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增本土确诊1例无症状29例,当地采取了哪些防疫措施?

河南新增本土确诊1例无症状29例,当地采取了哪些防疫措施?,第1张

河南新增本土确诊1例无症状29例,当地采取的措施首先是对阳性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其次是追溯密接者和次密接者,还有就是对涉及的区域进行消杀,另外就是加强居民出行的管理,还有就是加强对应的流动场所的管控,然后就是加强对于居民的核酸排查。需要从以下流放面来阐述分析河南新增本土确诊1例无症状29例 ,当地采取了哪些具体的防疫措施。

一、对阳性患者进行隔离治疗 

首先是对阳性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因为对于阳性患者而言自身的疾病状态是会传染给正常人群的,如果没有及时进行治疗那么是非常危险的,所以需要及时进行隔离针对性治疗。

二、追溯密接者和次密接者 

其次是追溯密接者和次密接者,对于这两类人群而言都是具有一定的被感染的风险性,所以需要及时核查

三、对涉及的区域进行消杀 

在这是对涉及的区域进行消杀,主要是对一些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杀,还有就是对一些重要的场所进行消杀。

四、加强居民出行的管理 

另外就是加强居民出行的管理,对于居民而言都是有出行的需求的,如果没有加强对应的管理那么会使得居民自身的出行安全存在风险。

五、加强对应的流动场所的管控 

还有就是加强对应的流动场所的管控,对于流动场所而言之所以需要加强对应的管控主要的目的还是这样子可以使得对应的流动场所更好地满足对应的一些要求。

六、加强对于居民的核酸排查 

还有就是加强对于居民的核酸排查,对于居民而言之所以需要提高对应的核酸检测频率是为了及时筛查出阳性患者。

居民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加强自身的防护工作

疫情期间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疫情期间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应急预案1

  1、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XX〕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疫情期间应急预案2

 根据《江苏省学校及幼托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第一版)》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成人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早教托幼机构、青少年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

  一、总体工作要求

 1、全面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培训机构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全面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各培训机构要在门前醒目处张贴暂停培训公告,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

 2、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明确各自职责。

 3、科学制定“两案九制”。培训机构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科学完善、易于操作的“两案九制”,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4、提倡线上教学和办公。提倡运用网络通讯软件、教学平台开展员工教研和学生线上教学,鼓励培训机构免费开放优质网上教学资源。线上教学人员应居家进行,不得集中办公。网上教学不得提前教授新学期课程。

  二、线下培训复课前准备工作

 5、开展师生员工健康排查。要每天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做好三类人员情况跟踪,及时报送主管机关,动员在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不返宿。

 6、做好复课前返校人员疫情筛查。详细统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疫情筛查情况,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主动报告主管机关和所在社区,要求及时就医,确保每一名师生复课前居家隔离时间不少于连续14天。

 7、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储备不低于15日用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科学、安全进行存储。

 8、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培训机构要加强场所内外的保洁和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

 9、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员工对“两案九制”的培训,让员工熟悉预案的操作流程。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10、严格线下复课备案审批。待全市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公布后,各机构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复课申请,经审批(登记)机关评估备案后方可复课。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线下复课。

  三、线下培训复课后工作要求

 11、落实安全防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定期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须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

 12、做好机构消毒通风。严格执行同一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的规定。落实“消杀记录制度”,每天开展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大重点部位消毒次数。机构内部各房间,每天至少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

 13、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安保人员进行防控,严控人员出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构,确需进入的按规定进行登记检测后进入。

 14、开展缺课登记。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主管部门。

 15、做好疫情防控操作。每天按规定监测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咳嗽者,须按疫情处置流程立即就近送至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审批(登记)机关报告。出现可疑或确诊病例的,按卫健部门要求采取部分停课、全部停课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课的机构,须经卫健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复课。师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提供医院治愈证明方可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四、落实培训机构联防联控责任

 16、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加强有办学许可的文化类机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监管,民政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管,人社部门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卫健部门加强早教托幼机构监管和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17、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培训机构不得接收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学生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发现有发热、咳嗽学生,要通过审批登记部门协调通知学校加强对此类学生健康状况监测。

 18、加大违规机构处罚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卷款潜逃的机构、擅自提前复课的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疫情防控而造成疫情蔓延的机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不力、防控措施不严的机构,由审批登记机关予以纳入黑名单、降低年检等次直至吊销证照处罚。

疫情期间应急预案3

  1、组织措施

 (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强职工、民建队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人均面积不少于2m2。

 (7)食堂工作人员加强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时,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内做到保持通风、换气,定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食堂内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决不允许出售剩余菜饭。

 (8)现场设专用隔离间,如有疫情发生,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防疫部门。

  2、防疫应急预案

 (1)如该工地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传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离控制管理,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进一步扩散。

 (2)成立疫情管理机构

 (3)成立疫情隔离控制指挥部、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4)成立现场应急管理机构,对工地疫情防治、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现场应急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总负责。

 (5)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6)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7)加强现场保卫,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发生疫情后,工地人员不外出。

