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恐怖片很出名叫什么啊?

有一个恐怖片很出名叫什么啊?,第1张

  片 名:Saw

  中文名:电锯惊魂/恐惧斗室/你死我活

  第一集

  两个只能活一个

  年轻让亚当(雷·温纳尔 饰)率先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身处一间破败的地下室内,两手被铐在一段锈蚀的铁水管上。头部的巨痛一时还无法消去,眼睛却已经开始逐渐适应这昏黄的灯光:在这间房子的对面,还铐着另外一个人:同样是一位不知所措的被绑架者,罗伦斯·戈登(卡利·埃尔维斯 饰),在两个人的中间有一具躺在血泊中的尸体,他的手里握着一把三十八毫米口径的手枪。

  没有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被绑架,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样一个诡异的地方,没有人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做什么,但凶手却已将指示留给了他们。在那具尸体的手里握着一部小型的采访机,里面录着绑架者的指令:戈登必须在8个小时之内杀死他的难友,如果任务失败,不仅两个人仍然要死,而且戈登的妻子,艾莉森(莫妮卡·波特)和她的女儿也都难逃厄运。

  绑架者的这些做法不禁让戈登想起了警探泰普(丹尼·格劳沃)最近正在调查的一个凶手,这个精神变态的凶手喜欢将自己认为没有珍惜的受害者绑架,让他们在相互残杀中体验生命的价值。现在,他和亚当两个人已经成为了凶手的棋子,面临着和从前受害者相似的命运。

  现在距离死亡的期限只有几个小时了,可是双方的实力对比又是如此悬殊:凶手似乎对他们了如指掌,而他们却只知道他是一个绰号“链锯”的精神分裂狂徒;凶手控制着两个人和他们家人的命运,可他们能够从现场获得的蛛丝马迹似乎都是凶手有意留下的;凶手用各种设备掌握着他们的行动,却只给他们留下了两只手锯——它们不足以打开他们的手铐,却完全可以碎肉断骨……

  必须克服恐惧心理,才能找出这个精心设计迷局中的漏洞,只有团结在一起,才能找出自救的方法,在这个猫鼠游戏扭转劣势,逃出生天!

  第二集

  凶残成性的变态杀人狂带着他新发明的杀人游戏回来了,这回他要用更诡异的方式,令他指定的游戏参与者更加深刻地体验到生命的价值。

  又一位带着“竖锯”标签式的死亡特征的受害人被警方发现,这令探员艾里克·马休斯(当尼·沃伯格 饰)重新回到之前的惊竦噩梦之中,但这一次令他意外的是杀人者留下了十分明显的线索,这些令人意料之外的收获让调查进行得十分顺利。

  但所有这一切其实都在“竖锯”(托宾·贝尔 饰)的掌控之中,留下线索并令自己被捕正是他进行下一个邪恶游戏中的重要前提:即将有8位相互陌生的人被迫加入游戏,而更疯狂的是,除此之外的另一位游戏者已经被锁定为马休斯。

  在“竖锯”的策划下,又一场充满惊险的生死游戏就要开始了……

  第三集

  变态杀人狂的最后华彩

  “竖锯”失踪了。那个臭名昭著、掌控人心的大师,那个设计出令人闻风丧胆的杀人游戏,让人人自危、警方失颜的杀手级人物,又一次躲过了追踪,和新学徒阿曼达一起,消失得无踪无影。警方依然四处搜索,寻觅着“竖锯”的踪迹,满城风雨也还迟迟不敢落下帷幕,他们不知道的是,“竖锯”的血腥死亡游戏又找到了新的棋子。

  一天夜里,刚值完晚班的女医生莲恩·戴伦惨遭绑架,醒来时惊恐万分的莲恩,发现自己被捆绑在一间废弃的空屋里,同屋的还有另一名倒霉受害者杰夫。此时“竖锯”已卧床不起、奄奄一息,莲恩被告知除非她能在死亡游戏完成前保住这个疯子的性命,否则她和杰夫必死无疑!

  面对时刻逼近的死亡,在“竖锯”微弱的心跳限时内,备受煎熬的莲恩想尽办法让他保住最后的呼吸。然而她却怎么也想不到,杀人狂暗地里有着更可怕的杀人计划--那将会是恶名彰著的“竖锯”绞尽心血的死前华彩!最后的终极死亡游戏即将开始……

  另类杀戮恶魔重演

  第四集

  “拼图杀人狂”和他的徒弟阿曼达死了……

  故事几乎没有浪费任何时间,直接用直观的画面将我们引领至太平间,那里将进行的是对“拼图杀人狂”尸体的解剖工作……如此看来,似乎人人都可以松一口气了,因为那个变态的杀人犯再也不可能用他的游戏困扰或抢夺任何人的生命了。

  非常不幸的是,死亡对于“拼图杀人狂”来说,充其量也只是一个最最微不足道的小障碍而已。当做手术的解剖师从“拼图杀人狂”的腹腔里拿出他的胃时,却发现里面竟然包着一盘记录了他的声音的磁带,重新将我们带回那个阴冷潮湿的地牢,以及发臭的汽车旅馆的房间,里面堆满了经过精心设计、被绑成各种形状的受害者。

