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诗经》里面的150篇国风,都是当时的民歌,全是爱情相关的哦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
舒忧受兮。劳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
舒夭绍兮。劳心惨兮。
——诗经·陈风——《月出》
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诗经·小雅——《隰桑》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描写男子思念女子)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描写男子思念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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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代表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诗歌创作,其中描写爱情的篇幅占了很大比重。爱情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之一,《诗经》中的爱情诗,热烈而浪漫,清纯而自然,是心与心的交流,情与情的碰撞。后世的很多爱情诗,浮艳而做作,在文学价值上远远不及《诗经》。
《诗经》中描述的事情跨越时间很大,达五百多年,因此我们分析时也要看到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域,其爱情诗所具有的不同特点。整体来说,周代婚姻恋爱的习俗是一个由开放到保守的过程。
周初,礼教初设,古风犹存,青年男女恋爱尚少禁忌,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自由的。
《郑风 溱洧》便是极具代表性的一篇。诗写的是郑国阴历三月上旬己日男女聚会之事。阳春三月,大地回暖,艳阳高照,鲜花遍地,众多男女齐集溱水、洧水岸边临水祓禊,祈求美满婚姻。一对情侣手持香草,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感受着春天的气息,享受着爱情的甜蜜。他们边走边相互调笑,并互赠芍药以定情。这首诗如一首欢畅流动的乐曲,天真纯朴,烂漫自由。按封建卫道士的观点,《溱洧》通篇“皆为惑男之语”,实乃“*声”,然以今天的眼光客观地看,这种未经礼教桎梏的、道学家口中的所谓“*”,恰恰是自然的人性,是一种活泼生命的体现,是真正意义上的对天地精神的遵从。它标志着和谐、自由、平等,散发着愉快与天真的气息。
《周南 关雎》这首诗作者热情地表达了自己对一位窈窕美丽、贤淑敦厚的采荇女子的热恋和追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表达了对与她相伴相随的仰慕与渴望,感情单纯而真挚,悠悠的欣喜,淡淡的哀伤,展现了男女之情的率真与灵动。
《卫风 木瓜》,“投我予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表达了远古时候青年男女自由相会,集体相会、自由恋爱的美好,女子把香美的瓜果投给集会上的意中人,男子则解下自己身上的佩玉等作为定情物回赠给心中的姑娘。这首诗带有明显的男女欢会色彩,一是互赠定情物,表示相互爱慕,一是邀歌对唱,借以表白心迹。
《召南 有梅》是少女在采梅子时的动情歌唱,吐露出珍惜青春、渴求爱情的热切心声;
《卫风 淇奥》这首诗以一位女子的口吻,赞美了一个男子的容貌、才情、胸襟以及诙谐风趣,进而表达了对该男子的绵绵爱慕与不尽幽怀。
《邶风 静女》描写男女幽会: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一个男子在城之一隅等待情人,心情竟至急躁而搔首徘徊。情人既来,并以彤管、茅荑相赠,他珍惜玩摩,爱不释手,并不是这礼物有什么特别,而是因为美人所赠,主人公的感情表现得细腻真挚。虽然都是通过男子表现对于爱情的甜蜜与酸涩,但是也可以从侧面看出当时女子对于爱情同样是有着美好期盼的。
自由恋爱渐渐受到家庭等各方面的束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迫使许多人不能与心上人结为爱侣,其中失落与心酸,谁能道尽说完!
《郑风 将仲子》里的这位女主人公害怕的也正是这些礼教。“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对于仲子的爱和父母、诸兄及国人之言成为少女心中纠缠不清的矛盾,一边是自己所爱的人,另一边是自己的父母兄弟,怎么办呢?几多愁苦,几多矛盾,少女的心事又怎能说清呢?
《鄘风 柏舟》, “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这个女子如此顽强地追求婚姻爱情自由,宁肯以死殉情,呼母喊天的激烈情感,表现出她在爱情受到阻挠时的极端痛苦和要求自主婚姻的强烈愿望。从中也可以看出当时女性追求恋爱自由、自由婚姻的迫切愿望。
又很多诗细腻地描写出思念情人的忧郁苦闷心理。如《卷耳》,“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诗中女子怀念远方的爱人,在采卷耳时心里想的都是他,以致采了许久那个箩筐都没填满。又如《郑风 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这里面就含有对情人的埋怨与不满。还有《狡童》,“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情人不理会她,使她寝食难安。《郑风 风雨 》,“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写的则是见到情人时的欣喜心情,可见思念之深之切!
《秦风 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诗中写的是单相思,对于所爱的人,可望而不可即,几多愁苦,几多思念!
思念妻子或丈夫的诗也是情深意切,于朴实的语言中透露出那种深厚缠绵的感情。
《邶风 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位出征在外的男子对自己心上人的日夜思念:他想起他们花前月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想起如今生离死别、天涯孤苦,岂能不泪眼朦胧、肝肠寸断? “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愿言思伯,甘心首疾。焉得谖草?言树之背。愿言思伯,使我心痗。”
《卫风 伯兮》写了一位女子自从丈夫别后,无心梳洗,思念之心日日萦绕期间,苦不堪言。“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愿言思伯,甘心首疾!”也许为国征战是英勇豪迈的,可是人生的天涯孤苦和生离死别,总是让有情的人们感到撕心裂肺的痛。
《诗经》中也有不少是祝贺新婚女子的,如《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这首诗轻快活泼,诗人热情地赞美新娘,并祝她婚后生活幸福。
《诗经》中对美好爱情是歌颂向往的,而对始乱终弃持批判态度,并对受害者予深深的同情。《卫风•氓》这首诗是弃妇自述不幸的诗作,诗中首先以甜蜜的语气叙述了他们的相恋、嫁娶以及初婚的美好生活,然后又以悲凉的语气,叙述了年华的逝褪以及丈夫的变心和丈夫对她的粗暴相向,一种含辛茹苦、人生不幸的感叹以及对青春少年甜美生活的不尽留恋,弥漫在了诗的词句中——而古时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以及妇女生活的不幸,亦由此可见一斑。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还有《谷风》,“习习谷风,维风及雨。将恐将惧,维予与女;将安将乐,女转弃予!”在危难时期,相依相靠,但在安乐时候,却将她抛弃。