 (8)工地内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对于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9)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10)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11)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12)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13)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14)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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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全面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蔓延,瓮声社区迅速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经过全面部署,携手联防联控助力我县打赢这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

 一、全面动员,全面部署

 瓮声社区为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组织指挥体系,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协调、疫情排查、卫生防疫、生活帮助、宣传联络、后勤保障、应急处理七个工作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专人专责,切实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力度,提高应对的反应速度。

 二、制度约束,监督防范并行

 指挥协调组,及时制止疫情谣言,引导居民正确理性加强自身防范,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岗,加强对工作人员及外来办事人员的保护。制定《瓮声社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规定》,通过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有效管理,影响带动其他人,从而达到阻断输入、防止扩散的目的。坚定干部群众的信心和决心,打赢这场防控肺炎疫情的阻击战。

 三、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促防控

 疫情排查组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居民沟通,对辖区所有住户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建立楼栋信息员、网格员联动排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针对外来人员、返乡人员,尤其是疫情发生地输入人员信息详细的调查登记。同时倡导居民邻里间互相监督,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或欺报、瞒报现象及时向社区反映情况。

 四、多种宣传,营造防控氛围

 宣传联络组通过发放“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在小区出入口设立标示牌,张贴标语公告,悬挂宣传横幅,设立移动宣传岗哨,以及利用小区微信、QQ群,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防疫常识等多种方式,线上线下互动宣传,加大对疫情发展动态、防护措施等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居民群众对疫情防控的重视程度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公开社区热线电话、小区委员电话,保证居民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沟通。实时更新疫情相关情况,统一发群。

 五、登记造册,实时跟踪提醒

 宣传联络组对多种情况的随访人员分类建立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无死角,实施动态排查、实时建立动态录入系统,随查随报,登记成册,并保证按上级规定的时间完成报送。消息报送后,及时核实,同时与各单位保持联络,实时沟通,联防联控,打赢疫情阻击战。

 六、卫生防疫,坚决阻隔传播

 卫生防疫组,辖区居民如有疑似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电话登记,随后向县医院咨询并佩戴好口罩到县医院就医,社区根据医院反馈疑似病患情况进行预警级别划分,如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瓮声社区启动一级预警方案,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人员,卫生防疫组协同专业人员穿好防护服等防范装备,立刻将其所在小区划片隔离处理,并进行消毒隔离,通知家属及小区人员积极配合,做好自我隔离及观察。并建立实时监测系统,24小时巡访观察。

 七、生活帮助,携手共度难关

 生活帮助组帮助辖区内疑似患者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物品的代购(通过微信、支付宝二维码及转账的形式付款),以保证其正常生活,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从源头阻断可能性传染源,保护辖区内其他居民身体健康安全。协同应急组负责辖区内的日常巡查,防止麻将厅聚众的不良现象,日常排查车辆,发现鄂字开头的车辆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举报。

 八、后勤保障,保证及时有效

 后勤保障组,保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了解药店、医疗备品采购点等消毒液、口罩、防护服等相关物资储备现状,以便于突发事件发生的调度。以及疫情防控阻断过程中下设各组所需物资的调配,提高工作效率。待疫情解除后的日常防控进行部署和安排,及时恢复正常秩序,统筹安排,保证居民恢复生活轨迹。

 九、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件

 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建立社区办公场所定期消毒制度、疫区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疫情信息报送制度等,对突发事件制定临时应急预案。应急组制定应急预案随时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集中消毒、传染风险排查、隔离支持、疫情动态监测等准备工作。

社区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及国务院、自治区、X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防控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栏,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社区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有关精神,防止疫情传入我市建筑、市政、轨道交通等工程施工现场,现就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防止疫情在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防控工作指挥体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指挥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专人专责,落实防控措施,全面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施工现场要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一)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人员

 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市人员(含管理人员、劳务工人)

 到青后,企业需安排在工地外固定场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我隔离,到期无发病症状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非企业安排固定场所隔离的`,需持其暂居地街道办出具的已隔离证明方可进入建筑工地。

 (二)春节期间未停工工地的人员

 已在工地内人员,不得外出流动。对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监测,每天2次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高体温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外来配送材料、物资等人员

 配送材料、物资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四)加强项目内部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各工地要迅速完成本工地全体工作人员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对进出工地的全体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做好生活保障工作,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五、实行报告制度

 防控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工地发现有发烧症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的,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2:00上报情况。市内三区的建筑工程直接报送市安监站(电话85061282),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报市市政管理处(电话85713560)。各区市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

 六、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各工地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生活垃圾装袋清理。

 七、加强值班管理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八、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社区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五、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江津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我区已出现输入关联散发疫情,防输入压力巨大。为切实筑牢织密防输入网络,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应对全市本轮疫情、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风险排查

一是市民要密切动态关注“重庆发布”“江津发布”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权威信息发布,包括疫情形势、风险区域、风险点位等,做好自我风险轨迹排查。

