存的形式框架不能曲尽人情,如《牡丹亭》中,杜丽娘刻骨铭心的恋情是不能通过现存理性结构形式充分实现的,只能通过梦幻形式实现。 

3在汤显祖看来,情感表现形式和情感内容本身同样重要,二者的统一,是情感美学的根本问题之一。 

为了达到情感内容本身与艺术表现形式的统一,汤显祖强调创作主体的情感素质问题。他认识到,选用超常超现实的艺术表现形式自由地表达至情,既合情感抒发的目的性又合艺术创造的规律性。“文章之妙不在步趋形似之间,自然灵气,恍惚而来,不思而至,怪怪奇奇,莫可名状,非物寻常得以合之。”奇异表现形式的选用取决于作家的“灵气”,而“灵气”则源于创作主体的情感素质。情感素质所具有的自由特质和神奇魅力激发“灵气”,发挥想象力和创造性,因而创造出表现“至情”的奇异形式。从汤显祖所强调的“奇士”与“奇文”的关系中也可以看出他重视作家情感素质的能源作用。对奇异超常艺术表现形式大胆肯定和热烈追求,并热心为志怪传奇小说集点校作序(如《合奇序》、《艳异编序》等),是基于其浪漫主义的情感美学观的。他认识到,从哲理层次上来说,志怪传奇作品中那些“奇僻荒诞”、“可骇可愕”之事,出神入化地表现了天地间“奇伟灵异”之气;就社会层面而言,则是在奇幻情节中寄托作者愤世嫉俗的幽深怀抱。“意有所激荡,语有所托归”,他特别寄意和激赏于传奇作品中奇人奇事,推崇以奇人奇事表达奇情异气的艺术手段,表现了作者作为情感解放先驱超越流俗的异端精神和创新眼光。 

总之,汤显祖注意题材内容抒发至情与表现形式上以奇写常的统一,要求把富于激情的情感内容和浪漫主义的奇异形式结合起来,把“为情作使”的使命感和自觉性与以奇传情的创新性和求异性结合起来,把内容的情感美和形式的奇异美结合起来,尽情又尽奇,三者统一为浪漫主义的理想美,这标志着汤显祖情感美学理论的独特光彩。 

    (二)梦幻与情感、文艺的交互关系 

明清时期,写实派与幻诞派流派分明,各有所长。汤显祖虽然推崇奇异超常的艺术表现形式,但从其创作实践来看,并未简单移植那种奇僻荒诞的表现形式和表现手段,而是用以奇人奇事来表现奇情异气的传奇路数。他的“临川四梦”(尤其是《牡丹亭》)以奇写情而选择了梦幻形式。他虽大力强调作品的奇异情调和幻诞色彩,但其戏剧创作的梦幻形式又有别于纯粹的幻诞派,他的梦幻形式以浪漫主义幻诞形式写人之常情,浪漫偏胜而归于情薮,避免了幻诞派唯怪是尚的弊端;他汲取了写实派中力主写平常而至奇之事的理论观点,又对那些表现奇情异气的传奇路数推陈出新。所以他所选择的表现人间至情的梦幻形式兼有浪漫主义之奇和现实主义之奇两种因素。 

梦幻是人的情感世界的想象性延伸,成为情感宣泄和情感释放的曲折途径和探索情感奥秘的特殊视角。从情感美学角度来看,文艺中所表现的梦幻是主体情感的幻化审美实现,是人的情感需求和情感遗憾的满足和补偿,成为情感解放的特殊手段。文艺中的梦幻载情早已成为一种图式,它为中国所特有,从魏晋志怪小说到唐传奇等表现人生如梦,梦如人生虚无思想。古典文学中,把梦幻形式,情爱内容和那种还魂复生喜剧性虚构图式结合起来,表现生死之恋中的情爱追求和情感理想。情爱型梦幻图式(特别是主人公的“魂梦幻事”)在元明清戏曲中成为一种时髦,如《扬州梦》、《画中人》、《西园记》、《梦中缘》等等。汤显祖对情爱型梦幻图式尤感兴趣,并自觉地加以利用进而推出新思维和新境界。在《牡丹亭》中,“情”为整个作品的灵魂,剧中女主人公成为“情”的人格化,“梦”为“情”的理想化,杜丽娘慕情还魂典型地说明了情感极致的超越特质。闺阁淑女杜丽娘游园伤春,因春感情,因情成梦,因梦而亡,最后因情复活,与意中人结为伉俪。剧中“惊梦”、“寻梦”实为寄情寻情,情意切切,情思悠悠;充满着情的温馨和爱的魅力。此剧作为中国古典爱情剧的高峰,以梦幻还魂形式淋漓尽致地表达了情爱追求,情愫自由和情感超越,是情爱梦幻世界的审美升华,其情境与梦境交融构成了富有奇情异彩的艺术境界。剧中女主人公执着追求爱情幸福和情感解放,矢志不渝。这种爱情自由和情感解放的执着追求,具有现代情爱色彩。从情感个性化角度来看,情感自由作为个人精神自由的象征,表现出个体性和自我性色彩。汤显祖注意表现人物情感个性特征,抓住主要人物情感表现的内在逻辑,同样是情痴,而“杜之情痴而幻”(指理想性),“柳之情痴而荡”(指奔放性),《牡丹亭》男女主人公情感个性特征比较明显。从明代到清代,对情感个性化认识逐渐深化,而汤显祖早已先在戏曲创作中实践了这一点。情感个性化是符合文学个性化这一根本规律的。汤显祖缘情写梦寄情于梦,通过梦幻形式充分地显示了自己情感价值取向和情感美学新的特色。 