《诗经》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葩,其爱情诗更是体现那个时代人民的情感生活,其实其思想内涵从现代的眼光看来仍具有很大的艺术价值。好的事物总是经得时代考验的,千年过去之后,《诗经》仍然以其非凡的魅力感染着人们。
参考文献:《诗经》吴兆基 长城出版社2002
《诗经讲义稿》傅斯年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诗经国风今译》蓝菊荪 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
《诗经今注》高亨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我最难忘的故事就是到苇场里割苇子。
70年冬天生产队为了搞副业,要到苇场割“忠字苇子”。我初来乍到不知深浅,颇感新鲜,举手报名加入其中。
从来也没见过苇场是什么样子的,到了盘锦苇场后才知道是亚洲最大苇场之一,只能用一望无际来形容。
这次收割苇子是为了制作“毛主席语录”的用纸,据“看苇场”人说,只有本苇场苇子做纸才合乎要求。
第二天早上我和社员开始割苇子,那苇子长的有两米多高,苇子根象竹子一样硬实,割起来费劲,我和生产组长一伙,割了七抱才能打上一捆,我俩第一天共收割49捆。
一个星期下来,哥哥送我的棉工作服开了花,棉胶鞋帮和底都被苇茬子扎坏了,幸亏女社员帮我修补了事。
闲遐时间听苇场老人讲苇场来龙去脉:从前割苇子,都是服刑犯人割苇子,称:“驴进磨房,人进苇塘”,真累呀,一般人干不了这活。
这片茫茫苇场是一片海边上的盐咸地,大凌河水在此入海,给芦苇营造了优质生长环境。
苇场人员说:这苇场的苇子值多少个亿呀,可就不值一根火柴钱,就怕着火,一但着火没个救,所以严禁抽烟!任何人不允许带火抽烟。
我和社员割了二个月的“忠字苇子”就回到了青年点,说来也怪,打那以后从来也没遇见过第二个和我有共同割苇子经历的人,也好述述旧,那段难忘记的往事就象一喝了杯酒陈年老酒,至今口留醇香,难以忘怀……
“咸猪手”,骚扰女性的代名词,40多年前,“咸猪手”改变一个女知青的命运。
我们下放的是国营农场,风传上面有文件精神,国营农场的知青是国家正式职工,不再享受招工待遇。有门路的知青纷纷托关系,想方设法回城。没有背景的知青,自叹命运不济,要在广阔天地干一辈子。
队里有位女知青,姓姜,长相清秀,身材窈窕,皮肤白皙,说话很嗲。姜知青出身在普通职员家庭, 社会 关系简单,凭个人努力是无法跳出“农”门的。
双抢季节。队长驾着牛车,码着脱粒过稻草,运送到队里大操场堆跺。收工的姜知青刚巧路过,笑言搭个便车。队长拉着牛的僵绳,“吁”一长声,老牛停下了。姜知青轻巧跳上牛车,老牛慢吞吞又迈开四肢。
快到操场时,姜知青突然从车上跳下来,抹着眼泪,哭哭啼啼说队长摸她屁股。哭声惊动了正在大田劳动的知青,呼拉围了上来,七嘴八舌说队长老不正经。
队长涨红了脸,解释是无意中碰了一下,越辨解越说不清。不嫌事大的男知青甚至磨拳擦掌,要为姜知青讨回公道。
这桩“绯闻”闹的沸沸扬扬,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队长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平息。谁知这姜知青却是个烈性女子,不但不出工,天天寻死觅活。队长有口难辩,担心真发生意外,那责任可担当不起。特地派了两位知青轮流看护。
姜知青看事情一直得不到结果,又开始绝食,陪护从食堂打的饭菜也不吃。问题越闹越大,场部领导也知道了,专程派人下队调解。还拿出二条方案:一是调离到其他队。二是队长换地方。姜知青默不作声,静静的淌着眼泪。
场长听了汇报,再闹下去影响更坏,为了安定团结,也为了姜知青不走极端,破例以场部的名义和姜知青父亲单位联系,又通过市知青办,前后跑了3个多月,一纸调令把姜知青调回城里。
后来问队长有没有“咸猪手”,队长说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七十年代,知青在农村确实辛苦难熬度日,我是76,77,78年任生产队长,分配我队两位知青,白天和我们一起出工赚工分,根本什么都不懂不会做农活,他们自已开伙食,菜也没有种,油水也没,靠到城里父母那拿来吃,吃小菜这家搞点那家搞点,没烟抽就我一样用纸滚土烟抽,基本上我每年种的土烟被两位知青抽一半,我没办法一年吃不到又到岳父家去弄[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到了夏季还有别队两个女知青到我家与那两知青玩,就要我带她们晚上去抓青蛙改善伙食,我就依从,结果一晚上抓14斤就剖就搞熟了一大盆,油还是我家的,加上我共5人全享吃了,还是没吃饱一样,第二晚传开了又来了更多人,又照样做,连我家熬猪油渣还吃掉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激情过后,巨大的落差,难免在人群中会产生分化。有志向坚定者,与当地农民结合并扎根黄土地;有志向动摇者,想尽一切办法回城;有委身于农村干部者,被推荐进入高等学府,变相脱离苦海;大部分则既来之则安之,受到了锻炼,获得了一生中宝贵的财富。
回城政策一经确定,曲终人散,在当地开花结果者,毅然决然留下的有之,因为回城,饱受妻离子散的有之,每一种情况都有一段故事。
至今如同一个美梦一直环绕我的心里:我们在西双版纳上山下乡,驻扎在勐遮深山修建水库,我们都是自给自足的,连队要养猪解决吃肉,吃油问题,养猪没有饲料可喂,只能到处砍野芭蕉杆煮熟后喂猪,时间长了附近也没了,一次连队安排我们男生半夜里去一地砍芭蕉,我们从后山爬上山顶,又摸黑走了足足半个小时的山路,终于到了一片傣族种的芭蕉林,我们呼啦一下子围了上去,每人砍了两根,扛起就走,回到连队时,浑身都湿透了,又过了半个月,我们再次光临了这一片芭蕉林,无意中,有人在草丛中发现了几个夹野兽的铁夹子,大家顿时失色,匆匆的砍了几棵落荒而逃,回到连队后,一汇报,连长沉闷了,后来他才感叹一声,亏的没人被夹,要是谁踩上了,脚腕被夹断无疑了。
每个知青都有那些血泪、难忘的故事,但是他们无怨无悔,为国家做出很大贡的贡献。
偷鸡摸狗,看手抄本,唱革命红歌。
李爷爷名叫李文书,1974年初秋,在村里人的热情的掌声下与欢呼下,两辆满载着学生娃的卡车缓缓驶进了我们村,卡车上笑得最灿烂的,就是李文书。
那个时候的他,可能还没意识到,他不止会将青春奉献给这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庄,并且余生都将会在这个陕北小村子里度过。
为欢迎这群从大城市北京来的知识分子,当晚,公社里就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仪式,大家一起载歌载舞,最后由公社的演艺团给大家唱起了样板戏《沙家浜》。
一些刚下学的小伙子小姑娘顿时被精彩的表演吸引了,大家边看边与周边村民讨论着,没多久就打成一片,待演出结束后,知青们就被带到各自的住所,这才安顿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知青们拿起生产工具,向各自的生产队出发。李文书与同行的另外一个男生分到了远离村子的山沟处,条件虽比别人的艰苦,但两人也并无怨言,且在旁边其他村民的帮助下,两人也很快的投入了进去。
此时正值秋收加上又是在山沟里劳作,这无疑加大了劳动强度,且那个时候不比现在,收割庄稼大部分都要靠人力,唯一的运输工具就是背篓,于是大家就一篓篓地把粮食往外背。
期间,村支书的女儿小妍怕他们不适应,还积极地来帮忙,虽说累了一点,但大家一起劳动有说有笑的却也很充实,很快,第一天的劳作就在一声声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晚上回去,大家坐在一起开心地吃大锅饭,从未出过远门的小妍拉着李文书向他询问大城市里的生活,李文书一一作答,听的小姑娘是一脸憧憬,看着身边的一脸向往的小妍,李文书半开玩笑道:“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大城市里玩耍。”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小妍默默地把李文书的话记在了心上,在此之后,在工作上,小妍经常给予李文书帮助,闲暇的时候,她还经常拉着李文书
让他教自己读书识字。
这么一来二去,两人逐渐产生了感情,于是便偷偷背着别人谈起了恋爱。可同在一个屋檐下,让别人发现也是早晚的事,这一天偷偷约会的两人都被小妍的父亲抓了个正着。
这让小妍的父亲哭笑不得,把两人叫到面前说:“都新时代了,你们年轻人谈恋爱很正常,我不会干涉你们,以后不必偷偷摸摸的!”