  难道“拼图杀人狂”竟然还有一个从未曾露过面的帮凶?两个经验丰富的FBI分析专家--斯特拉姆探员和佩雷斯探员迅速抵达了那些满是受害人、几乎将警察逼疯了的戒严区,帮助霍夫曼警官解开由“拼图杀人狂”首创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游戏,他们确实有理由怀疑,因为没有人相信,录音带也能杀人……现在已经有多位受害人卷入其中了,这个对于警察来说非常棘手的难题,再次引起了人们的恐慌。

  “拼图杀人狂”早就巧妙地计划好了一切,他这次的目标是洛杉矶特警里格,在他看来,里格具备一切可以继承自己资质的潜能,于是,“拼图杀人狂”留给里格90分钟的时间,让他解决自己设计好的一系列互相关联、可以与撒旦相媲美的邪恶陷阱和圈套,过时不候,死路一条。

  里格的足迹几乎踏遍了全市的各个角落,而他身后却留下了越来越多的死尸……霍夫曼警官和两位FBI探员通过一长串隐藏起来的线索,最终找到了“拼图杀人狂”的前妻吉尔,原来“拼图杀人狂”的真名为约翰·克莱默--在那里,他的罪恶的起源将会一点一点被揭晓,一个玩偶大师的真正意图和用心险恶的计划也将大白于天下,每一部分,都连带地指向了他的过去、现在,当然,还有最重要的未来的潜在牺牲品。

  第五集

  随着“坚锯”与其门徒亚曼达的死去,似乎那个酷爱折磨人肉体的杀人狂就要淡出人们的视线……但实则不然,有更多的人迷上了这种操纵人的生命进行游戏的快感,这一次,又有一名“坚锯”出现在FBI的视野之中。

  一名叫做赛斯的中年男人,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恐怖的杀人斗室之中。耳边则传来“坚锯”的谆谆教导……为了活命,他必须做出这一生中最艰难的抉择;而另一边,FBI探员正在追查事情的真相,回顾着“坚锯”老者过去的一些往事。但他们却没想到最后发现,自己正身处整个危险游戏的漩涡中心……

浅析《聊斋志异·狐谐》中的狐女形象塑造

张玉霞

《聊斋志异》在艺术上代表着中国文言短篇小说的最高成就,它博采中国历代文言短篇小说以及史传文学艺术精华,用浪漫主义的创作方法,造奇设幻,描绘鬼狐世界,从而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作者蒲松龄用多种多样的手法塑造了一大批具有鲜明个性的人物。他在刻画人物时,或通过人物的音容笑貌和内心活动,或通过生动、准确的细节描写,或通过自然环境的衬托,从正面、侧面、反面各个不同角度来突出人物的主要性格,往往寥寥数笔,便能形神兼备,使人难以忘怀。在众多的描写狐女形象的作品中,《狐谐》是一篇构思独特的作品。这篇小说塑造了一个只闻其声、不见其形的特殊艺术形象。小说的主人公狐女,除了第一天私奔万福时曾露过他“颇丽”的姿色外,终其全篇读者只能“闻其声,呖呖在目前,四顾,即又不见。”要刻画这样一个人物,必须舍弃一系列的艺术手段,比如肖像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等等,由此带来的困难是显而易见的。可是蒲翁凭借他高超的艺术才能,圆满地塑造了狐女这个呼之欲出的无形的女性艺术形象。其主要手段,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写狐女说话,并十分注意模腔拟调,状声肖口,用人物独有的语汇、语调和语气等描绘出狐女的神态风姿。例如,她明明想拿别人寻开心,却偏偏对别人说:“我为狐,请与客言狐典,颇愿闻之否”当那些一次次受她嘲弄、奚落的男客提出“骂人者当罚”时,她又问道:“我骂狐何如”透过这些语句,我们似乎看到了她那征询的目光和狡黠的眼神,看到了她胸有成竹从容不迫的情态。再如,针对孙得言“何吝容华,徒使人闻声相思”的戏言,“狐笑曰:‘贤哉孙子!欲为高曾母作行乐图耶”“孙子”和“高曾母”这样的词语出自狐女之口,表现了她于俏丽的容颜中蕴含的一股泼辣劲儿:含笑的声口加上一句“贤哉孙子”的骂语,使人仿佛看到了她那娇嗔、戏谑的神态。

第二,写出对话的动作特征,借对话间接体现狐女的举止行动。请看狐女说的一段故事:“昔一大臣,出使红毛国,着狐腋冠,见国王。王见而异之,问‘何皮毛,温厚乃尔’大臣以狐对。王言:‘此物生平未曾得闻。狐字字画何等’使臣书空而奏曰:‘右边是一大瓜,左边是一小犬。’”狐女不是无形的吗?可读了这段文字,我们好像看见狐女正边说边比划,当空书写着那个“狐”字。联系到当时万福的左右分别坐着孙得言和陈所见兄弟,可见狐女的洒脱和诙谐,在人物的声音里表现了人物的动作,在时间艺术中体现空间特征,这是蒲翁的高超才能所在。