汤显祖对这种情爱型梦幻形式创作特点,从理论上概括为“因情成梦,因梦成戏”,并对梦幻与情感,梦幻与文艺关系进行了探索性思考,在汤显祖看来,梦既是一种情感理想,又是艺术中情感表现的特殊形式要素。文艺的情感本质决定了可能而且必要运用梦幻表现形式,“谁曰梦无根,此折是也。惟此处种下奇情,才有异梦”。梦幻形式成为艺术建构的形式要素影响到艺术构思,戏眼文心,如在《牡丹亭》中,梦幻作为艺术构思的法门成为全剧的关键,有梦才成为戏,有梦才有动人心魂的艺术魅力。 

汤显祖的这一理论概括对于深入探讨情感、梦幻、文艺交互关系具有启示意义。关于情感与文艺的关系,文化情感本质论为汤显祖情感美学观的基石。中外情感美学理论都认为情感为文艺之本体,这里无需赘述。关于梦幻与情感的关系,汤显祖理解为情感决定梦幻,“因情成梦,因梦成戏”。若作进一步分析,

首先,梦幻这一想象性虚幻性世界,最适合于情愫抒发,情感弛骋。梦幻中的情感不仅可以突破道德约束和理性规范,且可以突破事理逻辑和时空逻辑,它遵循的是情感逻辑,有利于感情的自由抒发。

其次,梦幻不仅对人的情感隐秘进行透视和曝光,而且作为精神性活动具有理想性、创造性特征,它反映了主体的情感愿望和情感理想。梦能补偿情感缺憾,使现实中得不到的情感需求在“梦想”中甜蜜地、圆满地实现。情感的理想性与梦的幻想性同一,情幻与梦幻合一。梦幻形式的迷离恍惚色彩和怪诞浪漫情调,无疑强化了情感的超越力量。汤显祖自谓:“弟传奇多梦语”,他的传奇作品“临川四梦”所获得的巨大成就,便是用梦幻形式抒发情感的最好证明。 

关于梦幻与文艺的关系,汤显祖把梦幻视为文艺建构的特殊形式要素,梦幻为情感理想的审美化艺术化,“因情成梦,因梦成戏”,“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若深入分析,

首先,梦象与艺象都具有形象特征。只是前者具有随机性和变幻性,后者具有有序性和稳定性。

其次,梦境和艺境都是虚境。梦境是无意识状态下驰骋想象自由遐想的产物,具有想象性和虚幻性特点。文艺创作离不开虚构和想象,它是文艺创作的内在要求。梦幻与文艺都需要想象和幻想。

再次,梦思和艺思都是余韵悠长的。梦思可供情感回味,令人难以忘怀。艺思更是如此,强调言外之意,韵外之致。有诗为证,“小园须着小宜伶,唱到玲珑人犯听。曲度尽传春梦景,不教人恨太惺惺”。梦思和艺思都具有理想因素,只是梦思是情感理想而并非是自觉反映,而艺思源自创作主体一定的社会理想和审美理想的指导。 

从中国情感美学发展历史来看,汤显祖强调内容情感美与形式奇异美的统一,注重以梦幻形式与人情之常的开拓出新,有着超然独到的美学眼光。他特别重视梦幻的理想性和浪漫性特征,注意梦幻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对立。“人世之世非人世所可尽”,人间至情,唯梦幻中才可尽。所以汤显祖为尊情而有意识地利用梦幻,把梦幻当作戏曲艺术构思的法门。“因情成梦,因梦成戏”,揭示了情感宣泄以梦幻形式加以表现的必要性和审美性特征,尽情而又尽美,既符合心理要求又符合艺术要求。汤显祖对梦幻形式的艺术运用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他对梦幻艺术的自觉创造性是建立在深刻地美学把握之上的。 