作为村支书的小妍父亲也读过几年书,自然比较看好同样是知识分子的李文书,再加上这个年轻人为人踏实能干,且品德良好,所以他是打心里欣赏这个大城市来的文艺青年的。
再加上自己的女儿也到了婚配的年龄,此时他正在为女儿的终身大事而发愁呢,这样一来皆大欢喜。作为父亲,他语重心长地叮嘱李文书一定要好好对待自己的女儿,不要让她受委屈之类的。李文书当即作出表态:会一辈子对小妍好,自此,两人的恋情才真正公布于众。
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的感情也越来越深,在他们在一起一年后,小妍父亲提出让两人结婚的想法,李文书思来想去,也的确该给自己的女友一个名分,就联系家里人商议。
经过双方家长的谈话,最终把婚期定下了,因为两人的家相距较远,所以经过两家的商议,决定就让他们在村子里完婚,等以后李文书可以回家了再把小妍带回去。
于是,两人就在公社许多老乡的见证下结了婚,为此,村支书还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在村头给两人建了一座新房子,至此,小两口才算真正成了一个家。
婚后的日子自然不用多说,李文书踏实肯干,小妍又知书达理,两人一度成为公社最让人羡慕的一对。
婚后第二年,家里就添了一个大胖小子,就在孩子出生那一年,“返城潮”来临,全国各地的知青积极地响应了国家的号召,从生活几年的农村返回大城市,给为期几年的“上山下乡”运动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此时的李文书,早已没了回城市的想法,几年的劳作生活与妻子的相伴,使他早已爱上了这片土地,所以他毅然决然地留了下来。
同伴回城的那一天,李文书一大早就起床去给他们送行,看着昔日的好友坐在卡车上逐渐远去,他的心里不禁百感交集。
那一刻,他不知道自己选择留下究竟对不对,但对家人、这片土地的热爱,让他顾不得去考虑其他。
在村子里的这些年,他积极向上、努力劳作,曾一起和农民播种收割,修过山路、挖过大河,也协助过村里开办学校 无偿担任过小学教师。然而,生活却没善待这个积极向上的人。
1980年,李文书的第二个儿子出生,然而这个孩子的出世却没给这个家庭带来欢声笑语,他的妻子小妍在生孩子的时候因难产而去世,孩子九个月大的时候又因病而夭折,接连失去亲人的痛苦,使这个男人瞬间苍老了十岁。
养 育儿 子的重担落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而这个男人,因为怕儿子受委屈,从妻子去世后,他就一直没再娶,直到现在。
没人知道他在妻子与小儿子去世后独自拉扯一个孩子长大吃了多少苦,也没人知道这些年他受了多少委屈,这个坚强的男人,在外人面前从未表现过他的脆弱。
如今,很多人都选择逃离农村去城市里安家,他的儿子也劝过他很多次,曾多次想把他接回城里,但他依然选择留在村子里,留在这个曾有着他青春与爱的地方,即便生活给了他巨大的痛苦,他也依然不妥协且深爱着他脚下的土地。
去年回家的时候,我曾在村口的那株老柳树下看到他孤寂的身影,夕阳下,他枯瘦的影子仿佛跟那即将老去的柳树融为一体。
出于礼貌,我上前跟他打了招呼,看到我过来,这个走路都走不稳的老人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并招呼我坐下。这一刻我发现,他真的老了,时光仿佛一把弯刀,在他的脸上刻下了一道又一道痕迹,但是,他人虽苍老,两双眼睛却很有神,依旧充满着希望!
写在最后:
他的一生虽艰难,但同样也是精彩的,他对生活的热爱、不服输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你认为呢?
早就想好好写写我们的故事了,以前考试也写过并且把它寄给了芳。
开学第一天,我把她爸爸的打火机弄坏了,可是我并不知道,就还给了她的爸爸
后来我们的座位离得很近,可是我们几乎没有怎么说话。
以前的晚上,在宿舍里,她是从来不说话的,显得很特别,因为我总喜欢说话,并很快与宿舍的人熟悉了。可是有一天以后就什么也变了:
她对我说:“那个女子,我们能够一起睡吗?我的被子很薄”,我当然很快的答应了,我们一起睡,离得很远,谁也不愿意碰到谁,谁也不好意思碰着谁,然后开始说话,说得很少,可是我们都还记得那天的情景。
这天以后我们第二晚上都说话,所以的人都说,我把芳影响坏了,可是我们在一起真的很开心,一起睡了2年半,因为她没有毕业嘛!
后来发觉她真的好爱生病哦,我常常帮她请假,我都真是不意思了,同时也好担心她,对我来说照顾她是我的幸福。
一起疯一起笑一起闹一起哭……
她使我明白人生有一知己足已!
我们一起吃饭,一起上厕所,一起转操场,一起跑步,一起上课……在校园里,我们很引人注目,因为我们常常看见别人羡慕的目光,那时候的我们真的很自豪,有对方。
有一次,我带了一条短裙来,当然,我是不好意思穿的,就与她打赌,只要她穿去,我就请她吃饭,我知道她与我一样好胜,果然她穿了,只是耍赖,在下面穿了裤子,不过看起来挺时髦的,她当然赢了,可是所有的人都看着我们。还有一次,我给她编了很多小辫,语文老师叫她起来回答问题时,就问她为什么扎 那么多辫子,我就在后面偷笑!
还有一天晚上,一起转操场,突然有一个男生大叫,操场上是黑黑的哦!我们的反应居然是同时抱住了对方!还有呀转操场的时候,也被老师用电筒射过几次,因为我们那时候都是短发,被老师以为是耍朋友的了,然后我们就一起笑,笑得好开心!并争老师把谁当成男生了。
一次体育课,我们俩都爬在了操场边那棵很好爬的树上,玩得好开心,我不敢爬到上面去,她就激我,我不服气,就爬了上去。结果,她下去了,我又不敢,一开始她还是慢慢的叫我,后来就说她要走了,吓得我一下就下来了,其实她怎么会走呢!
我们一起去帮助别人,对我们来说那是很开心的事情。芳老是告诉我,她一看见别人不开心就很想帮助她们,我也是呀,可是我不会,因为我觉得很冒昧呀,可是她真是这样做的,所以我很庆幸有这个朋友!
认识我的所有人都说,我很开心,一天都在笑,还总有人问我,每天到底有什么开心的。可是芳会用她的眼睛告诉我“其实你也好爱哭的哦!”是的呀!别人是不会看见我哭的,我就愿意在她面前哭,当然她也愿意在我面前哭。
有人问我们天天有什么说的,因为她们看见我们每天都在开心的说笑,是呀!问我们说了什么,还真是回答不上来。可是她知道我的过去,我也知道她的过去,她知道我的家事,我也了解她的家事,我们无话不谈!有什么说什么,不管是不是对对方的不满!所以我知道我们是真正的朋友!
我们有很多的不一样:
平时给别人的感觉是我很喜欢说话,可是她很沉默。给宿舍的人的感觉是她比我还要闹!(是不是很奇怪?)她与我在一起就会很疯,当然我也是的,我们不分彼此。
不一样。有一次她要我与 她换位子,我与她换了以后,她以前的同桌都不让我走,她说芳带给她的是喘不过气来,我想应该因为芳生病,一天都是爬在桌子上的,而我完全相反,可是我们居然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不可思议吧!