第三,注意对话的逻辑联系,借对话间接揭示狐女的心理活动。由于狐女是无形的,作者无法直接描写她正在想些什么,也难于借助动作神态来显示她的内心情感和心理状态,这就得靠写她的话。小说中的她的话并非凭空而发,一般都是针对别人的言行作出的反应。这种作出反应的过程,便是一个思考判断的过程,写出狐女的话与在场诸人对这话的反应,也就写出了她当时的心理活动。比如,她讲的那个“大瓜”、“小犬”的故事本来已经完结,可是被嘲弄的陈所见、陈所闻兄弟却不服输,发出了“雄狐何在,而纵雌流毒若此”的笑骂;于是狐女马上说:“适一典,谈犹未终,遂为群吠所乱,请终之。”接着便讲了那个“马生骡”,是“臣(陈)所见”,骡生驹驹,乃“臣(陈)所闻”的笑话。这个笑话,是听了陈氏兄弟的笑骂之后利用谐音编造的故事,且与上一个故事有机衔接。再如,当孙得言说出“妓者出门访情人,来时‘万福’,去时‘万福’”的上联求对时,作者先写“合座属思不能对”,然后写到:“狐笑曰:‘我有之矣’……”接者,便说出了那句令人捧腹的下联:“龙王下诏求直谏,鳖也‘得言’,龟也‘得言’。”本来洋洋得意的孙得言,闻后狼狈不堪。这里,由于“我有之矣”一语是在“合座属思不能对”之后说的,因此就生动地表现了狐女的机智和敏捷。

古今中外许多文学大家的创作实践告诉我们,成功的人物对话,不仅仅是表达人物的识见,陈述人物的观点,而且还要能够表现人物的情态,蕴藏在人物心中的微妙的感情,暗示人物的动作。正由于《狐谐》的人物对话具备了这种动作性、心理性和情态性,因此,尽管狐女无形无影,但她机智调皮的情态,幽默诙谐的气韵都是那么具体生动,如在目前。

此外,为了刻画狐女的性格,作者还运用了对比、陪衬、烘托等艺术手法。作品一开始便作了交代:万福为了逃避任里正役而躲到济南来,正在他孤寂无依之时,狐女投奔了他,借给他“日用所需”。这虽是淡淡的几笔,都表现了狐女对弱者的同情,从而定下了狐女性格中善良的基调。为了突出狐女的诙谐,作品还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多次写众人在狐女谦虚、精警的谈锋78面前,不是“举座大笑”,就是“无不绝倒”,一个个无反唇的余地。另一方面,尽管“众知不敌”,还是“数日必一来,索狐谈骂”,因为“狐谐甚,每一语,即颠倒宾客”。这又是运用了烘托的手法。蒲翁正是利用这些辅助手法配合对话描写,成功地塑造了狐女这个美丽、善良、聪明、机智、幽默、诙谐的女性形象。

狐女当着人可以不露形容,这是她作为“异类”的“非人”的一面。但是,她的对话,以及对话中所包含的心理、情态和动作,又使人觉得“和易可亲,忘为异类”。作者对狐女形象的塑造,体现了《聊斋》描写花妖狐魅的基本特点。鲁迅先生曾在《中国小说史略》中作过分析,评价很高。聂绀弩先生在《中国古典小说论集》中指出:“鲁迅之所以欣赏此篇,不仅赏其得行文之乐”,更是因为在封建社会里,“置酒高会,男女主宾欢聚一堂,觥筹交错,谈笑风生”的事是极不容易的,蒲翁敢于如此大胆描写,正是一种极为可贵的民主思想。也可以这样说,狐女这个形象, 是作为封建礼教的对立面树立起来的,是作者民主思想的产物。但是,这类大胆突破封建礼教的女性,在当时的实际社会生活中,是很难存在的,所以她在蒲翁的笔下,不是“人”而是“狐”,而且是不露面显形的“狐”。读者只能“于无形”处听“惊雷”,以领悟蒲翁所塑造的狐女形象的深刻含义。 任启远《女教经传通纂序》。 徐仲元《形象道德理想》,《蒲松龄研究集刊》第二辑,山东大学蒲松龄研究室编,齐鲁书社出版。 鲁迅《关于女人》,《鲁迅全集》第4卷,1995年出版。 晋陀《〈聊斋志异〉萌动状态的资产阶级民主要求》,《蒲松龄研究集刊》第一辑。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附录六,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 瓦西列夫《情爱论》。 鲁迅《关于女人》,《鲁迅全集》第4卷,1995年出版。 徐仲元《形象道德理想》,《蒲松龄研究集刊》第二辑,山东大学蒲松龄研究室编,齐鲁书社出版。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聊斋志异·马介甫》附《妙音经跋》。 鲁迅《关于妇女解放》,《鲁迅全集》第一卷,1995年出版。

《夏之绝句》——简媜

(发现自然和我的流转)

春天,象一篇巨制的骈俪文;而夏天,像一首绝句。

已有许久,未曾去关心蝉声。耳朵忙着听车声,听综艺节目的敲打声,听售票**不耐烦的声音,听朋友的附在耳朵旁,低低哑哑的秘密声……应该找一条清澈洁净的河水洗洗我的耳朵,因为我听不见蝉声。

于是,夏天什么时候跨了门槛进来我并不知道。直到那天上文学史课的时候,突然四面楚歌、鸣金击鼓一般,所有的蝉都同时叫了起来,把我吓了一跳。我提笔的手势搁浅在空中,无法飘点眼前这看不见、摸不到的一卷声音!多惊讶!把我整个心思都吸了过去,就像铁沙冲向磁铁那样。但当我屏气凝神正听得起劲的时候,又突然,不约而同地全都住了嘴,这蝉,又吓我一跳!就像一条绳子,蝉声把我的心扎捆得紧紧的,突然在毫无警告的情况下松了绑。于是我的一颗心就毫无准备地散了开了来,如奋力跃向天空的浪头,不小心跌向沙滩!