汤显祖的情感美学观具有浓厚的浪漫性和理想性特征,其情感美学观停留于浪漫主义阶段。从美学角度看汤显祖情感美学观具有浪漫主义流派特色,是情感美学发展史上的理想派,或者说他把情感美学自觉地推进到浪漫主义阶段。另外,汤显祖情感美学观的浪漫主义精神是与悲剧精神表里融通的。试想,“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尽”,这一句话包含了多少难言的悲痛和辛酸~悲剧意识成为梦幻艺术创作的最深层动因。人通过种种幻想来实现对自身情感悲剧、情感异化的超越,这种努力本身就具有悲剧品格。 

从一般美学意义而言,文艺中梦幻形式不仅充分表达个体情感价值要求,展示情感价值取向,而且按照美的规律把情感对像导向审美化和理想化的有机统一意象。梦幻提供了按主体的情感取向和审美情趣表现的广大空间,人们心中积蓄的情感隐秘可以在梦中得以自由实现。因而,文艺中梦幻这种想象自由、虚构自由是人的情愫和生命力的自由挥发,也就意味着审美自由和审美超越。 

所以说,汤显祖以深厚的人道主义情怀和独到超拔的美学眼光,在对文艺情感本质深刻把握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情感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要求“为情作使”的使命感自觉性与以奇写情的创新性求异性相结合;对梦幻与情感、艺术的关系作了探索性思考,自觉致力于以梦幻艺术实现情感解放与审美超越。汤显祖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把情感美学推进到浪漫主义新阶段。 

汤显祖唯情文学观的逻辑解析

 内容提要 明代文学家汤显祖主张唯情论(至情论)的文学观。对此,既往学术界的论述失之于简单地说明汤显祖在《牡丹亭记题词》等文献中关于“唯情论”的主张,而没有就其“情”的观念作具体、系统的理论阐述。本文围绕汤显祖的“世有有情之天下,有有法之天下”,“天下文章所以有生气者,全在奇士”,“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而行于神”三个重要命题,对其“唯情论”文学观的核心思想作了系统阐释,并在“情”、“奇”和“神”三个层面阐述了汤显祖文论观的逻辑结构。

关 键 词明代文学/汤显祖/唯情论

作者简介肖鹰(1962- ),男,四川省威远县人,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美学与文化学研究,清华大学哲学系。

一、“世有有情之天下,有有法之天下”

 汤显祖的文论发端于对以“后七子”为代表的晚明文坛仿袭靡弱之风的不满。他说:“我朝文字,宋学士而止。方逊志已弱,李梦阳而下,至琅琊,气力强弱巨细不同,等赝文耳。弟何人能为其真?不真不足行。”[1](P1451)“不真不足行”,是汤显祖提出的文学能否传世的一个基本标准。在晚明文学语境中,“真”是以“情”为核心的,“真”就是自我情感的直率表达和抒发,以真情为文学的主宰——不仅文学表现的主题是真实情感,而且文学表现的方式也必须是真实和真诚的。在汤显祖之前,自李梦阳开始,唐顺中、焦竑、屠隆诸人都在倡导以直抒胸臆为内涵的“真情文论”,而以王阳明心学为宗的徐渭、李贽更将自我情感的自由表达推崇到超越楷法、美丑的自然主义层次。可以说,汤显祖的文学思想正是在徐渭、李贽诸位先驱开拓的个性情感理论的路线上展开的。

 然而,对于半生受“举业之耗,道学之牵”的汤显祖,“情”在文学创作中的主题化,就其内在心路历程而言,应当视作长久蕴积、抑制的自我情感释放所使然。五十以后的汤显祖,是毫不掩饰自己主情立场的。他创作张扬“为情而死,复因情而生”爱情主题的《牡丹亭》后,相国张新建当面婉言劝他说:“以君之辨才握麈而登皋比,何渠出濂洛关闽下,而逗漏于碧箫红牙队间,将无为青青子衿所笑?”汤显祖的回答是:“显祖与吾师终日共讲学,而人不解也。师讲性,显祖讲情。”[2](P82、84)张建新的话,是指汤显祖本来具有宏道传学的大才——他若登台讲学(“握麈而登皋比”),影响当不在宋代道学大家周敦颐(濂)、二程(洛)、张载(关)和朱熹(闽)之下,但却浪费在并无意义的戏剧中了(“逗漏于碧箫红牙队间”)。汤显祖的回答,明确表示自己与张建新的人生理念不同,“师讲性,显祖讲情”。值得注意的是,他不仅把道学家所推崇的“性”与戏剧家表演的“情”对立起来,而且认为戏剧艺术与道学宣教一样,都是“讲学”——这就是说,戏剧艺术是对人的一种情感教育。