那时候 她喜欢与男生耍,我却有点讨厌男生,喜欢与女生交往;她喜欢黑色,什么艘喜欢买黑色的,我不喜欢,却还是买了与她一样的黑色袜子!她喜欢用的洗头发的,我也变得好喜欢!我们相互影响着,可是我好好喜欢这样的影响哦!
闹矛盾了!并没有吵,可是我们都很难过,那天是周末,我们什么也没有说就回家了,回去的时候我也很后悔,因为事情真的好小,小得我都记不起来了!第二周来的时候,我们遇见了,我们相互看着,没有说话,然后她叫我与她去理发,时间上我晕车,但是还是叫她等我!然后很快的放下东西就下来了,我们又开始说话……从这一次以后我明白“真正的朋友是不需要说对不起的”。
时间好快!她不读书了!我一起与她去给她的表哥说(她表哥是我们的体育老师),她表哥问她为什么不读书,她就哭了,(她很喜欢读书的)然后看着我,我就帮她给她的表哥解释……
好想她,可是她就是不来看我,她们的电话也坏了,我讨厌听没有打通电话的声音!
她去了深圳,很久没有她的消息,同学都说我得了相思病,那时候我都瘦了,什么也不想干,没有人来叫我去上厕所,没有人来叫我一起去吃饭,没有人在等我一起下楼……也是我不愿意吧,因为有很多人要我一起出去的,我一一拒绝,我感觉好孤独!他们说我变了!
终于收到她的信了,我好开心!然后我们就一直的写信,写很多很多的信!每次她给我的电话我们都要说一个小时左右!她在工作,我在读书,可是我们都明白,距离并没有分开我们……
也许有了男朋友也不过如此……
上面是我和她的故事平淡却真实
从前,某个村子里,有一个男孩子要上战场,与他许下一生的女孩为了他,每天默默地许下一个愿望,然后把一棵种子埋在湖边。女孩细心呵护着每一颗种子,因为她深信每当种子发芽时,随着种子所许下的愿望也就能够得到实现。
她的好友问她许下了什么愿望,她也只是摇头笑笑不作回答。
她所许的愿望只有一个希望他能够平安……
但是战争结束了……
男孩子并没有回来……
女孩仍然执着地守护着她为男孩所种下的每一颗种子,尽管在战争结束的五年后,村里的人都劝她放弃。
父母替她物色了一户又一户的人家,女孩仍旧不为所动。
终于,她的父母被逼急了,在不理会女孩的抗议之下,他的父母硬是把她许给一户城里的人家。
女孩试过用任何的方法去拒绝这桩婚事,但都没有产生效果。
但在举行婚礼的前一晚,女孩突然不再抵抗,乖乖地穿上那让全村女子都羡妒的礼服。家里人知道她终于想开,欢天喜地的去筹备明天的婚事。
却不知道女孩其实已悄悄地下定决心,她要守住自己和男孩子的诺言。
婚礼当天,几乎全村的人都集合在丘上的教堂。
他们都衷心祝福这一对新人,但当新娘出现在地毯的另一端的时候,所有人都呆着了,新娘的礼服不是白色的,它被新娘手上的血染成红色的。
看着受伤的新娘,尽管新郎力排众议要娶她,但所有的男方家人都坚持着要退婚。
女孩终于得到她要的宁静,因为她被逐出家里和整个村子。
十年、二十年、四十年、六十年。
早在人们忘记这段故事的时候,女孩仍然默默地灌溉她的森林,尽管她已青春不再、轻灵的脚步变得沉重、乌黑的头发早就变得花白、青春的脸庞也被岁月刻下一道又一道的疤痕,但是女孩仍然没有停止。
她还是每天陪伴着她的树,直到天黑在回到自己在湖边搭的小茅屋。
女孩死的很孤独,因为她的树不能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替她叫大夫,救她的性命。
几个村里的小伙子看的不忍心,于是几个人把她葬在湖边的一棵树下。
说也奇怪,从那天开始,尽管其它的树都会随着季节的变换而有枯有荣。
但只有那棵树,据说从那一天开始就不曾再掉过一粒果子,谢过一片叶子。
仿佛周围的时间都停留在那一刻,不再流动。
从那一天起,湖边多了一个传说。
不管男女,只要能够跨越那片森林并在许愿树前埋下一颗附有自己愿望的种子,那么他的愿望一定会实现。
当然,前提是他必须是真心真意的。
听福伯说完整个故事的时候,我握住小妍的手不禁紧了一下。
小妍仿佛了解我的心意地回握了我一下。
其实我们都不是第一次听这个故事,几乎整个村子的年青人都是听福伯说故事长大的。
但是今天的故事对我特别有意义。
因为,我后天就要随驻守这里的军队上战场了,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机会回来,小妍答应我。
她不会去送我,因为我离去的时候,她会站在许愿树前为我埋下一颗种子,
但是我希望小妍不会像故事里的女孩那么傻。
没有人需要牺牲自己的一辈子去证明自己有多么爱地一个人。
因为那只会让你爱的人更加心疼。
“那,那个男孩子到底去那里了”
这是每当我们听完故事一定会问的问题,但尽管我从八岁问到十八岁,福伯永远是用一个笑容,再摇摇头来回答我们,然后再用他的拐杖撑起自己微跛的身躯,缓缓地踱步回家,做为每次的结束。
但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在每一次故事结束后发出同样的问题,因为我们相信福伯只是卖个关子,总有一天他会告诉我们男孩到底去那里了,其实我们早已不下千万次地去臆测故事的结局。
像是男孩子死了、变心了、受了伤所以没办法回来。
甚至连福伯就是那个男孩的说法都出来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妄下断语,因为我们相信,从福伯口中出来的结局,一定比我们的要更动听,也更动人。
“我想,我可以回答你们那个男孩去那了。”
听到这句话,我们每个人都转身回望这个从一开始坐在我们身后跟着听故事,却毫不起眼的年青人。
他大约二十上下,从福伯刚开始说故事时在我们身后的一棵树下乘凉。
本来也没什么人留意他,但他的惊人之语倒是吸引了我们全部的注意力。
“怎么了干嘛直楞楞的看着我你们不想知道后来的故事吗”
年青人笑着说。“想!当然想!”
不知道是谁先说出了这句话,但是我想应该不会有人怪他的唐突,毕竟这个故事从小就在我们脑海和梦境中不知道回荡过多少次。
终于可以在今天听到整个故事,也算是给我的临行践礼吧!