夏天什么时候跨了门槛进来我竟不知道!?

是一扇有树叶的窗,圆圆扁扁的小叶子像门帘上的花鸟画,当然更活泼些。风一泼过来,它们就"刷"的一声晃荡起来,我似乎还听见嘻嘻哈哈的笑声,党像一群小玩童在比赛荡秋千!风是幕后工作者,负责把它们挑向天空,而蝉是啦啦队,在枝头努力叫闹。没有裁判。

我不禁想起童年,我的小童年。因为这些愉快的音符太像一卷录音带,让我把童年的声音又一一捡回来。

首先捡的是蝉声。

那时,最兴奋的事不是听蝉而是捉蝉。小孩子总喜欢把令他好奇的东西都一一放在手掌中赏玩一番,,我也不例外。念小学的时候,上课分上下午班,这是一二年纪的小朋友才有的优待,可见我那时还小。上学时有四条路可以走,其中一条沿着河,岸边高树浓阴,常常遮掉半个天空。虽然附近也有田园农舍,可是人迹罕至,对我们而言,真是又远又幽深,让人觉得怕怕的。然而,一星期总有好多趟,是从那儿经过的,尤其是夏天。轮到下午班的时候,我们总会呼朋引伴地一起走那条路,没有别的目的,只为了蝉。

你能想象一群小学生,穿卡其短裤,戴着**小帽子,或吊带褶裙,乖乖地把"碗公帽"的松紧带贴在脸沿的一群小男生小女生,书包搁在路边,也不怕掉到河里,也不怕钩破衣服,更不怕破皮流血,就一脚上一脚下地直往树的怀里钻的那副猛劲吗?只因为树上有蝉。蝉声是一阵袭人的浪,不小心掉进小孩子的心湖,于是湖心抛出千万圈涟漪如千万条绳子,要逮捕那长阵浪。"抓到了!抓到了!"有人在树上喊。下面有人赶快打开火柴盒把蝉关了进去。不敢多看一眼,怕它飞走了!那种紧张就像天方夜谭里,那个渔夫用计把巨魔骗进古坛之后,赶忙封好符咒不敢去碰它一般。可是,那轻纱般的薄翼却已在小孩们的两颗太阳中,留下了一季的闪耀。

到了教室,大家互相炫耀铅笔盒里的小动物--蝉、天牛、金龟子。有的用蝉换天牛,有的用金龟子换蝉。大家互相交换也互相赠送,有的扦几片叶子,喂他铅笔盒或火柴盒里的小宝贝。那时候打开铅笔盒就像开保险柜一般小心,心里痒痒的时候,也只敢凑一双眼睛开一个小缝去瞄几眼。上课的时候,老师在前面呱啦呱啦地讲,我们两眼瞪着前面,两只手却在抽屉里翻玩着"聚宝盒",耳朵专心地听着金龟子在笔盒里拍翅的声音,愈听愈心花怒放,禁不住开个缝,把指头伸进去按一按金龟子,叫它安静些,或是摸一摸敛着翅膀的蝉,也拉一拉天牛的一对长角,看是不是又多长一节?不过,偶尔不小心,会被天牛咬了一口,它大概颇不喜欢那长长扁扁被戳得满是小洞的铅笔盒吧!

整个夏季,我们都兴高采烈地强迫蝉从枝头搬家到铅笔盒来,但是铅笔盒却从来不会变成音乐盒,蝉依旧在河边高高的树上叫。整个夏季,蝉声又没少了中音或低音,依旧是完美无缺的和音。

夏乃声音的季节,有雨打,有雷声,蛙声,鸟鸣及蝉唱。蝉声足以代表夏,故夏天像一首绝句。

绝句该吟该诵,或添几个衬字歌唱一番。蝉是大自然的一队合唱团;以优美的音色,明朗的节律,吟诵着一首绝句。这绝句不在唐诗选,不在宋词集,不是王维的也不是李白的,是蝉对季节的感触,是它们对仲夏有共同的情感,而写成的一首抒情诗。诗中自有其生命情调,有点近乎自然诗派的朴质,又有些旷远飘逸,更多的时候,尤其当它们胸臆之中,似乎有许多豪情悲壮的故事要讲。也许,是一首抒情的边塞诗。

晨间听蝉,想其高洁。蝉该是有翅族中的隐士吧!高据树梢,餐风饮露,不食人间烟火。那蝉声在晨光朦胧之中分外轻逸,似远似近,又似有似无。一段蝉唱之后,自己的心灵也跟着透明澄净起来,有一种"何处惹尘埃"的了悟。蝉亦是禅。

午后也有蝉,但喧嚣了点。像一群吟游诗人,不期然地相遇在树阴下,闲散地歇它们的脚。拉拉杂杂地,他们谈天探询、问候季节,倒没有人想作诗,于是声浪阵阵,缺乏韵律也没有押韵,他们也交换流浪的方向,但并不热心,因为"流浪"其实并没有方向。