 但是,相对于明代文坛情感论先驱者李贽、徐渭诸人把自我情感中心化、主题化而言,汤显祖更注重于为情感在人生世界中确立一个不可取代的合法位置。在写于辞官后的《青莲阁记》一文中,汤显祖提出了“有情之天下”与“有法之天下”的对立观。他说:

 有是哉,古今人不相及,亦其时耳。世有有情之天下,有有法之天下。唐人受陈隋风流,君臣游幸,率以才情自胜,则可以共浴华清,从阶升,娭广寒。令白也生今之世,滔荡零落,尚不能得一中县而治。彼诚遇有情之天下也。今天下大致减才情而尊吏法,故季宣低眉而在此。假生白时,其才气凌厉一世,倒骑驴,就巾拭面,岂足道哉[1](P1174)?

 汤显祖此文题为《青莲阁记》,主旨并非写青莲阁,而是将明代风流文士李季宣与唐代谪仙人李白(青莲)相比。在汤显祖看来,李白是金粟如来后身,孤纵掩映,风流遂远,八百年后才有李季宣。二李均文才盖世、风流绝代,且均孤傲任性,不为俗屈。但李白为上至天子、下至凡夫所重,生前生后光照寰宇;李季宣却为蜚语所中,不为当世所容,不仅仕途不远,而且才困气抑,终归于落寞余生。汤显祖认为,二李命运的差异,原因不在两人自身,而是时代差异使然。唐代君臣,任性纵情(“率以才情自胜”),创化的是一个人仙共游的世界(“从阶升,娭广寒”),这是一个“有情之天下”。明代与唐代相反,治国宗旨是“减才情而尊吏法”,吏法重苛,钳情缚才,即以法灭情,这是一个“有法之天下”。生于有情之天下,李白得以放达而成人间仙人;生于有法之天下,李季宣风流而无奈才困情滞——“低眉而在此”。

 以“法”和“情”二分天下,一则是明确了“情”与“法”在人生世界中两种对立的生活精神,一则是在情—法对峙中确立“情”的独立位置和价值。“法”,不止于“吏法”,还包含和联系着礼、性、理——儒学主导的道学体系。自宋代以来,周敦颐、二程(程颢、程颐)、张载、朱熹诸大儒,将儒家礼法学说体系化,形成了礼、法、情、性一统于“理”(天理)的道学体系。儒家道学的要旨是以礼节情,以性统情,以理约情。要明确“法”与“情”之别,就要明确“情”与礼、性、理之别——归根到底,就是要明确情与理的分别,即“情理之辨”。

 汤显祖的情理之辨,集中表现在他与达观禅师释真可的书信致答的辩论中。汤显祖入四十以后拜达观为师,达观劝化他的主旨是“去情返道”。在致汤显祖信中,达观说:

 真心本妙,情生即痴,痴则近死,近死而不觉,心几顽矣,况复昭廓其痴驰而不返,则种种不妙不召而至焉?……故知能由境能,则能非我有;能非我有,岂境我得有哉?此理皎如日星,理明则情消,情消则性复,性复则奇男子能事毕矣,虽死何憾焉?仲尼曰:朝闻道夕死可矣。为是故也。如生死代谢寒暑迭迁,有物流动,人之常情。众人迷常而不知返道,终不闻矣。故曰反常合道。夫道乃圣人之常,情乃众人之常……近者性也,远者情也,昧性而恣情,谓之轻道[3](P366—368)。

 达观讲学,受宋儒道学影响,以“心统性情”(张载语)立义,即所谓:“夫理,性之通也;情,性之塞也。然理与情而属心统之,故曰心统性情。”[3](P2)他认为,理与情,是心的两种活动状态:理是心的觉悟状态,而情是心的痴迷状态。“觉”则是“理”,“迷”则是“情”。因此,理与情又是互相转化的。“性”指本心,即心的本然状态。“理”是“觉”,也就是“性之通”;“情”是“迷”,也就是“性之塞”。达观劝导汤显祖出离迷情、复归明理(“反常合道”),认为汤显祖的情感执着为“昧性而恣情”的“轻道”行为。