正当每个人准备听年青人继续说下去的时候,福伯反而说了一句话:“也该是时候了,年青人你跟我来。你的故事,应该是先说给她听。”
说毕,他就拄着自己的拐杖,缓缓地向村子的另外一头走去。
而年青人仿佛也知悉福伯的心意,没有多问什么,只是默默地跟在福伯的身后,留下一脸错愕的我们。
但是当然,我和小妍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我们俩个很有默契的交换了一个眼神,就偷偷地跟在俩人的后面,留下了更错愕的他们。
福伯缓步走着,年青人也默默地尾随在后,我和小妍也偷偷地跟在后面。福伯三不五时地向后看,显然不想让我们跟着他们,所以我和小妍也不敢跟的太近。
还好这片树林是我们从小的游戏场所,所以虽然我们一直保持一段距离,倒也不至于跟丢了。
走过了村子、越过了小溪、穿过了森林。福伯带着年青人到一棵大树的荫下。那是一棵很奇特的树。尽管当时已是秋天,周围的树也开始枯黄 ,但唯有它仍维持着盛夏的模样。
“这就是许愿树”年青人问。
“对。这也是她为他种的树。”福伯说。
“那么,我想我应该先介绍我自己是谁。”年青人说着,边放下了他的行囊。还有他手中捧的坛子。
“不用了。你来只是告诉她后面的故事!”福伯打断了年青人。
但年青人只是耸耸肩,轻轻地坐在树荫下,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继续整个传说。
其实,男孩并没有死。在战争结束之后,男孩很幸运地存活了下来,但是他并不快乐,因为在一次掩护村庄的行动当中,他发射的子弹打中了一个随同村人逃难的女孩。
子弹打在她的背上,却狠狠的击在他的心上。同伴们劝他不要负这个责任,甚至有人愿意替他“解决”整件事。
但是男孩都拒绝了,他不愿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而造就更大的错误,所以他决定负责。
男孩静静地坐在女孩的床边,尽管村人对他有所指责、同伴对他有所不谅解,男孩都只是默默承受,因为他的心全都系在女孩的安危上。
女孩终于醒了,在他不吃不喝的第五天。但是,女孩从此没有办法再走路,子弹击中了她的脊椎。
男孩为了负责,自愿肩负起照顾这个女孩的责任。在战争结束之后,男孩也没有回家,他甚至克制自己不要写信回家。
他希望女孩当他死了,那么她才可以找自己无法给她的幸福。
受伤的女孩知道男孩并不快乐,她不希望自己的不幸带给别人不幸。
男孩被她的善良感动,男孩下了一个决定,向她求婚。
就这样,他们结婚了。
时光飞逝,转瞬间这一对新人已经是一对老夫妇了。尽管年老的两人行动都有所不便,但他们仍然相互敬爱、扶持,直到老爷爷死去的一年后,当老奶奶在整理他的遗物,不经意的翻阅他的日记时,才赫然发现老爷爷根本不曾忘记过女孩。
老奶奶每翻一页,就哭一次,她心疼老爷爷的苦心,他明明就不曾忘记过那个女孩,却为了老奶奶而留在这里,而且不曾在她面前显露过他的一丝痛苦,但是在日记里,他对女孩的思念却深刻到令人心痛,也许他真正心爱的是那个女孩,但他却没让她因此受到一点委屈。
老奶奶决定要把老爷爷送回故乡。
她累了他一辈子,是该让他回去的时候了。
“就是这样。”年青人从包袱里拿出了一本日记。
“这是他用对女孩的思念写成的。另外,我还有一句话想说。”年青人说。
“老爷爷他,到死也没有背叛女孩,他虽然和老奶奶结婚,但是老爷爷从来没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我也不是他们的孙子,我只不过是一直受他们照顾的孤儿罢了。”
“原来如此,你也该放心了,他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你。”福伯一手抚摸着树,一边喃喃自语。
“还有,”年青人拿起他一直捧着的坛子。
“这是老爷爷的骨灰,老奶奶托我一定要把他埋在女孩的墓地上。”“你就把它埋在这就行了,这整片树林都是她的墓园。”福伯说。
年青人在树下挖了一个洞,小心地把坛子和日记放进去,再埋起来。
“那么,我就此告辞了,我必须赶回去和老奶奶报告。”年青人说完,对福伯微微鞠躬,就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
福伯就一个人静静地拄着拐杖,坐在树下。
也不知道了过多久,森林的雾渐渐地大了起来,福伯这时突然说了一句:“你们先走吧,我还想再坐一会儿。”我和小妍很有默契地转身,悄悄地走了。
回程雾很大,路上的景物和来程时看来完全不同。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
但是我看到除了我们之外,还有另外一对情侣在这里,我转头想问小妍她是不是和我一样看到了,没想到小妍笑笑对我说:“不管是不是『他们』,我们都没有必要打扰他们。”
我也笑了。对啊!换做是我,相隔了那么久,我也不希望被人打扰啊!
隔天,我随军队的列车离开了。小妍依照约定没有来送我,因为我知道,此时的她,正在许愿树前为我埋下一棵种子。
一个月后,我在部队里收到一封小妍寄来的信。
她说福伯走了,在他自己的床上。福伯走得很安详,因为当村人发现他的时候,他的脸上带着微笑。
另外还有一件事,原来福伯在走前交给小妍一封信,交待她在他离开这个村子的时候才准打开,现在他走了。
于是小妍打开信。
才知道,原来福伯就是当年的新郎,他一直后悔当初坚持要娶女孩过门,更后悔他没有坚持留下她。
所以他化身“福伯”,就是为了要守护着她,也为了能够让这个故事流传。
现在他等到男孩回来了,他也应该功成身退了,他毕竟守候了她六十年,他也累了,想休息了。
我一口气读完小妍的信件,把整个故事在脑海中完全地串联起来。
我被整个故事感动不已,不管是女孩、男孩、福伯、或是受伤的女孩。
他们都是真正懂爱,而且用心去爱的人。
信末,我看到小妍留下的一行字。
她说:“附注:不管怎么样,答应我,不要乱开枪。”
今年26岁,我跟闺蜜小妍是最好的姐妹。我俩是大学同学,读书期间两人感情就一直很好。毕业后我们也在同一个公司上班。
大学毕业后,我跟小妍进入一家制药厂习实,工资不是很高。我跟小妍不想在厂里的宿舍住,于是两人便在附近合租了一套两居室。
我也是工作的时候才知道小妍的家庭情况,她家里还有一个上大学的弟弟,她的父母是地道的农民,为了供小妍读书就已经花光了所以的积蓄。而现在他弟弟又在上大学,她的父母根本就无力支撑他弟弟的学费,所以她弟弟的学费就只能压在小妍的身上了。
小妍每个月发工资留下生活费,剩余的钱基本都会寄给她的父母。小妍很省吃俭用,平时都舍不得给自己买好的衣服,基本都是在某宝上买便宜的。
我们俩租房的钱是平摊的,600块钱的房租加上水电费差不多800块,每人就要出400块钱。我知道小妍的家庭比较困难,所以我们买菜都不会买那些贵的东西。有时甚至买那些打折的菜,趁着超市搞活动,我就会多买一点放在家里。
我跟小妍的感情一直很好,简直就是无话不说。我这个人属于大大咧咧,对于很多事情都不计较,我还会经常买一些化妆品分给小妍。同处异乡的我们,住在一起显得尤为亲切。
2年前,小妍认识了她现在的老公,她老公是一名长途车司机,两人交往了一年就直接奔上了结婚的礼堂。她结婚的时候,我随了1000块钱的分子钱。
小妍的老公虽然不是很有钱,但也是有房有车,而且都是全款买的,这样小妍就不会因为住房的事而担心了。小妍婚后没多久便怀孕了,之后就辞职在家专心养胎,做起了全职太太,直到现在都没再上过班。
自从小妍搬出去后,我们之间的联系也渐渐的少了,因为大家都挺忙,我要上班,小妍也要带孩子。慢慢的我们没有了共同的话题,打电话也是三言两语就挂了。
去年,我也找了一个男朋友,由于我的年纪也不小了,所以我们谈了半年的恋爱就结婚了。我们把结婚的日子定的很近。
定好日子后,我提前半个月就告诉了闺蜜。结婚当天小妍带着她老公跟孩子一家三口来的,来的很晚,说是有事耽误了。
婚礼当晚,我和老公坐在床上拆红包,亲朋好友的红包都挺大的,我们也收到了不少礼金。后来看到小妍的红包,我拿起来捏上去怎么薄薄的,打开一看居然只有200元钱,我当时觉得很惊讶,小妍结婚的时候我可是随了1000元钱份子钱,现在我结婚,她只给我包200块钱,她是什么意思?