我喜欢在黄昏一面听蝉一面散步。走进蝉声的世界里,正如欣赏一场音乐演唱会一般,如果懂得去听的话。有时候我们抱怨世界愈来愈丑了,现代文明的噪音太多了;其实在一滩浊流之中,何尝没有一潭清泉?在机器声交织的音图里,也有所谓的"天籁"。我们只是太忙罢了,忙得与美的事物擦身而过都不知不觉。也太专注于自己,生活的镜头只摄取自我喜怒哀乐的大特写,其他种种,都是一派模糊的背景。如果能退后一步看看四周,也许我们会发觉整个图案都变了。变的不是图案本身,而是我们的视野。所以,偶尔放慢脚步,让眼眸以最大的可能性把天地随意浏览一番,我们将恍然大悟;世界还是时时在装扮着自己的,而有什么比一面散步一面听蝉更让人心旷神怡?听听亲朋好友的倾诉,这是我们常有的经验。聆听万物的倾诉,对我们而言,亦非难事,不是吗?

聆听,也是艺术。大自然的宽阔是最佳的设备。想象那一队一队的雄蝉敛翅据在不同的树梢端,像交响乐团的团员各自站在舞台上一般。只要有只蝉起个音,接着声音就纷纷出了笼它们各以最美的音色献给你,字字都是真心话,句句来自丹团。它们有鲜明的节奏感,不同的韵律表示不同的心情。它们有时合唱有时齐唱,也有独唱,包括和音,高低分明。它们不需要指挥也无需歌谱,它们是天生的歌者。歌声如行云如流水,让人了却忧虑,悠游其中。又如澎涛又如骇浪,拍打着你心底沉淀的情绪,顷刻间,你便觉得那蝉声宛如狂浪淘沙般地攫走了你紧紧扯在手里的轻愁。蝉声亦有甜美温柔如夜的语言的时候,那该是情歌吧!总是一句三叠,像那倾吐不尽的缠绵。而蝉声的急促,在关注的音符处突地戛然而止,更像一篇锦绣文章被猛然撕裂,散落一地的铿锵字句,掷地如金石声,而后寂寂寥寥成了断简残编,龆留给人一些怅惘,一些感伤。何尝不是生命之歌?

冰心的《一日的春光》

全文如下:一日的春光

去年冬末,我给一位远方的朋友写信,曾说:“我要尽量的吞咽今年北平的春天。”

今年北平的春天来的特别的晚,而且在还不知春在哪里的时候,抬头忽见黄尘中绿叶成荫,柳絮乱飞,才晓得在厚厚的尘沙黄幕之后,春还未曾露而,已悄悄的远引了。

天下事都是如此——

去年冬天是特别的冷,也显得特别的长。每天夜里,灯下孤坐,听着扑窗怒号的朔风,小楼震动,觉得身上心里,都没有一丝暖气,一冬来,一切的快乐,活泼,力量,生命,似乎都冻得蜷伏在每一个细胞的深处。我无聊地慰安自己说,“等着罢,冬天来了,春天还能很远么?”

然而这狂风,大雪,冬天的行列,排得意外的长,似乎没有完尽的时候。有一天看见湖上冰软了,我的心顿然欢喜,说,“春天来了!”当天夜里,北风又卷起漫天匝地的黄沙,忿怒的扑着我的窗户,把我心中的春意,又吹得四散。有一天看见柳梢嫩黄了,那天的下午,又不住的下着不成雪的冷雨,黄昏时节,严冬的衣服,又披上了身。有一天看见院里的桃花开了,这天刚刚过午,从东南的天边,顷刻布满了惨暗的黄云,跟着干枝风动,这刚放蕊的春英,又都埋罩在漠漠的黄尘里……

九十天看看过尽——我不信了春天!

几位朋友说,“到大觉寺看杏花去罢。”虽然我的心中,始终未曾得到春的消息,却也跟着大家去了。到了管家岭,扑面的风尘里,几百棵杏树枝头,一望已尽是残花败蕊;转到大工,向阳的山谷之中,还有几株盛开的红杏,然而盛开中气力已尽,不是那满树浓红,花蕊相间的情态了。

我想,“春去了就去了罢!”归途中心里倒也坦然,这坦然中是三分悼惜,七分憎嫌,总之,我不信了春天。

四月三十日的下午,有位朋友约我到挂甲屯吴家花园去看海棠,“且喜天气晴明”——现在回想起来,那天是九十春光中唯一的春天——海棠花又是我所深爱的,就欣然的答应了。

东坡恨海棠无香,我却以为若是香得不妙,宁可无香。我的院里栽了几棵丁香和珍珠梅,夏天还有玉簪,秋天还有菊花,栽后都很后悔。因为这些花香,都使我头痛,不能折来养在屋里。所以有香的花中,我只爱兰花,桂花,香豆花和玫瑰,无香的花中,海棠要算我最喜欢的了。

海棠是浅浅的红,红得“乐而不*”,淡淡的白,白得“哀而不伤”,又有满树的绿叶掩映着,○纤适中,像一个天真,健美,欢悦的少女,同是造物者最得意的作品。

斜阳里,我正对着那几树繁花坐下。

春在眼前了!

这四棵海棠在怀馨堂前,北边的那两棵较大,高出堂檐约五六尺。花后是响晴蔚蓝的天,淡淡的半圆的月,遥俯树梢。这四棵树上,有千千万万玲珑娇艳的花朵,乱烘烘的在繁枝上挤着开……

看见过幼稚园放学没有?从小小的门里,挤着的跳出涌出使人眼花缭乱的一大群的快乐,活泼,力量,和生命;这一大群跳着涌着的分散在极大的周围,在生的季候里做成了永远的春天!