 然而,汤显祖并没有接受达观师的劝导,正如他回答张新建的劝勉而称“师讲性,显祖讲情”一样,对于达观的教训,他也答以同样的拒绝。他说:

 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真是一刀两断语。使我奉教以来,神气顿王。谛视久之,并理亦无,世界身器,且奈之何?以达观而有痴人之疑,疟鬼之困,况在区区,大细都无别趣。时念达师不止,梦中一见师,突兀笠杖而来。忽忽某子至,知在云阳。东西南北,何必师在云阳也?迩来情事,达师应怜我。白太傅、苏长公终是为情使耳[1](P1351)。

 “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这是汤显祖对达观千言长信的极简要的概括。汤显祖引白居易(太傅)和苏东坡(长公)毕生钟情于文学创作而非以宏扬道学为己任(“终是为情使耳”)作辩,不仅是以古人为标榜,而且也是委婉呈其“讲情不讲性”之志趣。为戏剧即不为道学,这当是汤显祖的文学思想要义。

二、“天下文章所以有生气者,全在奇士”

 汤显祖论文主“情”,同时也主“奇”——“情”与“奇”是汤显祖文论的一体两面。清人姚康说:“悲夫,死于哭者,死于情也。古忠臣孝子不过钟情之至。故凡异,皆生于情。”[4](P67)“凡异,皆生于情”,这是从“异”的方面来说,从“情”的方面来说,则是“凡情,皆见于异”。在《合奇序》中,汤显祖集中表达了他的“文奇观”:

 世间惟拘儒老生不可与言文。耳多未闻,目多未见。而出其鄙委牵拘之识,相天下文章。宁复有文章乎?予谓文章之妙,不在步趋形似之间。自然灵气恍惚而来,不思而至。怪怪奇奇,莫可名状。非物寻常得以合之。苏子瞻画枯株竹石,绝异古今画格,乃愈奇妙。若以画格程之,几不入格。米家山水人物,不多用意,略施数笔,正使有意为之,亦复不佳。故夫笔墨小技,可以入神而证圣。自非通人,谁与解此?吾乡丘毛伯选海内合奇文止百余篇,奇无所不合,或片纸短幅,寸人豆马;或长河巨浪,汹汹崩屋;或流水孤村,寒鸦古木;或岚烟草树,苍狗白衣;或彝鼎商周,《丘索》《坟典》。凡天地间奇伟灵异高朗古宕之气,犹及见于斯编。神矣化矣。夫使笔墨不灵,圣贤减色,皆浮沉习气为之魔。士有志于千秋,宁为狂狷,毋为乡愿。试取毛伯是编读之[1](P1138)。

 汤显祖在此提出了关于“文奇”的几个要点:其一,文章之妙,要在打破规范体例,故不能用常规的标准来识别。其二,文章之妙,不能靠模仿学习得到,而是作者可遇不可求的灵感之产物。其三,不仅文章之妙,凡一切艺术之妙皆以出格为要端,都是无意为之的佳作,有意为之则不为佳。其四,“奇”是打破常规习气的自由超越的创作境界,达到了自我与创作对象(乃至于世界)的高度沟通、融合——“奇无所不合”。所以,“奇”是自我内在的心意和世界更深刻的、真实的化合,但前者更为根本,所以“奇”就是“宁为狂狷,毋为乡愿”人格的艺术体现。

 在晚期所作的《艳异编序》中,汤显祖从宇宙的广大丰富证明“奇”的合理性——“奇”就是超越迂腐习气之见的天地万物的丰富性。他说:“尝闻宇宙之大,何所不有?宣尼不语怪,非无怪之可语也。乃龌龊老儒辄云,目不睹非圣之书。抑何坐井观天耶?泥丸封口当在斯辈。而独不观乎天之岁月,地之花鸟,人之歌舞,非此不成其乎三材?”在此前提下,他将一切被讲经论道的“正统”排斥的“奇异”文艺都纳入到宇宙生气活跃、灵机创化的大景象中。他说:

 吾尝浮沉八股道中,无一生趣。月之夕,花之晨,嘟脑赋诗之余,登山临水之际,稗官野史,时一展玩,诸凡神仙妖怪,国士名妹,风流得意,慷慨情深,语千转万变,靡不错陈于前,亦足以送居诸而破岑寂……是集也,奇而法,正而葩,秾纤合度,修短中程,才情妙敏,踪迹幽玄。其为物也多姿,其为态也屡迁,斯亦小言中之白眉矣、昔人去,我能转《法华》,不为《法华》转。得其说而并得其所以说,则乐而不*,哀而不伤,纵横流漫而不纳于邪,诡谲浮夸而不离于正。不然,始而惑,既而溺,终而荡[1](P1503)。