我掏出200块钱,看到里面还夹着根纸条,上面写着:我结婚的时候你随了1000元,你之前找我借了800一直没还,我也从来没有问你要,现在就当礼金随你了。
看了纸条,我当时就来气了,她怎么能这样做,哪有这样随礼的啊!我是从他那里拿过800块钱,但那些都是房租跟伙食费,是她应该出的。
我一气之下,拿起手机就打电话给小妍,我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结婚我给你随了1000元,现在我结婚你只随200元?
小妍听后,反而觉得理所当然,她说:你当初借了我800块钱难道你忘记了?虽然我从来没问你要过,但并不代表我不要了,你当初借钱的时候说一个月之内还给我,但是这么久了也没还,我都不好意思问你要,这800就抵了礼金了。
我说道:你还好意思提那800块钱?我问你,你搬走的时候是不是续了两个月的房租,而且钱也是我垫付的,我从来没有问过你要,后来我跟你借的800块钱,就当做是你之前欠我的,才没有还给你。
小妍说:那次交的房租我才住了一个月就搬出去了,当初不是让你找人合租的,你自己没有租出去,难道还怪我吗?
听了小妍的话我很生气,我说:不就是800块钱吗?你不想出可以直接说,我也不会为了800块钱追着你要吧!
小妍听我说完,哼了一声说道:我没想到你是这么会算计的人,还这么的斤斤计较。我现在把这800转给你,就当咱俩的“友尽费“,至于收不收,你看着办吧!说完就把电话挂断了。
我想问下大家,这钱我要不要收?难道真的是我斤斤计较吗?
1男孩很花心
但女孩对男孩很专情
女孩很爱雨天也喜欢淋雨
每当女孩跑出伞外淋雨时
男孩往往也想陪著她一起淋雨
但都被女孩给阻止了
男孩总问:『为什麼你不让我陪你一起淋雨呢?』
女孩回答说:『因为我怕你会生病!』
男孩也常会反问她:『如果淋雨会生病的话为什麼你还要去淋雨呢?』
但女孩总是笑而不答
最后往往都是男孩拗不过女孩而答应了她的要求
因为男孩只要看到女孩开心就很快乐
但是幸福的时光总是不长久的
男孩喜欢上另一个女生
喜欢她的程度更甚於女孩
有一天当男孩和女孩在一起吃饭时他提出了分手的要求
而女孩也默默的接受了
因为她知道男孩像风
而风是不会为任何人而停留的
那天晚上是男孩最后一次送女孩回家
在女孩家的楼下男孩吻了女孩最后一次
男孩说:『真的很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的时刻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女孩听完便啜泣了起来
男孩抱著她许久之后
男孩跟女孩说:『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已经很久了!为什麼每一次你在淋雨时都不让我陪著你一起淋呢?』
许久之后女孩缓缓地说道:『因为我不想让你发现我在哭泣!』
那一天晚上天空又下起了雨
2曾经有这样的一对恋人,!从前有个女孩喜欢上了比她大一岁的男孩可是这个男孩并不知道女孩喜欢着他一直把女孩当做朋友有天女孩终于股起勇气拨通了男孩的电话 女孩说出了自己心理的想法和喜欢男孩的事男孩听后很迷惑不知道该怎么对女孩说男孩有女朋友勒他们谈了几年怎么可能因为女孩的出现就段了几年的感情男孩要求女孩做自己的妹妹可是女孩拒绝勒做他的妹妹依然在心理默默喜欢着他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女孩仍没有放弃 她告诉自己只要努力一定会有收获女孩一直陪在男孩的身边哪怕只是不说话 只要能看到男孩,女孩心理也是高兴的!!!女孩很爱玩 可是不管她怎么的爱玩 只要男孩想见女孩 或打电话男孩不开心 女孩就会出现在男孩身边陪他 逗他开心这天女孩和男孩溜着玩女孩心情很开心可是男孩好象有什么心事走了很久男孩突然开口说如果一个男人可以拥有两个女人多好女孩沉默了一会笑了笑对男孩说;那么我一定退出让另个人拥有你给她的幸福男孩明白女孩的心男孩认为女孩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可是他并没有忘记他乡的恋人其实男孩和他的女朋友已经没有了以前的那份爱也没有了已故的想念只是男孩一直遵守着承诺就因为一句 <只要你不和我分手我是不会离开你的>就因为这句话男孩无法接受女孩可是看到女孩的付出女孩对自己的心态他真的很想告诉女孩其实他也喜欢上了女孩,,,过了很久男孩的女朋友和男孩分手勒 原因是<没有了以前的爱>这时男孩也很伤心 也很开心因为他心理其实也有了女孩但是他还是没有接受女孩是处于刚失恋的心理吧 又或许他以前的女朋友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可是女孩还傻傻的喜欢着他 女孩的好多朋友都要求女孩放手 女孩也曾告诉自己要放手 可是她还是坚持着去喜欢男孩 整整过了半年 男孩接受了女孩 做了女孩的男朋友 女孩很开心因为付出真的有回报 就这样他们恋爱勒 身边的朋友都很羡慕他俩 也都为女孩而开心 就这样他们互相深爱着 男孩对女孩的宠爱让女孩很依赖 可是女孩对男孩的付出也是没人能比就这样过了一年在一个任何人都感觉浪漫的日子里男孩和女孩分手勒原因<朋友>这时的女孩很失落把自己一直闷了起来 不愿意去理任何人 不愿意去明白任何事 可是男孩曾背着她哭泣的眼泪谁又能懂他们俩个一直坠落着 男孩找女孩和好女孩却一直不敢在去相信 因为最爱的他都不相信女孩 那么女孩还敢怎么样去相信爱在分开的时间里女孩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在她脸上失去了笑容 看到的是更多悲伤 而男孩也一天一天的衰老可是他们都没有忘记过对方 依然还深爱着对方因为他们为彼此付出的太多时间过的真快转眼又是半年这时的女孩也慢慢因为朋友的话从以前的阴影走了过来可是她还是会想起男孩不管去哪她都会想起和男孩一起走过的时刻这时的她都是微微一笑可是男孩也在另一个地方想着女孩男孩会在每个晚上去想女孩唱<爱是怎么练成的>时的样子也会想起男孩曾一次又一次叮嘱女孩张大的话他们都有错 错就错在面子和逞强上有次女孩生病了她也明白她忘不掉男孩的种种理由他仅仅为她付出了太多太多男孩可以因为女孩不要他那温暖的家 男孩也会为了女孩放弃他的朋友包括拜把子 男孩为了不让女孩回来害怕自己在那条黑的又黑的小路等女孩回来 男孩为了女孩想吃橘子大晚上跑了好几条街去买 男孩为了女孩想去某个城市改变了自己想去的地方 男孩曾多次的告诉过女孩张大后只要她做他的妻子 男孩为了女孩哭过跪过很开心的笑过 男孩知道女孩好玩想近了一切办法让女孩开心 男孩知道女孩好胜强忍着自己不许怪她 还有好多好多女孩都一直记在心理 她也想忘记 可是不管怎么的努力都没有办法去割舍这难以忘记的回忆 她知道她的心理还有男孩 也早已把这些变成了依赖 他们分开后 女孩没有一天的好好睡过 常常把自己闷着 也常常找事拼命的干着 为的就是不要在去想男孩 可是似乎这是错的 因为女孩根本无法忘记他 女孩曾经很天真也很孩子气 常常会在男孩面前撒娇 也常常会做错事与说错话可是男孩却从没怪过她 因为他是爱她的 可是一切都在变 这次女孩放下了面子放下了骄傲去找了男孩,她在车上的路上一直想着心理也一直微笑着她想如果男孩听到她还喜欢男孩还忘不了男孩 那么男孩会是什么样的心态会不会像女孩一样开心 会不会抱着女孩说其实我也一直在等你下车到了地方女孩先和朋友们一起吃饭这个地方很熟悉是男孩第一次带女孩来座在同样的位置上女孩的心情却和以前一样开心很巧的事她看到了男孩,可是男孩身边多了个女孩,男孩一直盯着女孩 也许是不敢相信女孩会来吧 这时女孩心理很难过因为她确定男孩不在是只属于他的了男孩走后对方都没说话女孩打通了男孩的电话说了很多也说出了和好因为女孩实在受不了男孩身边有别的女人所以女孩要挽留可是男孩拒绝了女孩,这时在女孩眼前的一切都是黑色的她心伤勒第2天女孩又碰到了男孩,,,只剩下他们俩的时候 男孩和女孩说了许多可是女孩在没那个心去听勒在回去的路上车要开走的时候女孩一直看着男孩她想这是最后一眼她握了男孩的手她想这也是最后一次车开动勒女孩回头又看了次男孩 一直看到男孩的身影在自己眼前不见她想这是最后次分离女孩回到自己的家她哭勒哭的很伤心她哭着告诉自己以后不许在想男孩要彻底忘掉就这样他们结束了一切后悔也好痛苦也好女孩都不想在去想男孩也明白了一切男孩对女孩说你真的张大了可是我真的不愿放开你的手等你回头的那天我依然爱你可是女孩心理在没有对他那份感动因为女孩明白他已经不在属于他了 放弃对任何人都好 她只想他幸福 因为她不想让任何人受到伤害 谁都不曾明白故事的背后埋藏着多少心酸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1月2日星期日天气晴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启发》,其中每个小故事,都说明了大道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妈妈的春天》这个故事,文章的主要内容写了丽丽的家虽然清贫,但是很温馨,因为她有一个勤劳、善良的妈妈。妈妈把虽有的爱都倾注在丽丽的身上所以丽丽感到很幸福。