那在海棠枝上卖力的春,使我当时有同样的感觉。

一春来对于春的憎嫌,这时都消失了,喜悦的仰首,眼前是烂漫的春,骄奢的春,光艳的春,——似乎春在九十日来无数的徘徊瞻顾,百就千拦,只为的是今日在此树枝头,快意恣情的一放!

看得恰到好处,便辞谢了主人回来。这春天吞咽得口有余香!过了三四天,又有友人来约同去,我却回绝了。今年到处寻春,总是太晚,我知道那时若去,已是“落红万点愁如海”,春来萧索如斯、大不必去惹那如海的愁绪。

虽然九十天中,只有一日的春光,而对于春天,似乎已得了报复,不再怨恨憎嫌了。只是满意之余,还觉得有些遗憾,如同小孩子打架后相寻,大家忍不住回嗔作喜,却又不肯即时言归于好,只背着脸,低着头,撅着嘴说,“早知道你又来哄我找我,当初又何必把我冰在那里呢?”

一九三六年五月八日夜,北平。

丰子恺《渐》

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在不知不觉之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人;血气旺盛的成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因为其变更是渐进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渐进,犹如从斜度极缓的长远的山坡上走下来,使人不察其递降的痕迹,不见其各阶段的境界,而似乎觉得常在同样的地位,恒久不变,又无时不有生的意趣与价值,于是人生就被确实肯定,而圆滑进行了。假使人生的进行不象山陂而象风琴的键板,由do忽然移到re,即如昨夜的孩子今朝忽然变成青年;或者象旋律的“接离进行”地由do忽然跳到mi,即如朝为青年而夕暮忽成老人,人一定要惊讶、感慨、悲伤、或痛感人生的无常,而不乐为人了。故可知人生是由“渐”维持的。这在女人恐怕尤为必要:歌剧中,舞台上的如花的少女,就是将来火炉旁边的老婆子,这句话,骤听使人不能相信,少女也不肯承认,实则现在的老婆子都是由如花的少女“渐渐”变成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也全靠这“渐”的助力。巨富的纨子弟因屡次破产而“渐渐”荡尽其家产,变为贫者;贫者只得做佣工,佣工往往变为奴隶,奴隶容易变为无赖,无赖与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儿……这样的例,在小说中,在实际上,均多得很。因为其变衰是延长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渐渐”地达到的,在本人不感到甚么强烈的刺激。故虽到了饥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贪恋着目前的生的欢喜。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变了乞丐或偷儿,这人一定愤不欲生了。

这真是大自然的神秘的原则,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阴阳潜移,春秋代序,以及物类的衰荣生杀,无不暗合于这法则。由萌芽的春“渐渐”变成绿荫的夏,由凋零的秋“渐渐”变成枯寂的冬。我们虽已经历数十寒暑,但在围炉拥衾的冬夜仍是难于想象饮冰挥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夏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间实在没有显著的痕迹可寻。昼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窗下看书,书页上“渐渐”地黑起来,倘不断地看下去(目力能因了光的渐弱而渐渐加强),几乎永远可以认识书页上的字迹,即不觉昼之已变为夜。黎明凭窗,不瞬目地注视东天,也不辨自夜向昼的推移的痕迹。儿女渐渐长大起来,在朝夕相见的父母全不觉得,难得见面的远亲就相见不相识了。往年除夕,我们曾在红蜡烛底下守候水仙花的开放,真是痴态!倘水仙花果真当面开放给我们看,便是大自然的原则的破坏,宇宙的根本的摇动,世界人类的末日临到了!

“渐”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极微极缓的方法来隐蔽时间的过去与事物的变迁的痕迹,使人误认其为恒久不变。这真是造物主骗人的一大诡计!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农夫每天朝晨抱了犊而跳过一沟,到田里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过沟回家。每日如此,未尝间断。过了一年,犊已渐大,渐重,差不多变成大牛,但农夫全不觉得,仍是抱了它跳沟。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这牛而跳沟了。造物的骗人,使人留连于其每日每时的生的欢喜而不觉其变迁与辛苦,就是用这个方法的。人们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沟,不准停止。自己误以为是不变的,其实每日在增加其苦劳!

我觉得时辰钟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征了。时辰钟的针,平常一看总觉得是“不动”的;其实人造物中最常动的无过于时辰钟的针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觉得我是我,似乎这“我”永远不变,实则与时辰钟的针一样的无常!一息尚存,总觉得我仍是我,我没有变,还是留连着我的生,可怜受尽“渐”的欺骗!