 在这里,汤显祖明确将“八股道中”的文学与他所欣赏的一切“奇异”的文学相对比,以前者的“无一生趣”反衬后者的“风流得意,慷慨情深”。他赞赏奇文“奇而法,正而葩”,而且套用了“乐而不*,哀而不伤”,似乎有矫奇归正于儒家道统之意。但是,他的要旨是推崇“奇文”所呈现的心灵的自由和文学景致的丰富生动,进而言之,他认为“奇”必须有深刻的精神内涵,要体现作者对宇宙人生的生动觉悟,否则,“奇”就会因为迷惑于表象而沦陷于*荡——这显然不是汤显祖所肯定的“文奇”。

 汤显祖认为,正如自然界的奇景异观无害于天地山川之美、奇花异鸟无害于珍禽佳卉之丽,稗官小说也无害于经传子史、游戏墨花无害于涵养性情。汉代名臣东方曼倩,以辞令机巧幽默著称,在朝廷上谏时也杂以滑稽;汉末硕儒马季长(融)不拘儒节,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宋代文人石曼卿,以朝臣之身,野饮狂呼,成为巫医皂隶沿街戏仿的对象。南朝颜之推对前两人均有批评之语,“东方曼倩滑稽不雅”,“马季长佞媚获诮”[5](P19)。刘勰也说:“昔楚庄齐威性好隐语,至东方曼倩尤巧辞述,但谬辞诋戏无益规补。”[6](P14—15)但汤显祖却为这三人正名,他认为:“之三子,曷尝以调笑损气节,奢乐堕儒行,任诞妨贤达哉?”[1](P1252)

 在汤显祖看来,奇文异书,不仅无害于经传子史,而且是调养性情、获得“真趣”的必要资源。李白有“不读非圣之书”之说,而李梦阳劝人“不读唐以后书”。汤显祖批评道:“语非不高,然不足以绳旷览之士。”他说:

 太白故颓然自放,有而不取,此天授,无假人力;若献吉(李梦阳)者,诚陋矣!《虞初》一书,罗唐人传记百十家,中略引梁沈约十数则,以奇僻荒诞,若灭若没,可喜可愕之事,读之使人心开神释,骨飞眉舞。虽雄高不如《史》、《汉》,简淡不如《世说》,而婉缛流丽,洵小说家之珍珠船也。其述飞倦盗贼,则曼倩之滑稽;志佳冶窈窕,则季长之下绛纱;一切花妖木魅,牛鬼蛇神,则曼卿之野饮。意有所荡激,语有所托归,律之风流之罪人,彼固歉然不辞矣。使咄咄读古,而不知此味,即日垂衣执笏,陈宝列俎,终是三馆画手,一堂木偶耳,何所讨真趣哉[1](P1252)!

 “讨真趣”,是汤显祖鄙弃八股习气之作、推崇奇文异书的要旨所在,而在“讨真趣”的背后,则是做真人,发真性情,这就是他所谓的“奇士”:

 天下文章所以有生气者,全在奇士。士奇则心灵,心灵则能飞动,能飞动则下上天地,来去古今,可以屈伸长短生灭如意,如意则可以无所不如。彼言天地古今之义而不能皆如者,不能自如其意者也。不能如意者,意有所滞,常人也。蛾,伏也。伏而飞焉,可以无所不至。当其蠕蠕时,不知其能至此极也。是故,善画者观猛士剑舞,善书者观担夫争道,善琴者听淋雨崩山。彼其意诚欲愤积决裂,挐戾关接,尽其意势之所必极,以开发于一时。耳目不可及而怪也[1](P1252)。

 “士奇”,指为人如东方曼倩、马季长和石曼卿,不拘俗套,有出格之行;“心灵”,指精神自由,而且想象力无限生动活跃。汤显祖认为,只有达至自我行为的解放,才能实现自我心灵的解放——“士奇则心灵”,而自我心灵的解放,实现的是对天地古今之义无所不至的“自如其意”的感知和表现。奇士与常人之别,就在于奇士“无所不如其意”,而常人却不能如意——“意有所滞”。值得注意的是,汤显祖并不认为“奇士”与“常人”之间的区别是与生俱来的,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飞蛾在还是只蠕虫的时候,不仅不能飞,也不知其可能,但待成熟则任意飞翔。引申为说人,则人的心灵是具有自由超越的潜力的,只是常人伏于意滞,而奇士则“愤积决裂”、“尽其意势之所必极”。