丽丽的学习很好,妈妈每次去接丽丽放学,脸上都会洋溢着自豪的微笑。冬天到了,妈妈接丽丽放学脸被风吹的红红的,丽丽心想:妈妈的脸一定很疼。于是丽丽决定送给妈妈一条保暖的围巾。从那以后丽丽再也舍不得花钱了,她把自己所有的零花钱都装在了储蓄罐里。圣诞节快要到了,丽丽的钱终于攒够了,当她手里捧着给妈妈买的红围巾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
当丽丽把围巾送给妈妈,妈妈打开包装盒,看到围巾时妈妈流着泪,面带微笑的对丽丽说:“谢谢你,你送给妈妈的时温暖,你就是妈妈的春天。”
其实我们的妈妈,也像丽丽的妈妈一样,无微不至的关心我们,但我们并没有像丽丽一样,为妈妈献上自己最真诚的祝福,以后我也要像丽丽一样,做个懂事、体贴、关心父母的好孩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书是知识渊博的老师,给予我们知识。书是讲故事的高手,把我们带到绚丽多彩的童话世界。我常常在书海中沉醉痴迷,流连忘返。在我读过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给予我很多的启发和感触。
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书中的每句话都让我深深体会到海伦对看不到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的从容淡定。而这从容淡定背后又让我感觉到“失明”的事实带给海伦的冷酷无情。但海伦都一一承受,从巨大的不幸中勇敢的站起来,用自己的坚强意志和一颗善良的心去触摸大自然,去用心聆听和感受大自然神奇的力量。
海伦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走了她的听力和光明。从此她再也不能听到任何声音,看到任何景色,这个五彩缤纷、乐曲悠扬的世界再也不属于她。海伦的母亲看到小海伦整天很忧郁,就为她请了一位家庭教师。慢慢的小海伦长大了,她学到了越来越多地知识。海伦整天都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家里弥漫着浓郁的书香。后来她竟然以优异的成绩被大学录取。命运对你关闭一扇窗,还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就看你面对不幸是失落消沉,还是振奋前进,面对绝望以后对新生的热切渴望。
我喜欢海伦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的向上精神;我为海伦的不幸感到痛惜的同时,也为海伦能勇敢面对生活带给她的灾难而欣慰。这世界没有假如,但是我最大的梦想是帮海伦实现她对生活的全部渴望。珍惜现在,珍惜生活,珍爱生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是黑暗中一轮金黄的明月书总能给我们带来知识和道理。我的小书柜里有很多书,尤其有一本书令我印象非常深刻。那就是《假如给我闪光明》。
海伦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是她很不幸。在她出生19个月后,一场让人意想不到的生病,让她永远的失去了光明和声音。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她的世界只剩下了黑暗再也看不见色彩斑斓的世界了;再也听不到悦耳动听的声音了。浸泡在没有光和无声的世界中,唯一剩下的只有宁静。
就在海伦6岁零9个月的时候,安妮莎莉走进了她的生命,海伦又见到了一阳光。从此海伦的一生彻底改变了。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使海伦的一个残疾人,变成了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海伦是不平凡的。她微笑的来迎接每一天,它乐观自信自强,使她在世界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成就。
人的一生总有挫折,总没有万事都会如意,就像海伦,她依然乐观向上,她虽然看不见天空,但她仍然会勇敢地抬起头向着新生活,向着幸福,向着明天精彩的生活出发。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第一百号海龟》,这本书获得了西班牙文学奖,当我第一次从老师那里听到这本书的书名,就被它有趣的名字深深吸引了,于是迫不及待地让妈妈买来,想一口气看完这本有趣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片金色的海滩上,第一百号海龟是最后破壳而出的海龟,她的九十九个哥哥姐姐都在奔向大海的途中,成为了大自然猎食者的美餐,只剩下她一个人高喊着口号,孤独而勇敢地奔向海洋,幸运的是有一个小男孩救了她,把她放进大海里。于是她充满着冒险的人生就开始了,她在大海里遇到了很多惊险,也遇到很多朋友,其中有“章鱼诗人”,她用诗歌般的语言告诉小海龟该吃什么,当章鱼做不出诗的时候,小海龟总能想出绝顶好词。可是每当满月的时候,章鱼都很忧伤,小海龟也很担心她,最后章鱼诗人为了生宝宝牺牲了自己,小海龟最不想发生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小海龟慢慢地长大了,她在美丽而又凶险的大海里了解到了危险、结识了友情、也思考着生命……最后她去海滩上使尽全力产下了一百零一个蛋,然后满意地游回了海洋,消失在了大海中。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学习到了每个人都要慢慢地学着去独立,去成长。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努力地变成更好的自己,绽放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光芒。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著名作家吴淡如说过,一个没有经历过什么大挫折的人,才会让芝麻大小的困难堵住自己的前路。不错,我以前是一个遇到挫折就制自卑不已的小女孩。可是至从妈妈给我买了《小学生抗挫能力的一百个故事》后,我变得坚强自信乐观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经验教训缺一不可》。这里面讲述的是一个渔人有一流的捕鱼技术,所以被人们尊称为“渔王”这个美称。而渔王年老时却苦恼他的三个儿子的捕鱼技术都很平庸。他跟一个路人说,他这些年来是怎样辛苦耐心地教他儿子的,而他儿子的技术却比不上比自己差的渔夫的儿子。而那个路人问道:“你的儿子一直跟谁着你吗?”“是的。”渔王回答道,“为了让他们少走弯路,他们一直跟谁着我。”路人说:“那你的错误就很明显了,你只传授给了他们技术,并没有传授给他们教训。对于才能来说,没有教训就等于没有经验,都不能成大器。”我明白了,路是我们自己走出来的。当我们学走路时,是长辈的搀扶下走出来的,只有放开搀扶的'手,我们才会学会跌跌撞撞的学会走路,学会走人生的路。感谢书,让我坚强,让我自信,让我乐观!!!!!!!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是《淘气包马小跳之孔雀屎咖啡》,光听这个名字就很有吸引力吧,只有猫屎咖啡,哪来的孔雀屎咖啡,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一一解密。
马小跳家附近开了一家名叫”孔雀屎咖啡“的店,店里的咖啡价格很贵。老板说:“只有上档次的人才能品尝出‘孔雀屎咖啡’的独特的味道。”于是去咖啡店的人奇多。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去喝了一次,却一口都没喝下。为了查明真相,小伙伴们潜入咖啡店后院,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让孔雀开屏的小妍。在小伙伴天天的逼问下,小妍说:“以前我天天去孔雀馆前跳孔雀舞,只有这只孔雀看我。我和它之间有了感情。可有一天,老板买下了它,为了见到它,我只好跟他走。可是,到了那儿,是让我虐待它,让它把咖啡豆吃了,我好几次想把它带走,可老板不让。”听小妍这一番话,伙伴们也理解了她,并帮她和孔雀逃离了咖啡店。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虐待它们,它们也是有生命的,何况像蓝孔雀这种珍稀动物,如果再捕杀它们,它们就永远不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了。所以,请大家行动起来,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短篇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里面描写的故事很温馨。