二是市民有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重合、时空伴随或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主动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和属地村报备,严格对照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若健康码异常请迅速采取措施,红码人员立即主动报告属地村并原地等待,黄码和健康码弹窗人员尽快就近在健康码异常专用通道进行核酸检测。

三是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活动。

二、严格出行管理

一是市民非必要不离津,不前往涉疫地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落实,确需离津的,严格报备审批程序。

二是市外来津返津人员,严格落实入渝“四即”要求,扫“入渝码”,查验渝康码、行程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立即就近做1次核酸检测,通过村报备电话,或扫描“社区报告二维码”,或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主动向属地村报备,并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是市内已发生疫情区县的来津返津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立即向属地村报备,就近做1次核酸检测,并原则上连续开展5天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居家。

四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超、医院学校、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区内干部职工、师生员工、企业员工、服务人员闭环管理,严格实行工作单位和居住场所“两点一线”。居住或工作、学习在区外的,暂时非必要不返津;已返回的暂不离津,纳入本单位闭环管理。

三、配合核酸检测

按照单位或属地村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核酸检测筛查。注意每次采样时间需间隔24小时。

四、避免聚集活动

一是各类会展、会议、论坛、推介、促销等,原则上改为线上方式举行或延期举行,确需举办的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认真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暂停文化娱乐场所聚集活动,暂停坝坝舞等聚集性健身活动。农村地区暂停赶场。

二是区内非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舞厅、歌厅、网吧、茶馆、棋牌室、健身中心、洗浴场所、公共场馆、酒水吧等封闭、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探视。其他密闭场所聚集单位、企业、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登记、查码、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三是全区范围内倡导“红事”缓办,合理安排时间,倡议新式婚礼,防止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发生交叉感染。提倡“白事”速办、简办,严格控制参加人员数量,并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做好严格的“两码一证”查验、扫场所码、测体温。暂停单次100人或10桌以上餐饮举办,5桌以上10桌以下的按原规定严格报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操办和参加大型宴会活动。

五、加强监督自律

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街加强相关防控措施监督落实,希望市民朋友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提高支持、参与疫情防控和落实个人责任的主动性、自觉性,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区域流动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对违反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切实压实“四方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把底线思维贯穿战“疫”始终。商场超市、农贸(批发)市场、酒店宾馆、民宿休闲、餐饮服务、宗教场所、养老机构、旅游景区、文体娱乐等场所和机场、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措施,强化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二、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落实境外疫情输入防控政策,严格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做到从入境检疫、受控转运、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全流程闭环无缝衔接,坚决杜绝入境人员脱管、漏管。切实加强隔离场所监管,落实环境消杀、垃圾污水处置、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严防隔离场所内感染发生。

三、严格高风险人员排查管理

密切关注全国各地疫情形势,及时动态掌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情况,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基层网格化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落实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蓉人员、红黄码人员、外省口岸入境人员排查,精准科学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坚决做到“应排尽排、应检尽检、应管尽管”。

四、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工作制度,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规范“三区两通道”设置。定点医院要强化隔离病区管理,确保人流、物流、空气流三分开,严防交叉感染。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院感防控知识全员培训,切实增强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敏感性。

五、强化常态化监测预警

强化疫情多点监测预警,按照《成都市新冠肺炎检测技术方案(2021年版)》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监测,根据疫情形势,增加高风险岗位人员、物品和环境监测内容和频次。同时,加强常态化监测质量控制与结果应用,确保疫情防控“四早”措施落实落地。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哨点”“探头”作用,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病意识,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及时就诊。

六、加强重点行业疫情防控

坚持“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严格落实落细各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建筑业、旅游业、餐饮业等用工量大、人员流动性强的行业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季节性、临时性用工人员健康监测,主动询问其旅居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开学准备,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自我健康监测,对高风险师生员工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后方可返校,严防带病带风险返校。

七、落实会展活动防控措施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会展举办方要控制参展参会人员密度,根据展会规模可采取预约登记、错峰参观等限流举措。展会主办方要建立人员信息库,做好入场人员体温检测和排查,入场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及时隔离排查处理。

八、落实人员招聘防控措施

加强对求职务工人员科学防护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其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履行自我管理责任。要严把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人社服务窗口的入口健康检查关,落实招聘现场、服务大厅防控措施,加强现场人员疏导,确保防控到位。对新入职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单位工作,并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要求。

九、扎实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坚决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确保“应接尽接”。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会引导作用和社区(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严格落实疫苗全流程追溯要求,细化关键岗位管理和防范措施,确保疫苗接种安全、人员组织安全、接种信息安全,防止疫苗在流通过程中失控失管。要优化疫苗接种服务,加强“一老一小”疫苗接种服务保障,为他们提供人性化服务。

十、强化市民群众防控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努力提升市民群众防控意识、健康素养和疫苗接种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自觉遵守各项措施,坚持“防疫三件套”,即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注意个人卫生。倡导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国内有疫情的城市,如需前往,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少聚集、少流动,返蓉后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住的酒店(宾馆)和工作单位报备,自觉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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