 汤显祖对奇文、奇士的推崇,是与王阳明重新开启的孔学“乡愿狂者之辨”所包含的精神意向一脉相承的。自王阳明始,而后徐渭、李贽等士人,均以“宁为狂狷,毋为乡愿”的气节立世。不为俗屈,不守儒节,纵性恣情,任人非议而无悔,这便是明末士人之狂者风尚。汤显祖相比于李贽、徐渭,在行为上自然是检束有加,但他与后两者在精神意气上则是同调的。他在《答岳石帆》信中说:“兄书,谓弟不知何以辄为世疑。正以疑处有佳。若都为人所了,趣义何云?似弟习气矫厉,蚩蚩者故当忘言,即世喜名好事之英,弟亦敬之未能深附也,往往得其疑。世疑何伤,当自有不疑于行者在。”[1](P1333)汤显祖在此所谓“正以疑处有佳”,与李贽所称“今我等既为出格丈夫之事,而欲世人知我信我,不亦惑乎”[7](P57),表达的是同样的自信和自负气节。而在《艳异编序》中,汤显祖更以“余与世两不相可”自许。他说:“不佞懒如嵇(康),慢如长卿,迂如元稹,一世不可余,余亦不可一世。萧萧此君而外,更无知己。”[1](P1203)不相与可,即不相容,汤显祖的奇士精神正在独立不倚、傲世而行。这种狂者精神呈现在其文学观念上,则是对“高广而明秀,疏夷而苍渊”的奇文的推崇。他说:

 子言之,吾思中行而不可得,则必狂狷者矣。语之于文,狷者精约俨厉,好正务洁。持斤捉引,不失绳墨。士则雅焉。然予所喜,乃多进取者。其为文类高广而明秀,疏夷而苍渊。在圣门则曾点之空衮,子张之辉光。于天人之际,性命之微,莫不有所窥也。因以裁其狂斐之致,无诡于型,无羡于幅,峨峨然,沨沨然。证于方内,未知其何如。妄意才品所具若兹,于先正所为同而求独而致者,或不至远甚。各公卿郎吏贤豪好修之士,时而试天下第一者,将有在与。嘻,此诸君子所自为,岂世目所得定也[1](P1337)。

 “世目”,即常人的眼见,因为拘于俗套陈规,只可为鄙委牵拘之识,自然不能见识高明隽丽的“奇文”。为文必须奇士,识文亦须狂者。

三、“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而行于神”

 汤显祖论文,“奇异”之外,则讲“灵性”。奇士之文,是如意之作,亦必是灵性之作。他在《秀才说》中说:“秀才之才何以秀也?秀者灵之所为。故天生人至灵也。”[1](P1228)显然,他是将“灵性”作为人之为人的优异特性来看,而这正是他论文的前提。

 在《张元长嘘云轩文字序》一文中,汤显祖论及作文中灵性与习气的关系时说:

 天下大致,十人中三四有灵性。能为伎巧文章,竟伯什人乃至千人无名能为者。则乃其性少灵者与?老师云,性近而习远。今之为士者,习为试墨之文,久之,无往而非墨也。犹为词臣者习为试程,久之无往而非程也。宁惟制举之文,令勉强为古文词诗歌,亦无往而非墨程也者。则岂习是者必无灵性与,何离其习而不能言也。夫不能其性而第言习,则必有所有余。余而不鲜,故不足陈也。犹将有所不足,所不足者又必不能取引而致也。盖十余年间,而天下始好为才士之文。然恒为世所疑异。曰,乌用是决裂为,文故有体。嗟,谁谓文无体耶。观物之动者,自龙至极微,莫不有体。文之大小类是,独有灵性者自为龙耳[1](P1139)。

 汤显祖提出,为什么能文的人少于有灵性的人?他认为这一现象不是由个人禀赋差异(“性”)造成的,而是由机械模式化的训练活动造成的。“试墨”是科考文章,“试程”是官场行文。科举前习于试墨,中举后习于试程,就导致绝大多数人灵性丧失,规模步趋,不能为灵性之文。汤显祖承认学习的必要,但却不能以放弃自我灵性为前提,更不能受制于规范体例。万物皆有体,但龙之体却在自在超越——“独有灵性者自为龙耳”。在这篇文章中,他特别赞赏张元长,称其文章“离致独绝,咸以成乎自然”,究其原因,是因为张元长“以灵性习之者也。度其十余年中,习气殆尽”。以灵性习之,就能超越习气而返于灵性——“龙何习哉”[1](P1139—1140)。汤显祖认为,文学创作的内在动机是自我情感高度积蓄状态下的意气渲发。他说:

 万物当气厚材猛之时,奇迫怪窘,不获急与时会,则必溃而有所出,遁而有所之。常务以快其慉结。过当而后止,久而徐以平。其势然也。是故,冲孔动楗而有厉风,破隘蹈决而有潼河。已而其音泠泠,其流纡纡。气往而旋,才距而安。亦人情之大致也。情致所极,可以事道,可以忘言。而终有所不可忘者,存乎诗歌序记词辩之间。因圣贤之所不能遗,而英雄之所不能晦也[1](P1098—1099)。

 “气往而旋”,是指“气”在舒畅流动的条件下才能达到和缓从容的状态;“才距而安”,则指个人才能(如文才)具有自我展现的要求,但只有在其充分展示中才能安定。文学创作的本质是情感达到极致状态的以“气”与“才”结合的方式产生的自我表达。“终有所不可忘者,存乎诗歌序记词辩之间”,这就是说,文学表现是因为情感具有非文学不能表现的情致。

 但是,汤显祖并未将文学创作归结为情感渲发的自然主义文论——在这一点上,他与李贽、徐渭是不同的。他在讲“气往而旋,才距而安”的同时,还认为:“声音出乎虚,意象生于神,固有迫之而不能亲,远之而不能去者。”[1](P1099)“虚”否定了单纯的喧嚣,“神”否定了直白的表达。“虚”和“神”这两个概念实际上对“气”和“才”的展现提出了更高的、超越的艺术要求——它们不能被认同为自然主义的渲发。“迫而不亲”、“远而不去”,便是对自然表现主义失误的指认。

 综观汤显祖的文学主张,如果说“情”是其文学的出发点,而“才”、“气”是“情”的表现载体,那么,“神”则是他所追求的情感表现的理想境界。正是对“神”的强调,使汤显祖与李贽、徐渭诸人分别开来。我们比较一下汤显祖与徐渭的两则言论:

 汤显祖认为:“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而行于神。天下之声音笑貌大小生死,不出乎是。因以淡荡人意,欢乐舞蹈,悲壮哀感鬼神风雨鸟兽,摇动草木,洞裂金石。其诗之传者,神情合至,或一至焉;一无所至,而必曰传者,亦世所不许也。”[1](P1110—1111)。

 徐渭指出:“人生堕地,便为情使。聚沙作戏,拈叶止啼,情昉此也。迨终身涉境触事,夷拂悲愉,发为诗文骚赋,璀璨伟丽,令人读之喜而颐解,愤而眦裂,哀而鼻酸,恍若与其人即席挥麈,嬉笑掉言于数千载之上者,无他,摹情真则动人弥易,传世亦弥远,而南北剧为甚。”[8](P1296)

 汤显祖、徐渭两人论诗,都以情为主,而且将情归本于人性——在此,两人的着眼点当然略有差异,汤说“世总为情”,是从人生总体讲的;徐说“人生为情使”,是从人生个体讲的。汤显祖认为“情生诗歌,而行于神”,即诗歌表现情感的要件是达到高度的艺术性——“神”,而“神情合至”,是诗歌表现情感的理想境界;徐渭讲诗歌传情感人,只说“摹情真则动人弥易,传世亦弥远”,“真”在徐渭是“不可着一毫脂粉,越俗越家常”的本色表现。同是以情为出发点,徐渭归于“真”,汤显祖则归于“神”,两者之间具有俗与雅的理念冲突——准确讲,是情感表现的自然化与艺术化的冲突。

 进入暮年的汤显祖,发生了由情复道的思想转化。因此,其六十岁后的文论逐渐开始强调理和学。在六十二岁时,汤显祖明确指出须“学”与“才”结合,才可使“情”得以广传久远。他说:“先王既往,而钟鼓筦磬之音未衰。自汉以来,至于胜国,冠带之士,闾巷之人,或鼓或罢,或笑或悲,长篇短章,铿鋐寂寥,一触而不可禁御者,皆是物也。昔人常因其情之卓绝而为,此固足以传。通之以才而润之以学,则其传滋甚然。”[1](P1112)“通之以才而润之以学”,这句话从普通学理来看似乎很周全,但在晚明倡导个人情感主义自由表现的思想背景上来看,这确乎表现了汤显祖的思想逆复——这对于其个人和整个文坛都是如此,因为此说所传达的是“学”的主导意义,而不是“情”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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