老天会爱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黄金鑫就是个笨小孩。来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刚转学过来的笨小孩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他行动缓慢,反应也有些迟钝。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华汪德和自己的爸爸,都说他是一个“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胡老师却鼓励他,默默为这个“笨小孩”加油,并告诉他“世上根本没有天才,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我刚读完这本书,就想起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字体写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脏乎乎的,因此,我受过老师的不少批评。爸爸知道后,不仅没有批评我,后来还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的一句说:“宝剑锋从磨砺鋓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爸爸对我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即使你是一个笨小孩,也许你会比起别人慢半拍,但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爸爸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在阅读课外书时都处处留心积累名词名句,使我贫瘠的大脑日益丰富多彩起来,作文也有圈套的提高!
笨小孩只要努力,也会成为天才!而秘密就在书里!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歌德也说过:"读一本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装满了我的书架,但是我最喜欢的是> 我三年级时,老师叫我们讲一个成语故事看着同学们都束手无策,我心中沾沾自喜我大胆的举了手,便开始讲一个>的故事,讲得娓娓动听老师听了,欣喜万分,表扬了我 还有一次,老师叫我们写一篇作文我用上了狗急跳墙、五颜六色等等的成语老师不但大加表扬我,还把我的作文在班上朗读了,夸我视野广阔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人生的老师读书能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能开启我们的脑筋,能陪量出祖国的国家栋梁,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所以,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为什么同在一个课堂上听课,做同样的习题,有的同学总能考100分,而你的成绩却老是起伏不定?为什么同样是在学习,有的同学那样得快乐,而你总是不开心?其实那是因为你对学习方法知道得太少,对学习的乐趣了解得太少。而在我最喜欢的《我能考第一》这本书里,它会教会你很多很多。
《我能考第一》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有许多漫画故事,伴随着这些小故事,告诉我们小学生必须掌握的学习方法。教会我们如何不再为学习烦恼;教会我们许多快乐的学习方法;教会我们怎样快乐地考试。这本书里不爱学习、贪玩、调皮的“毛头”学习聪明的同学“小妮”,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复习、课前预习,还运用书中介绍的许多快乐的学习方法,“毛头”最终在期末考试的时候考取了100分的好成绩。像“毛头”这样的同学还有很多,相信你们在读了这本书后,一定会信心大增的。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学习。有的同学会说“学习太苦了”。但你不是通过学习,学会了说话、吃饭,学会了游戏、写字……这些不都是你通过学习掌握的吗?如何让学习轻松快乐又充满挑战?打开《我能考第一》这本书,秘诀全在里面。它告诉我们,学习的过程就像啃苹果一样,不张大嘴巴把它一口一口咬下来,你怎么知道它香甜的滋味呢?
还犹豫什么?快快读读这本神奇的书吧,只要努力,相信自己,你将会成为一个学习高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珍惜每一次的感动》。说到这里,大家可能有些意外,生活中感动的事情多了去了,干嘛要那么刻意地去维护?其实,正是因为感动就在你的身边,才更应该珍惜,更应该去细细品味,只要悟出真理,你就会明白,人间烟花的烂漫,世间真情的可贵。
这本书的编导是徐彩虹,在她的书中,能让世人领悟到,什么才是“情”,什么才是“爱”。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书中的一章章故事,一篇篇文章,一段段情节,字里行间流露出了人们对生活的热爱,生命的感恩。其中,令我最为震撼的一篇散文,名叫《摔碎的心》。这篇文章记述了主人公小敏得了一种罕见的病后,父亲为了可以给女儿移植心脏,开始有意识地接触高危险工作,甚至死时还保护着心脏。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多么浓的父爱呀!我在生活中,千找万找,只为能感受到爱的伟大;我千感万感,只为能领悟人间的真谛。这本书,就浓缩了千千万万个这样凄美的故事。它描述的父亲父爱如山;它描述的母亲母爱如海。
读这本书,愿它如一股温泉流过你的心灵,给你以情感的滋润,祝你感受到人间真情的爱与温馨。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3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一本本书,古今中外,源远流长。文学类书籍优美流畅,理科类书籍严谨准确,工具类书籍方便快捷……其中,如果我是读者,我肯定会选文学类书籍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鲁滨逊漂流记》则是我的精神食粮。
《鲁滨逊漂流记》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鲁滨逊漂流记》我以看过很多遍,每一遍都会给新的感受,我羡慕鲁滨逊的机智,勇敢,敢于探索,同时又为他的悲惨经历而感到伤心,鲁滨逊在孤岛上曾呆过27年,道尽了人间的复杂多变,此书曾多次提出鲁滨逊离开家乡,想于家人团聚,我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童年,我从小有个无话不说的朋友,他因为转学离开了我,很长时间,我都沉浸在伤心中,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鲁滨逊在孤岛,到处是一片荒凉,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开荒垦地,但他面对逆境,不气馁,不放弃,与其沉浸在伤心中,不如学会好好的生存,于是,从那时起,我不再伤心,每天仍开开心心,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功于笛福那真实直白的字眼。
其实,要感谢它的地方还有很多,是它,让我学会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要学会接受现实,慢慢体验人生的酸甜苦辣,是它,让我学会了凡是要硬着头皮去做,就没有办不成的事,以前我很胆小,当我领悟到这句话并照着做时,我发现所有的事也没有原先想象的那么难,只不过是自己给他带上了一个放大镜而已,是它,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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