“渐”的本质是“时间”。时间我觉得比空间更为不可思议,犹之时间艺术的音乐比空间艺术的绘画更为神秘。因为空间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广大或无限,我们总可以把握其一端,认定其一点。时间则全然无从把握,不可挽留,只有过去与未来在渺茫之中不绝地相追逐而已。性质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议,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为一般人对于时间的悟性,似乎只够支配搭船乘车的短时间;对于百年的长期间的寿命,他们不能胜任,往往迷于局部而不能顾及全体。试看乘火车的旅客中,常有明达的人,有的宁牺牲暂时的安乐而让其坐位于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暂时的美誉);有的见众人争先下车,而退在后面,或高呼“勿要轧,总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会”或“世界”的大火车的“人生”的长期的旅客中,就少有这样的明达之人。所以我觉得百年的寿命,定得太长。象现在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们搭船乘车的期间的寿命,也许在人类社会上可减少许多凶险残惨的争斗,而与火车中一样的谦让,和平,也未可知。

然人类中也有几个能胜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寿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们能不为“渐”所迷,不为造物所欺,而收缩无限的时间并空间于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纳须弥于芥子。中国古诗人(白居易)说:“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国诗人(Blake)也说:“一粒沙里见世界,一朵花里见天国;手掌里盛住无限,一刹那便是永劫。”

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无论别人怎么看,我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怎么也长久不了。

违背了自己定下的原则,哪怕只有一次,以后就将违背更多的原则。

我这个人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或说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跑步也罢,写文章也罢,我都不感到无聊。和与人一起做事相比,我更喜欢一个人默不作声地读书或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来。

Pain is inevitable Suffering is optional

痛苦不可避免,但可以选择是否受苦。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we learn at school is the fact that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s can't be learned at school

我们在学校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最重要的东西不可能在学校学到。

但凡值得一做的事情,自有值得去做甚至做过头的价值。

All I do is keep on running in my own cozy, homemade void, my own nostalgic silence And this is a pretty wonderful thing No matter what anybody else says

我所做的只是在自己炮制的惬意的空虚和怀旧的静默中不断奔跑,这是一件很美妙的事,不管别人怎么说。

清晨五点起床、晚上十点之前就寝,这样一种简素而规则的生活宣告开始。一日之中,身体机能最为活跃的时间因人而异,在我是清晨的几小时。在这段时间内集中精力完成重要的工作。随后的时间或是用于运动,或是处理杂务,打理那些不需高度集中精力的工作。日暮时分便优哉游哉,不再继续工作。或是读书,或是听音乐,放松精神,尽量早点就寝。我大体依照这个模式度日,直至今天。拜其所赐,这二十来年工作顺利,效率甚高。

或许我不该仰望天空,应当将视线投去我的内部。我试着看向自己的内部,就如同窥视深深的井底。

今天不想跑,所以才去跑,这才是长距离跑者的思维方式。

我就是我,不是别人,这于我乃是一份重要资产。心灵所受的伤,便是人为这种自立性而不得不支付给世界的代价。

失去理智的人怀抱的美好的幻想,在现实世界中根本是子虚乌有。

不管怎样,这是我的肉体,有着极限和倾向,与容颜、才华相同,即便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也无足以取而代之的东西,只能靠它拼命向前。

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

然而无论何等意志坚强的人,何等争强好胜的人,不喜欢的事情终究做不到持之以恒;做到了,也对身体不利。

生存的质量并非成绩,数字,名次之类固定的东西,而是含于行为之中的流动性的东西。

萨默赛特毛姆写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 ,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观念的东西来。

发怒的话,就将那份怒气冲着自己发好了。感到懊恼的话,就用那份懊恼来磨炼自己好了。

我想,年轻的时候姑且不论,人生之中总有一个先后顺序,也就是如何依序安排时间和能量。到一定的年龄之前,如果不在心中制订好这样的规划,人生就会失去焦点,变得张弛失当。先稳定生活的基盘,余项事物才能渐次展开。

希望一人独处的念头,始终不变地存于心中。所以一天跑一个小时,来确保只属于自己的沉默的时间,对我的精神健康来说,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功课。至少在跑步时不需要交谈,说话,只需眺望风光,凝视自己便可。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宝贵时刻。

老实说,在跑步时思考过什么,我压根儿想不起来。在寒冷的日子里,我可能思考一下寒冷;在炎热的日子里,则思考一下炎热;悲哀的时候,思考一下悲哀;快乐的时候,则思考一下快乐。如同前面写过的,还会毫无由来地浮想往事。有时候,只是偶尔有之,也有关于小说的小小灵感浮上脑际。尽管如此,我几乎从不曾思考正儿八经的事情。我跑步,只是跑着。原则上是在空白中跑步。也许是为了获得空白而跑步。

缺点和缺陷,如果一一去数,势将没完没了。可是优点肯定也有一些。我们只能凭着手头现有的东西去面对世界。

别人自有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这样的差异产生了细微的分歧,数个分歧组合起来,就可能发展成大的误会,让人受到无缘无故的非难。遭到误解、受到非难,绝非令人愉快的事件,还可能使心灵受到深刻的创伤。这也是痛苦的体验。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逐渐认识到,这样的苦痛和创伤对于人生而言,其实很是必要。想起来,正是跟别人多少有所不同,人才得以确立自我,一直作为独立的存在。能在同一道风景中看到不同于他人的景致、感到不同于他人的东西、选择不同于他人的语句,才能不断写出属于自己的故事来。我就是我,不是别人,这于我乃是一份重要的资产。心灵所受的伤,便是人为这种自立性而不得不支付给世界的代价。

无论别人怎么看,不要打乱自己的节奏。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我不是人,是一架纯粹的机器,所以什么也无须感觉,唯有向前奔跑。” 我这样告诫自己,几乎一心一意地想着这几句话,坚持了下来。倘如我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也许会在途中因苦痛而崩溃。我本能地悟出,唯有如此,才是存活下去的唯一出路。

能在同一道风景中看到不同于他人的景致,感受到不同于他人的东西,选择不同于他人的语句,才能不断写出属于自己的故事来。

要想实实在在的掌握什么,许多时候,肉体的疼痛必不可缺。

何时何地赢了别人也罢,输了也罢,却不太计较,倒是更关心能否达到自己设定的标准。

隔在健康的自信和不健康的轻慢心之间的那堵墙,非常薄。

真的绅士,不谈论别离了的女人和已然付出去的税金。

在大约三十七公里处,深深地感到一切令人厌烦。啊呀,我烦啦,不想再跑啦!任怎么想,体内的能量都消耗尽了。那心情就好比揣着空空如也的汽油箱继续行驶的汽车。好想喝水。不过我觉得,倘若此时停下喝水,恐怕再也挪不动脚步了。喉咙干渴。然而我连喝一口水需要的能量都没有剩下。如此一想,便渐渐地生出怒气来。对散见于路边。惬意吃草的羊,对坐在车中不停地按快门的摄影师,也开始光火:快门的声音太大!羊的数量太多!按快门是摄影家的工作,吃草是羊的工作,毫无去挑刺儿的理由。然而我还是怒火难捺。

成绩也好,名次也好,外观也好,别人如何评论也好,都不过是次要问题。最重要的是用双脚实实在在地跑过一个个终点,让自己无怨无悔:应当尽的力我都尽了,应当忍耐的我都忍耐了。从那些失败和喜悦之中不断汲取教训

在早晨的马拉松村咖啡馆里,我尽情享用了冰镇的阿姆斯特尔啤酒。啤酒诚然好喝,却远不似我在奔跑时热切向往的那般美妙。失去理智的人怀抱的美好的幻想,在现实世界中根本是子虚乌有。

纵然受到别人阻止,遭到恶意非难,我都不曾改变。这样一个人,又能向谁索求什么呢?

不管奔跑速度降低了多少,我都不能走。这是原则。违背了自己的定下的原则,哪怕只有一次,以后就将违背更多的原则。

在学校里,我们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最重要的东西在学校里学不到”这一真理。

或许我不该仰望天空,应当将视线投去我的内部。我试着看向自己的内部,就如同窥视深深的井底。哪里可以看到爱心么?不,看不到。看到的只有我的性格。我那个人的,顽固的,缺乏协调性的,每每任性妄为又常常怀疑自己的,哪怕遇到了痛苦也想在其中发现可笑之处的性格。

在人生这条高速公路上,不能一直在超车道上驱车前行。

不论到了多大年龄,只要人还活着,对自己就会有新的发现。

当你不顾一切地坚持跑完,便觉得仿佛所有的东西都从躯体最深处挤榨了出来,一种类似自暴自弃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我常常寻思:“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不努力便得不到的东西,有些人却无需努力便唾手可得。

正是因为有了各种各样的人,这世间方是世间。别人自有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这样的差异产生了细微的分歧,数个分歧组合起来,就可能发展成大的误会,让人受到无缘无故的非难。遭到误解、受到非难,绝非令人愉快的事件,还可能使心灵受到深刻的创伤。这也是痛苦的体验。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逐渐认识到,这样的苦痛和创伤对于人生而言,其实很是必要。想起来,正是跟别人多少有所不同,人才得以确立自我,一直作为独立的存在。……我就是我,不是别人,这于我乃是一份重要的资产。心灵所受的伤,便是人为这种自立性而不得不支付给世界的代价。

人类的精神还没有强大到足以坐拥真空的程度。

成绩也好,名次也好,外观也好,别人如何评论也好,都不过是次要的问题。对于我这样的跑着,第一重要的是用双脚实实在在地跑过一个个终点,让自己无怨无悔应当尽的力我都尽了,应当忍耐的我都忍耐了。从那些失败和喜悦之中,具体  地如何琐细都没关系—不断汲取教训。并且投入时间投耐你入年月,逐一地累积这样的比赛,最终到达一个自己完全接受的境界,抑或无限相近的所在。

说老实话,不尽如人意。至少,不如我暗自期待的那样令人满意。我也希望将“功夫不负有心人,能在纽约城市马拉松中取得这样的好成绩,乃是平日刻苦训练的结果。冲过终点时,我感动极了”之类气壮山河的话,拿来当作结束语,放在本书的最后。尔后伴着雄壮的《洛奇》主题曲,在华美的夕阳下,很酷地迈步离去。

那是入秋以来的第一场*雨。雨忽强忽弱,彷佛突发奇想,虽有雨住的时候,却片刻不曾露过爽朗的晴空。天空自始至终为这个地方特有的厚厚灰色云层紧紧遮覆。好似一个优柔寡断。狐疑不决的人,那雨磨磨蹭蹭地下了又下,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变成了一场豪雨。

无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工作领域里,和别人交手竞争一决雌雄,不是我追求的活法。听上去好像在大谈特谈无聊的大话,不过,正是因为有了各种各样的人,这世间方是世间。别人自有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

发怒的话,就将那份怒气冲着自己发好了。感到懊恼的话,就用那份懊恼来磨炼自己好了。我便是如此思考的,能够默默吞咽下去的东西,就一星不剩地吞咽进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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